 |
 |
|
不要让歧视成为习惯
|
|
佚名
歧视的目光好像从来没有消失过。
最早的时候,我和父亲背着一只破旧袋子给城里的亲戚送地瓜,因为上车不及时,在公交车上,遭到售票员的一阵呵斥。她说乡下人真是笨,连汽车也不会坐。因为父亲的争辩,她甚至企图把我们赶下车。车上有很多的城里人看着我们,但他们对我和父亲的遭遇漠不关心。也许他们认为,乡下人到城里来是不应该的,这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十分深刻。
类似的情节在媒体上也看到过。说有一位农民到北京去,北京的一位老太太十分严肃地告诉他,你们农民不在家好好种地,到城里来乱跑干什么?在老太太的心目中,农民是不能到城里来的;城市里的乱,也是外地人造成的。我们也许可以告诉老太太,城市,农民也是可以来的,但我们却不能抹去她脑海中农民比居民地位低的观念。
据说,在国外,“歧视”是一种“雷区”,如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一旦沾上,就会官司缠身。可在国内,很少听说过因为歧视闹到法庭上讨个说法的。这不是说咱们这里没有歧视,而是我们对这些歧视已经司空见惯了。
我曾读过这样一则报道:×市近日出台了一则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办法,对招用外来劳动力实行分类管理,分禁止、限制、允许使用三种,即禁止招用各类文秘、财会;限制招用车工、机修工等20多种技术性较强的工种;允许的工种,主要是装卸工、搬运工等又脏又累的工种。小时候,大人们常教导我们,要发奋读书,无论如何都得混上个城市居民的身份。现在看来,大人们的担心到现在还有道理。一纸户口可以评定人的素质、能力和工作前途,这不是老子英雄儿好汉的“血统论”吗?!外来人员不能干文秘、财会,只能干装卸工——不知是谁给了他们那么大的权力,竟然可以无情剥夺公民的劳动权。
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市场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该市的领导出此下下策,表面上是规范市场,实际上却是歧视心理在作怪。类似的“歧视”,在社会上十分的堂而皇之。譬如,单位拒绝招收女大学毕业生、招聘人员必须在35岁以下等。
最近我从媒体上又看到一则报道:有一位顾客在广东汕头市买了一双皮鞋,买回去后觉得不合适,便到商店要求调换,店主不肯。最后对顾客说:“外地人买的不能退。外地人买鞋不能享受‘三包’。”这是什么逻辑?我实在搞不明白。城市城市,离不开市。拒绝外界,独守其城,还算城市吗?
有学者说,中国社会是一个以身份等级取向的社会。也就是说,在我们这里,人之于社会,不是基于生命,而是基于身份。我们的老祖宗发明了这样一个词语:人微言轻。意思是说一个没有“身份”的人,说话做事是没有分量的。
中国社会正从人治走向法治,这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在为现实中那么多的丑陋现象感慨之余,也应想想自己的身边,自己是否有过那种歧视心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