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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2年7月15日
创世纪
天水丫头

    世界伊始,地上是浩淼无际的水,暗淡无光……


    *第一天,上帝创造了光,从此有了光明和黑暗、白昼和黑夜。*

    我在过街天桥上站了很久,从天刚擦黑一直到夜色如墨。

    起初,身边有不少人和我一起,后来他们渐渐散去了,我一个人,看着桥下那许多车。

    从来没见过这么宽的路,路上能走这么多车。我想起家门前那条公路,每年夏天都有道班工人在路旁搭棚子熬沥青,我喜欢刚铺过沥青的路,踩上去软软的,还能留下鞋印。但那条路上经常出车祸的,夜里总有大货车赶路,听人说在下坡的时候是熄火的,任车子自己滑行,这样省油,于是,有些也在夜里赶路的人,或者对面过来的车,往往看不见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直到它逼近了,却已经无可挽回。

    但这里不同,天刚刚黑下来,车灯就全亮了。从桥上看下去,红色、白色、黄色,繁华的很。

    我叹了口气。宿舍里其他几个女孩也可以称得上繁华了,不在相貌如何,一个个伶牙俐齿,走起路来也要生风似的。她们看见我的行李就都笑起来了,没人告诉我大学里面有统一发的被褥,母亲就将她出嫁时压箱底的那一套给我带了来,大红的缎子被面,龙凤呈祥。她们早就铺好了统一的浅蓝色被罩,独独我这一套行李与众不同,刺眼,而且多余。

    来之前还特意去做了头发,说要最时髦的。还有新衣裳,母亲把我打扮得如同新娘。上火车前,翠翠来送我,她没考上大学,还要复读。她说你真洋气啊,放假记得回来,别忘了我。

    洋气?呵呵,下了火车只觉得自己有些什么地方不合时宜,直到进了校门才知道什么才叫洋气。那些女孩子也不过是一件普通的衫子,配短裤和球鞋,头发也大多直直的没什么花样,看上去随随便便,却潇洒得厉害。男孩子们更是简单,晃荡着,带新生走来走去。自己这身花团锦簇的衣裙,以及被发胶生生撑到半空里的刘海,太像一个招摇过市的小丑了。

    我躲到水房哭了,想着火车开动时翠翠的眼泪。那时候我却一直在笑,踌躇满志。


    *第二天,上帝创造了空气,把水上下分开。空气为天,天上的水是云和雨,地下的水是江河湖海。*

    我仍是不习惯穿短裤,仍然坚持穿裙子,不过大都是蓝白两色了,裙边要到膝盖以下。其实也是在家乡穿惯了的,不过那时候总觉得土,做梦都想要花衣裳。

    普通话也不那么普通了,渐渐懂得在什么地方稍微拐一下弯。我的普通话发音标准,标准到一出声那几个女生就笑,说:“一听就是外地来的好学生。”

    迎新生的联欢会上,我才知道这个班的同学大多数都是本地孩子,他们谈起故宫北海都像在说自家后院,而我家虽然的确有个后院,但谁关心院子里的柿子树第几年才能结出果实呢?

    算什么好学生呢?或者说,好学生又算得了什么?第一次上听力课,他们对那些按钮都非常熟悉,我除了知道戴上耳机之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不愿意张口问,偷偷瞟一眼同桌,照猫画虎。好在并不算困难,两节课下来就不怎么生疏了。

    有男生对我笑,看到他盖过脚面的裤脚,我知道他跟我一样,外乡人。我逃也似的跑开了,实在不忍旁观自己那段难堪的过去。


    *第三天,上帝创造了海洋和陆地,让大地长满青草、蔬菜、树木。*

    翠翠终究是没有考上大学,母亲来信说她结婚了,对方是家乡公交公司经理的儿子,婚礼很排场,摆了酒席,新娘子穿着婚纱。母亲问我有没有对象,如果有了合适的,千万别瞒着家里。

    看门阿姨的声音从扩音器里传出来,我跑下楼去。

    他的神色有点凝重,但还是揽住我的腰,陪我慢慢走着。“他们怎么说?”我问。“嗯,说从你们这届开始没有本科生的留校名额了。”他回答。

    “考研吧!”他又在劝我。

    这不可能,我必须工作赚钱,不能再让家里继续负担我的学费了。但还有什么其他可以留在北京的途径呢?我们都不知道。

    “如果你去我们那儿工作,肯定会……”

    “别说了!”他打断了我的话。

    又是一次不欢而散。我回到宿舍,坐在床上抽烟。是的,我已经学会了抽烟,也早就学会不把眉毛描得粗黑、用浴液洗澡而不是肥皂、凉鞋下面别穿尼龙袜、穿无袖衫别忘了刮掉腋毛……甚至,我已经和一个弹一手出色吉他的北京男生谈了两年恋爱,做过一次人流。

    我已经两年没有回家,已经叫不出中学毕业照片上大多数人的名字。


    *第四天,上帝创造了日月星辰,分管白天黑夜。*

    7月3号,我拿到了红色封皮的毕业证书和绿色封皮的学位证书,跟几位相熟的老师道别,其中有一个是当年接我入学的男生,现在已经留校做了团委书记。他拍了拍我的头,说:“瞧瞧,简直是板寸嘛!哪儿像你来报到的那天,一条大辫子甩啊甩的,低着头不敢大声说话,整个儿一小芳!”我打了他胸口一拳,笑了。

    经过不知道多少日夜的奔波,看过不知道多少白脸红脸,我留在了北京。虽然户口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但总算有了家肯接收我的单位。我在一线地铁的尽头租了间很小的房子,行李比到这儿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离校的时候好几个纸箱子摆在脚边,格子衬衫牛仔裤,大大的背包里面是那床红色缎面的被子。除了这一床被褥,跟当年有关的一切我都没有带走。

    百废待兴,我忙得不可开交。很久没和他约会了,住处没有电话,我每天晚上在路口的电话亭往他的呼机上留言,只是三个数字:105。他刚买呼机的时候我们约好了的,105就是“I LOVE YOU”。他比我早一年毕业,去单位晃了几个月就没再工作。

    他到我的小屋来了,我开心地向他展示我布置的一切。不用在他的宿舍里偷偷摸摸了,我们在崭新的床单上做爱。我肆意呼喊着,从未感到如此幸福。

    然后有一天,他抱着我,眼泪滴在我赤裸的身子上,很温暖。他说他要出国了,其实已经办了好几年了,但没想到突然就办下来了。这城市有很多跟我们一样的年轻人都出国了,我说。轻轻抚摸着他的手指,这已经成了习惯,我喜欢他手指尖上硬硬的茧子,喜欢他弹着吉他唱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

    我们都哭了,然后相互亲吻,泪水和泪水混在一起,不分彼此。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第五天,上帝创造了水中的游的鱼,空中飞的鸟,让海洋天空充满生机。*

    办公室通知我交照片,以及准备好记者证的押金。

    我钻进照快相的小格子,强忍住笑。若干天后,我用一张看上去严肃得可笑的照片和2000块钱,换来了个小小的,硬皮本子。

    我给王华打电话约她出来一起庆贺,她是我大学最好的室友。她有点犹豫地问我:“能带老公一起来吗?”我爽快地答应了,但已经觉得有点扫兴。

    王华几乎是一毕业就结婚了,老公是个普通的公务员,长得高大帅气,但没什么特点。王华胖了点,披着一条鲜艳的大披肩,没心没肺地笑着。也许是因为不把我当外人,小两口亲热得毫无避讳。

    王华说姐们儿快成名记了吧早就知道你比我们几个都有出息能赚大钱……我坐在他俩对面傻笑着,心里直后悔。

    那天晚上我做了噩梦,一个披着红色披肩的男人指着我鼻子痛骂,说你这个小婊子别以为你是记者我就怕你了你要是敢给我曝光我找人办了你小丫的……

    上个月我做了篇关于地下邮票市场的报道,此后一段日子,天天都接到恐吓电话。


    *第六天,上帝创造了昆虫、野兽,并按自己的形象创造出人,让人来管理世间万物。*

    难得攒了些假期,打算回家待段日子。

    父亲的腰背明显驼了,母亲拉着我就不肯撒手,跑前跑后带我看家里的变化——安电话了;装个卫星接收天线终于能看到清楚的中央电视台了;柿子树长高了很多结的柿子又甜又脆;哥哥的小孩已经满地爬了……我的房间还是老样子,只是换了张大床。母亲说打算你结婚以后两口子回家来住着也方便。

    该叙的旧都叙的差不多了,我才发现自己显得有点多余。或者说,像是这个家的客人,再尊贵的客人也还是客人。

    我去翠翠家看她,她也早就当了妈妈,家境相当不错,巨大的房子,豪华装修。他丈夫在一旁矜持地笑着,很有干部风范。直到听说我的职业,他马上变了个人似的谄媚起来,要跟我交换名片,嘴里念叨着什么多多关照之类的官话。翠翠看上去并不算快乐,言语间也没多少热情,我们谈到当年的一些同学朋友,发现我记得的她已经忘了,而她提起的我却又茫然。坐了一阵子,觉得有些无趣,往她孩子手里塞了个红包,我就告辞了。

    最后一天,我在母亲的殷殷追问下告诉她,我正在跟一个男人同居,他和妻子已经分居但没有离婚。父亲登时就沉下了脸,母亲也不作声。我实在忍不住,起身回房间拿出烟来点上,索性坦白到底吧我想。

    结果,父亲拍桌子,母亲掉眼泪,我打电话订了第二天的机票。


    *万物都造齐了。第七天,上帝就休息了。*

    趁那男人决定回到老婆怀抱的机会,我彻底做了次大扫除。一瓶粉底几管口红,都已经过期,我的皮包里现在只有一支眉笔和一管无色润唇膏;还有些曾经时髦的衣服,现在都在衣柜角落堆着,我常穿的只有那几身黑白灰;竟然还发现了第一次做人流的医疗手册和一封被眼泪泡得皱巴巴却始终没有寄出去的信!一古脑儿扔了很多东西,最后干脆连所有裙长不及膝盖的裙子都扔了,如释重负。

    平时仍然忙忙碌碌,记者证早不随身带着了,也没什么用处,想起押在单位的2000块钱,总觉得有点冤。周末跟投缘的同行聚会,偶尔也跟几个男人单独约会,每次付账都是AA,所以点菜时候也不吝惜。渐渐地只剩下一个男人,还是多年前的同事,后来转行不干了但一直还有交往。有时候我瞪着他发呆,这些年两个人身边也都有过各自的伴儿,但对彼此那点子陈谷子烂芝麻也一直都清楚,他知道我从来不擦皮鞋,我知道他坐什么车都睡……真想不出还有什么可谈的,连出去吃饭点菜都是老三样!

    所以那天他说咱结婚吧,我没丝毫犹豫就点头答应了。这年头,有这么个老朋友挺不容易的,但老朋友变老伴儿应该不算太难。

    然后就忙着知会双方家人,好在早就认识,这次不过是稍微变换一下身份地位,不算麻烦。可两边爹妈凑到一堆以后就麻烦了,我俩一直以来“领证就算”的梦想被打击得一塌糊涂。经过一番抗争,只得到可以不照婚纱照这一点点让步,但婚礼仍然不可避免。

    领证那天我问他,是不是因为我俩岁数实在太大了,所以他们才这么玩命张罗婚事以昭告天下——我儿子(闺女)总算有人要了!结果他只是白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

    订服装时我死活不肯做旗袍,担心被人当成餐厅领位员。婚礼那天我穿了身艳丽的礼服裙,头发却没能免俗地被做成了鸟窝状。被人们哄酒喝的时候,本以为自己能大方还击,事到临头却不由得踏实当了回小媳妇,逆来顺受。

    结完婚天下太平,我回去上班,攒了一堆事情要忙。正焦头烂额间,有同事过来问:“你说这事儿该发什么版啊?”旁边跟着一小姑娘,说要发一张照片,是登月宇航员爬长城的事情。“登月的宇航员?哪国人?他干嘛要来爬长城?自己吃多了来旅游还是有什么官方说法?……”一个个问题都得回来一句“不太清楚”,我越听越火,头也没抬就甩过去一句:“不清楚还发什么?先去把事情搞清楚了,我再告诉你能发到哪个版!”

    说完了觉得态度欠妥,抬头想解释两句,看到那女孩已经走开,瘦瘦弱弱但后背挺得很直。我追上去拍拍她肩膀,看到一张年轻的陌生面孔,“刚来实习的?”我问。她点点头,我看到她眼角有点湿,便放柔声音跟她说了说采访该注意的要点。她走的时候已经笑得很开心了,也很灿烂。我回到电脑前,揉揉酸痛的脖子,总会熬出来的,不管内里有多少伤痕累累。

    过了一礼拜,同事送来婚礼当天拍的照片,一张张翻过去,我突然就哭了起来。照片上的我,除了脸上遮不住的沧桑之外,打扮作派都象极了当年那个刚下火车的19岁女孩,兴奋,慌张,对未来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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