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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光明网  发布日期: 2007年1月15日
截访一次花费上万,何不用来“安抚”上访人



    对待向上级机关申诉、控告、检举的上访者,地方政府有两种态度:一是“接访”,指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办公场所接待群众,处理所反映的问题;二是“截访”,即下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赴上级机关的上访者进行“堵截”、“拦截”。前者是各级信访部门分内职责,而后者则属于潜在流行的规则,并且颇具争议。截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如何形成的,实际效果怎样?在这年终岁末信访工作任务加重的特殊时期,记者在河南、辽宁和山东等地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调研。 

    ■实情:“一些基层单位和信访部门不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长期派人到上级信访部门值班” 

    为反映集资电改中的非法行为,辽宁省铁岭县凡河镇农民赵义华、王成友一大早就赶到某信访机关上访。还没到门口,就过来一个穿便装的人,问到:“你们是哪的?” 

    “辽宁铁岭的。”两人回答。听到这话,又过来两个人,把他们拽到旁边的一辆面包车上,边拽边说:“跟我们走吧,这事儿回去肯定给你解决。” 

    随后,赵义华、王成友被带到一家宾馆。正在此等候的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说,你们这事儿,我知道。回去指定给办了,你们就别乱跑了。随后,两个“便衣”一路“陪同”,乘坐客车将他们送到家里。然而,被截回来后,他们反映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一般而言,截访者都会好言相劝,把本地上访者接到宾馆,管吃管喝,为他们买好回去的车票;必要时,则直接用“专车”把上访人送回家。对于一些“不信劝”的上访者,有的工作人员采取了一些强制手段。 

    河南省信访局助理巡视员刘兆民指出,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在基层信访部门,普遍存在“怕群众上访”的心理。“一些基层单位和信访部门不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长期派人到上级信访部门值班,拦堵上访群众;有的不让群众在接访窗口登记,减少登记次数;有的为了抹掉登记数字,甚至到上级机关到处托人找关系等。” 

    ■缘由:“下级政府怕完不成信访工作目标被追究责任,而采取拦截的办法” 

    “截访并没有制度规定。”信访问题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指出,”关键在于上级机关对各地的信访量进行考核,下级政府怕完不成信访工作目标被追究责任,而采取拦截的办法。” 

    河南省信访局助理巡视员刘兆民对此表示认同。他指出,过去对一个地区和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考核时,过于偏重对上访绝对数的考核,特别是对集体上访数量的考核。这使得一些基层领导和信访干部经常提心吊胆,为了逃避责任而出此下策。 

    由于不少上访事项涉法涉诉,这种考核也进入了司法系统。山东一位基层法院的院长告诉记者:“上级法院对我们进行年终考核,信访是一项重要内容,按进京上访、到省上访等分成四个级别进行扣分。” 

    辽宁省政协委员、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于治贤一针见血地指出:“截访不是一个好办法,出发点也是不正确的,主要还是为了地方的面子,没有把重心放在解决群众问题上。” 

    ■弊端:“仅限于拦、堵、卡、截,不下工夫解决实际问题,导致信访渠道不通,矛盾激化” 

    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琦认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截访行为并无法律依据。相比之下,上访的法律依据却很充足。 

    截访的开支很大,光截访者食宿费就要支付相当一笔,还要腾出一些车辆随时准备往回拉人。山东一位基层领导坦言:“上面传信来要我们去接人,立即派出两三个人过去,连吃带住加汽油费,一次就花了一两万元。”截一个上访者的费用有时足以解决其实际问题。 

    “群众信访中的各种问题,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不正确或者工作方式方法不正确造成的。”河南省副省长秦玉海坦言,“特别是对群众越级上访,仅限于拦、堵、卡、截,不下工夫解决实际问题,导致信访渠道不通,矛盾激化,上访的规模和激烈的程度越来越大。” 

    ■出路:“淡化信访量的考核,强化对解决问题的考核,引导各级政府由关注信访登记数变为关注信访问题的解决” 

    不少专家认为,对人民群众的情绪和思想需要疏导,如果一味地堵,后果只能是越堵问题越大,越堵问题越多,最后无法收拾。 

    信访部门采取对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实行目标管理、总量控制,层层分解任务,然后按分配的数量进行考核的办法。河南省信访局助理巡视员刘兆民认为,这种考核办法存在一定的负面效应和消极作用,造成一些基层单位和信访部门的领导人为隐瞒上访数字,弄虚作假做数字文章,对实际问题明推暗逃。他建议,应尽快科学地制定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突出对督促查处信访问题工作的考核。 

    (记者程红根、范春生、张晓晶)来源:《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