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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1年12月14日
初恋
斜阳

    我是你闲坐窗前的那棵橡树
    我是你初次流泪时手边的书
    我是你春夜注视的那段蜡烛
    我是你秋天穿上的楚楚衣服
    
    我要你打开你挂在夏日的窗
    我要你牵我的手在午后徜徉
    我要你注视我注视你的目光
    默默的告诉我初恋多忧伤
    --《模范情书》
    
    我凝望着那张脸。
    在早春的风里对他这样的凝望三年来至少有几十次了,还是一次又一次被他震动,痛感自己词汇的贫乏。怎么也想不出他如何能拥有那样的面孔和神色呢……
    “看够没有啊老婆!”冷不防头被他用力一拍。
    “你把我打傻了怎么办!”我捂住脑袋,踢他的鞋子一脚。
    “傻点好,容易养活。”他接过两串炸鹌鹑蛋来,头一侧躲开我一巴掌,“别闹唤,这大街上……拿张纸,都是油。”
    我撕了一角餐巾纸给他,瞧见了他手腕上多了三个灰蓝线绳的手链,“哪儿买的?”
    “好看么?”
    “好看,”我咬一口鹌鹑蛋,加上番茄沙司和椒盐很是好吃,“哪儿买的啊。”
    “人送的。”他在偷看我的表情。
    “哦。”我喝一口他手里的可乐,继续凝望着那张蔚蓝背景的美丽海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扑哧笑了,扔掉签子又打我的头。
    “你神经病呀!”我掐他,“你说让我傻点的!”
    “你就吃一回醋不行啊。”
    “行啊!维彼佳人,素手纤纤。结绳细细,为公子链。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吁嗟郁然,勿与士耽……”我擦擦嘴,随口胡说着,看他快让我气死了,忙跳开一大步,“你让我吃醋的,我这还不够酸啊?”
    “躲那么远干嘛,回来,不打你。快着,过来。”他伸出手。我做出副战战兢兢的样子碰碰他的手,他捉住我的手指瞧瞧我,没把我拽过去倒自己走了过来。我把手插进他夹克口袋,“我要吃麦当劳。”
    “刚吃完还吃,更胖了。”他眼睛不怀好意的在我身上乱瞅,声音却是纵容的。
    “就还差两个kitty了,”我蒙住他的眼,“胖怎么啦,反正有个素手纤纤的陪你,我就是胖到240斤也不用你管。”
    他知道我在说笑话,拍拍我的脸,“好,带你找kitty去。”
    
    我凝望着那张脸。
    透过麦当劳永远明亮的大窗户可以看得更清楚。蔚蓝的背景前微微仰起的脸儿,拿不准那是高贵还是傲慢。花圃外的灌木正抽出星星点点的嫩绿来,暖气还热,围绕上来的恰恰是那首《人鬼情未了》。环境美得太不真实,我倒微笑了。
    “够清静啊。”他脱了夹克。藏蓝的v领毛衣,军绿的班尼路宽口长裤加一双黑色高腰的NIKE,是很合我心的打扮。不禁再对他微笑,他也笑了,却丢给我句:“笑嘛!”平时他讲普通话,偶尔这么一两句北方口音蹦出来,新鲜而脆生得像刚下来的青萝卜。
    “去买。”我推他。
    “我知道你差哪两个啊,自己去。”
    “我懒得动……”我跟他耍赖,“一个穿粉色裙子的,一个穿蓝色睡衣的,去看就知道啦,去嘛。”
    他站起来,“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么。”
    “我知道,是懒死的。”我嬉皮笑脸的看着他,“我要喝咖啡。”
    
    我凝望着那张脸。
    他好看么?至少不丑。也许是介乎于两者之间……
    他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过分漂亮,已经超出男性应该拥有的限度,和他的脸有些不相称了。黝黑的皮肤绷出一个轮廓分明的下颌,不耐烦时一撇嘴的动作--很讨人厌的一副狂妄样子,给他的最中听的评语是“倍儿酷”。我偷笑,硬抢了他的一根薯条。他的沉默和冷淡全源自羞涩,我和他妈妈都清楚的知道这个。
    他下个月就二十四岁。我要到今年秋天才满十九,认识他却足有十五年了。
    从小一直跟他吵吵好好,打打闹闹,吵急了他就打我头,有的时候真的很疼,我就拼命的哭。
    三年前刚上高中,分离,新环境,功课繁重,莫名其妙的和他大闹了一顿。最后他骂了我一句什么,我气极扭头就走,一走就走去了半个月的军训。脾气一天之内就让大太阳下的站军姿磨没了,而公共电话却在一公里以外。三天后终于有机会打电话回家,妈妈说他好好的竟然用手臂打镜子,进医院了。看看后面等着的十几个人,只得放下电话。说不上很想他,也说不上很担心他,挂念的心情淡淡的,好像并不存在,又好像无时不在。而剩下的一个多星期怎么熬过来的却不清楚了。
    终于结束回家,从学校骑车到麦当劳门口,就头一次瞧见了他。冰冷的美丽对我如乱糟糟线团的心绪是一针有效的镇定剂,那神色抚慰了我也刺激了我。我下了车刚站在那儿,头被狠狠的打了一下。接着他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只手攥住了我的胳膊,眼睛眨啊眨的,凶巴巴的吼说你死到哪儿去了!明知道他在问废话,还是老老实实答,军训去了。他攥得更死,我说疼啊,你手哪儿像受伤了。他简直要捏断我骨头,骂我笨蛋。我仰看着他的脸,突然冒出来一句:你睫毛怎么这么长啊……
    他一下搂紧了我,猛烈的吻住了我的嘴唇。
    我感到身体深处的某个地方强烈的震动了一下……好像刚刚看到她的时候心里忽悠一下的感觉……一种难言的无力的温暖从脑袋弥漫到四肢……
    想象里的初恋总该是忧郁朦胧,在眼底眉梢的些许流转,在却给了手背指尖的轻微碰触,在彼此都读过的书一页页翻过的声音,浅浅的,怯生生的才是。他给我的却是如此热辣缠绵的拥吻,心脏的陡然停止和狂跳……
    “偷着乐什么呢?”
    我装作看手里的kitty,“念首诗来听呀。”
    “秦地罗敷女,采桑绿水边。素手青条上,红妆白日鲜。蚕饥妾欲去,五马莫流连。”
    “素手?”我看他,他一丝狡猾的笑容。我有点迷惑,不懂他为什么要逗我,就转向窗外看着她;过了一会儿,我觉得想通了什么。
    我按住他手把他袖子捋起来,看到镜子碎片在他手臂上留下的长长短短的伤疤。
    “看你给我作了多少祸。”
    我把袖子给他拽下来,“到底哪儿买的。”
    “告你人送的呢。”
    我调头不理他。他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生气,拿手在我眼前晃。
    “不许收女孩子的东西。”
    “嗯?”
    “你是我的!搞清爽——”
    他咳了一声,“我是怕你搞不清爽……佟楼买的,六块钱仨。”他举起手,有那么一阵我觉得他又要打我了,结果他慢慢摸了摸我的头发,一双眼睛竟然湖水也似的温柔起来。
    我笑起来。“我知道,小傻子。”
    “谁傻!”
    “你!”
    “你!”
    “咬你啊!”
    “咬死你!”
    初春的阳光还是薄而料峭,但窗和墙壁都给晕染上了蝉翼般的金色,呼吸起来,味道清凉而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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