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不爱读长篇小说,包括我,一拿起大部头脑皮就发麻,味如嚼蜡地翻了两页后又重新将它束之高阁。当然,我在这里所说的长篇小说是狭义的,并非指琼阿姨金大侠之流。莫言曾言道:“长度、密度、难度是长篇小说的标志,也是这一伟大文体的尊严。”此语甚在理。长篇小说是一种可以具有永恒性的东西,正因为它的长度、密度、难度使其在文学殿堂中庄严肃穆的形象无可比美。但因为长篇小说的声名在外,而使得许多急功近利的所谓作家们纷纷采用注水式的写作,动辄以“史诗”相称,实乃对读者的投机取巧、阿谀献媚。因此,寻找一本长篇的知己实在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所谓易求无价宝,难得好长篇,绝非虚言。 与长篇相比,短篇小说无疑更具有独立性。正如李敬泽先生在《向短篇小说致敬》一文中所说:“它与印数无关,与版税无关,与声名和利益无关,它不能满足写作者的欲望和虚荣。短篇小说这种文体保存着至关重要的价值和理想:它节俭,它反对铺张浪费大吃大喝;它的根本尺度是密度和质量,它摒弃数量和体积;当时间被想象为欢欣鼓舞奔腾向前时,它要让时间慢下来、停下来,直到某个瞬间、某个片断纤毫无遗地呈露其复杂的质地和结构。”这是一段我所见过的对短篇小说最精辟的见解,因此当我想要在文章的开头论述一下短篇之美时,不禁有了“崔颢题诗在上头”的压迫感。也好,省了笔墨。 其实就我个人的阅读经验而言,短篇小说是最符合“厕上、枕上、马上”之“阅读,无处不在”原则的。拿一本集子在身旁,闲时就翻几页,赶在兴头上这一篇就读完了,印象还特深刻。如果你是一个喜欢在枕头旁边垒一叠书的人,那短篇小说绝对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睡前的阅读总是有益身心健康,而短篇小说的阅读更像是成人自己给自己讲的小故事。以下选的这十五篇作品无不是我的枕边好。 首先不得不提的是国人教父级的伟大作家鲁迅。每一个中国人都是先生批判的对象,每一个中国人却都想和先生套近乎,这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现象。先生毕生创作的小说不多,共三十三篇,里头有太多的极品(我还不敢说是“优秀作品”),其中一篇被视为短篇小说惜墨如金典范的《孔乙己》,“回字有四样写法”“吊着打”“读书人的事”“排出九文大钱”,这些都已成为了知识分子日常生活语言中的一部分,常不自觉地就会说将出来。如此“寓‘繁复’于‘简洁’之中,寓‘紧张’于‘从容’之中”(钱理群《“游戏国”里的看客》),确实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境界。尽管先生的另外一本小说集《故事新编》乃我自小爱不释手的宝贝,且在书中他不仅开创了同人小说先河,更是为后来无数的历史剧导演、编剧们树立了一块丰碑,但考虑到如果选了《铸剑》而又没法选《奔月》,选了《奔月》又没法选《采薇》,如此的难以割舍,倒不如单从技术层面上看,独钟于《呐喊》中的这一篇孔乙己好了。无论你是哪种文体的爱好者,都能从先生对孔乙己的刻画中感受到源于中国古典文学的博大精深。寥寥几笔,如四两拨千斤,便能在读者面前展现一个充满质感的咸亨酒店,以及当中的主角孔乙己。 无法拒绝的同样有莫泊桑。作为世界短篇巨匠,他留给了我们太多的精彩,《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米隆老爹》,颗颗光彩夺目。但个人觉得艺术成就最高的还数《羊脂球》,我喜欢将它比作短篇版的《包法利夫人》,尽管两者从内容题材上看是那么的风牛马不相及。作为福楼拜的高徒,莫泊桑留给后世太多师生间的佳话,而我也赞同莫泊桑已经尽得老师的真传。在《羊脂球》如此简单的一个故事里,他非常耐心地进行着不动声色的叙述,每一个细节处都体现着作家的巧妙心思。最让人称奇的是,他的文字具有一种魔力,将篇幅近于中篇的一个作品在时间上大大地压缩了,你反而会觉得故事很短,甚至有点意犹未尽。如果你觉得这事儿非常不可思议的话,那我会提示你:他的老师写作《包法利夫人》时曾以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的狂热足足持续了四年又四个月,最后还疯狂地将一千八百页的原告删减成最后的五百页。我这样一说,你能理解到何谓对文学的偏执了吧? 由于曾经同是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的缘故,我国的文学界对苏俄作家总是非常有亲近感。其中自然有名不副实之辈,但绝不会是契诃夫。一向给人冷峻之感的契诃夫其实有两支笔,一支是无情地嘲讽,如《套中人》《变色龙》;另一支则充满了同情与恋爱,如《哀伤》、《苦恼》,我最喜欢的《万卡》正属此类。小说同样非常短,但在谋篇布局上却匠心独运。文中涉及的人物只有三个,万卡是作为唯一的叙述者出现的,他承担着书信体的任务。躲在暗处还有两人,一个是乡下的爷爷,一个是鞋店的老板,这两位角色始终贯穿于叙述当中,但在客观的限制上一直没有露面,但作为读者却能强烈地感受到他们各自所代表的意义。这样的处理无疑大大地丰富了小说的层次感,并在无形中拓宽了小说的容量,产生了无与伦比的距离美。即使抛开一切的文学专用术语,就万卡脆弱的童真而言,小说也同样感人肺腑。 高中语文课本里面有许多我的私藏,栗良平地《一碗阳春面》就是其中之一。在那个容易伤感的年龄,每每阅读我的眼眶都会湿润,难为那时的我身为语文课代表还要在早读课上领读。对于这样一篇以情动人的作品,或许有人会觉得幼稚、矫情之类,但我同意北大曹文轩教授的说法,我们为什么要拒绝感动?曹文轩教授认为现在的孩子存在感情危机,缺少同情心,不会感动,跟他们从小阅读的东西有着极大的关系,对此我深有感触,被《火影忍者》《死神》浇灌的孩子是怎样的一副德性我再清楚不过了。他希望从小培养孩子阅读有道义感的作品,以此耳濡目染地帮助孩子学会感动。这又让我想起了钱锺書先生《读〈伊索寓言〉》一文中的句子:“卢梭认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淳朴的小孩教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我以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淳朴的小孩教得愈简单了,愈幼稚了,以为人事里是非分别、善恶果报也像在禽兽里一样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这似乎唱的又是一个反调。但请别忘了,钱锺書先生的最终结论是:“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一个什么世界、一个什么社会给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而读《一碗阳春面》是否应该感动,全看你自己是怎样看这个社会的。 我的初衷是希望做一个全新的选本与大家分享,但个人阅读经验实在是有限,绕来绕去还是那一堆名篇。欧·亨利是我非常喜爱的名家,他的幽默不是文人式的尖酸刻薄,而是宗教式、福音式的广博。他在诙谐当中充满对社会底层的怜悯,且并非是高高在上的姿态,而是带有传教士般的诚恳。《麦琪的礼物》作为他的代表作之一,拥有一贯的温情脉脉,及典型的“欧·亨利式的结尾”,最适宜情人间的朗诵。如果我是朗读者的话,一定会给汉娜念这个的。 同时期的美国作家我还喜欢杰克·伦敦,《一块牛排》是他最脍炙人口的作品。许多好事者将他称作“体育小说”,还和他的另外一篇《墨西哥人》放在一起,真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啊。中西比较文学中最普遍的观点是中国的小说重情节,而欧美的小说重细节,具体的体现是国外的文学作品中个人心里描写都很细腻,而这一特点在《一块牛排》中表现的是淋漓尽致的。杰克·伦敦那抽丝剥茧般的叙述,在一个接一个的Round中将曾经叱咤风云的老拳击手残酷地击溃。这结局似乎是早已注定的,途中的一切仿佛只是一次命运的轮回,把失败归结于一块牛排上也是这样的无可奈何。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其实我们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傻瓜。《傻瓜吉姆佩尔》是我四年前读到的作品,当时我并不知道作者是何方神圣,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反复读着它,以致在数年之后我读到余华的一篇《我胆小如鼠》立即百分之一百二十地确定此乃模仿辛格的习作,经考证果真如此。作为获得诺贝尔奖的犹太作家,辛格刻画人物的韧劲早已被大家所熟知,他从不借助别的辅助手段,而是往硬生生地往死里写,最终把人物写活了。诺贝尔评委称他是“充满激情的叙事艺术,不仅扎根于犹太血统的波兰人的文化传统中,而且反映和描绘了人类的普遍处境”,这个评价是恰如其分的。辛格对犹太传统的继承,不仅是形式上的用古老的意第绪语写作,更重要的是他在叙述的过程中将犹太民族的命运漂泊感融入了人物性格当中,使得读者不由地对他的作品充满崇敬。我们甚至可以说,吉姆佩尔便是犹太人善良、勤劳、诚恳却又不断经历坎坷的民族形象,如圣徒般的纯洁。 在过去,小说的地位一直不如诗歌,因此批评家才会在评价某部时间跨度长、空间跨度大、出场人物关系复杂的长篇小说的时候形容它有“史诗品格”。但诺贝尔奖得主来自冰岛的拉克司内斯却用他的短篇《青鱼》告诉了人们,史诗品格与篇幅无关,只与作品的魂魄惊魂有关。这一位来自冰天雪地之处的作家“以生动的史诗气魄复兴了冰岛的伟大叙事艺术”,他笔下呈现的渔村是那样地一尘不染,仿佛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中。还有那一位如着魔般的老妪,由始至终都被神圣的光环围绕着,被儿子强行拖走的时候让人感觉一阵莫名的悸动。如果你是四个肉丝的歌迷,那一定会喜欢这部同样迷人的《青鱼》。 日本文学在近现代异军突起,许多名家名作都有着世界性的声誉。川端康成是个人很喜欢的一位,他对《源氏物语》的发扬与光大以及对卑微之美的推崇备至都是读者们津津乐道的。《伊豆的舞女》作为他的代表作之一,是他在“伊豆时期”内心无限柔美的完美展示。在这个没有肉体介入的纯洁的爱情故事里,当时年仅二十七岁的川端康成几乎是倾尽了所有的能量,把青春一次性地释放开来。小说中弥漫着日本传统文化中的优雅、感伤与节制,自然界的一呼一吸都被他敏锐地捕捉,让人感觉似乎回到了繁盛一时的平安王朝。这恰好是我喜欢的。 另一位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的《忧国》也是影响我至深的作品。他的独特之处是告诫我文学其实是一种信仰,有的时候需要用血来祭奠。用小说来为自己的死亡进行演习,怎么想也让人觉得触目惊心。幸好,三岛由纪夫并没有他在小说中描写的军官那样勇敢,现实里的剖腹程序并不标准。但无论如何,这一部充满武士道魅力的短篇确实是一篇佳作,更何况里头有大段大段的精彩性描写,因此也曾列入的我性启蒙的教材之一。 说起短篇小说如果不提《聊斋志异》似乎真有那么点说不过去,毕竟这是连卡夫卡也为之啧啧称奇的作品。正如文学史的教科书上所云,《聊斋志异》博取众家之长,最突出的手法是“用传奇法而以志怪”(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而使得他的作品既有六朝志怪的简括明洁,又兼美唐人传奇的细腻丰赡。我最早接触的也是印象最为深刻的要数《陆判》,一会儿是判官显圣,一会儿是换心换头,当时年龄还处于个位数状态的我当然怕的慌了。随便说一句,读《聊斋》最好还是读文言文原版,从略带生涩的句子中你会读到更多的东西。如果自觉文言功底不够,那岳麓书院版的《白话聊斋》会比较适合你。 《小王子》的经典地位已经不用多说了,作者圣·埃克苏佩利本身就是一部传奇。对于它的解读或许大家都比我深刻,但我更宁愿相信这是一位充满着浪漫哲学梦想的浪子用成人童话的形式,让小王子穿行于一个又一个的星球,一面借此针砭时弊,一面展现着人类具有普遍意义的心理经验,并试图借此寻找到一条通向理想国的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小王子的童心不断受到伤害,也让我们不禁去想,日常生活中稀疏平常的事实际上到底有没有对错之分呢?是他太简单,还是我们太复杂? 卡夫卡的作品我总是看不太懂,在现代主义的领域中本人确实少了不止几根筋。这一篇《在流放地》在卡夫卡的作品中应属另类,与《变形记》《饥饿艺术家》等一开始就与现实背道而驰的作品不同,你单看故事的开头,或许并没有多大的震撼力,甚至猜不出是卡夫卡的作品。但越往后,军官和他的杀人机器越来越接近你的面前时,故事却变得那么地不可思议。这也是我喜欢着一篇作品的原因,在卡夫卡光怪陆离的叙述之下,始终与现实不可分割,但我们经常都会被表面的荒诞而迷惑。这部小说对我来说还有一层特殊的意义,那个让人不寒而栗的杀人机器在我心中埋下的阴影使得我在后来逐渐积累成一种变态的心理,促发了今时今日自己的暴力、血腥等倾向。以致当我看到《SAW》中的形形色色的恐怖玩意儿,我会那样的热血上涌。 我没能读懂《百年孤独》,或许是因为如先前所言这部小说实在太重了。但《巨翅老人》我却读懂了,而且很喜欢。故事的情节看似很无稽,但却感觉很真实:在神的一次偶然降临中,庭院的主人把他关在一个笼子里,并组织慕名而来的人群购票参观;蜘蛛女孩的适时加入抢去了许多客源,大家又把注意力从年老的天使身上转移到这个蜘蛛身体姑娘头颅的东西身上了,原因是她更为刺激,且能够痛陈自身经历等等;最后来天使康复了,飞走了,负责照看他的妇人终于松了一口气。天才般的马尔克斯在他的许多中短篇小说中最喜欢描写的就是此类社会背景:没有信仰、理想、如死水一般的人群,对任何新事物都提不起兴趣,苍白的生活甚至让他们忘记了自己是谁,对未知的世界只是一味地排斥和抗拒。因此,才会出现《巨翅老人》中那样渎神的行为,而其中的关于人性与道德的沦丧也是《百年孤独》主题。 最后选的是钱锺書先生的一篇《上帝的梦》,虽然至今为止我还无法诠释这个梦到底说了什么,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的确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最幽默最洒脱的一个梦。与《围城》的知识分子自我解嘲不同,《上帝的梦》触及更为宽广的层面,迷一般的笔调也将小说的视野拓展到更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