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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8年2月29日
断续声随断续风——骂死人杂谈
汪林丰


    人是感情动物,无疑的是,人是动物中受情绪支配最深的一种,很简单的一个例子,有人失恋后会去自杀或去杀人,其它动物我想应该不会。

    骂人或被人骂都会影响一个人的情绪。提及骂人,在中国那绝对是博大精深的一门学问,有技巧、有层次、有战术、有条理,有直接的、有迂回的、有彪悍的、有温柔的,听说有江南女子能连续骂人几天几夜且骂的话语一句也不重复,梁实秋先生还写过一篇《骂人的艺术》形象概括了骂人的注意事项等,这真让那些只会用 “猪”或者“撒谎者”等几个贫乏而单一的词汇重复骂人的老外惊讶不已、叹为观止。

    一般来说,骂人后自己心情会畅快一点,被人骂就不一样了,郁闷和愤怒会油然产生,轻者徒自怄气或翻脸走人,重则勃然大怒甚至拳脚相向,当然也有例外,如有小人物故意被名人骂得出名暗自偷笑那是一种策略、有人如娄师德唾面自干那是一种境界、还有人坏事做尽却视众骂如无物那就是一种无耻了。虽然浩浩苍天之下芸芸众生之中庸俗者如我等被骂后最直观的两个字概括就是:不爽,然而骂人者或被骂者短则三五个小时长则三五天也就淡忘了,见怪不怪都不会太当回事,唯独几则读到的骂死人的典故事例让我对此大动兴趣、感慨良多,现闲摘几例:

    (一)

    论及骂死人,公认最著名的莫过于诸葛亮骂死王朗,《三国演义》第九十三回作了精彩的描述:面对诸葛亮的兵临渭水,七十六岁的司徒王朗挺身自荐,并认为“老夫自出,只用一席话,管教诸葛亮拱手而降,蜀兵不战自退”。王朗在略带纵横家自信的同时似乎还有些理想化的单纯,过于相信自己三寸不烂之舌的威力。次日两军相迎,王朗便摇动舌端,从自然之理到天命所归展开了大道理的说教。诸葛亮听后大笑,先针对时势一一回应,随即话锋一转,直指王朗本人开骂起来,“理合匡君辅国,安汉兴刘;何期反助逆贼,同谋篡位!罪恶深重,天地不容!天下之人,愿食汝肉!”,诸葛亮骂人如机关枪拉响,慷慨激烈而又连绵不绝,“汝既为谄谀之臣,只可潜身缩首,苟图衣食;安敢在行伍之前,妄称天数耶!皓首匹夫!苍髯老贼!汝即日将归于九泉之下,何面目见二十四帝乎!”

    这一段落中诸葛亮的口才得到充分的展现,概括一下这里骂王朗有三个特点:一是由事及人,先论形势再很自然的转到王朗这里,而不是泼妇骂街似的开口就狂骂,从而增添了信服力;二是骂得有根有据,在这种天下大势的前提下,你王朗通过举孝廉入仕本应如何却反而如何,如同逻辑上三段论似的得出结论就是你该骂,因而骂得义正辞严;三是骂人直指痛处,层层递进后不留情面,甚至骂到死后也无脸见人的地步。整段骂人一气呵成而又酣畅淋漓,也就难怪高龄的王朗听后,“气满胸膛,大叫一声,撞死于马下”了。

    妙哉!此等精彩绝伦的场面近两千年后依然是如此的熠熠生辉。

    (二)

    《太平广记》中《闾丘子》篇记载,有个叫郑又玄的书生,骄傲狂妄,科考后任代理唐兴县尉,同舍有个姓仇的年青人,是一个大富商的儿子,常与郑又玄一起游玩,其出手阔绰并多次赠送郑又玄金钱财物。有一次郑又玄设酒席聚会,由于他并不看得起仇生因而也没邀请他,等酒喝得尽兴了经人提议才将仇生叫过来,并用大杯斟酒给他喝。仇生称自己喝不了那么多因而辞谢,这本是酒席上的常见局面,可郑又玄竟发飙狂骂起来:“汝市井之民,徒知锥刀尔,何为僭居官秩邪!且吾与汝为伍,实汝之幸,又何敢辞酒乎?”,骂完后振衣而起。可怜的仇生当众挨了这一顿臭骂,又羞又愧,低头退出后从此闭门不出,不久便抑郁病死。

    这是个让我等很难想象的故事,其一是文人的狂妄,在一个尊儒崇文的时代里,在一个士农工商的排序中,读书人哪怕他没钱、哪怕他还靠商人资助,他那种仅仅以文人身份就能享有的自豪与狂妄,竟可以将资助他的商人以鄙视、侮辱的口气当众骂得狗血淋头。其二是商人的自卑,哪怕他富甲一方,仍然以能结交读书人作为自己的荣幸,并小心招待曲意奉迎,希望能以金钱外交来换取一点士子们的认同和自身社会地位的提高。当这买来的一点自尊被士子无情的剥夺后,那种无地自容的羞愧结合自卑的心理也就直接通向了绝望。

    世道不同了,当金钱成了这个时代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的唯一标准时,文人与商人的地位也就如同翘翘板似的此降彼升。“利欲驱人万火牛”,在商人的骄横狂妄面前,有的文人是无耻,毫无自尊的变成了商人身下的妓女一样在卖力的迎合与侍候,有的文人则是无奈,靠写小说挣稿费就像卖血挣钱一样是远远不够的,如出身寒微、经济拮据的作家路遥,就曾对朋友说:“我实在穷得可怕,你认识那么多企业家,能不能帮我找一个什么经理厂长,我给人家写篇报告文学,给我挣几个钱”。

    当文人的地位走向辛酸的末路时,那是一个时代的不幸。

    (三)

    相传,有“广东鬼才”之称的明代状元伦文叙,赶考时眼见一好友沉溺于风月场所,在一名妓身上花光了钱财竟还以为是两情相悦而不能自拔。面对该名妓的惺惺作态,伦文叙忍不住而以笔为刀,作诗一骂:二八佳人巧弄妆,洞房夜夜换新郎。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片朱唇万客尝。做就百般娇体态,装成一幅假心肠。迎来送往知多少?惯作相思泪两行。

    该名妓一见,竟羞怒而死。

    这种骂,可以称之为雅骂,全诗不带一个脏字,而是以白描中略加夸张的手法,用诗文的形式将妓女的生活方式与心理状态刻画的淋漓尽致。其实,伦文叙下手也太狠了,妓女的笑容与眼泪那都是职业的,一般都不会当真,纵使如冯梦龙笔下的妓女离别时找你要一颗牙齿作留念的凭证,也都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各自的职业各自的生活方式都不容易,何必要当众剥光别人衣服似的不留情面的揭露?

    雅骂的要求相对比较高,不仅需要骂人者有一定的水平与技巧,还要求被骂者有相应的素质和理解力,否则就成了对牛弹琴。对于伦文叙的雅骂,这个在风月场中随风飘荡的妓女竟然会羞怒而死,看来我们确过于低瞧了妓女的这种羞耻心、自尊心以及其潜意识中的烈性。明代《戒庵老人漫笔》记载杨士奇、杨荣、杨溥三位当朝大学士,在问得一位叫齐雅秀的妓女竟然看《烈女传》时,不禁大加嘲笑,现在一想,该受嘲笑的应该是三位大学士的眼界啊。

    (四)

    骂死人的事例虽属少见,但现在还依有上演,只不过形式不一,请看近几年媒体网络上的一些报道:

    2003年,湖北襄阳李某怀疑自己丈夫与任某有染,于是多次到任某单位及任某本人面前,以“骚货”、“贱女人”等侮辱性的话语大加渲染、骂不绝口,最后导致任某精神崩溃自杀身亡,襄樊市中院以侮辱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附带民事赔偿两万余元。

    2003年,重庆实验学校一班主任汪某,因对班上年仅十五岁的女生丁某大加辱骂,称其“又矮、又丑、又肥,连坐台的资格都没有”,导致丁某课后跳楼自杀,在丁某父亲提起刑事自诉后,法院以侮辱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一年。

    2006年,山东青岛一对母女因一点琐事,与老人韩某在超市购物班车上发生口角,老人韩某下车后,这对母女还不依不饶的追着谩骂,恶语粗话连篇,导致韩某受不了刺激当场猝死在街头,双方家属随即进入了漫长的诉讼过程。

    ……

    综合这几年一些骂死人的案例,可以发现有以下特点:一是受害方往往是社会上较弱势的一方,如妇女、老人、小孩等,也就是常受法律特殊保护的对象;二是骂的话语都比较粗鄙,劈头盖脸问候别人几代,侮辱性很强且往往集中于与性有关,旁听者也都会觉得臊耳难堪。三是民众的法律意识觉醒了,旧有的那种“打死人偿命,骂死人不用负责”的观念已被淘汰,凡事就会对簿公堂,动不动就会有律师介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这必竟是时代进步的一个例证。

    确实,时代是在大跨度的进步。然而,一个时代的只鳞片爪、点点滴滴都在印证和透露着这个时代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这种风声遗韵都在随着永不停息的时间车轮飞扬飘荡让后人去揣摩、去领会。我在想,那么从中国历史上自古而今这断断续续的骂死人的事例看来,这到底是不是一种进步?
    (作者邮箱:hsqwlf@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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