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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国改革自经济改革始。而关于经济改革的主线或切入路径,早在一九八零年代,国内就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并大致可归结为两种对立的观点,即企业改革论与市场改革论,分别主张所有制先行和价格先行。双方在理论界和决策层各有代表,其力量对比因为形势的变化而互有消长变动不居。当然,企业改革论与市场改革论在二十年间又各有发展,两者虽相持已久,在实践中却是相互交织的。
自一九八零年代初,企业改革的实践起点就是,国家对企业“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实行利润留成、工效挂钩等等。其后花样虽有所翻新,一度并以承包制引为时髦,但借用理论术语而言,无非都是将企业的部分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从政府转移给企业经营者和职工。这些初步的改革措施确使国有企业在经营计划、采购、销售、定价、用工、收入分配等方面放开一些手脚,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个人收入(货币收入及其他各种隐性收入)与企业短期的盈利水平相联系。由此带来的巨大的激励作用,引发了空前的经济热潮。但仍然不能建立健全相应的约束机制,故企业行为的短期化和扭曲,很快暴露出来并日益突出。在这种责权利不对称的制度安排之下,“负赢不负亏”的问题不能根本解决,遑论国有资本的有效保全和不断增值了。进入一九九零年代后,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面临严峻的经营危机,其中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或在事实上已经陷于瘫痪的在数量上有蔓延之势。可见以“放权让利”为主导思想的企业改革确已走到其尽头。
人们无法不注意到“所有者缺位”的问题(这本来是个最为浅易直观的事实)。有鉴于此,企业改革论的积极探索者回到了“所有制先行”的概念,把目光聚焦于企业的产权构造本身。于是又纷纷寄希望于股份制以及法人相互持股之类的设计。现在改制而来的股份公司已经日益增多,却旧病未去,新症状不少。只怕是陷入“一股就灵”的另一个误区。但是进行深层次的产权改革确乎无可回避,这是企业改革内在逻辑的必然要求。近年提出的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所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本身就意味着不同部门所有制结构的改变。举凡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以及国有控股、参股等形式的发展和企业兼并、重组以至破产、出售、拍卖等尝试,都属于产权改革的范畴。即使正在探讨之中的针对企业管理层的股票期权制度,亦莫能外,因其终将引起产权结构的改变。一言以蔽之,中国的企业改革,从潜意识到主动自觉,终于找到了产权改革的正确方向。
而所有种种产权改革,典型的如股份制,都有其内在逻辑的必然要求,那就是产权的可交易性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这里所说的资本市场取其广义,远不限于证券市场或股票市场,而包括种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和。从根本上说,不能交易的产权,并不是完全的产权。你赋予我一栋摩天大楼的所谓产权,既不准卖且不准租,那只是聊胜于无;不准卖而可出租,或者只准卖给、租给指定的什么人,情况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因为这剥夺了我可能得到的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剩余。进一步说,不能交易的产权,也谈不上是资本,无法基于市场不断进行优化配置,因而必然导致效率的损失。不仅理论上如此,在实践中一旦发生了产权改革,也立即就会提出产权交易的问题,也即发展资本市场的问题。
例如现在国有股和法人股不准流通,这已经被认识到是个弊端丛生的根源。就是一些实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造的原中小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手头持有许多分散的股权,迄今仍被规定为不可交易的,或者有种种的转让限制。至于股票期权,倘若不能变现或变现何其难,肯定不会收到预期效果。新近的“债转股”措施,转股之后怎么办,也尚无主张。如此下去,体制的复归在所难免,可能遗患更为深远。故企业改革——产权改革——股份制的成功,“功夫在诗外”,有待于资本市场的建立健全和发展。“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真正解决了产权的可交易性的问题,才能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相信这将成为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和决策者的共识。
至于中国的市场改革,同样也有一个历史的和逻辑的展开过程。最初是以价格改革为中心,从一般消费品到重要生产资料,“先调后放”,虽然在相当程度上诱发了大规模的通货膨胀以至怨声载道,而双轨制的寻租空间又不知催肥了多少官倒,但是近年的统计资料已表明,全国85%
以上的生产资料价格,90% 以上的工业产成品价格,95%以上的生活资料价格已由市场调节,国家计划管理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已降到目前仅有的30多种,国家控制的社会零售价格仅为7.2%.
有学者据而认为到一九九零年代后期,中国经济总量的90% 已经“市场化”.不过我对上述“市场化”指数持谨慎保留态度。由于长期以来的条块分割没有根本的突破,中国的横向经济联系并无充分的发展,已有的市场化进程往往有所局限,故此“横向”意义上的市场化程度或曰“市场一体化”程度不宜高估。另外,现有的这个“市场化”指数主要只覆盖产品市场。虽则产品的市场化大势已定,但更具核心意义的还是要素的市场化,要素市场的深层形态则是确保产权的可交易性的资本市场。至今大多数行业的资本进入和退出壁垒仍然都很高。作为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枢纽,产权市场化的进程尚属任重而道远。故我们对于“纵向”意义上的市场化或曰“市场深化”的程度更不宜高估。
我正积极建议构造“市场一体化”和“市场深化”的指数,这将另文专论。需要指出的是,不难看到,从消费品市场到生产资料市场,从产品市场到要素市场,直到产权市场或资本市场,市场改革经由历史
的发展,循其内在逻辑进入攻坚阶段,而与企业改革相会于此。产权流动的一个必要前提是产权界定明确,这本身就向企业改革提出了要求。而企业改革的成败恰在于资本市场的深化。在上述意义上,“吴市场”(吴敬琏)和“厉股份”(厉以宁)们虽然理论起点不一,最后都得面对的是同一个现实境遇。这就是我所指明的经济改革范畴内两条主线的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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