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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3年5月14日
流逝的岁月
汐汀

    我家在一个叫民权的小县城,地处310国道,是豫鲁皖三省的必经之路。开始我觉得这个名字好怪,直到上初中的时候,一个没有我瘦但绝对比我黑上两倍的历史老师告诉了我“民权”这个名字的来历,没想到竟和两位历史名人有关。1927年,国共合作下的北伐战争打到河南郑州,为响应中山先生的“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时任河南省政府主席的冯玉祥将军将杞县、考城、宁陵三县交界的三不管地带划出,成立县治,取名曰民权。
    我就曾经生活在这里,一个称不上美丽也算不得富饶的县城,而且在那里度过了我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时光。十余年里,我们朝夕相处,一刻也没有离开它半步,直到有一天我上了大学。

    我的兄弟姐妹
    每年都下雪的故乡又一次被皑皑的白雪所拥抱。我现在工作的这个城市应该从来没下过雪,除了湿热的风和调皮的雨。尽管许久不曾有与雪亲近的机会,但我的童年的记忆里仍然飞舞着雪的舞姿,闪现出梅姐漂亮的衣裙、英妹红红的脸蛋和庆弟脱线的毛衣来。
    下雪通常在年关迫近的时候。天空发了霉,一连好几天见不到太阳的影子。阴阴的风狂冷地吹着,吹醒了雪的灵魂,而聪明的人这时就会躲在屋子里烤火炉。后来飘起了细细的雨丝,云层压得愈低了,好像只要我们一惦脚尖就可以抓住一片云,随意扯个口子,那雪就飘舞起来。风在耳边肆意地掠过,枯树在风中也瑟瑟发抖。经过风的千呼万唤,玲珑的雪花便翩然而降了,这时候最高兴的要数小孩子了。我喜欢雪落在门窗玻璃上的簌簌声,也喜欢雪划过竹丛的沙沙声,更喜欢雪从门缝里钻进我的衣领的惬意。想象第二天起来整个大地将是一片冰清玉洁,粉装玉砌,我的心就会怦怦地跳个不停。
    我很喜欢雪,喜欢它的晶莹剔透,喜欢它的扬扬洒洒,还有它漫天飞舞的身姿。所以,我儿时的名字里就平添了一个雪字,只是在考大学时,为了简单,又把它给抹去了,但我对雪的痴情依然如故。有雪就可以堆雪人、打雪仗,这个时候,快乐属于我和我的兄弟姐妹,别人是无论如何也偷不去的。雪仗时,倘若有人受伤,去母亲哪儿告上一状,其他几个是免不了要挨顿训的,未等母亲话音落定,我们四个早已又飞到那零落的雪中去了,欢笑依旧。
    待到院子里下了足够多的雪的时候,四个人就开始堆雪人。拿铲子把雪刨到一处,用手拍打结实,我和弟弟负责滚雪球,用来做雪人的头,梅姐、英妹早已拿来了木炭和胡萝卜分别做雪人的眼睛和鼻子,不一会一个雪人就呈现在我们的面前。雪人虽称不上漂亮,但也绝对不丑,只因是自己的杰作,心中自然有那么一点幼稚的成就感。
    匆匆而逝的童年,悄悄地带走了我欢乐,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柳树
    我出生在一个叫丁庄寨的村子,村子分为十一个生产队,我家在六队,家门口的那条小路是五队和六队的分界线,小路一直通到奶奶家。记得那时,门口东北有一株巨大的歪脖子柳树,听我爷爷说,他的爷爷小时候还在上面捋过柳絮吃呢。它确实长得高大伟岸,伸向四周的旁支像千手观音的手。这棵爷爷级的老柳不知在什么时候得罪了那路神仙,一夜之间竟遭雷击,树身被烧成中空,但它仍顽强地活着,遮天避日,夏天为人们带来一片阴凉。

    伙伴
    “近水楼台先得月”,老柳洒下的一片绿荫,对当时的我来说,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儿童乐园。
    记得那是一个风舞柳絮的季节,每当这个时候,爷爷都要收集柳絮,畦在土中,浇些许水,便会发出稚嫩葱绿的小苗,待长得壮实后,便移栽院外的水塘边,只要水分充足,过几年,就能看到它婀娜多姿、风姿绰约的身影了。打小跟爷爷在一起,自然乐意帮他收集柳絮,午饭过后,我手中提着一个爷爷用“白蜡条”编的小篮,贪吃的我仍在啃着奶奶特意给我做的白面馒头,那我的“专用品”,家里的姐姐、妹妹是享受不到的,她们只能和大人们一样,每餐都是杂面饼子,那时的我是不短嘴的,总能吃到别家孩子吃不到的东西。我一边吃,一边向“儿童乐园”走去。
    远远的便看见早已有人在乐园了,一个邻家男孩,年龄较我小些,论起辈分,他该喊我一声叔叔,和我一样,也在啃着什么,不同的是,他啃的是黑黑的窝头,窝头对那时的我来说是很常见的,只是我很少吃到,自然心中便越发地想尝一口了。走到他的面前,四目相对,竟无语,死死地盯着对方手中的东西愣了半天。我想,他肯定想吃我手中的白面馒头,当然,我也看上了他的窝头,更何况我是不愿与他交换的。也不知从哪儿偷来的贼胆,在他盯着我的白面馒头时,我飞起一把,象隼猎兔子,闪电般地抢来他手中的窝头,张大嘴巴狠狠地咬了一口,显然他惊呆了,没回过神来,待他第一声哭喊还在嗓子眼里的时候,我已经把窝头塞在他的手里,象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慢慢地品尝起来。接下来,我的脸上便出现了几道红红的他的指痕,再接下来,我们便成了朋友,从此形影不离,自然,我们再也不用眼馋对方的白面馒头和窝头了,因为我习得了文明,学会了交换,我的美丽的、可爱的乐园啊!
    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个夏天,他屋后的无情的深深的水塘带走了我童年的伙伴,与他一起离开的还有他的亲兄弟。假如今天他还在的话,应该是孩子他爹了吧。

    爷爷
    爷爷是在我参加工作四个月后离开我们的,也就是江泽民在天安门阅兵的时候。正当飞机、大炮、导弹闹得起劲的时候,我的暂时的领导的手机响了,那时很穷,买不起手机,直到现在我的储蓄卡上也没超过五位数。电话是姐夫打来的,告诉我爷爷去世了,我哪里相信,但我又不得不信,因为家人之间是不会开这种玩笑的。换下雨鞋,带了两件衣服,我便一路泥泞的赶了回去。
    爷爷家是个大宅子,外面有一堵土坯地基、泥巴垛起的院墙,墙上是爷爷种的仙人掌,只是茅房的后墙是爷爷用玉米秸、棉材编绑而成的。正堂屋的土坯墙上的瓦片掉了大半,墙体被风雨剥蚀得斑斑驳驳,像冬天皮肤皲裂的口子。听父亲说,以前的堂屋在他还在军队服役的时候就被一把意外的大火烧掉了,现在的堂屋是父亲复员后才建的。
    进了院子,左边是一个牲口棚,是小叔养牛的所在,也是我被罚劳改的地方。说来话长,牲口棚旁边是小叔开垦的小菜园,里面种着辣椒、茄子、豆角、西红柿等蔬菜,和小叔一起栽完西红柿苗,我意犹未尽地仍在摆弄着铁锹、水桶完,而小叔却不知什么时候翻出了菜园的矮墙,正蹲在墙外手扳井的水池边洗手,这时,我竟鬼使神差地把手中的铁锹撺出墙外,没听到铁锹落地的声音,倒是清楚地听到小叔的一声惨叫,我把脑袋伸出矮墙,看见小叔的几个右手指在他扭动身子时荡来荡去,红红的血把我吓得懵了半天。后来邻居把小叔送到父亲工作的县人民医院,还好,手指都接好了,我真该感谢给小叔接手指的医生,否则,我罪孽大了。
    小叔的手被白色绷带包着回到了牛棚,小叔对我说:“那这样吧!我的手被你弄得不能养牛了,你替我养算了!”奶奶说:“那就罚你劳改吧,从今天起,和恁小叔一起到牛棚住吧。”当晚我便搬了过去。其实,牛还是小叔夜里起来喂料,小叔只是以此为借口让我和他住一起罢了。开始的时候,小叔总是半夜起来把牛喂好,然后推醒我说:“该喂牛了!快起来!”我揉着惺忪的睡眼,迷迷糊糊,搞不清东南西北,早已把喂牛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其实,小叔叫醒我是怕我夜里尿床,让我起来撒尿的。
    院子的右边是两间厢房,堆放着早已废弃的磨油石,是以前用来磨芝麻油用的。
    记得奶奶说过,父亲还是小孩的时候家里很穷,爷爷和奶奶除了种田以外,还做着芝麻香油的营生。把晒干的芝麻放在锅里,奶奶把火塘里的柴烧得很旺,父亲则偎在奶奶身边帮着拉风箱,爷爷总是眯着被烟熏得泪汪汪的眼睛,双手握着炒铲,不停的翻炒着芝麻,对奶奶不断地说着、生气时是喊着:“成他娘!赶快把柴禾退出点!芝麻要糊了!”、“成他娘!你就不能把火烧旺点儿吗?照这样炒,猴年马月能炒好啊!”、“老婆子!我说叫你快点、快点,看看!这芝麻都炒成什么了?”每当爷爷大声训斥奶奶的时候,奶奶总是诚惶诚恐、手脚麻利地按照爷爷说的做。
    每天很早,爷爷就拿起扁担,一端挑的是芝麻油,另一端挑的是父亲,在爷爷悠悠荡荡的挑篓里,父亲度过了他的童年。
    爷爷的脾气不好,动不动就发脾气。爷爷是他父母唯一的儿子,多少有点娇生惯养,我想,这大概是爷爷脾气不好的症结所在吧。尽管爷爷脾气大,可我从不怕他,因他从没对我发过脾气,而且,当邻家的大男孩欺负我的时候,爷爷总是把我搂在怀里,一边替我抹去委屈的眼泪,一边安慰说:“等着!爷爷到屋里拿刀去,杀了他!看谁还敢欺负我们伟儿。”爷爷的话很管用,每当看到他恶狠狠的样子,我幼小的心灵就得到了极大的安慰。待我长大一点才知道,直到他去世,爷爷也没杀过一个人。
    
    光棍头
    说起光棍头,自然要从我开始,只因故事因我而起。我本长不了这么大,大概是在县人民医院工作的父亲、抱着我让盲婆婆给我算命的母亲的缘故,也许还有奶奶口中念念有词的祈祷,我就这么一波三折地活到了现在。听妈妈说(我当时还不记事),小的时候,我是父母和爷爷奶奶争夺的宝贝,他们都想让我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现在想起来,原因应该是我是当时家庭唯一的孙子辈男孩,又是长子长孙,自然在他们眼里是个宝。
    其他所有的家庭都叫自己最爱的孩子为宝贝,惟独我家,所有的人都称呼我“光棍头”,后来又陆续有人叫我“蒜臼子头”、“高楼”等等,还有许多,如今早已消失在记忆里找寻不到了,但使用时间最长的要数“光棍头”,它伴随我度过了学前的懵懂时代。自从开始上小学取了学名后,才去掉了这个看上去不雅、表意又玷污我名声的“光棍头”。
    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它的真意,这是河南话,我只知道它曾经流行于我的家庭,而且所有权和使用权只属于我,至今,我还没发现其他河南人用这个词称呼自己宝贝的儿子。究其意思,当然不能从字面理解,否则,我不是如来便是方丈了;其意思大概就是在家庭所有的孩子中,一切吃的、用的、玩的都先考虑我,我不吃的、不用的、不玩的东东,其他的孩子才能享用。这并不是我天生霸道、不让人,如果你这么认为,那我比窦娥死得更不瞑目了。这些特权是父母、爷爷奶奶特意授权并极力维护的,我也只是一个傀儡而已,身不由己啊!

    母亲的眼泪
    自从父母与爷爷奶奶分家、另起炉灶后,我仍然不愿与父母住在一起,为此,母亲很是生气。母亲是个明白事理的、典型的北方农村妇女,只因外婆的偏心,只允许舅舅上学,而不让母亲和姨妈上学,她们从小担起家务,故虽不识文断字,但家里的事总是弄得井井有条。父亲告诉我们,他们结婚前,母亲是野岗公社妇救会的一个分队队长,而且是公社为数不多的几名女党员之一,和父亲结婚后,至今仍是丁庄寨三个女党员之一,这曾很让母亲为之骄傲。
    母亲的个性很强,而且富有主见,刚分家时,她经常告诉我,不让我去奶奶家,更不让我在奶奶家吃饭。母亲做好饭后,总是从村南的家到村北的奶奶家喊我吃饭、添衣,每当母亲看到我正在奶奶家吃饭,她一句话也不说,扯起我的手就走,气呼呼地对我说:“跟妈回家,不要学得佻挞拉拉的,回自己家吃饭!”奶奶看见眼泪汪汪、依依不舍的我,总会对母亲说:“朱大姐,孩子想在这儿吃,就在这儿吃吧,在哪儿吃不一样?”听到奶奶要把我留下,而且每次总会要留的,我就会破涕为笑,接着吃奶奶做的疙瘩汤和杂面贴饼,而母亲却总是在“我怎么生你这么一个不争气的儿子!”的骂声中伤心地离开。

    吃药
    父母和爷爷奶奶分家以后,因为我的顽固,无奈的母亲索性把我的衣物和一个盛着各色药包、药瓶的印花铁盒连同我本人一并送到了奶奶家。
    每天吃饭前,奶奶都要提醒我吃药,我并不知道得的什么病,但相对其他孩子,我好象没有因为吃药的事情给家人带来什么麻烦,不管药片是大的、小的,圆的、扁的,白的、黑的,我总是把该吃的药放在手心,头一仰,也务须用什么水冲送,一把就吞进肚子里,继续自己的事情。小时养成的吃药绝技现在仍然让我获益非浅,至少比别人少了很多程序,只是现在懂得了用水送药更科学一点,有利于药片的快速溶解、生效。
    晚饭后,奶奶总是在昏暗的油灯下一边摇动着纺车,一边讲故事,我便在这嗡翁的纺车声和奶奶美丽的故事中进入甜蜜的梦乡。

    照片
    一直喜欢看自己随身带着照的一张照片,每每眼前就会影射出泛黄的记忆。听母亲说,那时的我还坐不稳,大同照相馆的师傅拿出特意为婴儿照相用的小小木椅,两边扶手的前端有一横板以防止婴儿滑落。那时的打扮是父亲和母亲精心设计的,一件只有哪个时代的婴儿才会穿的、开满红红花朵的棉布上衣,外加一顶带着宽边的白色小帽,我想,当时身边的父母的脸上一定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母亲的针线活是很好的,左邻右舍的人都这么认为,后来懂事的我也这么认为,那件棉布上衣自然是母亲的杰作;父亲却不会飞针走线,那是少有男人涉猎的领域,他特意挑选了一顶现在几乎快绝种的小帽扣在我的脑袋上,算是和母亲共同完成了设计。我想,那时候的心一定很纯、静,不必为了生活太过的奔波。直到有一天,我怀揣录取通知书,手提行囊,沿着陇海铁路走向远方,开始了我的第一次远行。

    我的城市生活
    大城市的生活对我这个从小县城来的学生来说,自然是色彩纷呈的,整个人就象放飞的鸽子,一瞬间弥漫着整片的天空,翅膀寂静地掠过西安灰蓝的天空,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有的看起来已经接近云端,偶尔回旋几声啁啾,一眨眼,早已飞越了秦岭,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开始怅茫,开始羡慕鸟儿飞翔的自由。
    在中山的日子平静得有点怕人,有时也会为这种生活而暗自窃喜,我不知道该不该后悔我当初的决定。刚毕业的时候,年轻、缺钱是我当时自认的优点,于是便毅然选择了自由闲散的工作、混乱无序的生活,时间长了,我突然觉得不能象动物一样活着,应该选择一份全新的生活和工作。思维变了,想法变了,变得突然,变得我全然不知,与其说是变得成熟、现实了,倒不如说是变得世故的好,只是说“成熟”、“现实”显得冠冕堂皇一些罢了。
    前提变了,自然我的选择也变了,发现自己改弦更张、开始笃信所谓的白领、小资生活情调了。曾经流浪7年半的我,如今有了一个所有权属于别人但可以暂且休憩的场所。在有些人看来,我是幸运的,一份安稳的工作,稳定但不算多的薪水,上班时间近似朝九晚五,有星期六,星期日,不会感到太过的疲劳,家人也因为我生活状态的稳定而感到欣慰,甚至按他们的生活方式,循序渐进地规划出我以后的生活。
    我喜欢在中山的只有一两米宽的里巷间散步,用我肆意的双脚,触摸这个城市的心灵。我租的房子在石歧区,听人说是这个城市的中心,周遭是七行八作的,有经营婴儿用的奶嘴、死人用的冥币的,有身着校服、踩着单车满街飞驰的学生,也有因肥胖而盲目折腾自己的男男女女;周围破旧的房子告诉我,除了象我这种租住的人,这里住的都是原著民,生性好奇的我,总想了解他们的生活,这大概就是我租住在这个城市的心脏的原因吧。
    一个人走在两边灰白而斑驳的里巷,阳光温暖,里巷幽深,我知道一直也走不到尽头,它总是在我的脚下一直延伸着,只能看着它消失在自己的深处。我在想,它一定连通着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渴望它带着我轻触这个城市的每个部分,我只有凭一段可以预知的稳定的未来而去赌无法预晓茫然无绪的明天。
    要说这世界上最无情的东西是什么,我认为非时间莫属了。但我对时间是充满敬畏的,因为时间老人在时间的分配上能够做到绝对的公平。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一眨眼的工夫,七八年过去了,在外漂泊的日子里很少回家,只有赶春节公司放假时,才能重返故里,感受被温暖亲情包围着的幸福,于是我的梦里便荡漾着浓浓的乡愁,任凭我怎样克制,却怎么也挥之不去,反而把我置于更加浓烈的乡愁氛围里了。
    如果我说我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那是我小时侯写作文时用来应付老师的。好在我这个人天生就不会撒谎,后天也没有学会撒谎,因为我觉得说一句谎言需要十句谎言来遮掩,不管撒什么样的谎,都是不对的,而且,更没有善意和恶意之分。我的童年与我相伴相随,不曾离去。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经历是心灵的催化剂,我的心早已成熟了,忘不了的,仍是我记忆里的流逝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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