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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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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非
 一.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个在白杨树下的秋天,有个叫姗姗的小女孩站在我家门口,歪着头,羞答答地看着我出神。可能是清晨,可能是黄昏。 当时我蹲在家门口拉屎,脸绷得恶狠狠的,那是对她的出神表示着不满,我想我会说:“你看什么呀?走开啦!” 姗姗咬着手指头,还是羞答答地看着我出神,没有一点妥协的意思。所以我使劲挥着手:“走开啦走开啦!” 后来姗姗就问:“为什么要走开呀?” 我气急败坏地说:“人家在拉屎嘛,你不走开我拉不出来!” 姗姗跑到我后面蹲下来,看着我的屁股说:“不是已经拉出一点了吗?” “还有还有!你快走开啦——”我抬脚踢她,结果重心不稳,啪嗒坐在了大便上…… 姗姗说她已经不记得这些细节了,这我不怪她,毕竟那年我们才五岁,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记得住五岁时的细节的。但我就是还记得,除了这个,我还能记得住更多的那个年代的事情。比如偷偷告诉她我的小鸡鸡能动不信不信你看你看之类的。 姗姗认为这些故事是我瞎编的,为的就是骗她相信和我有过不浅的交情。我为此百般辩解,并一再声称我从小就有着超常的回忆往事的能力。 不管怎么说,岁月流转,很多故事的真实性是无处考证了,相关的证人又少得可怜且无处寻找,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和姗姗在五岁的时候,都住在山西省侯马市近郊的一个叫大南庄的地方,并且经常在一起玩。 我和姗姗的父母都是南方人,所以我们俩也是南方人,只不过我们都碰巧在北方度过的童年。然后在很多年以后,我们都长成了大人,在南方沿海的某个城市碰见到了一块,并由我来引导着她一起回忆那段遥远的往事。 于我,姗姗五岁以后的岁月在我的记忆中没留下任何痕迹的,也不可能留,离开山西好象是很快就发生的事情,离开山西我们就没有再碰见直到这次邂逅。可我对姗姗一点都不觉得生分,因为在我的记忆中,五岁那年好象发生过很多很多令我终生难忘的鸡毛小事。 很遗憾的是,姗姗好象把这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了,仅剩的只有灵光一现的恍然。 在火车上,当她炫耀似的把小时候的黑白照片拿出来给我这个“还不错”的旅伴看的时候,我看着那其中一张照片喃喃道:“姗姗。” 她“呀”的一声,脱口而出:“是小非?” 她后来解释说,姗姗是她在山西时才用的小名,整个那段岁月中,好象只有个叫小非的小伙伴这么称呼她。也就是说,如果在整个那段岁月中还有其他小伙伴,她就不一定会立马反应过来我就是小非。 事实上当时绝对不止我一个小伙伴,最起码还有我弟弟小凡,那张照片的背景有条晾在半空中的开裆裤,我敢肯定那一定是小凡的。所以对于她这样的说辞,我打心眼里不相信。 不相信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企图强迫她承认心里一直惦念着小非。 姗姗对我的企图不加理会,她更感兴趣的是听我说那些她自称已经忘记得一干二净的童年故事。可惜就算是她自己强烈要求我描述,而我也尽可能卖力地把详细情节重现在她的面前,她还是要在末了加上一句:“胡扯,又是你编的。”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暴露了我将来要成为诗人的野心,还是那个白杨树下的秋天,我在不拉屎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着落叶作诗,姗姗是这件事的唯一见证人。 那天是这样,我和姗姗手牵着手走在一个可能是黄昏也可能是清晨的大路上,去哪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当时我忽然诗性大发,于是就作了一首诗。 “你又胡扯,我怎么没印象?”火车上的姗姗赶紧打断我,后来见我气呼呼不说话,口气就软了下来,“好啦好啦,你继续说吧。你作的什么诗呀?你要记得就读来我听听。” 我当然记得,伟大的创作是不容忘记的,当时那首诗的全文是:“大路小路,两边长着树!”绝对的惊世骇俗。 可是当时的姗姗一点都不识货,现在的姗姗也一点都不识货。当时的姗姗愣愣的面无表情,一点都没有被震撼的样子,气得我咬牙切齿;现在的姗姗愣完以后还哈哈大笑,也一点都没有流露出被震撼的表情,所以我又一次被气得咬牙切齿。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安慰我,后来姗姗突然张口结舌了一下,然后惊慌地告诉我:“我…我好象真有那么点印象了耶。” 姗姗的惊慌令我沮丧极了,灰溜溜地闭上了嘴,看着车窗外飞速倒退的电线杆出神。 过去就象那些电线杆,在一闪而过的那瞬间,我也许会注意到那上面贴着个什么标语或贮着个鸟巢什么的,等又过去几根电线杆后,原先的那根就什么痕迹也不剩了。记忆原来不过是一些千篇一律的符号,它可能在某个时刻进入你的思维触动你的心跳,一旦过去了就不可避免地被新的符号所淹没,万劫不复。 “小非,可乐!”我看着窗外遐想的时候满心希望姗姗能仔细观察我的深沉,可她好象就是没有注意。所以我恶狠狠地抢过她手中的易拉罐,拔掉上面特意插上的吸管,仰起头恶狠狠地一口气喝了个干净。 “对了,你现在住哪?老曾叔叔和小吴阿姨他们都还好吧?小凡该读高中了吧?……” “泉州。好。是。”我敷衍着用四个字回答了她三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并起身找烟。 “你呢?”姗姗热情洋溢地继续着这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华大,艺术系工艺美术班,自费的。”我抽着烟,并决定在烟抽完后恶狠狠地睡上一觉。 “小非你是不是在生气?”姗姗冷不丁把脸凑到我眼皮底下,我吃了一惊,连忙掩饰:“哪能呢哪能呢!我只是觉得有点累。” 姗姗的脸白皙白皙的,头发长而温柔,透着十九岁女孩才有的气息,靠这么近的时候我猛的觉得有点不自在,这种感觉浮现的时候,我才忽然醒悟到,姗姗原来已经长成大人了,我也已经长成大人了。男孩子跟女孩子的交往和男大人跟女大人的交往是不一样的感觉。 在十四年前的白杨树下,我很光荣地在她的面前掏出我的小鸡鸡,并声称可以借你玩因为你没有。那时的姗姗很愉快地接受了我的慷慨,说:“那好吧。” 朋友的概念好象就是从那一刻真正地建立了起来,并且在十四年后的火车上我看着一张黑白照片当场就叫出了她的名字而她也在同一时刻反应过来我是小非。 其实,我不应该贪心的,姗姗还能叫得出我的名字已经是对这份童年的友情最大的不背叛了,十四年对于我们这些刚过十八的小成人来说简直就是一辈子,五岁的记忆根本就是前生的事,谁能记得住前生发生过什么呀?除了我这样记忆力超常的人。 “姗姗你有味道。”为了缓解气氛上的不对,我也冷不丁了一下。 “什么味道?”姗姗对我的冷不丁没啥反应。 “不,好象是奶味,跟你小时候是一个味。”我郑重其事地告诉她。 “有吗有吗?”姗姗急急忙忙把鼻子凑向身上力所能及的地方东嗅嗅西嗅嗅,然后说:“骗人。” “嘻嘻,你以前也是这么说。”我笑了,“你自己当然闻不出来啦。” “你才有味道呢!”姗姗撅着嘴直笑。 “那当然了!男人的味道!”她跟我抬杠我也跟她抬杠。无论怎样,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说“你有味道”的时候,总不由令人浮想联翩. 二. 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我很惊喜地发现,原来我一直经过的这条道的两边长满着白杨树,细细的高耸的白杨树,且这个时节更是个秋天。仿佛在猛的一瞬间我又回到了五岁那年。 其实这些树原本就长在那,我几乎每天都从它们的下面经过好几遍,上课上食堂上女生宿舍串门等等,绝不是因为在火车上碰见了姗姗回忆起了往事才出现的。 或者有另一种可能,就是五岁那年的故事不一定是秋天,也不一定有白杨树,这些都是我无意中安插进去的熟悉场景,为的就是向自己强调我的记忆力超乎寻常。当然,我更趋向于记忆中的白杨树,坚持认为那比我眼前所见的更为真实。 那个遍地落叶的季节里,姗姗敲着我家的门,嚷嚷着:“小非小非小非。” 我手脚利索地爬上了爸爸的办公桌,推开窗户,说:“我就出来我就出来。” “那你快出来呀?”姗姗站在窗户下面,使劲地鼓励着我。我却忧郁不决:“哎呀,好高!” 为了防止我到处乱跑,爸爸出门的时候就把我和小凡锁在了房间里,这是非常伤脑筋的事。可我总想办法脱逃。那天有个叫小白叔叔的新兵很不走运地经过了我家的窗口,被我叫了过来,我学着爸爸的口吻对他说:“你,过来。” “嘿,是小非呀?干嘛呢你?”小白叔叔问。 “玩儿,”我说,“你抱我下来好吗?” 那个小白叔叔活该倒霉后来陪着挨我老爸训,谁叫他自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等我想要回屋的时候到处找不到他的人,老爸回来的时候我一急就把他给招了。 可能是因为我的不小心当了叛徒,小白叔叔再也没帮过我类似的忙,因此这一天的事在别的日子里没有重复过,也难怪我能记得。 虽然后来挨训了,但之前的那段时光却是非常美好的,除了成功越狱的快感,还因为姗姗的确是个不错的伙伴。那天我和往常一样,拉着她跑到一个隐蔽的所在炫耀我的小鸡鸡。 每次看着我的小鸡鸡,姗姗总是流露出无限崇拜的神情,并跃跃欲试企图碰碰它。刚认识姗姗的时候我还很小气,说什么也不借她玩,成了好朋友以后我就变慷慨了,即使她不说我也主动提出要借给她玩。 “咦?今天咱的小鸡鸡好象变大了。”那天姗姗是这么说的,这是句话令我非常自豪,不过也伴随着一阵令人面红耳赤的奇怪感觉,所以竟没把那句口头禅“那当然啦”说出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所以后来我偷偷问我妈妈是怎么回事,妈妈说:“天啊!”后来又补充:“你那么丁点儿一小娃娃玩什么不好玩这个?” 我就问:“那么,大一点的娃娃就可以玩对吗?“ “大一点也不行,总之娃娃就是不可以!”妈妈声色俱厉。 “那等我长大了,长成大人了,是不是就可以啦?”我还不识相追问。 “这孩子!这孩子!”妈妈很生气地生气了,还狠狠地打了几下我的屁股。等她打完了后我就跑掉了,一点也没把她的生气当一回事。 姗姗听完这些面红耳赤的,羞答答地奚落我:“你这坏蛋,怎么尽回忆这些事呀。鬼知道是不是你编的。”这也是小孩和大人不一样的地方,当年的姗姗就从没奚落过我,在那个年纪,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长成大人后,这种合情合理就变质了。我纯真的回忆被怀疑是编的,而我本人也成了坏蛋。 当然,我和姗姗的交情正如我所描述的历史一般非同寻常,所以下了火车后,当我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的时候,发现姗姗就走在我的身旁。并没有因为我是个坏蛋而不屑一顾扬长而去。 按理说这又是一个巧合,姗姗从福州乘火车到泉州来,据说是为了写一篇社会调查论文,这是新闻系学生最堂而皇之的逃学借口,而我则是到武夷山去写生寻找创作灵感,这也是艺术系学生最堂而皇之的逃学借口。我逃学归来正赶上她动身逃学,这实在是巧合得要命。 于是,我宁可相信这是冥冥中早注定好的,这个冥冥中的注定是经过了十四年杳无音信的考验才得以实现的,因此我不应该怀疑其真实性,并决心承受它即将给我的生活带来的一切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 “小非,我们怎么好象老朋友似的呀?”姗姗问了个奇怪的问题。 “我们本来就是老朋友呀?我还把小鸡鸡借给你玩过呢!干嘛?你想赖帐?”我说。 “哎呀,你又来了…”姗姗笑着冲我皱了皱鼻子,然后说,“我的意思是,你和我说话的样子好象把我当成一个一直在一起的很熟很熟的人。” “有什么不对吗?”我不明白她要说什么。 “不,这样挺好的。我喜欢你这样的态度。”姗姗认为这是她冒失地跟我下车的最好的理由,用她后来的话说,就是我这坏蛋给人一种安全感,毕竟这是她第一次独自出远门,碰上个有安全感的坏蛋总比碰上没安全感的坏蛋要好些,况且这个坏蛋还是十四年前就认识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具备安全感这种特质,但我坚决不认为我是个坏蛋,我觉得安全感和坏蛋是两码子事,不可混为一谈。只是这其中的矛盾很复杂,论述起来非常的累,姗姗也不见得就能接受,所以姑且听之吧。 十四年前的我家门口有一片菜地,也就是我常拉屎的地方,由于有了我和弟弟小凡不厌其烦的反复灌溉,那的大青菜长得出奇的好,连菜叶上的大青虫也被喂养得肥肥胖胖的,让人直有抓一条在手里的冲动。 秋天里,我喜欢和姗姗在我家的菜地里抓那些大青虫玩,比谁抓的更大条。那些个大青虫真个叫大,又大又粗,有的甚至连五岁的巴掌都抓不全个拦腰,抓到手里的时候,大青虫不停地蠕动着,软软的凉凉的,好玩极了。 有一次,我用劲抓死了一条,被绿绿的浆汁溅了一身,两个人吓得哇哇大哭,哭完以后就从此放弃了这种娱乐方式。 告别了大青虫,我们只好又把注意力转移回我的小鸡鸡身上,以至后来姗姗几乎打心眼里把我的小鸡鸡当成了她的私人财产,每天要分别的时候都要叮嘱我要好好照顾它,然后还关切地对它说:“乖,我明天再来看你。” 自那以后,姗姗家的布娃娃就失宠了,好象连我也失宠了,因为每次在一起的时候,姗姗和我的小鸡鸡说的话比对我说的话还多。这样一来,我就不乐意了,准确地说,我在吃我小鸡鸡的醋。 为了能抢回我在姗姗心目中应有的地位,我常常卑鄙地把我的小鸡鸡藏了起来,可是姗姗总是能把它找出来。后来实在不行,我就对她明说了:“哼,这是我的,以后再不借你玩了!” 姗姗那天哭得很伤心,后来还去跟她的妈妈商量:“妈妈妈妈,我也要个小鸡鸡!” “去你的!你就不能说点别的嘛!?”长大后的姗姗照着我的肩膀就是一拳。 其实我还有很多往事可以说的,长到了十九岁的我不可能把记忆完全停留在五岁那年,但五岁之后姗姗就不见了,虽然姗姗不见了的日子里也照样不停地发生着事情,但那毕竟和姗姗没有关系。 我们在十四年后邂逅在了一块,并很快再次成了好朋友,而维系这份陈旧而崭新的友情的,只有那秋天白杨树下的回忆了。 走过了长长的林荫道,就到了我所在的宿舍楼,这里的宿舍楼也叫学生公寓,由许多配有洗手间的单间构成,每个单间只住一个或两个人,是专门照顾来自港澳台的学生的。 我住到这里来是出于一个画漫画的台湾同学的一再相邀,他自称是蔡志忠的弟子,并在林政德的手下干过,来到大陆后就幻想着自立门户。他请我来有两个理由,首先,我是一个很聊得来的朋友;再者,就是我具备一个漫画家助手的潜质。个人认为,后一个理由至关重要。 不管什么理由我都不介意,有大房子住,不用上乱哄哄的公共澡堂也能洗上热水澡,晚上不熄灯可以喝酒喝到天亮,过得跟渡假似的还能学到不少漫画技巧,何乐而不为? 我和姗姗进入房间的时候,看地上倾倒的已经干涸的啤酒痕迹就知道,那台湾同学很久没回宿舍了,估计又回台湾搞台独去了。 也就是说,当姗姗跨进我宿舍我把门关上的那一刻,全世界又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时间再一次停留在十四年前秋天的白杨树下…… 岁月流转,十四年后我们又一起躲在了一个隐蔽的地方,历史仿佛重现,于是我开始猜想着即将发生的全新的故事。 三. 在没有白杨树的地方,有个小山坡,是不是秋天我不敢确定,但一定是黄昏,每次我和姗姗并肩坐在那个小山坡上的时候,都能看见天边的大片红霞。有时我会转过头盯着姗姗的脸一个劲地看,在黄昏的山坡上,姗姗的脸是金红色的。 我告诉姗姗你的脸是红色的姗姗也告诉我你的脸也是红色的,于是我就作了一首诗: 他娘的,天是红的。 他娘的,姗姗也是红的。 他娘的,我也是红的。 姗姗一直都很佩服我的才华,尽管她对我的诗一点都不识货。不过那天不同,那天她竟然把我的诗接着作了下去:“他娘的,咱的小鸡鸡也是红的。”令我不由对她另眼相看,同时又妒恨不已。 在红霞里,我的小鸡鸡总是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这段时间里姗姗和我说话都尽量放低声音,她说:“嘘~,咱的小鸡鸡在睡觉呢。”虽然这么说,姗姗还是忍不住去抚弄它的头,就象对一只睡着的小猫一样,结果小鸡鸡动了动,姗姗就满怀歉意地对它说:“对不起,把你吵醒了。” 宿舍里,姗姗看起来有些不安,问我为什么把门关起来了,还说:“你刚才跟我编了这么多故事,不会是另有企图吧?” 我解释我把门关起来是为了能重温十四年前和你在一起的感觉,还说:“瞧你把我想的,怎么说咱也是老朋友了。再说了,就你,怎么看也不像个有钱人,我能有什么企图呀?” “你别告诉我你想把你的小…小…再拿到我面前炫耀,这样的友情不重温也罢。”姗姗在房间左顾右盼,似乎在寻找是否还有其它出口,以便脱逃。 我对她的态度表示了极大的不满,同时又琢磨:你还把我当小孩呀,现在的我可是个成年的男人了,成年男人的小鸡鸡是随便掏出来给你瞻仰的吗?想得美!嘴上我是这么说的:“你别误会,咱就叙叙旧。那家伙我保管得很好,不过它已经长得老大不小,而且容易冲动,再借你玩会出事的。” 姗姗的脸总是红红的,不是给天上的红霞映的,是羞的。虽然害羞,她还是控制着没有夺门而出,那是因为看见了我和台湾人合伙画的一地都是的漫画草稿。我七手八脚地冲完两盒泡面她还在惊讶地看着那些作品,并感慨万千:“想不到你这坏蛋还真有两下子呀!不错不错!” 一起吃泡面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跟她解释我其实不是坏蛋,我一边吸溜吸溜一边说:“坏蛋是没有安全感的,坏蛋不是都象我这样有两下子的,所以我绝对不是坏蛋!” “你大概是坏蛋中的一个特例吧。”姗姗一边吸溜吸溜一边说:“坏蛋也是分层次的,级别高的坏蛋都有两下子,不管层次多高,总之你就是个坏蛋。”说完就笑咪咪地继续吸溜吸溜。 我皱起眉头想了好久,后来就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小孩时候喜欢找男孩子借小鸡鸡玩的女孩长大了以后就喜欢把那个男孩子定义为坏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忽略掉小时候欠过的人情,换句话说就是:赖帐。 算了,赖就赖吧,谁让我十四年前就和她成为朋友了呢?想通了这点,我就愉快地把泡面吃完,然后对姗姗说:“你还记得我们一起睡觉的事儿吗?” 姗姗吃了一惊,结果把被泡面给呛了,咳咳咳把脖子都咳红了。 我趁着她咳,又开始回忆起往事来。 有一回,姗姗的爸爸请我到他家去吃面条,吃完以后我就跟姗姗在她家的小床铺上玩小人打仗,那些小人是塑料做的,是姗姗的爸爸到北京去出差时买来的,非常的好玩。 玩着玩着我就在她家的床上睡着了,睡着的时候隐约还听见我妈妈的声音,后来姗姗的爸爸说“就让他睡这吧没事儿”我妈就走了。 再后来我醒来的时候月亮正好停留在窗口上,觉得床很陌生,于是我摸了摸身边的小孩,感觉好象不是小凡,于是我又往那小孩的裤裆下掏了掏,没有小鸡鸡,果然不是小凡。于是我就想到一定是姗姗。 “你醒醒你醒醒。”我爬起来,摇着姗姗的肩膀小声叫唤,“你是姗姗吗?你快醒醒呀!” 姗姗揉着眼睛就醒了,看着我:“小非呀……咦,天好黑呀,你来找我有事吗?” 我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后来说:“我今天晚上就是睡在你家里的好象。”姗姗想了想,就高兴起来,然后就伸手往我的跨下乱摸:“小鸡鸡呢,带了吗?” “带了带了,在这呢!”我抓住她的小手,帮她挪到正确的方位,姗姗摸到我的小鸡鸡就高兴起来,一个劲地瞎捏,还不时地把她的快乐情绪表达出来:“真好,真好,我的小鸡鸡陪我睡觉了!” “小非你行行好吧,别再往那扯了!也不看咱都多大了?”姗姗听完那些细节,把嘴里的面条喷了一桌子,笑得直打颤,然后就抱怨我的不是。 其实我说的这些都是记忆中实实在在的东西,没有一点虚构的成分,小时候的姗姗一定也不会认为这有什么不妥,长大后的姗姗却把面条喷了一桌子,甚至对这些实实在在的过去表示抗议,这令我不由再一次恶狠狠地冲她直瞪眼。 姗姗对我的恶狠狠不屑一顾,还笑个不停。我没辙,只好开了瓶啤酒,靠墙坐在地上,恶狠狠地喝着。后来姗姗假惺惺地问我:“可以用一下你的电话吗?”我没好气地点了点头。 “我打个呼机。” 等电话的时候姗姗就对我说她在泉州有个高中时的女同学,她这次来泉州就想住在她家,我说哦,她等了一会儿又说怎么还不回呀,真是的。我说:也许是不回了。 结果被我说中了,半个小时过去了,电话还是无动于衷,哪怕姗姗又拨了好几遍。 我坐在地上无聊极了,就把冰箱里的三瓶啤酒都喝掉了。然后就开始抽烟。姗姗端详了我一会儿,说:“你看起来真的很像个坏蛋耶!”这话我听腻了,所以没理她。 后来她又打了个电话:“喂!妈妈,我是小珊呀。” …… “我在泉州,没事没事,我现在已经在同学家里了。” …… “妈你就别担心啦,我住在晴儿家,就是高中那个扎着小辫子的脸圆圆的那个,对呀对呀。” …… “没事,她家里人可热情了,再说人家住两天就回去了。” …… “妈~~~,人家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 “对了妈妈,以前在山西那个老曾叔叔是不是也住在泉州呀?” …… “哦,没什么,我随便问问的,妈妈再见~” 打完电话,姗姗看我的眼神有些诡异,就主动跑过来跟我解释:“我是看天色这么晚了,怕妈妈担心才说谎的。”见我没什么反应她又补充:“等一会儿我同学回呼机我就到她家去,明天再来找你。” 喝完三瓶啤酒我的头有点晕晕的,那不是醉,正是感觉舒服的时候。我说:“那趁着她还没回呼机,我们再一起来回忆往事吧?” “不要!”姗姗说,“你老是喜欢回忆那些不正经的事情,还是说说别的吧,比如你的初恋什么的。” “初恋?”我想了想,又想了想,然后郑重其事地告诉姗姗:“今儿一下午我都在讲我的初恋,你不知道吗?你就是我的初恋呀。” “那不算,才五岁怎么知道什么叫恋爱呀?你别再拿我开玩笑了。”姗姗很夸张地反对着。 “难道十九岁的你就懂得什么叫恋爱吗?”我拨弄着地上的啤酒瓶子, “你要懂你就跟我说说,你要觉得十四年前的我不是初恋,那我就没什么初恋可讲了。” 我流露出的失落感让姗姗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她歪着屁股坐在我的旁边,推了推我的肩膀:“怎么啦呀你?不要这样嘛。要不你再说故事吧,作诗也行,就是,就是不要再说那个小…小那个了。” 姗姗坐在我旁边的时候感觉空气变得热乎乎的、暖洋洋的,而且有股淡淡的清香。这和在火车上的感觉截然不同,火车上到处都是人,什么乱七八糟的味道都有。而现在,在这个关着门的屋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这时的感觉可用美妙二字来形容。 四. 我买酒回来的时候,姗姗已经靠在我的地铺上睡着了,看来她泉州的同学没有回过电话,或者是回了以后她不好意思不告而别,就在宿舍里等我回来,等着等着就睡着了。这时离睡觉时间还早,可能是那三个多小时的火车给颠簸的,我也觉得累得慌。 床上躺着个女孩令我有些不知所措,拿不定主意是该叫醒她还是就让她这么睡着,后来就搬了个小凳坐在她的身旁,并开了瓶酒边喝边踌躇。 在关了门的房间里,我是一个十九岁的男性成人,躺在我床上的是一个十九岁的女性成人,我们在十四年前就是好朋友,并且曾经一起睡觉一起拥有着我的小鸡鸡。这有时不能不令人作出各式各样的联想。而实际上我自己都不知道该为此做些什么。 喝完了手中的酒,我觉得总还是该干点什么才行,不然好象很对不起这一次的久别重逢,于是我找了件毯子盖在了她的身上,秋天是个开始感冒的季节。 当我把毯子拉到姗姗的肩膀上时,姗姗动了动,鼻子里哼哼了两声,翻了一下,变成仰卧,没有醒来,几缕头发散落在白皙白皙的脸上,那张脸离我不到半尺,暖暖的呼吸一下子喷到了我的脖子上,那番景象令我发愣了整整一分钟,后来觉得腰弯累了才回过神来。并赶紧回到书桌前正襟危坐,掩饰自己的心跳。 这是个古怪的场景,在我十九岁的这年,有个十九岁的女孩睡在我的房间里,这个女孩在十四年前曾不厌其烦地抚弄过我的小鸡鸡,而十四年后的我却在她睡着的一米开外的地方正襟危坐…… 在大八开的原稿纸上,我用沾水笔很草地勾勒了一棵细细高高的白杨树,然后用软笔胡乱点了些树叶,手心直冒汗,草木一直就是我的软肋。可在那天晚上,我还是硬着头皮画了这么一棵白杨树。 画白杨树的时候我没有翻任何的参考图片,就是那么手心冒汗地画着,使劲挤压着记忆深处的痕迹,寻觅着儿时才有的那种坦然。 在过去了十四年后的千里之外,我试图让某一棵早已随着时光流逝的变得遥远模糊的白杨树重现于我的眼前。 在这个关着门的房间里,我和睡着的姗姗相隔一米开外,惺惺作态的地正襟危坐着,找不到多年前的坦然。于是,纸上的白杨树成了这个夜晚我暂时的寄托,却似乎为纪念那份坦然的逝去。 白杨树下,斜阳拉长了两个细小的身影,在浩瀚的天地间,那不过是软笔尖轻扫而过的两片拓渍。那是坐在小山坡上的我和姗姗。 小山坡上是没有白杨树的,或许那年压根就没什么白杨树,那只是我记忆中一个独特的标记。小山坡上只有红色的斜阳,还有红色的我和姗姗。 躺在寂静的暗淡光线下,我凝视着身侧仰卧着的姗姗,观察着她起伏的胸部,然后是白皙白皙的脸庞。睡着了的姗姗看起来比她的实际年纪要小得多,后来她也曾经说我睡着的模样像个孩子,我想也许每个人睡着的时候都会变得纯真一些吧,而在没睡之前,人却不是纯真的。 姗姗的长发就散落在我的脸上,痒痒的。我不记得在山西和姗姗睡觉的时候有过类似的感觉,虽然照片中的小姗姗也是留着一头长发,可当时我没有感觉到她头发的存在,不仅头发,她的整个身体我都没感觉到。 那年那床,除了一只小手在我的跨下到处乱摸,别的什么也没有。此刻此床,一切曾经以为不存在的却又变得如此的清晰,姗姗的长发,姗姗白皙白皙的脸庞,姗姗起伏的胸部… 我盯着姗姗的脸看了很久,又盯着姗姗的胸部看了很久,然后就把伸手将她轻轻抱住,我的鼻尖碰到了姗姗的耳垂,并一直这么碰着。 在过后的某一天,姗姗告诉我那天她作了一晚上的恶梦,梦见小非凶神恶煞地把她关在一个小房间里,然后脱下自己的裤子对她说:我的小鸡鸡借你玩因为你没有。 我问:那你是看见啦? 没有没有!姗姗面红耳赤地辩解,其实这点我相信的,十九岁的我也做春梦的,梦中那些关键地方都被打上了马赛克,怎么看也看不清楚,因为十九岁前的我确实没见过,梦只会重复记忆片段,不可能提供任何未知的信息。 “是因为看不清楚,你才伸手到我的裤裆里摸摸,对吗?”我坏笑地问。 “没有啦!你胡说你胡说,谁摸过你的… 你再说我不理你了!”姗姗死不认帐,一副气呼呼的神色。 我没有说谎,那天夜里,我抱着姗姗的时候,姗姗呢喃了一下,就翻了个身面向我的胸口,似乎是为了让我抱得更舒服一些,后来一琢磨才明白,这样睡她也会觉得舒服一些,不过会有点气闷,她呼吸得我的胸口热腾腾的。 然后她的手就触到了我的老二(这里不能再叫小鸡鸡了)上,那玩意反应得很快,几乎是拔地而起,而姗姗的手比它反应更快,像触电似的缩了回去。这不由令人怀疑她当时是真睡着还是假睡着。 如果是真睡着,她的手伸到我的跨下就是潜伏了十四年的条件反射,潜意识中她还是惦记着过去的;如果是没睡,就是她还是希望我能把小鸡鸡借给她玩,只是因为长大了,所以不好意思明说,所以假装睡着假装不小心,那算偷袭。我挺希望那是后者的,并把这些头脑里的分析说给了姗姗听。姗姗就对我说:“胡说!你这坏蛋!” 又说:“就算真的碰到了,也是不小心碰的,谁叫你自己趁人家睡觉的时候乱往人家床上钻……” 那天夜里我们就是这么睡着,她好象就一直都没醒来过,两个人的姿势几乎没动过。凑在我胸口上久了觉得气闷,姗姗就把头歪向天,这时我可以很方便地看着她的脸,后来,睡着的姗姗似乎感觉到我的目光,就把头又埋回我的胸口,不过一会儿气闷了只好再把头歪向天,就这样反复地没完没了着。 到我自己快睡着的时候,我就有意无意地把腿往姗姗的腿上挨,甚至很卑鄙地想是不是把膝盖再往上抬一点,好证实一下那个地方是不是真如十四年前的黑暗中那样什么都没有。睡着的姗姗好象从我的心跳中察觉了我的意图,所以她先下手为强假装不小心摸了摸我的老二。 这里必须重申一下,以上那些是在我们俩都睡着的时候发生的,睡着的人通常缺少理智,不像清醒的时候那么规矩,或者是因为睡着的人相对纯真些,这些举动也是纯真的,不含任何杂质,至少在发生的那段过程是这么回事,醒来以后怎么理解却是另外一回事了。 醒来的情形是这样的,先是她醒,感觉好象抖了一下,我就跟着醒了。醒了我就睁开眼睛,然后就看见一双惊恐万状的大眼睛正面对面地瞪着我看。因为距离靠得太近,我一下子没看清楚是谁,也没一下子反应过来那是姗姗。 我们俩同时惊叫:“天啊!” 姗姗问我当时怎么也叫着天啊,还说:“天啊也是你叫的吗?明明是你干了坏事还装无辜!” 我告诉她我没干坏事,也不是装无辜:“换谁不是?一大早醒来看见一对贼大的眼睛盯着你看,不叫才不正常呢。” 姗姗包着毯子从床上坐起来,好象准备哭,我赶紧说:“你别乱想,你看你的衣服裤子都穿得好好的,连鞋子都没脱,我怎么可能对你什么什么的?” 姗姗掀开毯子看了看,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说的也是”,就不准备哭了,从床上爬了起来往洗手间里去了。刚进去又听她一声惊叫,还是“天啊!” 然后就见她跑了出来,指着自己牛仔裤上被解开的皮带问我:“这是怎么回事?还说你没干什么!?” 那条皮带是我扯开的吗?好象不是吧……我抓着头。 其实我不敢确定,睡着的人是非常纯真的,或许迷迷糊糊中,我真解开了她的皮带也未可知。但牛仔裤上的铜扣还紧紧扣着,这也说明,解开她皮带后我并没进一步干些什么,可能是那个扣子解不开,可能我后来睡死了,也可能我根本没解过她的皮带,是她自己睡得不舒服自己解开的…… 后来我看了看自己的,发现我穿的是件宽大的沙滩短裤,没有皮带。我对她说:“如果我也有皮带的话,说不定也是被解开着的。” 五. 在我家门口有很大的一片菜地,最靠近我家的那块就是我家的菜地。我只在我家的那块白菜地里拉屎,没屎拉的时候就跑的别人家的菜地里去闲逛,那时小凡只有三岁,拖着长长的鼻涕,所以我更喜欢找姗姗一起逛菜地。 当时,有一片菜地种满了鲜红的长辣椒,那也是我俩最常光顾的地方。去那个菜地我们不止闲逛,还偷偷摘辣椒啃。那些个辣椒个头很大,皮厚汁多,啃在嘴里咯吱咯吱地响。不过每次啃完后我们就被辣得满头大汗,然后四处乱窜,窜累了我们又跑回去偷辣椒啃。 那年的事就是这样的,因此我断定,姗姗一定很喜欢吃辣,因此在学校的食堂里,我叫拉面师傅来碗最辣的,另一碗不用辣。 等拉面送上来的时候姗姗就跟我抢那碗不辣的,我问:“你不是喜欢吃辣吗?”姗姗说:“我以为你喜欢吃辣,我可不敢吃辣。” 这时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也不喜欢吃辣,这和小时候偷辣椒啃的情况有很大出入,仿佛那根本就不是我的过去,也不是姗姗的过去。要么就是另一个解释,时间可以改变一切,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和姗姗对辣椒都已经失去了兴趣,而实际上失去的还更多。 这样一来,我就不应该再把十四年前的那个小女孩牵强地代入面前的这个姗姗了,我得把她当成另一个人,一个机缘巧合碰到一块的朋友。 这样一来,昨晚的纯真就显得有些胡闹了,而面前摆着的红油油的辣面也只能就那么摆着了,我只好再叫了一碗拉面,然后绝口不提昨晚的事情。 关于那一夜醒来后皮带被解开的问题,姗姗是在过后很久在给我的来信中提到的,我回信的时候很从容地肯定那一定不是我干的,这也表示我开始拒绝当时的那种纯真了。 五岁的想法和十九岁的想法是不可同日而言的,五岁的纯真和十九岁的纯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版本,前者或许是纯真的刚刚开始,而后者则是最后阶段。 在我尚未完全告别纯真的十九岁,我和姗姗再次成了好朋友,这时好朋友三个字的定义也和十四年前有了某种微妙的区别,这种区别在姗姗即将回福州前的那个晚上显现了出来。 姗姗第二次走进我的宿舍是两天以后的事,在那两天里她跑到泉州她的那个叫晴儿的同学家去住了,据说还走街串巷地到处了解泉州的风土人情,以便写篇什么为逃学找个合适的理由。 姗姗一进门的时候我正专注于给漫画分镜一类的工作,但我还是在第一时间里注意到姗姗这次到我宿舍来穿着裙子,裙沿在膝盖以上,属于比较短的那种。这令我突然之间产生了一阵莫名的喜悦。 那天是下午,姗姗来后我没停下手中的活,继续鼓捣着手里的长尺和记号笔,姗姗对此也挺感兴趣,就搬了个椅子坐在旁边边看边不着边际地搭着话。问我除了漫画还会点别的什么,我告诉她我会的可多了,只是一时还没想起来。后来她问我会不会画素描,我说废话,素描是美术的基础,学画画的人不会素描等于什么都没学。 其实我不敢肯定我会素描,刚到学校前几周的素描课我几乎都没去上,最后的作业也是随便抢了别人的交上去应付的。可我毕竟一直在画画,不会素描我怎么能够一直这么画着。可到后来我还是觉得不放心,就叫姗姗当我的模特儿,我画一幅试试,以便向她证明我会素描,同时也是想给自己一个交代。 姗姗挺高兴,我知道她为什么高兴,她说:“画好了送给我!我早就想有一幅自己的画像了。” 我支起了画架,找来了几支6B铅笔,就开始画了。姗姗不是个很称职的模特,称职的模特是不会老说话的,况且她说的话直接影响了我的创作:“小非你拿笔的姿势好象不太对。”我说:“你懂什么!闭嘴!” 可她的话还是影响了我,我想了想其他同学画画时的姿势,也感觉自己的拿笔有点别扭,至少看起来不那么专业,所以在过后的两个多小时里,我一直在试图变换着拿笔的姿势,弄得手忙脚乱的。 刚开始的时候,姗姗就坐不住,跑过来看我画了多少,那时我刚画完她的右眼,正准备画左眼,她看了就不干了:“我说小非,素描好象不是这样画的吧,你怎么从细部开始画呀?素描应讲究整体才是。我看别人……”得,她到成了我的素描辅导师了。 “我要象别人那么画我就不是小非了。”我没好气地争辩,“勾勒出整体再深入刻画是基本的的手法。知道什么叫基本吗?基本就是很平常的意思,一点都不惊世骇俗的意思。我是谁呀?我能跟那些别人同流合污吗?” “可是没有整体,你光在细节上下功夫,那能行嘛?”姗姗不为所动,还在发表意见。 “这是我的作画方式,我的整体是由细节延伸出来的,比如你看,这颗看起来有点象大肚鱼的东西就是你的右眼,我将以它作为参照物找出左眼的位置,然后再以两只眼睛作为参照物找出鼻子的位置,这样逐步延伸,整体就出来了。”我说这些的时候心里有点发虚,因为一点根据都没有,好在姗姗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了我的观点,然后就会去椅子上乖乖让我画了。 可能是受了整体论的影响,那个下午我画得出奇的慢,修修改改,一整张四开白纸被我糟蹋得黑不溜秋的。实在没地方下笔了我就说:画完了。 姗姗兴冲冲地跑到我跟前,拿起那副画上下左右地看着,然后问我:“我在哪儿?”我接过那张黑不溜秋的纸,看了半天,最后只好对她说:“我累死了,明天再帮你找吧。” “真不可思议,这样的画你都画得出来。”姗姗这句话听不出褒贬,表情上看起来有点失望,举动上却不是,她的举动是把那幅画卷了起来,用橡皮筋箍上,说:“谢谢你啦,我要带走了!” 在推门而出的时候,姗姗叫道:“天啊!” 我伸出头看了看天,和我的画一样漆黑漆黑的,除此没别的,我就问:“天怎么啦?” “天黑了!”姗姗惊恐万状,赶紧打电话,打完电话就沮丧地对我说:“完了,今晚回不去了!” “嘿嘿,真好!”我由衷地为她高兴。而她却坚持认为这是我设计好的圈套。当然,虽然她还是认为我是个坏蛋,却没有拒绝再一次呆在我的宿舍里过夜。 在上床前还有很长一段的时间,诸如吃饭洗澡看VCD一类的,但这些跟主题没有关系,我就不把它们当一回事直接跳越过去,也就是漫画中的蒙太奇手法。 天黑了,姗姗赶不上火车,于是就在我的宿舍里过夜,并忧心忡忡地睡在了我的地铺上,一看时间,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了,也是我该休息的时候了。我把笔一扔,开了瓶啤酒喝个干净,然后就走到了床前。姗姗眼皮动了一下,继续装睡,我就往床上钻,躺在了她的旁边并抱着她。 和上次一样,我尽可能放慢动作,好让她可以继续坦然地装睡。然后我发现有一点不同了,上次姗姗穿的是有皮带的硬梆梆的牛仔裤,这次穿的却是短裙,我的裸腿和她的裸腿就这么交叠在一起,那感觉实在非同凡响,一下子,我的喉咙就像被什么堵住了似的,心扑通扑通个没完。 姗姗睁开了眼睛,用一种很刻意的迷迷登登的眼神看着我,试图骗我相信她还没真的醒过来。我知道,当时的感觉令她也难以自持,所以禁不住就不装睡了。 后来姗姗并没说什么,她把头埋进我的胸口,轻声对我说:“你这坏蛋,骗我。”姗姗说的骗是指在她临睡前我曾保证我一定不会再象上次那样趁她睡着跑来抱她,这种保证其实很容易忘记的,尤其是半夜一点的时候,那时我真觉得困了,人一困就不记得自己保证过什么,因此我的毁约实属正常。 况且,姗姗除了那声抱怨,似乎也没对我这坏蛋采取什么相应的措施,于是我就这么泰然自若地将她拥抱在怀里,并开始作一些新的尝试。 六. 那天早上我起得很早,因为我答应过姗姗要从我昨天帮她画的那幅画像中把她找出来。 展开那幅黑漆漆的素描,我瞪着眼使劲找呀找呀,最后还是一无所获,再后来我用图钉把那画订在了墙上,后退到另一面墙,姗姗的模样终于在画中呈现了出来。虽然很模糊,但总算还是被我给找出来了。 我转头校对了一下床上露出的那张脸,感觉似乎不太像,倒是有点像记忆中的那个姗姗。 记忆中的姗姗很模糊,和那幅画一样的模糊,漆黑一片,只能站在远处才能看得出个大概。而现在的姗姗却清晰得很,她就躺在我身边的床上,脸白皙白皙的,头发长而温柔。 在刚过去的这一夜前,我一直把过去与现实相混淆,以至搞不清楚面前所见的女孩和记忆中的女孩究竟谁是谁。然而就在我稀里糊涂地勾勒了一张漆黑的印象之后,突如其来的黑夜为我安排了一次难忘的接触,现在的姗姗和过去的姗姗之间,被划开了一条界限。 姗姗把脸埋进我的胸口我还是觉得热腾腾的,我以为过一会儿肯定又觉得气闷而不得不把头仰向天,然后反反复复。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姗姗后来把脸埋在了我的脖子上,我的嘴唇几乎就放在她的额头上。事实证明,这样的睡姿比前一种要舒服得多。 有一段时间里,我把姗姗抱得很紧,并用下巴拱起她的额头,然后吻她的嘴巴。姗姗刚开始似乎没怎么察觉,等跟我的嘴唇碰上了以后就不好意思地笑笑,把头重新埋回去,这让我很着急。 以前我没吻过别的女人,所以刚才那下算是初吻了吧。感觉好象太草率了,于是我又努力着吻她,并百试不厌。 最后一次可能是姗姗闲我烦得她睡不好觉,终于没再拒绝。我在她嘴巴上吸了吸,没吸出什么来,就把舌头伸进了她的嘴里,于是就碰上她的舌头了。这样的初吻显然要真实一些,也激情一些,对得起这个告别纯真的夜晚。 可事情还没完,我们接吻了一小会儿,姗姗忽然把我抱得很紧,于是我就对她说:我可以摸摸你的胸部吗?可是我的嘴还在用于接吻,所以说出来的是呜呜呜呜的不知道她听懂了没。不管了,就当她是听见了并默许了吧,我腾出一只手去摸她的胸部。 小的时候,我身上有一样东西是姗姗没有的;长大了,姗姗的身上也有一样东西是我没有的。小的时候,我很慷慨地把我有她没有的东西借给她玩;长大了,姗姗也应该慷慨地把她有我没有的东西借给我玩。 当然,这只是我的逻辑,姗姗当时怎么想我可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手触摸她的胸口的时候她抖了抖,有只手似乎蠢蠢欲动地想阻止我,但因为被我抱得太紧那只手没能腾得出来,后来好象就算了,任我乱摸。 这个地方的描述好象太详细了点,有些东西是不能太详细的,详细了姗姗又会说我是坏蛋,别人也会跟着起哄,骂我是色棍什么的。因此我打算换一种描述方式,简略为如下片段: 困的时候,我就上床睡觉,因为床上有个姗姗,我就抱着她,后来就跟她接吻了,接吻的时候姗姗把我抱得很紧,于是我就伸手摸她的胸部。我摸她的胸部是因为我自己没有那样的胸部,实属好奇所致。姗姗起初想阻止我,但腾不出手来,所以就算了,但后来好象觉得不太划算,就把一只够得着的手伸到我的裤裆下面,有意无意地碰我的老二。再后来我开始掀她的裙子,再后来我就不写了,你们知道我要干什么,而且我也确实干了些什么。 总之,这个晚上,我告别了纯真,姗姗也告别了纯真。十四年前,我们在一起体会了纯真并共同走过了一段难忘的童年岁月;十四年后,我们在一起告别了纯真并共同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激情夜晚。 那晚的故事就是这样的,在过去了很长时间后,我把这个经历写了出来,并通过e-meil寄给了姗姗。她的回信里有这样的一段话:小非,你老实告诉我,那些所谓的童年的故事到底是不是你编的,我怎么感觉这一开始就是你的阴谋。 很显然,姗姗已经彻底忘记了十四年前的事情,小非这个名字在她的记忆中只剩下个符号,在火车上她能一下子叫出这个名字来仅仅是因为这个符号在她的脑海中还没有完全泯灭,而对于围绕这个符号所发生的一切,都已经无处考证,过去的一切早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流失。 流失带来的失落感令她下定了决心从现在的小非身上寻找,而找到的是,在我不停地唤起她的记忆的同时,我们一起告别了纯真的年代。 这绝不是阴谋,虽然我也不敢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记得十四年前的那么多事情,也许有很多捏造的成分,但我还是不认为我对姗姗讲童年往事存在了什么阴谋。我确实想通过她找到我的一些失落的过去,也希望她能和我一起享有这份激动人心的寻找。 但最后的结果却是,当我们逐渐接近目标的时候,才发现原来那是终点,纯真年代的终点。 姗姗还没睡醒的时候,我坐在床边看着她,校对着墙上的那张素描,然后发觉画得不象,得出的结论是,我把过去的姗姗和现在的姗姗相混淆了。 为了弥补这种过失,我决定趁着她还睡着,赶紧再画一幅。睡着的模特比较可爱,不会乱发表议论而且很少乱动。经过了这样的一个晚上,我想我已经不会再把过去和现实相混淆,我必须抓紧这一刻的灵感。 这一次我没敢再用素描,我直接用带针笔在原稿纸上画。那时候,笔下的线条是跳动的,韵律的,象水一般柔柔地流淌在我的眼前,沿着线条的溪流,我流连于纯真的年代,乐不思蜀… “小非?”姗姗醒了就叫我,我也如梦方醒似的,从流动的笔触中脱身出来。 我把画交到她的手里,然后赶紧往洗手间里钻。这是经验,上次那个早上被姗姗抢先进了洗手间,结果我差点没被尿憋死,女人在洗手间里呆的时间总是比较长。 我匆匆忙忙地刷牙洗澡,出来的时候发现姗姗还在看着那幅画发呆。我小心翼翼地问:“怎么样?” 姗姗抬起头看了看我,说:厉害。 我得意极了,笑嘻嘻地说:还不去洗洗,瞧你那头发,乱得象…象…… 姗姗跑进洗手间后我还在想,乱得象什么呢?象…象刚被强奸过似的!?不不不,怎么能这么说,这么说我不成了强奸犯了。 这个晚上,我们只是一起告别了纯真,别的什么都不是,更不是我强奸了她,也不是她诱奸了我,总之直到我进入她身体的那一刻,我都还坚信我俩是纯真的,姗姗一定也这么认为,因为完事后她没有哭,而且这个晚上她睡得很香,我也是。 姗姗上午就离开了,我们再一次见面是一个月以后的事,这其间通过不少次电话,无非就是叫我到福大去看她。而终于我还是去了,我想看在我帮她画了两副画的份上,应该不会太亏待我吧。 在福大的校门口,我拍了拍姗姗的肚子问:“没给我冒出个儿子来吧。”姗姗左顾右盼了一下,狠狠捶了我几拳,又狠狠踢了我几脚,总算没狠狠骂我几句。 我告诉她“疼”,她说“你活该”。 后来姗姗带我去喝一种叫河田鸡的汤,都是药味,可她说她就是喜欢。我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喝了。我认为这是姗姗对我那天晚上的行为的一种不露痕迹的惩罚。也就是说,姗姗对那个晚上我的行为还是有点意见的。是我加速了她告别纯真的进程,这样的行为在她后来看来是不可饶恕的。 不过看在一盆河田鸡八十块钱的份上,我就暂时不跟她计较了。反正我们俩以后的故事还长着呢,告别了一个时代或许意示着另个个全新的时代的到来,而陪我走进这个陌生时代的还是姗姗。 我和姗姗就是这样开始恋爱的。一切听起来都那么的不可思议,却又似乎合情合理。 第二章 一. 仲夏夜里,星光点点,布满了整个蓝黑的天幕,空气里透着难得的凉风。学校的后操场上杂草丛生,同样是星光点点,红色的,忽明忽暗的,看上去有点象很小的时候在乡下见过的萤火虫。 实际上那些红色的点点星光都是些点着的香烟。夜自修的时候,总有许多被学校断定为无可救药的后进生四散在后操场,躺在杂草丛中仰望星空,抽烟。这些人当中有一个叫小非的,也就是我,那年我十五岁,那是个对生命充满激情却又看破红尘的矛盾年纪。 除了我,还有我的哥们,也十五岁着,夜自修的时候,我们躺在后操场的杂草丛中,看着浩瀚的天思考着生命,并抽着烟。 “你说这宇宙怎么个无限法?”洪高把头转向我,好象是在向我请教。可我知道他绝对不需要我能给他个什么有说服力的答案,他只是抒发一下肚子里刚萌生的一个新的难题而已,所以我还是抽着烟,幻想着同桌的女孩。 “我想不通。”洪高深吸着烟,半晌又把头转向我:“你说咱活着是为什么?” 我笑了笑,这些问题大家都在想,尤其是看着夜空的晚上,之所以想正是因为没有答案,谁也没有,奥斯特洛夫斯基没有,尼采也没有。 “我算了一下,如果我们可以活到五十岁,那么大概是一万八千多天,好象不是很长的样子。”洪高不常这么喋喋不休,我也很少记住他的这些感慨。这天晚上,他说了这么多,我也记住了这么多,这似乎表示我们正经历着成长。 十年后,还是这个城市,我和洪高在东大路的某个大排挡上喝酒。天上的星光点点,洪高说:“时间过的真够快的,妈的!”然后,这个晚上我们喝了不少。 回家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默然许久,晓熙问我怎么啦,我说:“时间过得真够快的,妈的!”晓熙知道我又喝多了,没发表什么意见,爬到床上帮我脱衣服,这时候的她总是什么都不穿,在我们俩的房间里,我们从来都不穿衣服。 这时的夜已深,床头上亮着一盏小小的台灯,床上,晓熙枕着我的臂弯,兴致勃勃地听着我的心跳声,有时碰巧听到肚子叫了两声,她就会抬起头看着我笑。 “老公呀,我们在一起快四年了吧?”晓熙漫不经心地拨弄着我软趴趴的老二,胡乱找着话题,周五的晚上,她总是充分利用时间,因为明天不用早起上课。 “不止吧,从初一年到现在,该有十年了。”我想起原来晓熙是初中的同学。 “不是啦,我是说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是象这样在一起的时候。”晓熙说。 “哪样?”我逗她。 晓熙在我肩膀上轻咬了一口,然后笑咪咪地睡了。 其实我知道晓熙担心的是什么,再过些天她就毕业了,毕业了以后就再没了“住校”这个理由。工作单位就在市内,她必须回家去住了。 同居了四年,现在突然要分开,这会叫人很不习惯的。解决的办法只剩下一个,就是结婚,但我不敢往那个方向去考虑,除了不喜欢与丈人见面的尴尬,还因为二十五岁的我尚一事无成,口袋里常常只有几块钱有时甚至连几块钱都没有。 还是那个星光下的后操场,旭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都跟我来,嘉嘉你去宿舍把家伙带上。” “怎么啦?”我和洪高等几个精神抖擞地跳了起来,跟着旭跑。 “小成被黑皮那伙给打了,这边这边!” “他妈的,就那瘦皮猴?找死了不是?!”我顺手在地上捡了块板砖。 “一会儿胳膊腿儿自个儿护着点儿,他们人不少,都带了家伙的。” 小成被打的地方就在学校后操场旁的游戏厅里,得爬过一堵高墙,所以我只好把砖头扔了,爬过去再作打算。 在那个段岁月里,似乎只有打架才能令我们对生活充满激情,不管大架小架,那种心跳的快感都是任何事情所无法比拟的,也许有一件,就是后来我在高中的时候在校队里担任守门员时的感觉,对方带球向禁区压进的时候我的心跳得厉害,可要是对方老不攻过来我又急得慌,好象自己的位置没什么用处。 碰上打架就是碰上对方的攻门,虽然失球的可能性很大,却也是表现自我价值的一个绝好的机会。在那个年纪,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潜伏着这样的一种渴望,那个年纪最崇尚的莫过于“哥们”二字。 时至今日,和旭他们一起在KTV里抱着小姐摇骰子拼酒的时候,还会不时地讨论着某年某月某个晚上打的那场群架是哪个狗娘养的自己跟自己人打起来了什么的,少年时期打过的群架总是令人一生难忘。 那天的细节我记得非常清楚,也许我会忘记掉很多往事,但要一旦让我记得,那一定是分毫不差的清晰。 当时我们是六个人,对方比我们多两个,但这不是什么问题。 这种事不需要废话,见面就打,当时我的拳头捏得紧紧的,指缝里还夹着个没熄掉的烟头,迎面就往一个高我一头的人脸上砸过去,后来才知道那家伙是看热闹的,人没打对,还把自己的拳头给烧伤了,洪高后来帮我擦药的时候直骂我笨蛋,让我觉得很没面子。 夜里的群殴总是乱七八糟的,常常还没认清是谁就拳打脚踢拍砖头,有时等十八般武艺都耍完了才看清是自己人,听他直叫我操你妈回去再跟你算帐。当然,也不是我们才乱套,黑不隆冬的,对方也有自己跟自己打起来的时候。 每次架打完,我们就到嘉嘉的宿舍里去数伤痕,还不时提醒旁边的哥们“这块乌青是让你这鸟人给踢的,老子一辈子都记得”然后鬼哭狼嚎地喊痛。 在那个年代打架必须非常小心,因为那个时候的人都比较猛,手里要有刀的话一打得兴起就往你肚子里送,所以时常有人因此而丧命。可我们从来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怕的,每次打架都争先恐后,将生死置之度外。 这并不是说明我就不怕死,在不打架的时候,比如在后操场仰望星空的时候,我就非常的怕死,老是在感叹生命流失得太快,害怕哪天头发就朝如青丝暮成雪。其实那年我才十五岁,那种感叹听起来有点杞人忧天的意味。 十年后,我二十五了,如果按洪高预计的寿命,我已经度过了一万八千天中的九千天了,再过九千天我就到了半百,并开始别无选择地为即将到来的死亡做准备。 但二十五的我却已不再考虑这个,因为二十五的我和十五的我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二. 爬过学校后操场那道终日封锁的铁门,走上一百米,就是环城路,过了环城路,有个很大的养鸡场,旁边有条小河,还有一些树,看上去象个野外的树林。白天翘课的时候,我们几个就到那地方去打发青春。 在那个年纪,我们就已经开始喜欢啤酒和女人,当然,后者只限于纸上谈兵,谈得再放肆也只是谈谈而已。几个人凑钱买一两瓶啤酒就能一个下午沉浸在对女人的幻想当中,或者扯着嗓门吆喝着郑智化的歌自得其乐。 有一次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忽然有个谁说了这么一句话:人要一旦结婚了,那么人生也算差不多了。我想也没想就表示了赞成,其他的几个伙伴也想都没想就表示了赞成。 就在我们还没走进成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为将来即将面对的似水流年感慨万千。有那么一段时间里,我就认定了婚姻就是人生中的第一次死亡,这种想法稀里糊涂地跟着我,来到了十年后的空旷大街上。 晓熙同意我的说法,实际上从她成为我的女朋友的第一天起,她就没有对我的任何说法表示过反对,晓熙是个没什么主见的女孩,我一直都这么认为的。 我虽然同意婚姻即死亡的说法,却已经不再如当年那般坚决地拒绝这样的死亡,因为这时候我已经二十五岁了。夜风里,仰望满天星斗,我偶尔还会重温二十年前白杨树下的秋天,学着诗人抒发落寞。 “曾经以为,我可以实现所有梦想、可以征服整个世界。可谁会想到呢?岁月竟然已把我抛开了这么远……这不,死亡正向我靠近。”吟着,感觉眼睛湿润。 晓熙会因为我的难过而难过,那时,我们的心是揉在一起的,不分彼此,这也正是在这个年代中唯一能带给我欣慰的事情。她知道我害怕结婚,所以我们从不谈论结婚。而让岁月继续不知不觉地流逝着。 在无边的落寞中,我牵着晓熙的手,穿越长长的无人的街道,回到某个属于我们的床上,褪去所有的衣裳,疯狂地抚摸着彼此的激情,在汗流浃背的呻吟中挥霍着人生。 “你记得我们作过几次吗?”每当我气喘如牛地瘫在一旁,晓熙总会找些话逗我不让我睡。 “大概有一千到一千两百次之间吧。”我有气无力地回答。 “哪有那么多呀?”晓熙正而八经地掰着指头算了半天。 “别忘了,当初在学校,我们平均每天至少三次以上。那年植树节的晚上还来过七次,不是吗?”我有些得意,翻身找烟。 “哦。”晓熙点了点头,“这倒是。”然后就看着我笑,我使劲抽着烟,因为有种不祥的预感。 “那我们再来一次吧。” 我就知道,我一看晓熙那么笑我就知道:“那怎么行,我现在……我都……”本来我想说“我都这把年纪了”仔细一想其实我不过二十五岁,只好改口:“我现在要为生活奔波,又奔又波的,哪还有当年那样的精力。” “嘻嘻~”晓熙笑着逗逗我的老二,“瞧把你吓的,人家逗你玩的。” “在学校的时候我还踢球,现在的身体可不能跟那时比。”我找着借口,然后还是悄悄叹着气,原来岁月早已开始在我身体上留痕了。 旭说:如果哪一天,那玩意不能用了,那么对一个男人来说就是真正的死亡。 我现在倒不是为这个瞎担心,就目前情况看,那玩意起码还能再坚持二十年,我难过的是岁月真的在流动着,一刻不停地流动着,不管你抓紧不抓紧它就是在流动,直到将你完全冲走,将你冲出生命。 有那么一段日子里,我喜欢在每次和晓熙作完以后谈论死亡,那时的我们就是那样地相爱着,不容分开的,也不可能得开的,唯一能分开我们的,或许只有死亡,这点我始终坚信,晓熙也是。 “老公死掉的时候一定是臭臭的。”晓熙和我谈任何话题都是笑咪咪的,死亡也不例外。 “为什么?”我问,后来想想觉得也是,死尸据说的确容易发臭。 晓熙却说:“因为老公总是不洗澡呀!” “那你到时候记得帮我洗就是了。”我同意她的意见。 在黑暗阴凉的停尸间,我的尸体发硬且发臭,直挺挺地躺在和我一样冰凉的铁版床上,旁边的灯光是微弱的惨白色。 这时,晓熙就端着一盆水,还有毛巾走了进来,看上去象初中时学校大扫除时的情景。不过这一次要擦的不是学校的门窗玻璃,而是停尸房里小非的尸体。这样的事情不是常常有的,所以晓熙觉得很新鲜,并抱以极大的热情。 晓熙会先从我的额头擦起,不过,洗完我布满灰尘的脸后,那盆水肯定变得黑黑的了,所以她会把水端去倒掉,然后另外提来一整桶的清水。不知情恐怕会以为她要拖地板。 擦着擦着,晓熙就满头大汗,好象真的是在拖地板似的,小非实在是脏得要命,所以晓熙就会坐在床边,捏着鼻子抱怨:“臭老公!死老公!” 实际上这样的情况只发生在我酩酊大醉的时候,因为岁月虽然在我的生命中流淌了二十五年,死亡看上去却还遥遥无期。因此那样的场景还要等很多年以后。晓熙洗的不是死去的我,而是喝醉了的我,喝酒后的男人没有不是臭的,烂醉后的男人没有不是死的。 在学校后门一百米外的养鸡场旁边那个有小河的小树林里,十五岁的我和也十五岁着的我的哥们,围坐在草地上将一瓶啤酒一圈一圈地传递着,每人一小口,并着女人的话题。 “老婆这玩意实际上就是家里的正餐,情人则好比夜宵。口袋里没什么钱,在家用餐实惠一点,口袋里钱多了,到外边吃点夜宵也无可厚非。”旭的这种比喻很钱钟书,他喜欢一个劲地透露着他对女人这个字眼的达观,也许是因为那个年纪的他很受女孩子欢迎,才故意装出的满不在乎。 在当时,对女人的论断大家都不一样的。洪高起初就认为女人就是个摆设,十年后还是这么认为,我估计再过上十年这种观点都不会改变,这家伙是个很能坚持的人,而且绝非刻意,理所当然地这么坚持着,这可以延伸到女人以外的领域。 女人是顿饭或摆设的说法听起来令人肃然起敬,可我决不可能跟他们同流合污,我对女人是充满幻想的,当然,我指的是十五岁那会儿的我,十九岁失身以后就另当别论了。 有一次我们在谈论一个无关女人的话题,即:在金庸的小说里你最想成为谁?等韦小宝,杨过等一干人被过滤完了,我却说,游坦之。 洪高认为我只是一时被华丽的悲剧效应所蒙蔽,不相信我会是那样自甘为女人堕落的男人。所以就取笑我,每当我有这样的想法他就取笑我。可能是因为我总想证明点什么,洪高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开心的时候难受的时候寻死觅活的时候都会跑去烦他,而他也总是不失时机地取笑我,渐渐的,十几年过去了,彼此原来早都习惯了。 晓熙对我的说法也提出了异议,她认为:“你不可能成为游坦之,你是那样的人嘛?” 晓熙对我提出异议是我二十五岁的时候了,我只好说:“我曾经可能是,现在我都老成油条了还怎么是。”我告诉她,如果一个人指望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一定不能在小的时候把这个想法透露出去,知情者一定会想方设法地阻挠你的这种心理成长,直到把你逼到另一条路上,好朋友尤甚。 “那,他们是什么时候把你逼出那条路上的呀?”晓熙趴在我身上,支起下巴瞎问。 “你现在有多重?”我觉得有点喘不过气来,“压死我了,你躺旁边,我回忆个事儿讲给你听。”晓熙那会儿大概有一百二十来斤,比我还重,这不奇怪,她长得比我高。 我要跟晓熙说的是发生在她成为我女朋友之前的事情,也是个长得比我高的女孩,叫什么来着我实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瘦瘦的,没什么乳房,家好象就住在华大的附近。 “你记得我跟你说过有一次我和洪高打架的事情吗?” “记得呀。”晓熙靠在我的肩上,吊着眼著子想了想,说:“就是他说‘打你跟打自己似的’的那一次对吗?”我点了点头。 那天的情形是这样,我和洪高在深夜的一片空旷水泥地上单挑,他气势汹汹地奔上前来,一脚把我踹出老远,然后就嚷嚷:“他妈的!打你跟打自己似的。” 这件事跟女人有点关系,但也没有很直接的关系。那天晚上我从学校带来了那个高高瘦瘦没什么乳房的女孩,这和后面的我们的单挑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就是发生了些事情,我认为那是我忽然发现我根本不必成为游坦之的晚上。 三. 瘦瘦高高的女孩跟我宿舍里的那个台湾同学睡过觉,其实那天我们三个人是睡在一张床上,因为宿舍里只有一张床。他们作爱的时候我就在旁边假装睡着,动都不动。一晚上难受的。 几天以后的傍晚,女孩来宿舍,台湾同学不在,我就把她带走了。那天晚上几个哥们约好了去同学达迪家喝酒,带上个女孩是件够人臭屁的事。 哥们几个没想到我真能带来个女的,馋得跟什么似的,我也尽量装得很不在乎的样子。喝了不少酒后,我忽然灵光一现,觉得这是个机会,是的,我得让你们这帮吊人从此闭嘴的,哼!让你们知道老子一点都不纯情。 我说我要干那事去了,你们谁也别打扰,然后我把那女孩拉到一房间里把门反锁了。然后脱她的衣服,女孩瞪着眼睛让我脱着,脱完了以后帮我脱,我的也脱完了以后她就问我:你爱我吗?我说:废话。 她问废话是什么意思,我说,废话就是废话,我怎么可能爱你!爱你我会用含蓄一点的法子。女孩假惺惺地显出一副伤心的面孔,然后就伸手抓我的老二。 那天我没起得来,可能是因为那女孩实在太陌生,而且乳房实在太小,好象还没发育似的。也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总之不管怎么说,当我想上的时候一下子就没了心情。 穿好了衣服,女孩问我,送我回去吧。我说你等等,现在出去你想让我那帮朋友把我笑死吗?至少跟我呆上二十分钟再说。后来我还建议,要不你自己弄一弄,最好叫出点声来,一声不响的象个什么事儿? 晓熙吃惊地看着我:“你刚才说的……不是你自己的事儿吧……” “别这样看着我,人总有年轻不懂事的时候。”我强调了一下这故事的真实性,毕竟真的是真的。“那天在达迪房间里发生的事情只有你和我可以知道。” “那……那个女孩呢?”晓熙问。 “那不是个女孩。”看着晓熙张口结舌我赶紧补充,“我没办法在记忆中把她当成是个存在过的人,她只是一件发生过的事情当中的一个道具而已。” “你这叫什么话呀?”晓熙捏着我的鼻子,有点哭笑不得的样子,“那个女孩肯定不是这么想的。你这人真可怕。” “她怎么想我不管,反正那女孩对我的记忆来说确实也只能充当个道具那么简单。”我这不是辩解,我说的就是心里的看法。的确,如果我把那女孩当成人的话,我至少应该记得她的名字,而不是那对发育不全的乳房。 “好吧好吧,我不打断你了,你继续说吧。后来呢,你真的跟她在房间里傻坐了二十分钟吗?”晓熙知道我喜欢讲故事,就好象她喜欢听我讲故事一样。 “可能还不止二十分钟,我还在里边打了个盹。” 从那房间里出来后,那女孩也喝了不少酒,然后醉得一塌糊涂,并耍起酒疯来。 “你为什么不爱我?” “爱你干嘛,我吃饱了撑着!” “那你允许我爱你吗?” “别他妈装得一副可怜相,滚一边去。” “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呀?” “喂喂,你这话不对吧。搞得好象我们很熟似的,什么玩意儿!?” “你要跟我分手对吗?” “你神经病!什么叫分手,我们在一起过吗?没在一起过你跟谁谈什么狗屁分手?” 大伙看着我直瞪眼,效果是达到了,得意之下我更来劲了:“行了行了,别他妈在这里罗嗦,滚出去,现在就滚。”本来就是,我确实不算认识她,总共我们也就见了两次面,上一次她在我的屁股后面和台湾人作爱。这会儿不过是借酒胡说八道,所以我费不着客气。 女孩很能配合,一溜烟找了把刀嚷嚷着要割腕自杀,把我那哥们几个都给吓傻了。我不失时机地拦住他们,贼狠地喊到:“让她割让她割,你妈B的你今天要不割死在这里你就是婊子养的!” 说实话,这辈子就没这么牛B过,我得意得恶狠狠的。然后洪高就给了我一拳。 其实那时一定有好几个人想揍我,是呀,从表面上看,我真他妈够欠揍。总算是洪高先动了手,我就顺势趴在一边,女孩被他们安顿到一个房间里后,我们又继续喝酒。 于是我就取笑洪高:“你去南京读书这几年看来是没怎么打架对吧,拳头变得跟女人似的,一点都不过瘾。” 洪高火了,他可不管我醉了几分,一把将我拉着就奔了出去。跑下六楼,刚好看见一块空地。洪高放开我的手,退后几步,大声问:“开始了没有!?”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小子要跟我干一架,也好!痛快! 我阴森森地笑着,来吧来吧,别象个女人似的。于是洪高上来一脚,我人仰马翻,却还是阴森森地笑着…… 那会是夏天还是冬天?我怎么老是记不起来,这件事应该是发生在九五年,也就是五年前,我二十的时候。那时的身体素质应该都还不错,因此我也搞不清那天晚上我们打了多久。 天上肯定有月亮,我们后来手脚忙乱纠缠在一起都摔成一团的时候,就躺在地上仰望着夜空,谈了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我告诉他:“别看现在好象都没事的样子,明天一早咱都起不动。”洪高笑道:“这经验我可比你多。”…… 打架实际上比作爱更要体力,那会儿虽然已经开始喜欢在香烟啤酒当中寻找堕落了,却总算还顶得住,换现在肯定就不行了。于是那也是我告别年少的最后一架吧,就象个仪式似的。打那以后我几乎再没跟谁单挑过,青春转眼的就没了。 正如我俩预料的,第二天清晨起来,就齐声哭爹叫娘起来。年轻时的拳脚还是有杀伤力的,“打架要是只流汗不受伤那就不叫打架,那是作爱。”我说,洪高则说去你妈的! 达迪和嘉嘉一大早就跑来找我签名,用达迪的话说:“小子你他妈行啊!我算是领教了!”达迪不了解我,那一夜的我,令他惊为天人。旭和洪高他们却了解我,他们知道我在演戏,哪怕我演得实在投入实在精彩他们也没对我有所改观。充其量当这是小非的又一次胡闹,手法别致了一点,仅此而已。 小说里的游坦之自然是不可能对一个女人这么耍酷,我这么来不过是证明点什么,但不管我证明自己象谁或不象谁,我终归还是小非,人的本性本来是极难改变的,这点哥们几个都知道,所以那天晚上我是白忙乎了。 “那个女孩后来怎么样了?”晓熙有时老是关心回忆中一些我不感兴趣的东西。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个女孩在那天早晨就凭空消失了,没有人再提起,甚至在那以后好几个月我也没想起过。只知道刚过去的夜晚发生了上面说过的事情,有个女孩和我作爱我的老二没起得来,有个哥们和我在楼下打架不分胜负,然后就没别的什么了。就算几个月后偶尔在学校门口看见了那个女孩,也一个劲地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因此先前那个道具的说法是恰如其分的,也许对于她来说,我也是她少不经事时的记忆中的一个道具也说不准。 “现在要再碰上个道具一样的女孩,你还会那样吗?”晓熙看我不说了,就胡乱问。 “都跟你说了,那是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我可没那心思,你都喂不饱了我哪还有心思想别的女人。”我想这个话题可以到此为止了,其实本来就没什么好说的,不想那段事了不想了。 “对了,你不是常和你那几个哥们去开房间吗?那都是干嘛的呀?”晓熙总有得话题找。 “喝酒呗,要么打牌、叫鸡或者别的什么,主要还是睡大觉。”我说。 “嘻嘻,那你叫过鸡没有?”晓熙问这话的时候,笑得象朵花似的。 “没有!”我断然否认,“有也不能跟你说。小孩子知道这些干嘛?”其实晓熙也就小我一岁,但我总觉得就是应该把她当成个孩子,谁让她是我女朋友。 “那他们呢?”晓熙真的象个孩子。 “他们?谁?我那些哥们?我靠!这是你能打听的事儿吗?睡觉睡觉!” 四. 风一吹看见你瘦啊瘦长的交啊卡,高高的高跟鞋踩着颠簸的脚步…… 这首堕落天使在当时带给了我们整整一个时代的幻想,我不知道别的地方怎么样,在那个时期里,几乎走到哪都有那么一群和我们差不多年纪的人不厌其烦地哼唱着这首歌。 那好象是我们初次对堕落充满激情的开始,儿时梦中的天使原来是可以那样的,霓虹灯下苍白的微笑,那是多么凄美的一种震撼。环顾四周单纯而神秘而美丽的女孩,我时常会想象未来的什么时候,她们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堕落成天使。成为未来某个时间段里我必须为她们付出给予她们呵护的天使。 那也许就是我最初对女人的理解,这个世界常常会有太多的身不由己,谁也无法保证在将来也能继续如现在这般幸福无忧着,女人在这个世界上是弱者,不可避免都要受残酷现实的摆布,总有不能自己的一天。于是我冲动着希望她们能早日堕落,早日给我一个为其付出一切的机会。 当我把心思放在这些莫名其妙的渴望中,我就和快乐分离了,因此那个年代的我不是快乐的,是迷茫的,有时是有些不可理喻的。 晓熙使劲回忆也只记得初中时我的座位一直在她的后面,不记得我当时曾经用一种很忧郁的眼神看过她。她认为“你那时怎么会懂这些”,我说那只是因为你当时比现在还小孩,你根本读不懂我的深沉。当然,也许那时谁也不懂,我幻想过将来和晓熙在一起,十年后才发现,原来我们竟然已经在一起了整整四年了。这算是梦想成真吧。 晓熙告诉我她在初中的时候就喜欢我了,但女孩子的喜欢都是偷偷的,神不知鬼不觉,我一点都没有知觉,但我还是愿意相信她的话。 “那你初中的时候也偷偷喜欢过我对吧。”晓熙相信人的命中有缘这个东西的存在,虽然我们俩最终走在了一起包含了不少意外的成分,但她还是坚持认定我们在一起之前一定就彼此暗恋。 “当然。”我说实话,“不过当时我偷偷喜欢的可不止你一个,很多很多很多个。” “那一定是她们都没有偷偷喜欢过你。”晓熙自圆其说着,她必须找出个令她振奋的结论。 我很爱我的晓熙,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能遇见到的最好的女孩。金庸写的每一个女人都比不上她,她美丽温柔,天真无邪,整个世界都以我为中心,视天下男人如粪土……所以我根本不必渴望自己成为韦小宝或杨过或游坦之。世界上既然有晓熙这样的女孩,那还有什么比作为小非本人更令人满足的呢? 十年前我就渴望着有一天能找到一个值得我付出全部的女孩,原来她就是晓熙。一想到这个我就振奋,虽然这个振奋来得有点迟,但我觉得已经可以知足了。 在高中的时候,一般是夜自修,我们哥几个有时会凑些钱,偷偷溜到学校附近的那种红色灯光的小发廊里去按摩。那会儿我还是个羞答答的孩子,旭他们则好象比我洒脱,摸那些发廊小姐的屁股熟练得象个资格很老的剽客。 离开发廊的时候旭会神秘兮兮地说:“其实那些片子(闽南话,泛指我们常说的‘小姐’)很便宜,搞一次只要三十块钱。” “搞”的说法有很多种,如“干”、“上”等等,这样的字眼在那个年纪我们就已经常挂在嘴边了,但当这个字眼要付诸行动的时候,却是触目惊心的。 可能是因为三十块钱太便宜了,大家对曾经以为的神圣的未来有些丧失了信心,于是就开了个关于这种事的研讨会。并一至通过了,不管怎么样,将来的第一次一定要上个处女。不然实在太亏了。 借处女的贞操来完成男人一生中最伟大的壮举,这是当时我们共同的愿望,至于那个处女用完后怎么处置大家都闪烁其词,谁也不打算为此负责任的样子。这令我对那些处女感到万分担心,也许堕落天使就是让我们这样的一帮不负责任的男人所造成的。 基于这样的心理,我毅然决定背叛我们的合约,我说:“将来,我一定要把给我的第一次当成自己的一生,我一定会好好对她,永远不变心。” 大家听我说完都吐了,说我这人实在太俗,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对不起改革开放什么什么的,我不以为然。 可是造化弄人,十年后,我的哥们都基本上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他们最爱的人,而我的第一次却不是晓熙,是个叫姗姗的福州女孩。 当然,这是岁月的恶作剧,不是我愿意这么干的,我也不费心辩解,总之我相信我能在以后的总算还漫长的岁月里好好待我的晓熙,我一直就相信我是个好男人。 冬天,我从烂醉中醒来,昏沉沉,赤条条,翻过来翻过去,找不到晓熙。叫了几声,没人应。孤独袭来,不能自己,随即陷入了恐慌。 晓熙上学去了,中午就回来,我只要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醒来就能看见她的微笑。就跟平常一样。她会对我说“起来了,懒猪”她还会钻进被窝里体验我愉快的懒散,一切都是这么的美好。 可是在这之前,我做了梦,一个很长很长很悲伤的梦,我梦见晓熙走了,离开了我,从我的视线中忽然消失,永远地消失。这个梦太可怕了,在梦中,我无法克制地嚎啕大哭,哭了一年又一年,把整个躯壳都哭空了,然后渐渐变成一段轻飘飘的游魂,在一个陌生荒凉的世界里荡来荡去,从此不再尊重生命从此不再相信幸福…… 晓熙笑着对我说:“不会啦,要是真发生了你就自杀呗。” 我点点头,与其让自己从此流离在痛苦中,不如早早结束生命来得痛快。晓熙认为我梦中那种情形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她碰巧死掉了,既然不可挽回,那就放开一切,所以她说万一她死掉了,我就赶快去自杀。 我很感动,晓熙是为我着想,她能感受到我在没有她的日子里将面临怎样的一种苦痛,正如她也不能没有我一样。 黄蓉跟傻傻的郭靖说:我要比你先死。晓熙告诉我:“黄蓉是个自私的女人。” 这点我同意,死其实很舒服的,死了的人没感觉没意识,活着的人却要承受悲伤。之于我和晓熙,我们就希望对方死于自己之前,因为我们都不希望让对方承受悲伤。 世事似乎都在我们的预想中圆满而平静。 两年后,和晓熙分手已满一周年,我走在大街上,忽然想:小非你怎么还活着? 五. 一年前的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象条孤独的野狼。商店的大橱窗上映着我的影子,脏而瘦。 那些日子我决定寻死,并思考着死亡的各种各样的方式,比如象魂断蓝桥的那个女主角,跑到汽车的轮子下面,看着自己被碾成薄薄的一片。或者找一把刀来割自己的脖子,或者跳楼或者吃药。可最终都没能成行,我发现我连死的勇气都没有了,这是很失败的。 在百无聊赖之下,我只好到处乱走,回忆一些过去,晓熙走后我这一生的幸福算是终止,我能做的就是从记忆的碎片中搜寻残存的点滴笑意,粉饰苍白的嘴角。 日子过得出奇的缓慢,这让我总不相信自己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度过了二十五个春秋了。这应该就是相对论的意思吧,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而悲伤却让人停留在时间的一个点上徘徊不前。 也许所谓的死亡并不是如旭所说的结婚那么肤浅,年少时没有体验过绝望是什么感觉,以为死亡不过是简单的告别一段过去的仪式,以为人生不过是挥挥洒洒,没得余地了,自然就是死亡。 很可笑的,二十五岁,我忽然明白为什么人总有小时候,十年前多么天真,活该是小时候。等真正的绝望劈头盖脸砸了下来,你倒是再自以为是地瞎猜测人生一回呀?哈! 清晨,风凉透骨,我掏出手机,打给洪高: 在哪?……忙?别,劝你什么事都放下……我这辈子都没象今天这么难受过!……没什么事,过来就是了。 西湖边的草坪上,在我的眼泪旁边,洪高哼着歌,挖挖耳朵东张西望。 “你怎么搞的,自杀就自杀呗,干嘛还要告诉我?”洪高对我说,“昨晚就该偷偷自杀掉,拖到现在,多半是不能成功了。” 洪高认为我不该把自己的自杀意图告诉他,用他的话说:你现在把这个告诉我是什么意思,想让我一辈子难受吗?等你死后,我们就得内疚,在知情的情况下没能制止一个好朋友走向死亡,去你妈的吧。 他说得对,我是不该,我分析了一下,觉得是自己的贪生怕死情结在作祟,我要不怕死我何必还要这么磨蹭。于是我道了个谦,就泪兮兮地走了。 洪高在我走之前问:能帮你点什么,要安眠药的话我那有办法弄到,要抹脖子我也能帮你找把好刀,你走前还可以用那玩意顺便把什么仇人做了…… 这可够煽情的,这就是朋友吧。 二十五岁这年,我,一个叫小非的家伙,企图自杀,那天是夜,月色铺天盖地,风透骨凉,我把自己扒光,站在空无一人的西湖畔,很夸张地发抖着。 无论如何,我必须跳下去,再冷也得跳下去,不然太难受了,胸口象要炸开了似的,里边的那颗心一定在哗啦啦地滴着血,被一根看不见的细铁丝一圈圈紧紧地缠绕着,绷成碎片,掉得满地都是血渍。 我只犹豫了一下下,就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扑通”的一声畅快极了。 跳水的那一刹那,我记住了当时是凌晨两点不到,大凡重要人物死亡都要记下他死亡的确切时间,更何况这次死的是我自己。我的身边是没人能记录了,所以我只好自己来记录着伟大的一刻。 2000年10月1日凌晨2点,泉州西湖的水分外凉,我的体温正享受着被稀释的快感。 后来我把那天自杀的事告诉洪高,他当场笑得喘不过气来,我很尴尬。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忘了我会游泳,我只是知道我游泳并不拿手,会游但游不远,我想游到一个程度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没劲了,然后就可以淹死了。但那天真是撞鬼了,我怎么游都游不累,结果终究是没淹死,也就是说,我自杀未遂。 “你听说过会游泳的人跳水自杀成功过吗?” “我以为我是例外,再说我也不算很会游对吧?” 洪高讥笑着我,然后陪我喝酒到醉,那天我自个在肚子里琢磨了不少事儿。 与其说死亡是个仪式,不如说自杀是个仪式,我已经实施了这个仪式,仪式过后,表示我又告别了一些东西。人一辈子中类似的仪式不少,每回都得告别点什么,到最后实在没什么可告别的了,那才是真实的死亡。 几年前我在学校的宿舍里和十四年久别重逢的姗姗一块儿告别了纯真,如今,我在晓熙离去的时候投湖自尽,虽然未遂,却从此告别了对爱情的憧憬。往后的日子还长,爱情却变成了日记里的东西,偶尔难受难受,却再不愿染指,可能也是再没法染指。 四年前,我和晓熙在福州的几所大学里瞎转悠,试着看能不能碰巧碰上个把熟人。那时我们两都穿着黑色的长袖文化衫,一样的个头,那会儿我的头发几乎和晓熙的一样长短,路人可能会以为我们是一对孪生。 指着一面大镜子,晓熙笑说:“你看,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夫妻相吧。” “没那么快吧,好象是两个人在一起很多年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端详着镜子。 “我们从初中就在一起了呀?”晓熙说。 “初中我们可没作爱。”我说。 “从那时起我的心里就有你你的心里就有我了,所以我们就越长越象了,对吧。”晓熙说着,幸福着。 也许是吧,但我得承认,初中我并没很全心地暗恋晓熙,那年纪的暗恋有时是多方位的。当然,既然终于是她和我修成了正果,那当初我最暗恋的就权当是她吧。 我摸着自己的小脸,皱起眉看能不能装出点稳重来,不成,于是说:“你看我是不是沾了你的光,变得越来越象个小孩子了。” “嘻嘻,应该说,你比以前变得秀气多了。”晓熙笑着。 “你说说,再这么下去,我会不会变得跟女人似的。”我逗她,她却说好啊好啊,气得我鼻孔张大:去去去,将来要真有这种趋势,我一定得跟你分手。 晓熙抱着我的胳膊,脸枕在我的脖子上,我东张西望了一下,没人,于是趁机:“Come on!咱来个长长的Kiss吧~” 我们的嘴唇刚碰了一下,身后传来个脆生生的女声:“同学,你的钱包掉了。” 我红着脸接过钱包,恶狠狠地说:“谢谢!” 哈,是小非!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姗姗。 …… 这里什么也没发生,就是碰巧碰见了一下,姗姗说她正要急着去忙,说了声以后找时间到学校去找我就跑掉了。晓熙也没问,只说:还真让咱给碰上熟人了,可惜我不认识。 后来过了几年,我照着镜子看脸,没变得象女人,也没变得象男人,几年下来,我的脸一点变化都没有,化装成初中生都没问题。纳闷的。 我跟晓熙提了这事,晓熙说,要是分手的话,你一定很快就老了。我说那试试吧,晓熙打我的头,说:想得美! 再后来,晓熙离开了我,我再一次注意了一下镜子,然后发现自己真的老起来了,老得飞快,一年前看起来还象十五六岁,一年后的现在怎么看都是二十五六岁了,一年时间里我老了十岁,这个说法绝不夸张。 不过还好我就是二十六岁。活该是这副嘴脸。 西湖边,还住着另一个朋友,是大学时的同学,在有一段难受的日子里,我曾恶毒地跑去让她分担我的苦涩。她说:人生除却爱情还有好多事。有时也跟我说点“想当年”的事情。 后来她又说:实在无聊的话,就去上互联网,那地方能让你忘掉很多事,是个彻底颓废的好去处。 我听从了她的建议,买了台电脑,从此不问世事,终日徘徊于虚幻世界的人群中,目光呆滞,象条死鱼。 这是二十六岁的小非。 活着,但没劲。 (网友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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