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目前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地理 >> 绿色中国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日期: 2001年7月26日
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十年成就

  一、中央领导多次视察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极大地推动了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健康、持续发展。1997 年 8 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姜春云同志《关于陕北地区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的调查报告》上批示,发出了“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号召。

  1999 年 6 月,江泽民总书记在视察黄河时明确指出:“几十年的经验证明,必须把水土保持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治理黄河的一项根本措施,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

  1999 年 8 月,朱镕基总理在考察黄土高原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时提出了“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

  二、水土保持产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目前,全流域通过户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形式共出让“四荒”使用权面积达 6 万平方公里,明确了近 2 万座淤地坝的产权和使用权。为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和加强水土保持成果的管护利用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三、成功地引进了外资开展水土流失规模治理。先后分两期从世界银行总计贷款 3 亿美元,用于黄土高原水土保持项目,一期项目已基本完成,实施效果受到国外高度评价,被世界银行树为“旗帜工程”。

  四、在全国率先试行水土保持工程“三项制度”。从 1999 年开始,在治沟骨干工程、示范区工程的实施中推行监理制,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法人制,个别单项工程试行招标投标制。为规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行为开了好头。

  五、水土保持工作科技含量明显提高。

  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建立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遥感普查及动态监测信息系统”。通过集中科研攻关共获得省部级以上水土保持科研成果奖 24 项。

  六、项目管理走上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黄河流域实际,先后制定了水土保持前期工作、建设管理、验收评估等一系列规范性管理办法并加以实施,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七、预防监督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十年来,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了省、地、县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7754 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 20870 件,减缓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发展势头。

  八、综合治理取得新进展。10 年间,全流域共开展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0.6 万平方公里,累计建成治沟骨干工程 1200 多座。现有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可增产粮食 47 亿公斤,解决了 1000 多万人的温饱和饮水困难,年均减少入黄泥沙 3 亿吨,工程质量和效益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