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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火光大了起来,象一条条跳跃着的地毯,舔着我的身体,我才感觉到死亡是一件多么没有意义的事情。就一会,我的头上就已经点上了火把,很快,头皮上滚烫起来。皮肤发出夏天蚕豆自然干裂后的炸响,我甚至还闻到了肉的香味。疼痛让我把手举了起来,撕扯着,两条热辣的烤鸡腿。我敢肯定,周围的声响很大,场面很混乱,所有的人正端着啤酒,张着空洞的嘴巴,舌头上充斥着胧黄色的舌苔。 音乐声掩盖了我的叫喊,但她肯定听见了,她就在离我不到五米的地方,玩弄着自己的手指,和往常一样,她会以为这是一个顽皮的游戏。是的,她总是这么认为。我在火光中看不清她,只有火苗在激越的跳动,带着迷幻的激情。我看不清,但她在那里,这是不容置疑的。她一直都没有看到我,直到我跪了下来,等有人开始发出惊呼的时候,我已经死了。那时她大概象一个傻瓜一样拉着裙角,浑身颤栗,却不是由于恐惧。究竟是不是这样,我没有看见,我死了。 这件事情很多人都听说了,一个小丑在表演中自焚。自焚的原因成了一个谜,除开一个人,没有人知道确切的原因。他们都说,生活对一个小丑是没有意义的,他活着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他用他的肢体、动作供人取乐。也许他们说的都对,至少在我的生活中,事实大抵如此。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父母都为我担忧,他们一直认为,他们死后,我将会饿死。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我并没有饿死,相反,我生活得还算安逸,至少跟我周围很多人比起来,我生活得好多了。最终,我选择了自焚,显然更超出了他们的想象能力,他们不能想象一个吃饱喝足的侏儒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我的父亲,也就是小镇上唯一的铁匠,他总是喜欢捏着我的小胳膊对我说,我日你妈的,老子是不是操错了日子,生了你这么一个东西。他的胳膊有我的大腿那么粗。有一段时间,我迷恋上了铁锤有力的“当当”声,趁着父亲睡觉的空挡,我靠近了那把黑色的大铁锤,然而我发现我根本就不能举起它来,更不要说挥舞起来,就象父亲那样。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看到了我的父亲,他象扔一只小鸟一样,把我从门口扔了出去。他的身边站立着的,是比我高一个头的我的弟弟。 十五岁那年的夏天,发生了一件大事情,当然这仅仅是对我们一家来说而已。镇上来了一个马戏团,就是那种在每一个中小城市都有可能看到的大蓬车马戏团。他们到来的第八天还是第九天,我的铁匠父亲带着我的母亲,还有我一起经过马戏团门口。也许是门口露出大半个胸脯的模特吸引了他。这个连初中都没有念完的铁匠说,我们进去看看吧。母亲摇了摇头说,我不看了,你去吧。这就是我的母亲,从来不会对这个铁匠说半个不字。铁匠咧开大嘴笑了笑,他转身准备进去的时候,母亲将我塞给了他说,你带孩子去看看。父亲不屑的看了我一眼,他买了一张票,我跟在他的身后,就这么进去了。 这是一场没有必要描叙的表演,所有的表演内容我在进来之前已经了如指掌——要知道小镇是很少娱乐的,这个马戏团到小镇的第二天,所有的节目已经在小镇口口相传。尽管如此,表演却自始至终强烈地吸引着我的父亲。看完表演后,他看了看我,喃喃自语到:“你比那小丑还要矮呢!”然后,他用力的挠了挠脑袋,提着我的胳膊站了起来。等我脚尖落地后,我才发现,我已经站在了一个蓄着山羊胡子的中年人面前。父亲正努力的跟山羊胡子说着什么。过了一会,我听懂了父亲的意思,他想把我卖给剧团,他可以不要一分钱,只要剧团把我带走。当然,他并没有说他把我当成一个累赘,急于摆脱我才这么做。如果那样的话,剧团不会接受一个包袱。他唾沫横飞的向山羊胡子保证,我具有非凡的表演才能。而且,他强调到,我已经二十岁了,可身高只有九十八厘米,如果让我去做小丑的话,肯定比现在的那个合适。他态度虔诚,而且对山羊胡子表现出了无限的敬意,似乎山羊胡子有一根点石成金的手指。后来我才知道,山羊胡子是马戏团的团长。后面的事情就变得简单,我唱了两首歌,翻了几个跟头,就留在了马戏团,甚至都没有回家和母亲道别,因为当天晚上马戏团就离开了小镇。 一晃,十年就过去了。现在,我有必要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生活。 大篷车马戏团很快就垮台了,山羊胡子团长带着马戏团里唱歌的女歌手回家了,他把我们卖给了另一个老板,这个老板把我们带进了酒吧、夜总会等等。一般,我们在每个地方呆半个月左右,然后换到另外一个地方。奇怪的是,总是有足够的地方让我们周旋。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大篷车一些,酒吧给人的感觉并不好,它们总是让我想到蚁巢。我们的剧团也有了新的名字,叫“星光马戏团”,不用说,这个名字让我们都很喜欢。“星光马戏团”让我们觉得自己是大腕,是明星,我们一登台,就星光灿烂。事实上,在台上也确实有这样的效果。我记得有次在一间很大的夜总会里,至少有五百人在给我鼓掌,那是圣诞节。他们挤到台前,和我握手,给我啤酒。他们拍着我的小肚子,哈哈大笑,多么快乐的场景。 在这里,请你们相信,我是一个漂亮的侏儒,虽然我身高不到一米,但我长得漂亮。我骨骼匀称,皮肤细腻,不象别的侏儒一样,不是鸡胸就是驼背,要不就是有一双难看的罗圈腿。除开身材矮小,我一切都很正常。用我们剧团的魔术师的说法,我是浓缩版的F4。尽管如此,我却依然是这个剧团里最无聊的人,没有人愿意带我出去。每天中午起床,我旁边的床铺都是空的,其他的房间多半也是如此——他们都出去了。就是晚上,表演结束后,他们一起出去吃夜宵,也很少带上我。偶尔,魔术师会说:“朱余,你跟我们一起去吧。” 好了,现在你们知道了,我有自己的名字,我叫朱余。每逢这样的时候,我总是很感激。魔术师是一个高大的小伙子,他很漂亮,头发染成了绚烂的黄色和红色,他叫刘大风,一个陕西小伙子。 和他们一起吃夜宵,我总是抢着买单。我知道,我的出现让他们很没面子。就在我们桌子周围,总有人对着我指指点点,有些人干脆没礼貌的笑出声来。我的任何一个动作都会让他们觉得惊奇。比如,他们会大惊小怪的叫起来“你看你看,那矮子还喝酒呢!”“我操,那矮子还会抽烟呢,日他妈的,他怎么也会抽烟呢?!”一桌子的人都尴尬的看着我,低着头,将粥喝得“呼呼”响。很快,就各自散开了。 尽管如此,这种日子其实也是可以过下去的,对我来说,生活从来就没有未来。直到有一天,秦红走进了我们剧团。 秦红是在一个傍晚来到剧团的,那时,天刚刚暗下去,光线非常柔和,因为是冬天,秦红穿了一件红色的毛衣,下面是一条紧身的牛仔裤。她有两只涨鼓鼓的乳房和修长的大腿,屁股并不突出,却很好看,结实而圆润。我抬头望着秦红,她脸上的汗毛很长,在余光的照耀中,象一根根漂亮的金丝。也许是对剧团还很好奇,秦红热情的和剧团里的人打招呼,向每个人说“我叫秦红,以后还请大家多多指教!”走到我面前时,她弯下腰来,有些惊奇的看着我,然后笑着对我说:“小不点,你好!”如果在平时,我可能会生气,但这次没有。我注意到秦红的眼里没有一点恶意,更没有奚落的意思。更重要的是她弯下腰的那一会,我闻到了她身上好闻的香味,淡淡的,却散发着强烈的女人的味道。我伸出手,握了握秦红的手说:“你好,我叫朱余。”秦红笑了笑,伸手摸了一下我的脸,又摸了摸我的头顶,象是摸着一头初生的小牛犊。周围爆发出一阵剧烈的笑声,空气都抖动起来。我感觉到脸上在迅速的充血。“有什么好笑的!”我大声的叫了起来。 “哈哈,秦红,人家朱余可能比你还大呢!”笑了半天,一个人说。 秦红的脸也红了一下,有些不相信地说:“是吗?可他看起来好小呢。” “他只有这么高,长不高啦!” “不过,”秦红转过身来,望着我说:“我还是愿意叫你小不点,以后你要叫我姐姐。” 当天晚上,我们就知道秦红是来剧团做歌手,她能唱音调很高的歌曲,比如《青藏高原》什么的,还有一些民歌。由于这些原因,秦红的打扮很朴素,不象那些唱流行歌曲的歌手,穿着布片一样的衣服,身上挂了破铜烂铁,头发染得乱七八糟,象一只墨西哥草帽。白天,秦红很少出去,我起来后,很容易发现秦红,她如果不是在洗衣服,就是拿着一张报纸在看。她喜欢盘着腿坐在床上,用被子盖着,上身穿着那件有些旧了的红毛衣。 我们住的是租来的民房,在这个城市的中间有一个巨大的城中村,它象是这个城市的心脏,我们就在心脏的中间。剧团所有的演员都住在一起,两人一个房间,和秦红一个房间的是一个跳舞的女孩,来自湖南,她的嘴唇总是涂得血红,最大的梦想是在夜总会里认识一个大款。用她的话说,就算做四奶也行,只要给钱。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她总是很主动的和那些看起来有钱的中年人说话,陪他们喝酒,用尽浑身解数来勾引他们。据她自己交代,她已经快成功了。她总是这么说,然后很快,我们就可以听到她判断失误或者被人玩了的消息。就算这样,她一点也不会沮丧,相反,她会对着镜子大声说:“失败是成功他妈,不怕,不怕,前进,前进!”这样的时候,她双手握拳,咬牙切齿,和平时温柔妖媚的样子完全不同。她叫小微,她的原名我们不知道,也许永远不会知道。她和秦红住在一起让人非常放心,因为她会告诉秦红她所有的人生经验,让秦红以最快的速度了解男人,了解这娱乐至死的生活。让我们觉得欣慰的是在她的指导下,不少女孩子离开了剧团,过上了她一直憧憬的生活,而她却一直在剧团里,看着自己慢慢衰老。小微说,太聪明的女人男人是不喜欢的,可她却总是喜欢卖弄自己的聪明,这是她最致命的缺陷。可剧团的大部分人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小微是缺心眼。 好了,不谈这个了,说说这个村子吧。怎么说这个村子呢?它大,里面充斥着横七竖八的狭窄的街道,路边堆着腐烂的垃圾,散发着腐朽的味道。然而它又是繁华的、复杂的,在这个村子里,你几乎可以找到一切你想要的东西,包括枪支、弩、安全套,温州松骨、桑拿、重庆水煮鱼、旧书店、家具,等等等等。你大概明白了,这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是的,确实如此。我曾经在这个村子里见过做薄饼的印度人,以及不知国籍的褐色皮肤的西亚人。还有一次,我走在村子里时,听见警车刺耳的叫声,地面上是急匆匆奔跑的便衣,其余的人望着天上。当我抬起头时,看见一个影子从一幢楼房跳到另一幢楼房,他的动作是那么灵活,好象他是一只鸟或者松鼠。很显然,他是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者通缉犯。和我住在一起的魔术师刘大风说,在这个村子里,也许今天和你和颜悦色说话,看起来满脸憨厚的人明天一早就消失,要么是死了,要么是被抓了,要么就逃跑了。我从来没有怀疑这种可能,因为我亲眼看到一个拣垃圾的男人被警察拉上了警车,过了不到两天,村里传来消息,那是一个流窜杀人犯,在他手里有六条人命。 “这象一个梦境,是吗?”刘大风躺在床上问我:“人生本来就是一个梦境。” 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刘大风嘴里咬着一个塑料的烟嘴,那是他花了五毛钱买的。他一直梦想做一个伟大的艺术家,至少也应该当一个歌手,可他命中注定是一个蹩脚的魔术师。在舞台上,刘大风经常出漏子,所以总是我和他搭档。比如如果他想变一个鸽子出来,结果却什么也没有变出来,我就在旁边故意做鬼脸,取笑,让观众以为这是节目的一部分。更多的时候,刘大风玩的是一些不需要太强技术的魔术,同时也可以让观众参与,这叫“互动”,据说这样可以吸引人。 秦红来了剧团之后,刘大风出去的次数明显的少了。更多的时候,他独自呆在宿舍里,望着灰白的屋顶发呆。我则到秦红的房间里玩,小微一般是不在的,她总是忙着上街买更性感的衣服。我现在知道,秦红比我小,她只有二十三岁。如果按照年龄,她应该叫我“哥哥”,可她却要我叫她姐姐。姐姐,姐姐,我的姐姐。我内心无数次这样喊着,却从来没有出口。由于是冬天,每次我去了,秦红总是会很高兴的掀开被子说,来,小不点,到姐姐身边来。她下身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秋衣,能感觉到她散发出来的温暖的体温。秦红喜欢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让我的头靠在她的肚子上,就象一个孩子一样。 “小不点,你要是能长高,一定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秦红摸着我的头发说:“你的样子可真好看,小模样可真周正。”秦红话和母亲的一样。 我把手搭在秦红的腰上,仿佛我真的是一个儿童,她会搂着我聊天。秦红很不喜欢小微,她说小微是一个堕落的女人,不是跟这个男人睡就是跟那个男人睡,一点也不检点。她甚至恶毒地说,这个烂货要是不得爱滋病才奇怪呢。对剧团里其他的人,她也很不屑,她说这些人还真把自己当歌星、当舞蹈家了,说白了不就是出来卖的货么?秦红说的当然是对的,剧团里根本就不可能出歌星,更不用说舞蹈家。 “不过就是出来挣钱而已,当什么真。”秦红撇着嘴说。在来剧团之前,秦红在纺织厂当工人,每天要加班三个小时,还没什么钱。想了想,她就不干了,仗着会唱点歌,买了把吉他到各个夜宵摊子上唱歌,一晚上下来,怎么着也能赚上几十块钱。更让秦红觉得开心的是自在了,没人管了。 我曾经问过秦红,你真会唱歌、会弹吉他吗? 秦红笑了笑说,到那种地方唱歌,脸皮厚就行了,碰上真会的,好为人师的反而更好赚钱。你想,你要给人家当老师,肯定得拿吉他吧?这一拿,你就耽误人家时间了,更重要的是满足了你的面子。我再叫一声“老师”,你好意思不给钱吗?何况又不多,也就三块五块的。在酒吧唱歌,只要会唱卡拉OK,胆子大就行。 和秦红在一起的上午,阳光薄而透明,那个冬天,因为秦红的到来而变得温暖。我把手搁在秦红的腹部,尽管隔着一件衣服,却依然能感觉到她皮肤的质地,光滑的,温暖的。现在回想起来,我是多么喜欢那些时光啊,就象我不再是一个大人,而是一个孩子,秦红就是我的母亲,她拥抱我,用手抚摸我的头发,让我躺在她的怀里。在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沉溺于这种梦境一般的生活。我甚至无法向秦红说出我对她的热爱,有些事情,也许是她无法想象的。她觉得我是一个孩子,她把我抱在怀里。可她并不知道,虽然我有一张长不大的孩子的面孔和身材,可我的一切却是正常的,我只是一个拥有孩子的躯体的成年人。面对她的单纯,或者说善良,我一次次的感觉到自己的肮脏。她把我当一个孩子,我却把她当一个女人。当我的手接触到她平坦的小腹,我的大腿紧贴着她的大腿,她无法想象我的冲动。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中午,小微拎着一大包廉价的衣服回到宿舍,她看见我趴在秦红的怀里。她的嘴张成了标准的“O”型,就象电影里的女明星,手里的袋子掉在了地上。她面红耳赤地说:“对不起,打扰你们了!”然后,故作优雅的转身,准备离开房间。这时,我从床上站了起来,想跟她解释点什么,秦红用力地把我拉下来说:“小不点,你给我坐好。”接着,她对准备出门的小微说:“你看你,想哪里去了,他还那么小呢,再说他叫我‘姐姐’呢。”小微有些尴尬的找了张凳子坐了下来,很认真的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秦红。她大概还没有完全弄清她所看到的一切,或者说这一切太难以想象。 第二天,我去找秦红时,她一看到我就“哈哈”大笑起来。她一边笑一边招手,等我坐下来后,她很认真的跟我说:“小不点,你猜猜,小微昨天和我说什么了?”我摇了摇头。 秦红理了理头发,她可能刚刚梳洗过,眉毛上还有细细的水珠,挂在那里象珍珠一样闪闪发亮。她用一只手掐着另一只手,好象是想压抑住想笑的冲动。“小微告诉我,你是一个男人,一个成年的男人,让我注意一点。”秦红还是笑了出来。 “是吗?”我问到。 “是的,她可把我给笑坏了。你还那么小呢,亏她能想得出来。再说了,我们怎么可能呢?我一直是把你当小朋友看的。”秦红从床上站起来,然后拉起我来,手掌压在我的头顶上,我发现我的眼睛刚好齐到她的腰。 “你看,你才那么小,刚到我的腰呢。”秦红坐了下来说:“我知道你是个听话的小孩。”她的手拍着我的背。秦红说话的时候,我的眼泪大颗大颗的滴落在秦红的床单上。那一刻,我第一次发现我是那么的恨我的父亲母亲,他们让我来到了这个世上,没有给我一副健全的躯体,却给了我和正常人一样的头脑。秦红,我永远不会告诉你,我多少次在梦中梦到过你。那时,我是一个正常的,高大的男人,我吻你。 大约在秦红来到剧团后的第五个月的一个上午,我刚刚起床,刘大风叫住了我。他说:“朱余,你坐下,别急着出去。”我放下刚拿起来的口杯,笑嘻嘻地说:“干吗呢?”窗外太阳已经很高了,正是春末夏初,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树木都是新鲜的绿,空气里弥漫着淳厚的香气。我想起来,我已经和秦红约好,一起去放风筝。只有和秦红在一起,我才觉得浑身是自由的,她一点也不介意周围的目光,仿佛那些目光根本就不存在。而且,她还会给我买汽水,甚至高兴起来就把我抱在怀里。我喜欢她的怀抱,温暖而柔软。被她抱在怀里时,我能感觉到她乳房的体积和质地。 “朱余,”刘大风的脸色有些沉重,他抽了口烟,带着疑惑的眼神问我:“朱余,你是不是很喜欢秦红?” 这个问题很突然,我愣了一下,很快指着我的身子说:“你觉得我有这个资格吗?” 也许是很满意我的答案,刘大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朱余,你别这么说,我就是问问。不过,我听说秦红对你特别好,都让你趴在她怀里呢。” 我没吭声。 “你他妈的可真是命好,”刘大风羡慕地说:“秦红那对大奶子很舒服吧?” 我有些生气了,一字一顿地对刘大风说:“刘大风,你说什么呢?” 见我生气了,刘大风笑了笑说,好啦,跟你开个玩笑,一点娱乐精神都没有,还是演员呢。过了一会,刘大风很认真地对我说:“朱余,我告诉你一个消息,你别惊讶。” 我点了点头,一只小兔子拼命的在我体内冲撞。 “朱余,我觉得我特别喜欢秦红。”刘大风看着我的眼睛说:“整个剧团就秦红是个正经姑娘。” “我知道。”我努力平静地说:“很多人都喜欢秦红。” “我知道你也喜欢秦红。”刘大风说:“你也是个男人。我好几次听到你喊秦红的名字呢。” 象是被人剥下了伪装一样,我觉得全身赤裸裸的,站在大街上,所有的人都向我投来鄙视的眼光,仿佛我就是那只不切实际的癞蛤蟆。 “可是,”刘大风吞吞吐吐地说:“朱余,你觉得你们有可能吗?” 望了我一眼,刘大风接着说:“秦红也许真的把你当一个孩子看。” 我不自然地望了望窗外说:“刘大风,你别说了,我知道,不用你提醒我。” 刘大风摆弄了一下他的烟嘴说:“朱余,我是不是你最好的哥们?” 我点了点头。 “那你愿意帮我一个忙吗?”刘大风充满期待地问。 我看了刘大风一眼,刘大风从枕头下拿出一封信说:“朱余,你帮我把这封信交给秦红,帮帮我,大家都知道她喜欢你。”说完,刘大风还学着秦红的样子摸了摸我的头顶,我把他的手甩了下来。刘大风有些尴尬的搓了搓手,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块钱说,这是我请你喝酒的。我说,我不喝酒。刘大风笑了笑说,那就算我请秦红的,我知道你们下午要去公园放风筝。 “你可以打电话给她的,干吗还要写信那么麻烦的?”我不耐烦地说。 刘大风笑了笑说:“这你就不懂了,对秦红这种女孩子一定要采取传统的手段,而且不能着急,她和别人不一样。”刘大风咂了咂嘴巴,象是在吃一块糖一样。 “那你自己送给她好了。” “别开玩笑了,你哪里见过自己送情书的?”刘大风不容分说的将信和一百块钱塞到我的手里,然后鞠了一躬说:“拜托了!” 整整一个下午,我都无精打采,刘大风的信就象一座大山,压得我浑身不舒服。秦红也看出来了,休息的时候,她问我:“小不点,你怎么啦,好象不开心呢?”秦红递给我一罐可乐。 “没事,”我躺在草坪上,望着天空,太阳很大,让人睁不开眼睛,四周的树木青翠,人一躺下来,天空就显得特别大,而且远。我闭着眼睛说:“秦红,如果有人追你,你怎么办?” 秦红笑了起来,用手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小不点,你不会说你想追我吧?” 我的心里有点酸,但还是摇了摇头说:“不是,当然不是我。” 秦红喝了口可乐说:“我才不理呢,现在的人都是逢场作戏,我才不要这些人呢。” “可是刘大风说他想追你。”我坐起来,看着秦红说。 “那我也不理。”秦红说。 秦红的话让我放松了很多,我从裤袋了掏出被压得皱巴巴的信递给秦红说:“这是刘大风让我带给你的信。” 秦红连看都没看一眼说,你给我扔了,我才不要看呢。 听到秦红的话,我象得到命令一样,几乎是弹了起来,径直向垃圾箱奔去,毫不犹豫的将刘大风的信扔进了垃圾箱。我的步子是那么的轻快,象是踩着云朵,我不知道秦红是不是在背后偷笑,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晚上,趁着表演的空挡,刘大风悄悄问我,你那信送到了么?我回答,送到了。刘大风的脸色很是兴奋,好象他已经成功了一样。整个晚上,不上台的时间他都围着秦红打转,一副谄媚的表情,秦红却是一幅爱理不理的神态。下班后,刘大风想请秦红吃夜宵,他大概以为秦红已经知道了他对她的一番苦心。秦红连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 回到宿舍,刘大风问我到底怎么啦?想了想,我还是没告诉他秦红根本就没有看他的信。 就在刘大风给秦红写信后不到一个月,我们整个剧团都知道秦红原来已经有了对象。那是一个很年轻却很木纳的男人,剪着一个八十年代流行的分头。他来看秦红也是一个下午,太阳正当头,他把门敲得山响。我打开门,看到门口站着一个白白嫩嫩的年轻人,手里拎着一个蛇皮袋,怯生生地问我:“秦红是不是在这里住?”我看了他一眼,以为他是秦红表哥或者是什么亲戚,就说了声,她在呢。然后,带着他拐了一个楼道,敲开了秦红的门,小微也在里面,大热天,她身上穿着少得可怜的一点衣服。见到这个男人,秦红的脸上洋溢出喜悦来,她兴冲冲的帮男人放下麻袋,拉他坐到床上,还转过电风扇给他扇风,用毛巾给他擦汗。看得我和小微在旁边一愣一愣的。坐了没一会,男人象是邀功一样从蛇皮袋里掏出一些玉米和红薯,嘴里笨拙地说:“这是你喜欢吃的,我带了一点来。”他的动作滑稽而可笑。你可以想象一下那个场面,旁边是两个漂亮的姑娘,地上躺着一条不合时宜的涨鼓鼓的蛇皮袋,一个八十年代的脑袋从蛇皮袋里象变戏法一样掏出一只只的玉米和红薯。小微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她一边笑一边说:“秦红,他可比刘大风有趣多了,应该让他去做魔术师!”秦红却一点也没生气,她笑嘻嘻的,好象很受用的样子。 晚上下班后,秦红请了剧团所有的人吃夜宵,并且隆重的向所有的人介绍了中午那个滑稽的年轻人,她字正腔圆地向大家介绍,他叫李志成,是她在农村的对象,现在也到城里来了,以后还希望大家多多照顾。李志成笨拙的朝大家笑,我看见小微的嘴角流露出鄙视的神色。那天晚上,刘大风喝醉了,是别人扛着他回来的,个中原因不说大家也知道,刘大风想追求秦红的消息在剧团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大家没想到的是刘大风居然败在了这么一个男人手下。 第二天,还不到十点,我们房间的门就被敲响了。打开门,居然是小微。她手里端了一碗粥,显然那是为刘大风准备的。我躺在床上,眯着眼睛。小微熟练的拿起毛巾,在水龙头下冲了一把,给刘大风擦了擦汗。然后,在刘大风床边坐了一会,也许她是想等刘大风醒的。坐了一会,大概实在是没有耐心了,她摇醒了刘大风,几乎是把刘大风拎起来靠在了床沿上。刘大风的脑袋还耷拉着,他的脖子象一根泡过的油条,根本无法支撑他那颗大脑袋的重量。好不容易把刘大风的脑袋扶正了,小微又给刘大风擦了把汗说:“刘大风,你这是干吗呢?有意思吗?” 刘大风有气无力的摇了摇头说:“没意思,可真没意思。”他昨天晚上吐了两次,身上还散发着浓烈的酒味,刘大风的酒量一直都不好。 小微帮刘大风整理了一下衣领义愤填膺地说:“我说刘大风,我真是替你不值,你说你一门心思对人家好,人家却弄出这么一个东西来讽刺你。” 然后,象是表功一样说:“昨天晚上,我一晚上都没有出去,还故意亮着灯。”说完,小微有些得意的笑了笑。我知道她话里的意思,在剧团,一般情侣过来,同房的伙伴是会到别的房间挤一挤的,给人家腾出地方来。出门在外,谁都不容易。 “那个木瓜,秦红真是疯了。”小微一边给刘大风喂粥,一边忿忿地说:“我这次做坏人是做定了。” 刘大风一口一口的吃粥,什么话都没有说,眼睛直愣愣地望着窗外,他的眼神空洞而没有内容,象烟雾一样随风飘散。 吃过了午饭,我决定去找秦红。 进了房间,里面只有秦红一个人,小微在我们房间里陪着刘大风,李志成不知道到哪里去了。秦红手里正拿着一根玉米在啃,她啃得津津有味,满房间都飘荡着玉米的香味。秦红穿着一件短裙,上身是一件背心,头发松散的扎在后面,这个炎热的夏天。她的大腿几乎完整的露了出来,健康白皙,我熟悉的小腹依然平坦。看着秦红,我的脑子一遍又一遍地想,小微离开之后,那个木瓜一样的李志成是不是趴在秦红的身上,而秦红是不是发出快乐的呻吟,这种想法让我觉得痛苦。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趴在秦红身上的是刘大风。秦红却象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一边啃玉米,一边看电视。我相信秦红是纯洁的,这种纯洁却让我觉得痛苦。 坐了一会,我对秦红说,我想到你床上靠一下,小微在我那边。 秦红笑了笑说,我就知道那骚货会去找刘大风。她说我坏话了吧? 我摇了摇头说,没有,她没说你坏话。 秦红用食指点了一下我的太阳穴说,小不点,连你也不老实了。 我认真地说,真没有,小微真没说你坏话,她只是替你感到不值。 也许这句话触动了秦红,她扔下还没有啃完的玉米,盘腿坐在我对面,兴致勃勃地问:“她有没有说为什么?” 想了想,我咬了咬牙说:“秦红,我也觉得不值得,你对象那么木纳,傻乎乎的,他配不上你。”我的眼睛透过秦红的背心领,看到秦红生机勃勃的乳房,它们是那么圆,那么白皙,有着我无法想象的质地。 秦红象是没有注意到我的眼光一样说:“我知道你们都会这么想,觉得李志成傻,可人家对我好,也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而且人家还干净。我也知道他老实,可等过了几年,我老了,我还得回到我老家去,我得有个靠得住的男人。”停顿了一下,秦红说:“象小微,一门心思想找个有钱人,可人家有钱人会要她吗?我知道有些女人趁着年轻出来混,赚到钱了,回家开个铺子,扮得比良家妇女还良家妇女,可我不想那样。” 也许秦红说的是对的,她比别人想得更长远,我不想再说什么了。望了望秦红,我对秦红说:“秦红,你能陪我躺一会儿吗?”秦红挤出一张笑脸,靠在我旁边,把手搭在我肩膀上说:“小不点,他们不理解我,你应该理解我,我们同病相怜。”说完,她摸了摸我的脸说:“我真希望象你这样,永远长不大,永远象一个小孩,那样我就会永远没有烦恼。”我没有反驳秦红,我的身体告诉我,我已经开始燃烧了。 我在秦红身边躺了下来。这次,我没有象平常一样趴在她的怀里,而是并排躺着,象塑料袋里两根不同长度的腊肠。秦红身上的味道不可抵挡的释放出来,飘进我的鼻子,我的嘴巴,我的每一个毛孔,让我兴奋。躺我了一会,也许是很久,我对秦红说:“秦红,我想趴到你身上。”秦红模糊的“恩”了一声。我爬起身,慢慢的爬到秦红的身上,我的腿压在秦红的腿上,脸贴着秦红的肋骨。我用力的亲着秦红的肚皮,双手抱住秦红的腰,秦红扭了扭,拍了拍我的手说:“你弄得我痒了。”秦红的语调很轻,象是在喘气,或者说梦话。她让我更加兴奋起来,我在秦红身上坐了起来,看着她的身体,然后,扑了下去,双手紧紧按住了秦红的乳房,我掀起秦红的背心,努力的想突破她的胸罩,抓住她的两只乳房。就在我的双手刚刚接触到秦红乳房的那一刻,秦红象触电一样弹了起来,猛地抓住我的双手,睁大眼睛,惊愕的看着我,她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做,但她显然明白了我的意图,她握住我的双手,果断的阻止了我进一步的行动。她睁大眼睛,望着我。我努力的挣扎着,不顾一切,是的,也许我疯了。然而,我却是无力的,面对一个我爱着的女人,我根本就没有能力掌握她,甚至连暴力都不行,这让我觉得悲伤。我们就这样僵持着,然后,我的眼泪就“哗啦啦”的流了下来,淹没了我的脸。 秦红放开我,从床上坐了起来,理了理弄乱的头发和衣服,又摸了摸我的脑袋说:“小不点,你别这样,我会难过的。以后,你还要不要姐姐抱你?”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几乎是哭着对秦红叫到:“秦红,我爱你!” 房间的空气很重,几乎能把人压扁,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僵持了一会。我站在床上,秦红站在我对面,象一个准备哄小孩起床的妈妈。望着秦红的脸,我慢慢脱下了裤子,赤裸裸的向秦红露出我的下体,我看到秦红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此时,我细小的阴茎精神抖擞的翘起,阴茎的周围是浓密的阴毛,它们告诉秦红,我是多么的正常,我已经是一个男人。这样的场面,让我觉得悲伤,我亲爱的秦红,她显然是了解这一切的。我的眼泪已经不受控制。接着,我听见了秦红低沉的抽泣。我恨所有的人,不单是李志成。 自从发生这件事情以后,秦红对我疏远了很多,不会再抱着我,或者拍我的头顶,摸我的脸。当然,也许是我想多了,李志成来了之后,我和秦红见面的机会少了很多,她抽很多时间陪着李志成,给他买衣服,鞋子,教他适应城市的生活,甚至她还开始托人给李志成找工作。可她哪里认识这样的人呢?现在,别说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了,就算是大学生,工作也是越来越难找了。 我们眼看着秦红越来越忙,而她的李志成却越来越象一个城里人。对李志成,小微一如既往的表示了不屑,她说,一个大男人,要女人养着,象什么样子!一个木瓜小白脸。她一边说一边表示对秦红的同情,同时,带着幸灾乐祸的表情和得意。对小微来说,其实她应该感谢李志成,如果没有李志成的出现,她根本就不可能和刘大风好上。在这里补充说明一下,小微已经和刘大风正式好上了,尽管以前,刘大风是鄙视小微的,她却在最恰当的时间里填补了一个男人内心的空洞。我曾经问过刘大风,他是不是真的喜欢小微。刘大风回答说,未来那么远的事情,谁知道呢,现在在一起就好了。 在城市里过了几个月之后,李志成变得时髦起来,不再那么笨嘴笨舌,他甚至还会和小微开开黄色玩笑,他不愿意回到农村去,他带来的蛇皮袋早就不知道被他扔到哪里去了。用小微的话说,他在这里有吃有喝的,哪里还愿意回农村去浇大粪啊?秦红对李志成实在是太好了,在李志成没有工作的日子里,他唯一可干的事情就是去酒吧或夜总会接秦红回家,而且在那里,他还能喝上一两瓶啤酒,当然不是他买的,是客人送给秦红的,还有烟。偶尔,李志成会出去工作,他一没文凭,二没技术,只能进工厂。他又吃不了那苦,不到三天就跑回来了。他自己还没什么,秦红却心疼得跟什么一样,见人就说,李志成原来是个高才生,因为高考失误,家里又没钱复读,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回家当了农民。在秦红的心目中,李志成俨然是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就跟古代落难的才子一样。或许秦红还顽固的认为,没准哪天李志成就发达了。 李志成的颜色是越来越好了,秦红却越来越憔悴。这个可恶的男人一点羞愧之心也没有,心安理得的享受着这一切,似乎秦红欠他的。白天,他在我们的房间里闲逛,东蹭一根烟,西倒一杯水,见人就是一副傻乎乎的笑脸。剧团里有几个淘气的,故意问他和秦红之间的性事。开始他不说,给了他一包烟,就招了。为了省钱,这个男人居然挑着秦红来月经的日子到公园的草地上做爱。他的到来,让剧团多了很多笑料。我们整个剧团的人都劝秦红离开这个男人,就连小微也对秦红说,秦红,这种男人我见多了,在村里还看不出来,一进城,流氓本性就露出了,没本事,还要吃好喝好,你跟着他,有的是苦吃。然而,秦红却异常的倔强,依然死心塌地地对李志成好。这个男人,让我们整个剧团的人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只要秦红愿意,我们谁都没有办法。 在这段时间,我多少次看见秦红偷偷的哭,多少次神色黯然的回到房间?我已经记不清了。这些,让我心疼。我不明白的是秦红为什么不离开这个男人,她到底在坚持着什么?我说给刘大风听,刘大风不以为然地说,象秦红这么死心眼的丫头,迟早是要吃点苦的。刘大风还语重心长的告诉我,女人和男人一样,只有吃点苦,才能迅速的成长起来。刘大风似乎已经忘记了他对秦红的爱恋,或者那爱恋早已随着酒精挥散而去。 大约半年之后,我们剧团所有的人都看到了这样一幕:在秦红的床上,她赤裸着身体,她的头发铺在床上,象一个黑色的瀑布,她是那么美!她的身上趴着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那个男人的肚子象一只充气的轮胎,他的双手揉搓着秦红美丽的乳房,下体激烈的动作着。我们是在门缝里看到这一切的。让我们看到这一幕的是小微。当时,她冲进我们的房间,脸上露出兴奋的潮红,她冲刘大风叫到,你来,跟着我来,有好看的!就那么一眼,我的心就碎了,刘大风也没有说话。 傍晚,上班之前,秦红兴奋地告诉我们,李志成要到一个大公司上班啦。她说,这次李志成是去做文员,相当于白领啦!面对秦红的兴奋,我们剧团里所有的人都保持了沉默。也许是这沉默提醒了秦红,她感觉到事情有些不正常,可她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她睁着一双漂亮而迷惑的大眼睛看着我们。我大口大口的吃饭,试图把所有的苦涩和眼泪都吞到肚子里去。秦红走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小不点,你怎么啦,难道你不替我高兴?”我低着头说,高兴,高兴,我可替你高兴了。我觉得摆在我面前的,不是米饭,是一颗颗的苦胆。 第二天,我最后一次约了秦红去放风筝,虽然那并不是一个合适的季节。公园里依然有风,四周一片太平。回来的路上,我说,秦红,你能抱我一会吗?就象往常那样。秦红犹豫了一下,还是抱起了我。路上,我吻了秦红的额头,就象一个孩子亲吻母亲。秦红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已经想到了死亡。 在晚上的表演中,我无比的投入,我相信,那时我多年来表演最成功的一次。如果我一直如此用功的表演,我一定会是一个非常好的演员。后来,火堆烧了起来,我点燃了自己。在我们的节目中,有一个是玩火的,当我跳进火堆时,也许刘大风都以为那是节目的一部分。那天晚上,秦红穿得很漂亮,干净,象一个邻家女孩。火苗舔着我的身体,异常的疼痛。在那疼痛中,我看见了秦红,她是那么的漂亮。我还看见了我多年未见的母亲,她正在替我的弟弟打点行装,他已经是一个高大的小伙子,正满怀憧憬准备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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