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色 第一天来公司上班,看见他,便知道他是我爱慕的对象。 他是我的上司。中年男人特别具有的成熟稳重风度,事业有成的昂宇气派,温和的眼神,淡然的微笑,握我手时重重的力量,,身上散发的和我用着一模一样的青草味道的古龙水香……一切,无一不令我心震荡。
方中信。无人的时候,我悄悄地拿起他的工作牌,仔细地打量他的照片,轻念他的名字。 因为爱,所以生忧和怖。 在他手下工作,是一件辛苦又快乐的事情。我做得很好,尽大可能地发挥了我的才干,给公司创造空前的利益。 在他深深地看我的赞赏眼光中,我得到最大的满足。 公司中午时候,一般都是集体会餐,在楼下的莲香楼,各点所需。 这天,他坐我旁边。 没有坐下来,他便诧异:“呀,宋玉,我们都爱吃一样的食物。” 可不是,苦瓜酿牛肉,红烧肉排,白斩安铺鸡,不明叶菜汤。我们是这么奢爱肉食的动物。 第一次与他距离这么亲近,我很紧张。我紧张的时候便猛吃东西,额上鼻尖泌出亮晶晶的汗。 他怜惜地伸手过来,用纸巾擦去我额上的汗:“吃慢点。看,一头一脸的汗。” 我微笑道谢,忙接过纸巾,脸忽然红起来。 他悄悄地笑说:“宋玉,如今已经没有女孩子脸红了。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男孩子,动不动就脸红。” “真是,怎么会有像你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呢?可以想像令堂是怎么样的绝色天人。”他不肯放过我。 我正在喝汤,听闻此言,便被呛到,大力地咳嗽起来。 我啼笑皆非。涨红了脸抗议:“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如此调戏。男人长得好不是罪过。我并没有打算靠色相生活。” 他哈哈大笑。他仰首大笑的样子,仿佛天地开阔不过如此。 我们的口味是一样的,甚至都是一样的懒,固定了某家餐厅某种口味便长期地吃下去。 他笑说:“就像婚姻,数十年如一日。不变的太太,不变的菜式,不变的****姿势。” “没有见过你太太?”我试探。 他的面色黯下来。 那是他第一次主动地说起他的家庭。 他结过一次婚。 彼时落魄,是他的妻与他同甘共苦,赤手空拳,打出大好江山。她跟着他吃了不少苦头。因为穷,不能把孩子生下来,独自去医院做手术,结果大出血抢救回来后再也不能生育。
“我是无所谓的。”他说。“这个世界已经充满太多奇怪的生命,太多丑陋的人性,到我为止。我不欲再添加一名。”
可是他的太太耿耿于怀,郁郁寡欢,数年后,终于神经衰弱,送进疗养院里疗养。 “她进去后,便不再认得我。”他声音低沉地说。点起一支555,深深呼吸。“她自己缝制了一个布娃娃,当是自己的孩子,终日抱着亲着。我从不知道女人的母性是这样强盛伟大。一天,她手上抱着的布娃娃掉落池塘,她跳下去救它,
淹死了。” 眼角泪光一闪,他低下了头。 我无言地去拍他的肩膀。 他没有再婚,但是有一个很大方得体的女朋友艾媚。 艾媚来公司等他下班,特别地走到我桌子前和我招呼。 “HI!“她笑容可掬,“中信说,公司里新来一个同事宋玉,又漂亮又能干,让我感到有危机,紧张得不得了,原来是你啊。老天,令堂怀你的时候吃什么?天下真有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她凑近了面孔仔细地打量我:“眼睛这么大,这么黑! 唇红齿白,眉目分明,活脱脱是从电影上走下来的宝玉兄弟嘛。宋玉,我要认你作弟弟!”
我哭笑不得,目瞪口呆地坐在那里任她调戏。 他从里间走出来,咳嗽一声。 艾媚笑吟吟地迎上去,把手插在他臂弯里,俏皮地冲我睐眼睛笑:“小弟来和我们一起吃饭!” 从此我们三个人常在一起吃饭喝酒。 他是典型的北方大男人,爱喝够劲头的白酒;我是南方人,爱小口地啜饮温热的黄酒;艾媚喜欢红酒加冰加西柠。 我在喝酒的时候,脸色是越饮越青;他看不出变化;可是艾媚二杯下去,已经桃花绽放,飞起满面晕红。 没有人知道我的酒量多少。 因为他们都醉了,我仍然清醒。 他倒在地毯上睡着的时候,一只手握住艾媚的,另一只手握住我的。 春天的雨水日夜地淅沥,我能感觉我的心长了厚厚的一层青苔。 我常常在案头的电脑放上最爱的CD,无言地听黄耀明唱他著名的歌曲《禁色》 “ 窗边雨水拼命侵扰安睡,又再撇湿乱发堆,无需惶恐,你在受惊中淌泪,别怕,爱本是无罪。请关上窗,寄望梦想于今后,让我再握着你手。无需逃走,世俗目光虽荒谬,为你我甘愿承受。
愿某地方不需将爱伤害,抹杀内心色彩。愿某日子不需苦痛忍耐,将禁色尽染在梦魂外。……” 闷闷地点起一支烟,抬头,便看见静静地站在门外注视我的他。无表情的脸,目光却炽热如我手上的烟头。 一点暗红,万度高温。我低下头,再看,他已经消失踪影。让我疑心一切不过是我的幻觉。 公司有一个工程在外地,我主动请求下去监察。 工地附近有一个水库。四月,水温尚低。可是我爱亲近自然水的清凉及干净。是以,晚上,没有人的时候,我便独自来水库边,自由自在地裸泳。 “哗——”水声划起,有人在远处跳了下来。 我掉头往另一方向游去。 宋玉。远远地,那人唤我名字。奋力地往我处游近。 我呆住。不相信——是他。 我张开口,想答应,一口水涌进嘴里,我呛倒。脚背突然剧痛,我意识到我小腿抽筋了,手在空中划了一下,身体慢慢地沉下去。
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他救上岸,他口对口地给我做人工呼吸。 这么,这么亲密的接触。我贪婪地吮取他的气息。 我的心几乎要跃出胸膛。****急剧地膨胀起来,亢奋难忍。 他赤裸的身体强壮结实,胸前有浓密的毛发。我此刻靠在他怀里,他双手轻轻地捧起我的脸。 宋玉。他轻轻地唤我。 我张开眼睛。 二个人相对静静凝视,寂静中只闻细细的呼吸。 他喃喃地:“我怎么可以喜欢你?” 我颤抖地伸手去抚摸他的脸,他捉住我的手,闭上眼睛。 蓝幽幽的月光下,湖水一波波地粼粼荡漾,我感到快乐,绝望的快乐。 艾媚声音哽咽地约我出来的时候,我以为她已经明白了事情真相。是以,我内心非常镇定。临出门前,没有忘记在发梢抹上青草味道的古龙水。
可是,没有。 艾媚只是非常的困惑与彷徨:“为什么?宋玉,你是他最好的朋友,你可知道他为什么转变如此反常?”她的眼圈一红:“他已经有多天不肯碰我。昨夜,他向我提出分手。”
我沉默不语,低头慢慢地啜饮杯中的咖啡。纯黑咖啡,不加奶,不加糖,苦涩如我内心的感情。 “你是我的爱人,我的同志。”他握紧我的手,低声地说。 “第一天看到你,我便知道我们是一类型的人。”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他送我一块上好的美玉,嘱我挂于脖子上。 “没有人会了解并且接受我们这样的感情的。”我低头抚摸冰凉的玉块。 艾媚呢?我终于开口提到他身后的女人。 他沉默。 “我不会再蹉跎她。”他告别前说。 此刻,艾媚在我面前流泪。她疲倦不堪,忽然伏下身子大力地呕吐。 抬起头,她苦笑:“我已经有了孩子。一直没有告诉中信,原来想给他一个惊喜,不料他变了心意。他说他不能再爱我,要和我分手,请我原谅。”
“我找不到可以接受的理由。“艾媚撑着头,哽咽,再也说不下去。 我震惊,“中信不知道你有了孩子?” 艾媚摇头。“来不及告诉他。他决定和我分手,我更不能告诉他这件事,我不想让他误会我挟此为重。” 可爱的艾媚。一个有自尊有慈悲的好女子。 “ 小弟,”她唤我,“我们一向情同亲人,找时间陪我去医院吧。” 我变了脸色:“去医院干什么?” 她若无其事地扬起眉毛说:“孩子不能留,必须做手术,越快越好。小弟不必担心,如今这种手术也普遍得很。”她反而安慰我。
我咆哮:“不准!这是中信的孩子!” 她黯然低下头。他不再爱我,我又何必添他的负累?”艾媚勇敢地站起来说,“我势必要为自己的将来打算。” 中信走进办公室,诧异:“宋玉,黑灯瞎火地,为何不开灯?” 我伸直长腿,懒洋洋地说:“黑暗中发生的事情比较容易找到籍口。” 他轻笑:“喏,你也有小性子呢。” 我把脖子上的玉解下来还他:“中信,把它留给你的孩子。” 他吃惊:“宋玉,你这是在干什么?” “艾媚有了你的孩子,你不能让她再做那种该死的手术!留住她,留住你们的孩子,建立一个正常的家庭,你也可以如常人一样生活幸福的。”我冷静地对中信说。
“假装从来没有遇到我。中信,忘记一些事情一些人是很快的。生活中的许多事情比我们想像的要结束得快。不过是生,老,病,死。我们能决定的东西真的很少。”我慢慢地说,不看他的眼睛。 收拾东西离开这个沿海城市的时候,正是台风季节。 风大雨大,整个城市的路面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千种痛哀,结在梦魇的心内,愿我到死未悔改,时钟停止,我在耐心等待,害怕雨声在门外。 若这地方必须将爱伤害,抹杀内心色彩,让我就此消失这晚风雨内,可再生在某梦幻年代……” 计程车司机拧开电台音响,一把熟悉的歌声幽幽流泻出来。 禁色。 我伏下身子,把脸埋在手心内,终于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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