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我是九三年酷夏认识的安达。那个夏天除却北方跟南方集体性质的肆发洪水,也没有别的特殊纪念物。当然对我而言则是革命性的,它标榜着一个时代的终结和另一个时代的粉墨登场:夏天时我结了婚。婚后我和丁兰搬进西城区的机关家属楼,白天泡单位,傍晚时,我们骑着自行车跑我妈那头蹭饭。饭后如果不出意外,丁兰会陪我父母欣赏冗长拖沓的台湾肥皂剧。两位老人时常被台湾人拙劣的舞台剧式表演刺激的失去分寸,当着丁兰的面偷偷抹眼泪。而我则穿着着拖鞋四处游荡。 夜市仿佛嘈杂的牲口棚,这是因为清水街有座纪念馆。本来是纪念评剧创始人成兆才老先生,后来政府开发利诱,演变为桃源最火爆的娱乐场所:跳狐步的唱评戏的开卡丁车的弹蹦床的卖冰淇零的,总之,除了麦肉的小姐,都有(孩子们还是在成先生的墓碑下捡到许些沾染不明液体的避孕套)。后来连成先生的白玉石雕像也派上用场,有个卷毛小伙子往成先生的大腿跟挂了个飞标盘,号召围观者玩一种深入浅出的赌博游戏,“两标中红心的,我给一盒石林烟!没中的,给我五块钱”,他落落寡欢地教唆说,“你们干嘛蔫兔子似的光看不练呢?” 本来中红心不易,概率极小的事情,但是人与标盘的距离相当诱人,胳膊稍微舒展都能触摸到,于是有位光头男孩沉顿着试了两把,可每次都偏,偏的不离谱,就一厘米左右。男孩掏出五元钱狐疑地说:“我瞄的贼准,干嘛老失手?”摊主狡黠地笑笑,“小孩子总是叫让大人们失望。” 我说:“你身上带了几盒烟?” 摊主大大咧咧地怂恿道:“投吧哥们!还怕我说话不算数?君子一言即出,驷马难追。更何况我还是个标准的大老爷们,什么零件也不缺。” 我投下,红心。 又一下,还红心。 那个卷毛当然不会知道,我上大学时曾和一个校飞标冠军打赌,结果赢了他的一块罗西尼手表。开始有人叫嚣嘘叹着拼命鼓掌,他们的掌声地刺激了卷毛。他只得陪笑问:“再玩两把?” 我拒绝了他的邀请。我不喜欢跟我讨厌的人玩游戏。他感激地乜斜我一眼,亲腻地塞我两盒烟。这时,第一次投飞标的光头男孩踱过来问:“你说,人死后会去哪呢?” 我盯紧他。他也正满怀期待地凝视着我。他的瞳孔有点散。有那么一会儿我妄图装聋作哑。后来我改变了主意,安慰他说:“人们常说,人死后,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然后将香烟捅他裤兜里,“你是个好人。” 2 第二次遇到光头男孩,也是在濡湿的夏夜。我吃了点蚬子,接着肚子就叽里咕噜闹腾开了。也许和蚬子没有关系,我妈、丁兰也吃了不少,都没有事儿,我只好撒欢似地往厕所蹿,但跑了两步就缓冲下来。弄堂里乘凉的人多如蚂蝗,都是居委会的老太太,我裸着脊梁骨套条肥裤衩露出脚丫子的德行很不雅观,毕竟是上班的人,不仅上了班,还结了婚。想到这些我强忍着慢行。也就在这节骨眼,我似乎晃着了小刀。小刀是我弟朋友,个子极纤细,走起路来象条散步的热带鱼。我就说:“小刀吃了吗?” 那人走出有五六米,可能耳朵极尖,就恍惚着站停,扭过身体晃我。我只好说:“小刀散步呢?” 那人犹豫着走过来。路灯下我们彼此打量着,都很认真吃惊的样子。我根本不认识他。他哪是挺酷的小刀呢?可他很欢愉地攥住我的手迫不及待地说:“你知道吗?上次你赠我的石林烟是假的!抽一口嗓子疼得患咽炎!多么高兴的事!我们都被那个卷毛给骗了!” 我突得念起这个人是谁。我虚色地笑笑说:“我要上厕所,你有急事吗?” 他紧握我的掌心说:“你怎么管我叫小刀?小刀我可不认识,我叫安达。”
翌日晚餐后,丁兰待厨房里洗碗,我听见她扯着嗓子喊:“张楚!你外甥找你!” 我小跑出来。丁兰不耐烦地嘟囔说:“有个叫安达的,说是你外甥。刚才吓我一大跳。扒着窗户,晃着张挺糙的脸管我叫舅妈。”她将碗堆摆好,“真是什么样的舅有什么样的外甥。” 我打开门,是光头男孩。他套着鸡心领的T恤,一条漂白色水洗棉单裤,还戴着幅蛙式墨镜,像酷哥那样抽着烟。 “我没别的事”,他说,“我只是想跟你上街遛哒遛哒,想请你喝点......啤酒。你——去吗?” 我说我刚吃过。他耸耸肩膀说:“吃过可以再吃嘛,跟人似的,离了婚可以再结婚。” 他笑得很纯朴,我不知道该如何拒绝他。我只好说:“我请你吧。”他露出开心的表情,前言不搭后语地问:“你猜猜我干嘛戴墨镜?” 我说这是时尚。年轻人都爱前卫、时髦、个性张扬的物品,比如一幅别致新潮的蛙式墨镜。 他说“不对”,然后略带神秘的安抚我说,“难怪你猜不到。其实——”,他摘下墨镜。我这才看清他长的什么模样。眼睛亮得像坟场里隐约其辞的磷火,还是那种肆无忌惮的双眼皮。“其实我戴着墨镜,不像头愚蠢的驴吗?发情期的一头愚蠢的驴。” 我默然地打紧他的嘴角。他的唇线很深,说话时夸张地弯蜷滑垂,给人一种滑稽、不着边际、暧昧甚至剑拔弩张的暗示。“我......说错了话,”他慌张着补充说,“一般人都讨厌我讲话,像苹果机那样张嘴闭嘴张嘴闭嘴......可我老是忍不住......我控制不了,有些事情我总是控制不了。” 我搞不懂他到底想说点什么。夜凉得突然。这个低能的夏天眼看就要湮灭了,像株蚊香,对我而言并无任何意义。对面的男孩一杯连一杯地灌溉着扎啤,仰起头颅时喉结便像上下滚动的坚果。我有点精神恍惚,我说了,在日常生活中我是个沉默寡言、严肃有余而活泼不足的人,可是在这个夜晚,我跟一个蹊跷的陌生人喝了酒。这对我而言有些不可思议和放纵。本来我希望他是个开朗,说起话来成篇累牍、海阔天空的天才,那样或许气氛要松懈一些,至少能将这顿沉闷、荒诞、毫无理性可言的晚餐点缀的亮丽生动。 “我管你叫舅,你不会生气吧?”他木然的诘问。 “不会”,我问他,“你多大?” “十九”。他的嘴角粘悬着白色啤酒泡沫,像是田鼠的胡须堆挤着粒粒脱壳的白高粱。我忍不住笑出声。 他很意外,“十九。是十九。七四年生的,属虎,今年刚好十九岁。我长得很老吗?” “不”,我说,“十六七的样子,眼睛有点特殊,像……像《ET》里的外星人”。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咧咧唇线,然后问:“你——有30岁吗?” 我笑得更加厉害:“我24了”。 他茫然地停顿了几秒,像是将话题延伸劈叉似地问:“你认为上班怎么样?”不待我回答他就强迫症患者似地解释说:“我......只是上过两个月的班。可从心里讲......我多么热爱我的工作!可惜......他们后来把我解雇了。” 我问:“你真喜欢上班?” 他吃惊地望着我,“喜欢还有假的么?” 我说:“当然有。什么事情都有假的。” 他点点头颅,“也许有。你比我老,比我有经验,这是应该的”,他说,“可我真喜欢我的工作。我曾经是名工人,我在春煦黄板纸厂第二车间第三小队上班。我的任务是每天把两吨的稻草推到制浆室,然后把他们倒进滚桶,当液体从滚筒里出来时,就变成那种昂贵的包装纸板---你还不知道吧?海尔家电的包装箱,都是我们工厂的产品呢。可是......我挣了2个月的工资后,他们就把我解雇了.....” 我说:“我跟你相反,我讨厌上班。” 他问:“你也被他们解雇了吗?” 我不知道我喝了多少酒,所以事后我对我当时的夸夸其谈有点怀疑。我从来没有和一个陌生人说过那么多的话。 我说,没人炒我鱿鱼。我说,我干得相当出色,我是名不赖的电脑专家。我们局里的45台微机除了我张楚,没有第二人会修理。我说我们局长非常器重我,虽然我不是办公室的人,但他参加宴请总是顺便把我捎上......因为我还挺能喝。一顿喝个一斤二两衡水老白干,还能若无其事地开奥迪回单位。别人就屁了,喝得脸红脖子粗喝得管服务小姐叫妈喝得尿裤子喝得胃出血喝得将酒店当洗头房,可我不,从来都不,当然局长也没事,局长没事,我也没事儿,局长就不拿我当外人。他们管我叫“大总管”,因为有时候局长不听副局长的,但对我却言听计从。他们所以又叫我“大秘”。说实话,这是个很暧昧的绰号。 安达有些厌倦。他的神色像只迷路的蚂蚁。我搞不清这只蚂蚁思考着哪种性质的问题。他客气地嚷道:“小姐,拿点餐巾纸!”餐巾纸递上来他就细致流畅地擦手,擦完手又擦嘴唇、额头跟耳朵,“你是那种......春风得意的人,”他总结着说:“你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不能--不能--......”他似乎刹那间患了致命的失语症,我注意到汗珠子顺着他的太阳穴油腻地滴哒,无疑他焦躁不安,因为他找不着恰如其分而又符合身份的词语安慰我。我被他的神态感动了,于是斟酌着说:“我不能人心不足蛇吞象,不能一山看着一山高,不能骄傲自大,不能自以为是,不能小人得志,不能忘乎所以,不能轻狂放纵,不能猴子屁股红得不伦不类。应该夹紧尾巴做人。” “对,”他干涸得咽口吐沫,“就这样子。象我。我又找了份干净的工作。我很喜欢,是真喜欢。你想知道我的新情况么?”我随便点点头,他激动着兴奋起来,“我给你敬个礼,”他说,“你是我舅舅,我给你敬礼是应该的!”他真的挺直腰板给我来个标准的陆军式敬礼,“我要站着向你汇报!我妈上班后,我穿戴齐整也去上班。你见过我的漂亮的吊包吗?包里藏着照相机,啊!我是多么喜欢我的照相机啊!那可是一架三点宽区、自动对焦的EOS50照相机!它有一个完美的十字型感应器,观景器和垂直感应器分布在左边和右边,象人的左手和右手。照相机可以自动选择对焦点,也可由使用者以手动选择。手动选择程序非常简单,只要轻轻按下焦点选择钮,然后转动主调节盘。照相机会根据选定的对焦点立刻对焦,简单快捷易举,对焦绝对准确无误…….” 我有点头疼,他似乎注意到了我的情绪。“对不起,”他低着头说,“有时候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好了。该谈谈我的道具了。因为是夏天,我的道具很容易得手。你猜,我的道具是什么东西?” 我摇摇头。 “是巴西月季!”他耸动着眉毛讲,“我忘记提示你,我的吊包里还有张小泉剪刀,磨得又光又快,然后我就上西环。西环路边种植着巴西月季,我喜欢白色和黄色的巴西月季,”他咬住嘴唇,“直到我的吊包鼓鼓囊囊的,里面盛满了花儿。”他眼神放射出玫丽的光芒,“工作终于开始了。” “你是……个小偷。” “是啊。我觉得我很喜欢当小偷。我特别喜欢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就象我待在地窖里一样,谁也看不到我。” 我话锋陡然一转问:“难道你不想清楚我讨厌上班的理由吗?” 他平静审视着我,“你先说吧。你是我舅舅。大人们总是压制孩子。我已经习惯了。” 我说,我讨厌上班只是发生了一件让我极度灰心的事件,也许称不上事件,可它对我个人而言确是致命的。本来我特别热爱我的本行,因为它变相体现了我的价值,人都希望有种成就感。我们局长说过,世上没有懒惰的年轻人。单位里我总是不闲着,就是蹲厕所也揪张《computer》溜两眼。这是跟局长学的。局长是少见的工作狂,他是属于那种被文革菅害的人,十四五岁光顾着贴大字报斗私批修,二十郎当岁忙着上山下乡的最垮的一代。所以他现在拼命地补救,像台满负荷运转的机器,晚上学习到子时。这相当不易,尤其对一个有点成就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不可思议。县城里出现这样的科级干部有些可笑。可我尊重他敬佩他,我不佩服比尔.盖茨,可我宾服我们局长。可2个月前--” 安达笑了,他仿佛注视着一个大舌头的孩子在漫无边际的夸夸其谈,“你的故事讲得很好,你应该当个小说家。你说话很有层次感。” 我摆摆手,示意他别打岔。我说两个月前,市局人事处处长来我们局考查,市局想在我们局提拔个副局长。毫无疑问局长推荐了我,市局考查得很满意。局长的推荐词比莱温斯基质证克林顿总统的证词还富于说服力。他赞美我血气方刚,有本科学历,有研究生能力,有资深党员的魄力,总之把我夸得不温不火的同时,又让人觉得我是最具竞争力的人选。他把我捧得天花乱坠。 “这很好啊,”安达说:“他是个很会作人的局长呢。” 本来一次考查后,再来个二次考查,这件事就基本确凿。也就是不出意外,我将在次月底当上副局长。我将成为全桃源县各机关党委各企业事业单位最年轻的副科级干部!可两个月过去了,没有半点消息,对这事局长也只字不提。我很纳闷。可没有后果也无所谓,我还年轻,还有的是机会,我的香蕉鱼的好日子还长着呢!关键是--后来我接到了一个致命的电话。电话是我朋友打来的。他是我校友,毕业后又跟我分到同一系统,只不过他在市局人事处管理档案。他问我,我跟我们局长是否有过节?这怎么可能?简直是笑话!我们好得跟亲爷俩似的!然后他提示我,在市局打算对我进行二次考查前,接到了我们局长的电话。他说张楚这位同志虽然素质不错,但年轻狂妄、眼高手低、好高鹜远、冲劲有余而耐性不足,根本不适合上任这么重要的职位。事情就这样彻底扯蛋了。 安达睁着双亮晶晶的眼睛问:“你感觉--被人出卖了?” 我说是的。一次考查后,局长得到消息说,如果任命我当副局长,根据流动制原则,只能分配至外县。这就意味着,他将失去一条胳膊。没人原意失去一条胳膊。更何况他要留这条胳膊对付哪些老奸巨猾的副局长。我难过的地方在于,我不幸知道了内幕,而你知道,内幕虽然吸引人好奇心,同时又会折磨人的好奇心。我们局长以为我蒙在鼓里,对我还像从前那么好,可你知道--我对他的感觉--很难受的--总是...... “像吞了一只油腻的绿头苍蝇,”安达温和地说,“你心里很不安,是吗?” 他接着说:“可是我并不这么认为,也许他的话是真确的。你并不适合这位子。你这么年轻,让你干你也会干得很不随心。你像只初出茅庐的老鹰,总想逮只肥硕的老母鸡。可这是多么笨的想法。我这样说,你不会不开心吧?” 我迟疑着摇摇头。我警惕地发觉,我沉郁许久的心情舒畅了很多。这多么不可思议!安达扔挺脱地站着。他纹丝不动矗立在桌的边缘,像株独立思考的向日葵。他还戴着墨镜,T恤的拉裢敞着,露出干枯苍白的脖颈。我突然明白我在哪儿,我在跟谁讲话,我在表达些哪种心境。这多么意外。我不得不正视我谈话的对象。我突然问他:“安达,你知道他们解雇你的原因吗?” “......”安达夹了块猪肝,捅进嘴里机械咀嚼着,“我方才忘记告诉你”,他喝口啤酒,体贴似地逡巡着我,“它们......它们......这群疯狂的瞎蝙蝠认为,我是个精神病患者。你相信吗?张楚舅舅?”
3 那顿晚餐之后,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戴蛙式墨镜的光头男孩。夏天滑了过去。秋天也快被埋葬。秋天没有什么诱人的风景,只是风黯然地紧,天空吊着没心没肺的粗糙的雨,梧桐树秃得仿佛患了溢脂性脱发的病人。我的生活没甚改变,也就是说,我的生活没有脱轨或脱臼的地方,单位里我还是那只不停旋转的皮猴,家里则是个喜欢做爱的正常男人,唯一不顺心的在于,我跟丁兰的关系比较松弛,或者具体来讲,我发现我并非像想象中那样爱她:这是关键性的矛盾。我越是否认我的厌倦,我越是发掘出我对她的冷漠。我开始后悔结了婚,她面目可憎,昏昏噩噩地吃喝拉撒睡,即没有特殊的爱好也没有哪怕高尚那么一点点的理想,这对一个年轻女人来说是恐怖的陷井:我很快想象出她年老以后的悲惨面孔--衰老、机械、迟钝,呈现出帕尔金综合症的模糊表情。我试图着改变她,可我缺乏革命的信心和铁腕政策。我后来想,当初恋爱时她可不是这个样子。她勤快、温柔、体贴、不仅喜欢织美国大平针,还喜欢读玛格丽特和乔治.桑的小说。总之我认为她是个有品味的女人。可事实是,她即不热爱工作(她经常设想着办退休手续,尽管她才21岁),也不钟情小说,她迷上了香港电影。她开始整日整夜地看那些粗制烂造的恐怖片、功夫片以及僵尸和鬼怪片,甚至总结出许些无聊的知识:比如月圆之夜是僵尸出棺的时辰,比如屈死鬼怕糯米而恶鬼惧关公老爷的神像--总而言之,我对她彻底失望了,即便是我们过夫妻生活的时候。我这才发觉婚姻的可耻之处:我变成一只作茧自缚的蚕,这么年轻就慌里慌张冲进围城。可是,当时我为什么要结婚呢?我总是事后总结经验。可这经验已经没有丝毫的用处。 我甚至开始怀念起我的初恋女友。她是个个子高高的姑娘,春天时喜欢穿着牛仔裤,套着那种露肚脐的紧身背心,肩膀上披着件薄羊毛衫,身上散发着橘子香水的味道。那时我在乡下工作,每天早晨我去等班车时,都会遇到她,因为每天早晨她都会到我等车的附近去健身。那是家新开的健身房,所以我见到她时,她总是汗水淋淋地站在车站牌下,朝着我笑。我喜欢那种被人等待的感觉。我很快爱上了她。可是接下去的事情改变了我的想法。夏天的时候,我们去成兆才纪念馆跳舞,有个男人老偷偷跟着她,后来问她,小姐,一宿多少钱?当她咯咯笑着把它当作笑话讲给我听时,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还有一次我和她去书店,我挑了本《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结帐时,听到两个收银员嘀咕着说,瞧见没有,那个抹着黑色唇膏的女人,肯定是个小姐。另一个说,是啊,只不过和她一起来的那个嫖客倒是很斯文呢。夏天还没过,我就和她分手了,我想我不能和一个老被人当成小姐的姑娘结婚,因为我不想老被人误以为是个嫖客。可是如今想起来,我倒是怀念她身上那种橘子香水的味道。 有天下班时,我在街头遇到了一对母女。那个母亲是清水街最著名的疯子。她的头发扎成红卫兵年代那种意气风发的羊角辨,还插绾着黄色蝴蝶结。她女儿是个正常的小女孩,天天跟在疯女人屁股后头,她妈上哪她上哪儿,像疯女人无法逃脱的影子。那天一群男孩正咯咭咯咭地傻笑,因为他们不停朝疯女人投掷石块,有的击中她的脸,有的击中她的乳房,可她还是温和、讨好的痴笑。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她女儿身上。她女儿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她目睹了整个恶作剧的过程。开始时她只是冷眼观瞧,像是沉默的局外人。没谁料到在神秘愕然的刹那,这位六七岁的女孩仿佛一头热情洋溢的猎犬蹿了出去。她的动作果干、野蛮而富于冲击力:她一把就抓住了投石子最多最烂的那个男孩子,然后熟练自信地攥紧了他的裤裆。男孩像野猫一样尖叫着拼命挣扎,可是他所有的行为都无济与事,当他发现这条事实时,他哇啦哇啦地嚎哭起来。而女孩则顺势收手,扶着她母亲蹲蹴屋檐下,颇有兴致地欣赏男孩丑陋卑鄙的哭声。 我的心被马蜂蛰了下。我想,这个安静的秋天,安达作着什么样与众不同的梦呢? 4 我再次见到安达时正在粉刷我的客厅。丁兰说她不喜欢那种米黄色,于是我把墙壁按照她的意图换成了粉红。多么暧昧的颜色,我从来不知道丁兰竟然喜欢这种恶俗的颜色。等我刷到一半时,我点了根香烟。我突然不想继续干了,因为我最喜欢米黄色。当我刚为自己的决定有些迷惑时,门铃响了。 我开门时,看到了一个染着黄头发的男孩。他说:“舅舅,你好吗?” 我说:“你......怎么跑这儿来了?”如果我没有记错,他应该是安达。 安达抿抿嘴唇。他套着件鸡心领的厚毛衣,红颜色,特别撩拨人的眼睛。他说:“我属猪。猪的嗅觉比狗灵敏。你不知道吗?” 我让他进屋。他说不必了。他问我舅妈在家吗?我说她回娘家了,这时间我们关系比较恶劣,像两只更年期的蟋蟀,如果不出别的转机,开春时就去打离婚。 “打离婚不好,”安达说,“喝酒好。我请你喝酒。你还认识我吗?” 我说“不认识了”。他的笑容有点僵,显然他很快就调整了情绪,“不,你认识我,我是安达。我是你外甥安达呀。” 我只好按了按他肩膀,他欢快地笑出声。他说:“我浑身是痒痒肉,我真担心小敏要是亲我,我该接受呢,还是拒绝?” “小敏?你女朋友吗?” “不。不算是。”安达说,“到今天她还不认识我。这真有意思。” 我们去吃涮羊肉。安达提出喝白酒,我满足了他。“你过得还舒服吗?”他说,“我的意思是说……我过得挺不错。近来我很忙。” 我问他:“你找着别的工作吗?” 他说:“还是以前那份。” 我说:“推稻草?” 他回答说:“不”,他吃惊地逡巡着我说:“你忘了吗?”然后结巴着分辩,“剪--剪子、巴西月季、书--包、照--照相机。” 我说我真的忘记了。最近我记性很差,总是突然想起某些人,又突然遗忘某些人。 “那可不太好。你应该多睡觉。保持十个小时的睡眠。”安达说,“可无论如何,你不该把我的工作忘了吧。” 我说我还是记不清楚。 安达说:“我把巴西月季捆绑成束,插在别人家的门逢里。” 我狐疑地凝视他。他的眼睛燃烧着微微了了的烟花,“如果是你,下班时在门缝里发现了一束鲜花,会不会很害怕?” 我说会的。我们老渴望着生活有点意外,但当意外真的发生时,我们会不知所措。 “嗯。”安达说,“英雄所见略同。所以我通常变成一只蝙蝠,飞到某户人家的屋顶,等待着主人回家。然后等他们看到我的礼物时,我把他们的表情偷拍下来,”安达嗫嗫地说:“这有点不正常,是吧?就在他们东张西望、左顾右盼时,我将他们内心的慌张不安拍摄下来。你瞧,”安达掏出一叠相片,甩上酒桌。他的动作自然流露出某种成就感,“我欣赏别人的恐慌,但他们却看不到我,我......我.......有种疯狂的安全感。真的,很安全......我拥有你所不能理解的一种......一种......”他瞅着我,鬼魅地笑起来,“我总是辞不达意,因为我......有语言障碍。我说话喜欢用书面语--这不好,”他低头说:“你想获悉关于你的秘密吗?喏。” 他麻利地抽出其中的一张,迟钝着递给我,“这是关于张楚的部分。” 我笑了。这是我的照片。照片中的张楚捏着束硕大丰满的月季,放在鼻下陶醉地嗅着。“一个例外,舅舅,”安达说,“ 你对生活中的偶然好象一点不吃惊。正因为这样,你可能已经忘记了这码事。” “不,”我说,“我记得这回事,我还把这事写成了一篇日记。我幻想是爱幕我的姑娘们心血来潮的小把戏。” “你还写日记?” “有时候而已。尤其是我比较开心时。” “哦,”他有些吃惊地说,“我以为只有小学生才写日记呢。” 我笑得不伦不类,“这么说在我投掷飞标之前,你--就认识我,不仅认识我,还自以为了解我。简直......像个间谍。” “随便你怎么认为。” “你跟踪过我吗?” 安达摇摇头,有气无力的争辩说,“你怎么产生这么无聊的念头?你跟小敏就是不一样。你们是两种脾气的野猫。” 安达不说话了,开始望着涮锅里滚烫的汁水和羊肉。我张了张窗外,竟然飘了鹅毛雪,不是很肥,相反,在高脚路灯昏黄的笼罩下,一朵一朵轻盈冷静地雪花飞旋着,映衬的酒店格外暖和。“哎……小敏……”安达略带悲愁地说:“自从我看见她后,我的心就乱了,她长得不漂亮,很朴素,留着学生头,像只田鼠那样土里土气,”安达不相信似地说,“可我喜欢上她了,多么不可思议啊!每天七点半,我盘旋在她家的附近,候着她。她推着一辆26型森林牌公主车,猫悄猫悄跨上去,目视前方,跟个忧郁的中学生要去上课去似的。中午12:10她准时到家。她对每天中午出现的巴西月季已然习以为常,总是随手扔进垃圾箱--她想象不出,为了大冬天买巴西月季,我得省吃俭用多少天!有时迫不得已,我还寐着良心偷窃我妈的钱,我为了道具已经到了堕落的地步。可是小敏......小敏再也不像第一次那样,对冒然出现的花儿表现出惊喜--她怜惜地闻了又闻,后来竞将巴西月季别在衣领。我想只有那次,她被意外彻底打动了。” “你可以追她,”我说,“你是个不错的男孩。你跟别人一样。你甚至比他们聪明得多。” “不,”安达说:“我不能。小敏已经结婚了。她丈夫又高又帅,工作也好,是县委办公室的副主任。” 我们都沉默了。我续上一支烟,安达哭了。我没料到他会在酒店里像蜂鸟那样嘤嘤着哭泣。我安慰他说他不该这样。 “他们说我......是精神病患者......一个神智出毛病的......一个笨蛋。”他抽噎着讲道:“不过,有时候......我确实有点犯糊涂。” 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他盯着我说,“舅舅,我想走到墙上去歇会,我喜欢站在墙上睡觉。”我觉得说什么好象都不是真实的了,我甚至怀疑起,我现在是在做梦呢,还是真的在和一个奇怪的男孩子喝酒。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看也没看就关掉了。安达的声音听上去很疲惫,“舅舅,你知道吗?每天晚上,我都走到地窖的墙上,再从墙上走到地窖的屋顶睡觉。我现在走给你看看吧。我想要是有一天我失业了,我可以到马戏团走钢丝,我可以在线绳那么细的东西上走,而且保证不会摔下来。我会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走钢丝大师。你知道哪里有待遇好些的马戏团吗?” 我突然害怕他真的走到墙上去。我想我必须先稳住他。我拍拍他的肩膀说,“我也是个走钢丝的高手。”安达狐疑地问,“是吗?”我说是啊。我走给你看好吗?安达摇摇头说,“我不想看到你从房顶上掉下来。我问你,你喜欢过我舅妈以外的女人吗?” 我说有的。安达说:“我的那只猫要是知道我喜欢上别人,肯定会杀了我。” “你喜欢猫?” “不喜欢,可是,我必须和它一起生活啊,因为它才是我真正的女朋友。” 安达盯着我问,你不舒服吗?我说我没有,我只是想起了一个女人。是不是每个男人的生活中,都会有一只不属于自己的野猫呢?安达摇摇头说,“我想听听你的婚外恋。我还是个孩子,你们大人的事情,我还没有机会了解呢。” 于是我说,今天夏天,也就是我刚结婚不久,我去参加朋友的婚礼。酒桌上我遇到了一个陌生女人。她是浅水湾某家房产开发公司的经理,看样子已经三十多岁,不年轻,也不是很老,更谈不上漂亮。你知道所谓的女强人从本质上讲更需要安全感。我们眼神互相扫射时,我的心竞“嘭”地动了下。她不是很健谈,对一群陌生人来说,也没有健谈的必要。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出现此类不可或缺的聚会。可我确实没料到在这个夏天,我的生活将地被一个大我十多岁的女人打扰。她自我介绍说,她是新娘的表姐。酒过三巡时,我再也忍不住,她似乎也在暗暗审视着我。我于是壮胆走过去说,我想敬她杯酒。她笑着说好吧,我先干为敬。说完她就喝了一盅。这是件不一般的事情,因为女人一并来讲是不和陌生人喝酒的。接着她说我再反敬一杯,还是先干为敬。这样在不到三十秒的时间里,她意外地喝了两盅白酒。 “她在引诱你”,安达说:“这女人很会挑情。当时你应该......” “防范,我不该放纵”我说,“我们把酒喝完后,彼此对视一笑。我并非是个喜欢粘花惹草的男人。可她确实从骨子里吸引了我。我震惊的地方在于,她很大方地告诉我,她也是夏天结的婚。她比我早半个月结婚。她的名字叫苏棉。苏棉。” 安达依然恢复了平静,他对我的故事似乎很感兴趣,“你们…….做……做爱了吧?。” 我笑得很暧昧,我说:“第二天我呼她,她自己开着车过来了。我们去了我的办公室,非常刺激。” 安达说:“ 第三次呢?” “第三次我们去了一家国营旅馆。” “第四次?” 我叹息着说,“没有第四次。” 安达抽着烟。他似乎猜到了故事的结局,兴趣反而不大,只是敷衍了事地说:“没劲啊。” 我咳嗽两声,我并非故作深沉,“第三次她来时,飘着大雨,但是那天苏棉却骑着辆单车来的,也没有带伞。苏棉说她的车借给了朋友。我们本来约好的,晚上7点1刻,花满楼国营旅馆。但傍晚突然下起的疯狂大雨阻止了我们的兴致,或者说,那天的天气起到不可忽略的副作用。苏棉是抽雨歇的空来的,我一看到她,一股从未有过的柔情席卷了我......我们纠缠着跌跌撞撞冲向房间。房间里只有一张床。” 我接着说:“苏棉走时,仍下着雨。我劝她雨停后再走,或者干脆跟我住宿旅馆,可她固执地拒绝了我。她说她丈夫在家等她。” 我:“晚上十点钟,我估计她到了家,就call她。第一次没有回电话,我就继续呼,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总共CALL她十三回。这是个不吉利的数字。” 安达冷漠地问,“你是不是疯了?” 我说:“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想知道她是否已经安全到家--就这么简单的愿望。她干嘛不回电话呢?她没带伞,穿身套裙,肯定被拍得像条鲶鱼,极有可能要感冒,一想到她会感冒,我的心就‘嘭嘭’地跳!第二天我又呼她,还打了手机,可就是没有消息!我更担心了,会不会昨晚回家时,天黑地暗的,不留心遇到车祸?这个念头折磨得我彻夜未眠,于是在那个星期天,我租了辆桑塔纳去浅水湾找她。” 安达宁静地呼吸着,脸上滑晒出痛楚的表情。 我说:“我按照她给我的地址翻遍了浅水湾,也没找着苏棉。” 我:“说实在的,我可能爱上了这个神秘的女人。从那次以后,我再未见过她,直至今天。后来我干脆厚颜无耻地向我朋友的妻子询问苏棉,可是她说,她从没有叫苏棉的表姐。而且她强调,更没有一位女亲戚捣卖房产。 “我相当痛苦。这痛苦是具体的,它叫我吃不香睡不熟。我甚至到电视台登寻人启示,寻找一位离家出走的女精神病患者--我相信苏棉要是从电视里看到那条寻人启示,她会明白我的意思。可这管狗屁用!我只想得到她的纪念物。后来,我在我的办公室,床底下,发现了一根体毛。那是一根卷曲的黑色的体毛,顶端细小,闪着幽幽的光。” 安达的脸在灯火下抽搐起来,他慌张着问,“你真的试图抓住些实在的纪念物吗?有时候,纪念物是虚的,一根体毛代表不了苏棉,相反,这会加剧你的毁灭感。你是疯子。” 我像条不能停止游泳的金鱼,我说:“可毕竟是实物,有了这根苏棉的体毛,我就拥有了一切。有时我在灯光下研究它,它让我的生活很充实……真的,我触摸它时,仿佛就在触摸苏棉。你不相信吗?”我掏出钱包,打开,从里面掏出一个精巧的米黄色的塑料袋,“我把它藏在这里,你想看看吗?我不介意你看,因为你是我外甥。” 安达突然对我说:“你......你......是我舅舅吗?......我要回家了,我忘记告诉你,我逮了一条野猫,就关在我们家的地窖里。我觉得,你的故事对我很有启发性。再见,张楚舅舅,我想告诉你真相,苏棉是被你的激情吓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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