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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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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鱼
18岁之前,我没有城市的概念。我对那些曾经去过县城的乡里人羡慕不已,更是对那些在县城里有份工作的人带有某种程度的崇拜。记得小学的一位女同学,她的父亲在县城工作,经常从城里给她捎来一些花花绿绿的诸如手帕、笔记本、丝巾之类的东西,让全班的同学眼睛睁的很大。那时,我们对城市的推想和疑惑颇多,比如我们猜想铁路大约就是在土路上铺上一层铁皮,轮船一定就是在小木船上装四个轮子,象乡下的木轮大车一般。最最疑惑的是大人们说在很遥远的一个城市里有24层高的楼房,实在弄不明白那里的人们是怎么把它垒起来的。至于城市的人,我们偶尔也能见到一次,觉得很俏,因而我们把跟着城里人学的乡下的年轻人叫“老俏”,并拿来开一些善意的玩笑。 第一次见到城市是在读高中的时候。其实,那只是一个县城,是一个大一些的镇。但我们就把那次到县城的经历认真地看作了进入城市的第一次。并因此在回乡后自豪了一些时候。那时我们是用最原始的方式进城的。学校组织学军拉练,一行队伍排起来也颇浩荡,前面飘着校旗,我的两条细腿也因为进城而迈动得格外有力。进了城以后,我首先做的一件事是把眼前的景观和我原来对城市的猜想进行比较,结果是尽管并不十分另人满意,却也让两眼忙活了一阵子。 1978年,我考上了大学,开始真正走进了城市。毕业以后,又分到一座城市里工作。而且经常有出差的机会,到各地的城市里转一转。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在我的眼里有陌生变得熟悉。而乡村则成了我经常怀念的地方。有趣的是,我的角色却一直游移不定,城市里的人依然认为我是乡下人,而乡下人却把我视为城市人。 我不能不承认,尽管我穿上了西装,结上了领带,骑着摩托或坐上小车出入于城市的大街小巷,但我依然是一个乡村人。因为我的乡村人印记是一种表现在行为举止上而不能洗刷掉的生命符号。比如我对城市的爱情游戏绝对不能欣赏,一些服务场所的小姐们的过分热情也让我手足无措,面露尴尬。我依然不善于讨价还价,我还无法对某些分明是个爷们却甜得发腻嗲得发颤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的歌星表示崇拜。因此,我身在城市,但我仍然与城市保持着相当的文化距离。 但我似乎也算不上一个地道的乡下人了。我的变化首先表现在我懂得口音上。因为我是个教师的缘故,我口头的乡间俚语越来越多地被普通话代替;其次是我赖以谋生的手段,我远离了稼穑,远离了田园、畜群、耕作,习惯了坐办公室或站讲台,习惯了坐在电脑前敲打一些可以换来稿费以贴补家用的文字;另外,我的心思,尽管有时也非常关心庄稼的长势,关心气候的变化对作物生长的影响,但我关心更多的是我学业范围内新近发生的动态,关心讲台下因我的讲课而引起的眼神和情绪的变化。 乡村和城市是沉淀在我记忆深处的两处风景。在乡村时,我猜测和梦想着城市,而在城市时又怀念着乡村。现在,钟楼上响起了夜晚的钟声,面对着窗外依然喧嚣的街道和酒楼上带有几分醉意与变调的歌声,我突然又想起乡村树梢的月亮以及夏季田野晚间凉爽的风,乡村艺人吹奏的笛音似乎又从岁月的彼岸袅袅地飘来,让人起无限的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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