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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6年7月19日
又是一年情儿来到
抠瞎你双眼



    对于情人的最初印象,是在王朔老师的小说《过把瘾就死》里。杜梅夹枪带棒的对方言说,“你那个情儿又失恋了!”这个“情儿”说的是贾铃,杜梅的假想敌,伪装吃醋对象。在王朔老师的字里行间,可以想见杜梅当时的撇叉咧嘴、口歪眼斜,一股子挤兑和不屑。

    那时,我已经是初中,虽然性启蒙已经开始,但是身处边远的乡镇,属于不开化的地区,还是不能正确看待男女问题。所以,看到那一节的时候,认定“情人”是属于不自爱、不自知、人人喊打的一个种族。不象这几年,性观念大跃进似的变化,各种快感一波波的袭击着每个人的神经。后来,当情人节从一些大城市开始向我们的小乡镇覆盖渗透时,虽然不太明白——而且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日子里,一直以为情人节是二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但是,立刻觉得这个节日是洋人搞的鬼花活,就象当时我的一位同学所言,“狗男女的好日子”。

    但是,情人们的幸福是无法改变的,慢慢的情人节也成了气候。在高中的时候,身边已经有一群人开始注意和纪念这一天了。早早的便有人叫嚣某天某天是情人节,也有一些男女在这天公开在学校里手牵手了,就象是一种心照不宣的表决。当然,这些牵手的男生,也就是最早那帮骑着管车,带着女生在街上横冲直撞的人。于是,许多对某男某女心怀春意的男女生们,都把情人节这天当成表达心意的天赐良机,那阵势不亚于鹊桥相会的坚苦卓绝。

    我的第一束花就是在情人节送出去的,是送给朋友的女朋友——我的职责不过是个邮差。那是高中毕业前最后的一个情人节,在喝了一晚上的二锅头,吃了二斤花生米后,我那哥们终于下了狠心,打算在这难得的日子给班上那个他惦记了三年的女生送束花。当时,我们的小县城里还没有花店,于是我们决定送纸花。

    第二天早晨,我们俩互相拉扯的到了文具店,而且一路上心里惴惴的,仿佛每一个路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图谋。在文具店门口,我那哥们掉链子了,死活不肯进去,让我替他去买。看他当时的样,绝对想不到,现在的他给老婆买卫生巾时,能够和售货员理论那种牌子的不漏,那种牌子的省钱。最终,他打动了我。他拿出二十块钱,说,“你帮我买,剩下的钱给你。”

    我揣着二十块钱,一脑袋冲进了文具店,横着心到了柜台前,说,“买花!”
    售货员看了我一眼,“是扎在花圈上的吗?”
    “不是。我要红花。”
    “红花人家都是红的皱纹纸自己扎的,”售货员顿了一下,“正好我们这里有前两天送新兵的大红花,你看看行不行?”
    大红花就是不小,比过年盛饺子的盘子都大。别在那些新兵的胸前,被绿军装映衬着,就象肩膀上乐开了花的人脑袋。售货员看出了我的迟疑,“要不,把这花铰掉一圈,不就小了吗?”那大红的纸花一共有三十七朵。至今我还记得当时,我捧着花走出文具店的情景。我那哥们已经急得快窜上电线杆子了。见我第一句话,“他们没拿你当流氓吧?”我摇摇头。“你没跟他们说咱要干嘛吧?”我又摇摇头。把成束的纸花递到他手里的时候,他的脸被眼前的满眼鲜红映得红艳无比,尽管那些纸花在寒风里那么的单薄、脆弱。事后我对于他当时的表现只有两个字——色急!最终,送花的任务也责无旁贷的落在我的身上——而且,我的哥们再次用真诚打动了我。

    大学是我们年轻时候的梦,妄想着里面的花花草草,和校门外等着我们的大千世界。但是,年轻最大的好处就是事与愿违,这一课,比我们上过的任何一课都重要。

    长毛是我大学里最好的兄弟,弹一手好吉他。感情这玩意并不象吉他琴弦一样比直;但是,那是一个需要感情滋润的年代,也是一个确确实实有感情来滋润生活的年代。每每成双成对的莘莘学子在校园中走过,或者他们在灯影暗处激情拥吻,总是能够让人觉得青春韶华即将匆匆。长毛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爱上了低年级的女生,说得更确切就是暗恋。那个女生有着很中国的一个名字——春丽。

    那时的情人节过的红红火火,没有人再耻于说爱你。但是,大学的情人节总是与我们擦肩而过;因为,它总是不偏不倚的出现在寒假期间。

    在某个寒假即将结束,我们都汇集在学校里等待补考的时候,长毛让我见证了他的爱情。那天我们几个都在宿舍里看书,长毛慌慌张张的冲进来,象是受惊的兔子。进门就问,你们猜我看见谁了?答案当然就是春丽。长毛又抓起桌子上的日历,然后一阵狂笑,“明天情人节!”随后我们就忍受了长毛一个晚上的喋喋不休。翻来覆去的念叨春丽的好,在没有任何人的参与下,决定向春丽求爱,并憧憬着他们美好的未来。在他把冲劲消耗的差不多,准备睡觉的时候,他长长的叹了口气,说,“象她这样漂亮的姑娘怎么也补考呢?”长毛的爱情就是这样坚定的开始了。

    第二天早晨,长毛把他披肩的长发洗了又洗,套上了他那件红色的毛衣,手里是一束同样鲜红的玫瑰花。出门不久,他又火烧火燎的回来,说,“快把自行车给我,我看见春丽骑车出去了!”

    大约三个小时过后,长毛回来了,身上裹着寒气。头发梢都结了冰,颧骨上冻的通红,血丝迸现,嘴唇乌青,双手象耗子一样耷拉在胸前。“快,给我根烟。”他接烟的手指冰凉,冻僵了的手使劲按了几下才打着火机。然后,他拎着吉他去了厕所,就着自来水的滴答声弹了起来。过了几天,在一次喝醉的时候,长毛叙述了当时的情况。他向南骑,沿着春丽的方向。但是,他看到了春丽俏丽的身影在路边一个人身边停下。春丽是来陪她男朋友来补考的。回来时,风直接铺在长毛的胸膛,象冰一样。

    今年春节时,我又见到了长毛,那是在他的新家。我们谈了好多过去的事,当然也谈到了春丽。我告诉他,春丽现在和她的男朋友在一起。她现在如何长了一脸褪不去的青春痘,这毁了她美丽的面容。她如何对她的男朋友呼来喝去。又如何象一个更年期妇女一样喜怒无常。

    长毛逆着光坐着,他可爱的女友坐在他身旁,屁股一半放在宽大的沙发扶手上,一半放在长毛的腿上。长毛的头发也是刚洗过,柔柔顺顺的搭在肩上。说到春丽,他笑了笑,抽了口烟,烟在逆光中腾起。

    仔细想想,我还没有象他们这样的爱过,或者说,每个情人节都是自己度过。虽然也和女孩子执手相望过,但是,没有人在情人节这天和我相偎。

    今天又是情儿来到。街上的女孩子手里大都拿着玫瑰花,另一只手在男人的手里。希望,他们曾经执过的手,不会在寒风中迅速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