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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浩轩
(一)
品食之美,其标准实在是难以确定的。且不说地域之间,个人之间口味的差异不同,就算是自己给自己最喜欢吃的食物排个什么座次,无论从那个座次排列,怕是也难找个什么一贯的规律来。是辣好呢,还是清淡点好?是脆点好呢,还是糯点好?又或是喜欢火候越足越好?
这到是很难说了,尤其是在这个“食不厌怪”的年头里,你对吃的记忆被不断地充实而后盈荡,而那最顽固的记忆,竟然可能会定格在一种最为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食物上。对于我来说,有时候最美最想的食物或许就是一碗面条而已。
面条,那当然不是什么能登大雅之堂的食物了,说得更明白点,小小的一碗面条有时就是小家的主食了。它或许比不上满汉全席般精道;也比不上四川麻辣的热道。但是在我看来却十分的亲切自然。
记得小时候,吃得多的面条就是街头买的切面了,一筒一筒的,大约是一斤左右吧。还好,够我和弟弟每人一碗了。爸爸妈妈是不太喜欢吃面食的,而我和弟弟却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喜欢吃面条,隔不了几天就要妈妈给我们做碗面条。望着热气腾腾的一碗面,上面间或点缀的肉花和葱段,飘过来的那诱人的香味,还没有开始吃就要流下口水了。
那时,做碗面条很容易:在等水烧开的时间里,先在碗里放上猪油,盐,干辣椒,葱段和早就炒好了的肉丝什么的,有时候还可以加上点青菜叶子。那样吃起来的味道就特别的香。水一烧开就把切面放到锅里,不要等太久的时间,因为时间一久的话,面条就容易变的稀糊了。不成条的面,不好吃。
后来,街上有买加工好了的方便面,那时的方便面可比不是现在的“康师傅”,“统一100”这些方便面精致了。也没有什么华丽的外包装,有的只是个大塑料袋一装就摆在店门口出售了。价格也不贵,因为那时的消费水平也不高了,消费者的要求也不高,只要没有变质就可以了。因为有我和弟弟喜欢吃面条,而爸爸妈妈常常泡切面给我们吃也怪麻烦的,所以后来更多的时候就是买这样一袋袋的方便面给我和弟弟吃。不过,对于这样的面食,我和弟弟的要求也还是有点儿高似的。那碗汤,那里面的作料还是一样不能少放的。有时候吃碗方便面的时间比吃碗泡切面的时间还要长。不过,无论是什么样的面条,我都感觉是世间里最美妙的食物了。
吃完面,最大的享受其实更是那碗汤了,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这汤的鲜味。你有没有想想本地“冲天”小辣椒的那个辣味呢?那热,那辣,如果没有尝过这种汤,我也不会知道鲜可以用浓烈甚至于猛烈来形容,更不会在长到这样大的年纪还记得第一碗辣面的滋味,想到就几乎有点疯狂。
现在,我开始很少再吃面食了,因为现在可以让我享受的食物真的是太多太多了。然而,记忆里那泡切面和煮方便面的味道却实实在在的留在头脑的最深处。也许是吃的越少的缘故吧,有时候真的很想再吃一碗小时候的面条。而无论怎么再发心思的去做,现在也做不出那时的味道了。
(二)
柔情与侠骨,老祠堂与狗肉,两种让我影响至深的感受与事物,如此奇异般的交织在了一起,使得外婆家所在的石板村变得不再平庸,如同是那剥开的红辣椒,拍碎了的蒜头,色彩分明,有滋有味。
老祠堂还是敌不过岁月的洗礼,木门上的铜锁变的锈迹斑斑,墙头的壁画也脱落殆尽。而向来就上不了台面的红烧狗肉,却记忆犹新。
早先,也有人在村头的大路边摆摊卖狗肉的,因为过往的车辆还比较多,所以生意还不错。一只篾篓,上置一方油亮油亮的案板,刀,狗肉,佐料碗,把案板就挤得满满当当。摊主却在一旁悠闲的坐着等顾客的光临。路远的摊主还有辆破旧的自行车,更多的还要配上一大塑料桶的老烧酒或是谷酒。没有酒的狗肉就不叫吃狗肉了似的。一般等不了太久就应该有人会在摊前观望,看看狗肉的新鲜程度或是酒是不是和自己的口味了。看好了就坐下来,因为大多数是过路的路人,所以还要估算着自己口袋里的钱,量力而行咯。先把酒倒满,摊主的刀就飞舞了起来,不一会儿,就会有更多的人在摊边坐下来,闷着头,大口大口的吃着狗肉,大口大口的喝着酒。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人现在都成了最好的朋友,互请的声音起伏着,有的划拳,有的讲着自己的故事。因为是先切先烧的红烧狗肉,吃起来就特别的有味道。
说到吃狗肉,最好的部位是狗爪了。先是在中间剥开,用尖刀挑出腿骨,即可切成一小堆一小堆。加上脚筋未尽,所以吃起来还要有一定的牙力呢。来的早的就享口福了,因为可以要自己喜欢的部位,有时候还会加上一份狗肝什么的。同样的下水料,这狗肝却是不错的美食。俗话“牛心马肺狗肚肝”就是一说,说明这狗肝真的是下酒的好物。
狗肉也吃了,酒也喝够了,坐在摊子上的人却不愿走。刚刚一起喝着酒的几个人现在都成了朋友,说的话也多了起来。你说你的工作怎么样怎么样,他却说自己的老婆怎么样怎么样,还有的人满脸通红的骂骂咧咧的叫嚷着,发泄着。酒量浅的人更是扑在桌上摇头晃脑,哼着不成调的小曲;酒量深的人还在喝着,眼看着桶里的酒见了底,还在叫着满上满上。其实,这时候最高兴的莫过于摊主了,看着今天的收获不少,更是忙碌的烧着狗肉,倒上酒。
摆摊的时候一般是在傍晚时分,而收摊却会到午夜。
现在再回到外婆家就再也看不到路边卖狗肉的人了。因为现在商店林立,什么样的东西都有现成的,人们也懒得跑远路去吃份狗肉或是喝上几杯老酒。渐渐的,淡化下去了的世情不会在象以前那样浓厚,再也没有人摆摊了,也就再也没有人围坐在一张方桌前,大口大口的吃着红烧狗肉,大口大口的喝着老酒;就再也没有人会多记得起那时候都说了些什么,都做了些什么。而我,却还记得帮小舅舅收摊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我还记得那味道十足的红烧狗肉,那烈劲十足的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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