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目前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文学 >> 小说 >> 恋恋红尘
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2年7月25日
不完全爱情手册
樱樱

    小聪是一只小狮子。它有一把长长的胡子,它的毛发金黄金黄的,光亮得象刚织出来的绸缎,小聪喜欢喝牛奶,它说牛奶的滋味俨俨的,象幸福的滋味,而咖啡的滋味则是苦苦的,象爱情。
    我爱小聪,即使后来小聪长大成为一只大狮子,老狮子,它还是我的王。我叫它王,给它沐浴,我细心地拭干净它的每一根毛发,让它永远光亮美丽,威武得象每个人的王。小聪是我的秘密,我的爱情。这个故事,将注定为小聪而生。 
    小聪曾经希望我为它写一篇小说,它说我是它遇见过的最有才情的女人。当然小聪错了,我只有一点点才气,即使这一点点,也早被我虚掷了,这么多年来我虚掷了我所有的才气,美色、青春和爱情,我已经是一个老女人了。现在,一个老女人在讲一个故事,关于一只狮子和一个女人的故事。
    
    一、 快乐是不会到头的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会长成他现在这个样子。我曾经也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女孩子。我拥有过很多很多漂亮的裙子,挂满我的简易衣柜。我穿上它们,和男孩子约会,啃着瓜子壳儿,在成都的街上走来走去,快乐地赤着双足,笑成了天使。那是多么好的年月啊。我想起来就觉得心脏发紧,胃酸一股一股地冒了出来。生活真是一件苦不堪言的事,日子,怎么就过去了呢?现在,老去的女人正走在下雨的夜晚,看见一路上,人们勿忙地,赶命似地奔跑着,一辆三轮车朝我们滑过来。这样的夜晚,一看见三轮车,我就要想起一首老歌〈卡萨布兰卡〉。想起爆米花,爱情在三轮车上叮叮当当满城作响。
    可是爱情已经过去了。小聪,虽然你不说,我也知道,爱情已经过去了。那辆三轮车上坐的,不是我。我现在只是个迷恋物质的恶俗女人,赚一分钱就花一分钱,没钱的时候就会拼命去想,怎样才能赚到钱。我们赚的钱不算少,比年轻时的父亲翻了近百倍。然而我们还是没钱用。而我们的父母,他们当年还早早结婚,生儿育女,把我们养大。我们拿着这么多钱,却老是有危机感,害怕没有钱的日子,害怕生活本身,恐惧无处不在,我们都缺乏安全感,总觉得生活亏欠了自己,觉得青春残酷无比,成长的道路太过于艰难。其实我们只是自私自利的一群,只关心自己,对身边的亲人,朋友,甚至爱人,都视而不见。我们都性早熟而心理晚熟,就是这样的。
    “但是,我是怎样长成这个样子的呢?”
    昨天晚上,在雨夜里,我突然对小九说:
    “其实,我原本可以不是这个样子的。”
    “那你原本该是啥样子的?”
    “我原本可以在一座小城市里,很早就结婚,和我父母一样,我现在,应该已经有孩子了,我或者有些不快乐,然而,应该很安稳而知足。”
    “嗯。”
    “其实这样也蛮好的。”我顿了顿,“你瞧,我喜欢我现在这样子。幸福已经到头了,但是还是可以去快乐,可以读很多书,走很多地方,看到很多的风景。”
    归根到底,小聪,快乐还是不会到头的。
    
    我的快乐还是可以来得很容易的。春天来临的时候我为自己准备了一大叠的书和影碟,就此泡进了光和影的世界里。我迷恋看电影,基洛耶夫斯基、安东尼澳尼、北野武,都是些可爱的导演。他们生来就擅长讲影像的故事。这些故事象个梦,我看着看着,有时候还会落泪,象个真正的烂情女子。我作为恶俗女子的另一个明证是恋物:我热爱逛超市,每次逛学校不远处的一个‘家乐福’,都会大包小包地拎回无数称不上实用但绝对可爱精致的小玩艺。妈妈晾所有的衣服只需要一个衣架,到我的时候,内衣有内衣架,外衣有外衣架,袜子有袜子架,床单有床单架,物质世界的细分养活了很多人,也给了我们这些无所事事的女人购物的快感。从前,妈妈只需要一块硫磺香皂就可以完成洗头洗脸洗澡等所有的事情,如今,沐浴液,洗发水,洁面膏,这些都是不能弄错的。弄错了皮肤会长疙瘩,脸上会冒痘痘,就只好花更多的钱去消炎,消痘,治疮。所以,妈妈说:你的钱为什么用得这么快呢?妈妈不知道,这些,都是需要的,否则我就会很快地老了,脸上长满皱纹,皮肤粗糙,到时候,我想和男人调情,都没得资本可调了。
    妈妈还希望我结婚,而我总是不结婚。我快活到二十七岁了,这把年龄,我的小学同学的孩子都可以上小学了,我的中学同学的孩子都进幼稚园了,我的大学同学的孩子都牙牙学语了,我的研究生同学都打算生孩子了,只有我还在雨夜里唱关于爆米花的歌,把泥水溅得满身都是。妈妈不知道我已经不打算结婚了。她只是惊讶:这个孩子,在上中学的时候就开始热衷于听大人讨论关于嫁妆的话题,现在是怎么了?
    我是怎么了?妈妈不明白,我自己也不明白。我只知道2000年,新千年到来的时候,我写过一篇文章:我的2001梦想——结婚!那篇文章写得纯情无比,让人看了都会去心疼那个好女子,想给她幸福,让她变成一个天天蓬松着乱发,拎着篮子走在菜场上的家庭妇女。现在,两年过去了,我已经不打算结婚了。写那篇文章时,我还很忧愁,有些象个怨妇的样子,喜欢听许茹芸许美静这些女人唱的忧伤情歌,并真心实意地把自己幻想进了进里面的场景。那时候我还有过自杀的举动,有一次我拧开了天然气管,屋里顿时充满了一股臭氨似的味道,怪怪的,我很不喜欢。然后我又把它关上了。归根到底我还是没想好,死亡是需要勇气的,我想我一直就不够勇敢,所以只好怯懦地活着。
    
    二、 象鸟一样地飞
    
    上个月的一天,我的学生,一个十八岁的孩子,象鸟一样地从七楼上飞了下来。那天清晨,我站在窗户旁,看到了他单薄的身躯,脸色苍白,他瘦弱得就象一颗草,随时都可能会折断。救护车呜呜地远去,我站在那里,身边是同事们‘嗡嗡’的说话声,天很蓝,云也很白,头天晚上,刚刚下过一场大雨,空气里都泛着泥土的味道,从窗外涌了进来。后来我去上课,那个班正好是他所在的班级。有学生问:Cherry,还上课吗?我说:不上了。然后我就哭了,站在讲台上,眼泪就掉了下来,搞得我很不好意思。为此我被同事嘲笑,我自己觉得也不甚光彩似的。
    关于那几滴眼泪,我的看法是:我还没能彻底堕落。
    
    那个跳楼的学生却没有死。他活了下来,不得不相信这世上真有运气的事。我的一个朋友因为恋爱失败,从四楼上悲壮地跳下来,当场死了。而这一次,我的学生从七楼上飞下来,他先撞到了树枝,树枝给了他一个减压力,然后他撞到了玻璃,玻璃又减了他一次力,最后他掉到了刚下过雨的草地上,泥土蓬松,所以他就没死成。所有学过物理的人都知道,一个跳楼的人要遇到一连窜的这么多减压力,简直是奇迹。所以他将活下来。我本来打算期末考试让他过关,不挂掉他的英语课。可是,他回家养伤去了,所以,我还是只有挂掉他这科成绩了。为此我觉得很遗憾。要知道我现在很尊敬他,想起他我就觉得心痛,他才十八岁,为什么就要象鸟一样地坐七楼上飞下来了呢?我们这些成年人都下不了这样的决心,我们只能小心翼翼,规规矩矩地活着。我想我的这个学生将来会很厉害,他要么会成就一番大事业,要么,会成为社会的蛀虫。但是既然我是他的老师,我就要尽心尽力地让他成为一个很好的人,把他天性里这勇敢而决绝的一面挖掘出来,他还是个孩子。我不要看到孩子绝望,不要听到孩子哭泣。我受不了。那还不如让我去绝望,我去哭泣。
    所以,你就看到了,这个快二十七岁的女人,还很天真。
    
    我说了这么多的废话,来开始这篇小说。其实这一切,用三个词眼就可以代替:幻想、天真、不切实际。就是这样的。
    这三个词,是一个男人送我的。那天,他问我:
    “用三个词来形容你自己,是哪三个?”
    我想了想,说:“不知道。”
    “一定要想一想。他坚持。”
    这个男人,我暂且将他定名为小聪。小聪就这样从狮子演变成了男人。我很爱他的,但是我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也不会去承认,关于这一点,我们心照不宣,说来都不好意思,世道变了,爱人都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在这里,我们抛开我很爱他的这一点不谈,我们回到原来的话题。那就是他要求我用三个词形容我自己。
    “自恋、自我、自私。”
    我诚心诚意地说。
    小聪摇摇头:“不是这样的。”
    “那你说是什么?”
    “幻想、天真、不切实际。”小聪最后说。
    我没有话说。小聪,你长了双毒辣的眼睛,象块透视仪,每次被你透视到,我都想哭泣。
    
    三、 一个非主流的人民教师 
    
    写字的女子总是有不切实际的毛病。我觉得,我这辈子最糟糕的事情就是开始了写字。要是我不写字,我现在肯定已经在大洋彼岸,全家团聚,过着快乐无忧的日子。要是我不写字,我肯定早就结婚了,现在正拿着或者读着一个什么博士学位,和所有的主流社会的好孩子一样,按步就班地完成人生大事。
    但是很不幸,三年前我开始学会上网,写字。这简直是我的短短的前半生灾难的延缓。写字最大程度地挖掘出了我不踏实的毛病,让我想入非非,血液里开始流动着不安份的气息,骨髓也开始凝了些冰渣出来,风一吹就咯吱咯吱作响。我这半路出家的写作者,既没有足够的天份去为自己在文字上捞到足够的资本去傲视众生,讨到很好的生计,又让自已整日陷于一些奇思幻想,感觉器官也越来越明显突兀起来,风吹草动都能引发我的某种思维活动。我总是做出一幅很酷的样子,拒绝人群,拒绝与同事多做接触,我很少参加教研活动,独得象只猫一样。
    所以,小聪说我是猫。他叫我樱猫。这名字,怪怪的,容易让人产生不当联想。所以我禁止了他。
    学生时代起我就不是个听话的孩子,逃课成性,喜欢到图书馆,或者学校后面的山上胡思乱想。读研究生时,那个教语法的教授有一次走到我桌旁,拿起我的课本,翻了翻,然后走到讲台前,号召全班同学一起瞻仰我的课本。因为那本课本上沾尘不染,干净得就象个初生婴儿似的。可是我并不因此怀恨于他,期末考试时他居然给了我个全班最高分,因为我那篇拼拼凑凑的论文写得还不错。我觉得他没有因为我的不听课给我穿小鞋,这种胸襟很难得。所以后来当我和他成了同事之后,我一直很尊敬他。
    现在,我已经是个好老师了。或者,自以为如此。我在课堂上,表现得热情洋溢,自信而又有活力。我都从来没有发现自己是个这样的爱的天才。学生常常会请我帮他们找工作,倾诉恋爱烦恼,把我当成了知心大姐姐。这一个角色我还很少失手过,我尽职尽责,因为,我说了,我很爱孩子。即使我知道他们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我所有的学生都已经拥有选举权了,而且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比我聪明,无论是智商还是情商,将来,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会比我活得好。即使这样,我还是很爱他们,因为他们还很年轻,喜欢年轻的面庞不是什么见不得的人事。我喜欢看到他们青春的脸。
    
    我父母都是教师,退休教师。
    当年,我发誓说:我长大了,一定不会做教师的!
    教师很穷啊。我父母一辈子都活得很清贫。一个月那么点工资,还要养家糊口,故乡里还有很多需要资助的亲戚。他们上下班,回家之后养猪,种地,活得很辛苦。而今天,我只是上上课,就觉得累得不得了了,每次下课回来就躺在床上,动都不想动了。
    所以我不要做教师。
    
    四、 一个叫海娃的小男孩
    
    我的第一个人生理想是做名演员。
    这个理想和一个小海娃的六岁小男生有关。我很早熟,四岁就开始了青梅竹马的恋爱。我们的妈妈是同事,共用一张办公桌。每次妈妈们去上课的时候我们就在桌子上划线,如同所有的对小女生有好感的小男生一样,海娃总要把分界线公然地划到我妈妈的领地里。我当然不答应,又吵又闹,他一定会把我弄哭,然后去买冰棍来哄我破涕为笑。合好后,我们手拉着手四处游荡,他给我捉树上的知了,乡村里的厕所总是一块竹席上面搁几块木板,非常地惊心动魄那种。那时候,我们只有那种厕所可上。我们玩累了,我去上厕所,他会飞奔回家,或者办公室给我拿卫生纸,逗得妈妈们看到我们就眉花眼笑:
    小樱上厕所,海娃给她拿纸哦。
    后来,妈妈们无限地把这句话重复了很多年。我怀疑那是一种暗示。我天生就早熟,我因为这种暗示想入非非,想到我将来长大后,会嫁给海娃。我为此羞羞答答,扭扭捏捏,再也不能坦坦荡荡地和他在阳光下手牵着手。从上学开始我们就不相往来了。每次,只是远远地点点头,打个招呼,然后扭头互不理睬。但是我知道自己的眼角是始终往他的方向张望的,而我在受了其他大孩子欺负的时候,他就会从不知哪个地方冒出来,大吼一声:
    你们在干什么?
    从小他就是我的保护神。我的海娃哥哥。他长得浓眉大眼,和所有的乡村孩子一样,浑身散发着朴实的气息。后来,他长大了,喉结开始突起,变声,唇下长出青色的小绒毛。我的胸脯也开始发育,春天的山坡开满了山茶花,山上还有很多坟墓。到了夜晚,游魂们就出来飘飘荡荡。可这都是后来的事了,后来,我们长大的时候,已经再也见不着彼此了。
    从八岁开始我和海娃就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学会了弹一手很漂亮的吉他,他唱歌也很好听,他是家乡那块地方很引人瞩目的孩子,学业优良,多才多艺。那时候我唱歌也很好听,妈妈是音乐老师,她教我唱电影〈岳家小将〉的主题曲《小百合花》。妈妈真是天才,她只看了两遍电影,就把那乐谱给背了下来。后来,在‘六一’儿童节会演上,我唱那首《小百合花》,得了一等奖。而海娃则得了诗朗诵一等奖。领奖的时候我们并排站在那里,装作互不认识,妈妈说我们看上去和挂历上的明星一样。所以,从那时候起,我就想成为一个歌星,会唱很多好听的歌,很多人都认识我,海娃肯定也会喜欢我。
    八岁开始,我就是个恶俗的女人。想做一件事情的愿望只是因为想满足男人的期待。后来我长大了,总是这样的,直到今天。
    可是,我终于没有能够按时地,健康地成长。现在,想起来我一直觉得很遗憾,如果按照我五岁上学,一直学业优异,各方面都出类拔萃的条件发展的话,今天的我就会成为那种很自信,很骄傲,很招人喜欢的女孩子。可是这辈子,我只有八岁之前做到了,八岁的时候发生过一件事,让我从此成为一个忧伤的,充满恐惧感的女人。害怕人群,害怕阳光,喜欢躲到角落里默默地读书。我不再唱歌了,就此废掉了一幅也许可以唱出动听歌曲的好嗓子,我开始读书,从此接触了另一个世界,也改变了我的人生方向。
    如果可能,我还是愿意选择朝另一个方向发展的。我一点也不喜欢读了几本书就自以为了不起的女人,她们自以为是,总想和男人平等,和世界平等,总是喜欢说: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然而她们仍然摁脱不了女人生来的宿命。其实这样蠢极了,我一点也不喜欢。
    我喜欢阳光的,充满朝气的女孩子。她们才是世界的希望。我如果是男人,也会爱上这样的女孩子的。和自以为聪明的文科女生,特别是爱写作的女生交往简直让人烦透了,她们东想西想,拥有一颗绝不会安份下来的心。很累!
    生活已经太累了。还是轻松点好。
    所以小聪是聪明的,小聪这辈子就爱过一个女人。那女人美丽、聪明而骄傲,小聪看见她的时候就感觉自己无限地低矮了下去,直到成为一摊泥。小聪你知不知道呢,八岁之前,我也曾经是这样的女子。只是八岁前我爱着另外一个孩子,根本不可能预见到后面会发生的事。
    
    五、 童年有一个恶梦
    
    三岁时,我是个天才,能够摇头晃脑地背唐诗。做教师的父母按照所有儿童教育学的理论严格培养着我,而我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待。一群小孩里面,只有我可以不歇气地背出乘法口决表,背出唐诗,宋词,会加减乘除。妈妈是个爱美的女人,她喜欢把女儿也打扮得很美,所以我总是穿着些漂亮的毛衣,裙子,从小就这样,穿得漂漂亮亮,又聪明又可爱,公主一样。而我周围,都是些工人家庭里的孩子,他们家里都很穷,所以,没有那么多可穿的衣服,可吃的小点心。所以我也是孤独的。很少有小孩愿意和我玩,他们疏远我,说我是‘小妖精’。男孩子们也欺负我,总是拽我的小辫子。可是妈妈禁止我和欺负我的孩子打架,因为,她希望我做个好孩子。而好孩子是不打架的。
    那真是混淆得,看不清颜色的年月啊。我美好的童年,一半的记忆是孤单,这让我长大了以后也习惯了孤单,不喜欢和人交往。而另一半,却是热烈!这热烈都是一种大红色的花朵所带来的。家乡盛产木棉花,大朵大朵的,火似地开。春天来了,满山遍野都是。那是一种奇怪的花朵,开花时节,树上没有一片叶子,只有碗大的花朵,一树一树的。金沙江边,到处都是开满了花的木棉树。晚春的时候,所有的花都谢了,开始结籽,妈妈就把这些结了籽的木棉收集起来做枕头,那样的枕头特别软,睡上去,会做一个一个的美梦。只是我睡觉总是不老实,睡着睡着脑袋就从枕头上掉下来了,所以我总是做恶梦。
    10岁时,我做过这样一个梦:我生了一个孩子,一个小小的女孩子,可是,她没有爸爸。也就是说,我在单身的状态下生了一个孩子。我生着重病,快死了。然后我哥哥就来了,在我的床边,我对哥哥说:你要照顾好她啊。哥哥连连点头。
    这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恶梦。我记得醒过来时,我发现自己的枕头都全湿了——被泪水打湿的。10岁的孩子梦见自己快死了,留下一个没有爸爸的小女孩。没有比这更悲惨的事了!那些镜头,好象电影上的画面。我后来一直坚持认为那是一种暗示,即使在我对婚姻抱着最美妙的期待时,潜意识里,我仍然心悸。从童年开始我就满心地荒凉,预见到自己将此生孤独,甚至预见到自己的早亡。
    
    我现在还活着,那个梦境还没来得及变成现实。我已经快是一名老女人了,我现在在爱一个叫小聪的男人。这和我前半生所有深深浅浅的情爱往事都有些不一样。从前的人们,他们和我或擦肩而过,或停留下来,有对视的片刻。我是个习惯去找寻对方眼睛的女人,可是我总看不到他们的眼睛。我和他们在一起嬉戏,有时有忧虑,有时无忧无虑。我们会经过一些大大小小的事故或者意外,最后都统统宣告了分手。我们的交往,都是男孩子与女孩子之间的交往。唯独小聪是不一样的,他的出现象一道光,我是他的女人,更是他的孩子。我喜欢这样。他养着这孩子,他一眼看穿这孩子,透视这孩子,孩子在他面前是透明的。孩子只想他快乐,不要哭泣。要是可能,孩子想把他肩头所有的担子都轻轻地卸下来,放在自已肩膀上。
    我又开始抒情了。我总也写不好小说。这让我很痛苦。写着写着,我总是会跑题,把自己的思想感情拉进小说里去。我永远也学不会节制,即使我知道,那是种无上的美德。可是,我就是学不会。我除了任性,还是任性。这一个秘密,只有小聪知道。虽然他不爱我,可是,他仍然很心疼我,他在看见我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打开了一本书,他根本就不需要动脑筋,就知道这本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我对他而言,就象一本浅显易懂的儿童读物。我都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不过这些也没关系,反正我已经见不着小聪了,我正在筹划一次远行,我要到很远的地方去看沙漠,我将在沙漠里刻下小聪的名字,在那里,变成一只哭泣的骆驼。
    
    六、 尝试离家出走
    
    我小的时候,样子长得很乖,眼睛很大,大得快成了脸上唯一给人留下印象的器官,看上去也很听话,可我天生就会干很多男孩子才干得出来的事。我老是到处乱跑,才一岁半就尝试过离家出走。妈妈说,有一天因为她不给我煮鸡蛋花吃,我就生她的气了,于是就蹒跚着爬过家乡一些不大不小的坡坡坎坎,还在刚下过雨,还有些泥泞的道路上大便了两次,最后成功地到达了外婆家,因为我记得每次妈妈抱着我去找外婆,外婆都会给我做很多好吃的东西。妈妈找不到我时,急得头发都一根一根地竖了起来。她冲出门,在家乡的山坡上满山遍野地呼唤我的名字。真是糟糕透顶,没有人相信一个这么小的孩子会离家出走。妈妈正急得快疯魔了的时候,外婆把我送回来了。外婆一看见我就知道妈妈会急坏了肠子,于是给我煮了一碗蛋花汤,看我吃下半碗之后,抱起我就把我送回了家。在临近我家的路上她听见我妈妈正在声嘶力竭地叫着我的名字,那声音里都带着哭腔了。这件事证明我从小就有极强的认路本领,天生就喜欢往外跑,去外面的世界寻找我想要的东西。
    如今我长大了,我反而成了路盲。我总是记不住路,我在成都生活四年了,除了从学校进城的那条路之外,其他都一窍不通。然而我还是喜欢到处乱跑,其实我现在早已没有家了。妈妈他们生活在大洋彼岸,极远极远的地方,现在的我根本就没有家,已经不存在离家出走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我想回家,都无家可归了。
    
    从八岁到十八岁,我一直很怀念海娃。我们再也没有说过话,甚至,十来年没见过面了。我家搬进了城里,他还留在乡村。我只知道他一直是女孩子心仪的男孩子,唱动听的歌,弹漂亮的吉它,成绩开始不好,但,那又有什么要紧。每次海娃的妈妈来我家玩,我都拐弯抹角地问起海娃的近况。海妈妈心领神会,就扯出我们小时候去厕所拿卫生纸的事。我终于学会了不好意思地躲开,变得象个真正的女孩子了。
    他们说,海娃早就结婚了。他的孩子都有四五岁了,和我当年认识他的时候一样大了。我的初恋故事就这样草草收场,既没有什么青涩,也没有什么暧昧,甚至连朦胧都称不上,有的只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手牵手走路的样子,它更象一个传说。我愿意记得它,我愿意记得所有和身体无关的细节,我迷恋所有纯情的东西。为此我被一些男人称为‘性冷淡’。
    
    七、 他们都比我美
    
    有段时间我很迷恋村上春树,迷恋他病态般的恋物细节。津津乐道于无数的物质,那时候我很贫穷,那时候,我有一个男朋友,我们一起逛商场,他给我买了一件二十九块钱的T恤,我感动得快哭了出来。后来,有一年的情人节,他送给我一枚钻戒,第二个月,我们就分手了。
    那一年,我买齐了大陆出版的所有的村上春树的作品。我的男朋友也读村上春树,一本《挪威的森林》,他读了一个月,那是个细致挑剔得一切都逃不过他眼睛的好孩子。他读村上,读的是小说写作技法,小说意识,和所有理性的男人一样。而我读村上,我读他对物质的迷恋,我读泛滥在小说里的虚无感受。我们都是孤独的,孤独得,一无所有,他喜欢在冬夜里紧紧地拥抱着我,紧紧地,我憋不过气,可是这样的拥抱,也终于是冰冷的。
    那几年,我在读研,我很穷,从来不逛商场,买不起化妆品,我以自己的贫穷而自豪,拒绝别人多余的施舍。穷人的面子往往比富人的面子更值钱的,特别是清贫的知识女青年。反正我就是这样子的。我和那孩子在一起,我们煮饭,洗衣,象扮‘家家酒’一样地过日子。我煮的饭不好吃,洗衣服也洗不干净,是个很笨的女人。我们总是欠别人钱,一次又一次地欠,欠了很多钱,欠到我没有了感觉,象个无赖。
    后来,我们开始上网,然后我找到了一份做网站编辑的工作。我坐在28层高楼上,足不出户,天天为一些我从来没有泡过的酒吧茶馆写文章,每天都成堆成堆地生产出同样的文字来,连用的词眼都一模一样。我从早到晚,面对着电脑,一直到手掌心上结出了一层茧,我得了电脑病,看见电脑就恶心,发吐,头晕目眩。我的记忆力开始衰退,变得很迟钝,什么都记不住似的。我的男朋友开始说我笨,他就诚实得一点都不给我面子,在他妈妈面前指责我洗不干净衣服,说我笨。我们吵架吵得很厉害,一次又一次地分手。那时候我们开始慢慢还清了债,他跳槽,换了工作,变成了工作狂。再后来,他送给我钻戒,说结婚好吗。
    然后我就再次离家出走了。一个月后,我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跑到一个海边,春天来了,花开了,春暖花开的季节,大海其实也就只是那个样了。也没有特别雄伟,了不起的印象。只是那些潮汐慢慢地涌上来,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在皱起眉头的那一刹那,朋友给我照了相,相片上,我老了。
    在那海边,另一个男人试图拥抱过我。他很漂亮,我所有的男朋友都长得漂亮极了,这真是件奇怪的事,我是个长相平凡的女孩子,可是,所有我认识的男人,都比我美。
    那个海边的男人,他不肯接受我做他的女朋友。他只想做我的情人。这样,每年我们都可以见几次面,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他的生活多滋多彩,玩乐队,玩绘画,玩诗歌,玩电影,玩行为艺术。他什么都玩,凡是与艺术相关的东西,他照单全收,一个不拉。海边男人喜欢写下半身的诗歌,每一首诗里都或明示或暗示地与性生活相关。我弄不懂为什么性生活占据了那么多的份量,我不喜欢,一点也不喜欢。
    每一个女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个玩摇滚的艺术青年。她们遇到这种青年,将有可能产生两种结果:
    一、 和这种青年分手后,她们从此从了良,成了良家妇女;
    二、 和这种青年分手后,她们自己也成了艺术青年。
    
    而我变成了后者。但是我不承认我是艺术青年,我只承认我是女文青,从前,或者还是愤青,现在,我也不愤怒了。我心平气和地写字,讲一个又一个的童话故事给小聪听。
    
    我的男朋友在我失踪后,满世界地寻找我的下落,然后死了心,现在,他的女朋友比我漂亮得多,也贤慧得多,我天生就不适合做好女人。他真幸运。
    我谈恋爱的那几年,精神状态很不好,看上去总很抑郁。肤色偏黄,整个人显得暮气沉沉。而现在,我做了很长时间的单身女人了,变得快乐,开朗,我开始有钱给自己买很多化妆品。一星期一次的美容,面膜。我现在喜欢上了棉布衣服,变得从来没有的年轻,皮肤重新开始显现出光泽来,有时候甚至连走路都一蹦一跳地,做出一幅老天真的模样。我笑得一点心机都没有,笑得象个真正的孩子。所以小聪说我是个孩子。所以,我爱小聪。
    
    八、 背叛女人的故事
    
    可是小聪,我的这些故事只是些你走在大街上,随处都可以看见的女孩子会发生的故事,丝毫也不出奇。说故事的人总希望有艳情,死亡,惊心动魄的流离失所,聚散离合,这样的情节才会曲折,才会引人入胜。可是,我没有这样的故事,我虽然见过很多死人,但是,他们都和我无关。我不能把他们生拉活扯地扯进我的生活。所以,我只有去翻家谱了,我要讲一讲我最早的家乡里的那些故事。我甚至不需要编造情节,只需要把母亲小时候为了哄我睡觉时讲的那些故事一个一个地串连起来,就是一部惊心动魄的历史。我现在,坐在D城大学36幢518号宿舍的窗台前,望着楼下静静流淌过的沙河水,开始对这段历史想入非非。
    故事里,女人总是唱主角的。所有的故事,都因女人而生,也将因女人而亡。
    我说的这个家乡是湘西.那里没有木棉花开,那里,曾有过很多土匪. 
      我的祖先曾是那一带最有钱的人家.祖上的余荫加上经营有方,曾外祖父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的手一挥,一队队船只便从乌江上进进出出,带回巨额的财富.传说曾外祖父总是红光满面,嗓门极大.他的性欲大概和他的财富一样也总是欣欣向荣.曾外祖父娶了很多女人回家.在他巨大的朱门宅院里,也发生着很多这时代大户宅院都会发生的争风吃醋,勾心斗角的故事.
    1915的中国,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财富,名望都脆薄如纸.
    终于,曾外祖父的某个女人和路过家乡的一个军人好上了.军人指挥他的部下在曾外祖父的巨大宅院里放了一把火,在短短数小时之内,家乡最古老的家族灰飞烟灭.军人一枪打在嚎叫着想冲过来与自己拼命的曾外祖父的胸膛上,他抽搐着倒在朱漆大门里,他的女人孩子们在火光中惊惶地哭叫着四散逃窜,军人哈哈大笑,手下的兵卒们蜂拥进燃烧着的大院,尽情攫取着死在地上男人的财富. 
      那场大火火光雄雄,一直燃烧到了黄昏.有很多闲人站在很远的地方看着火光,或兴灾乐祸地微笑或同情地叹息.1915年的中国,灾难总是或隐或现,没有人知道它将在何时敲开自家的大门.而这丝毫不妨碍人们对于别人家灾难的欣赏.毁灭是一种美,尤其是显赫的声名在瞬间为强权扑灭,戏剧化的人生总会让人津津乐道.大半个世纪后这家人的后代,比如我,在读艰深的关于如何审美的书籍时,无不苦涩地想到那场大火或者也是一种美. 
    
    有两类女人是注定不会安份的:美丽的和聪明的。美丽的女人总面对着太多来自于世界的诱惑,聪明的女人则面对着自己内心的。所以,背叛词典由此而生。历史见证了一场又一场背叛的情事,这实在也是太寻常不过的事。然而,这种寻常落到个体,就惊心动魄,它往往和死亡、阴暗这样的词汇相连,总是有太多的血从背叛里流出,直到染红了后来人仰望的眼。这场火,就是由一个美丽的女人带来的。而那场火,从此改变了另一个女人的生命。
    他们都不知道,那个背叛的女人,就是我的前生!她生长在一个动乱的年代,所以背叛了整个家族,毁灭了整个家族。而我现在,我生长在一个和平年代,所以我只能不断地背叛我自己,毁灭我自己。
    离家出走,只是一种方式而已。
    
    九、 第二个故事:外婆
    
    如果没有那场大火,我外婆或者就和很多资产阶级的小姐一样在安定优裕的环境中成长,读书.她会喜欢徐志摩的诗句,崇拜胡也频,偷偷地写沙菲女士的日记.她或者会去北平读书,认识石评梅,庐隐,和她们一起喝酒,讨论新时期女性的人生. 
      我的外婆,我坚信,她拥有这样的才华和禀赋. 
      那场大火燃烧的时候外婆才10岁.那天,她很幸运地不在家.她在回来的时候看到家的方向燃起大火,天空都给照亮.她想看清楚发生什么事情.一个亲戚偷偷找到她,一把将她拖回了自己家里. 
      外婆成了孤儿.她的兄弟姐妹们在那场大火中四散逃离,不知去向. 
      几天后,亲戚把她送到了乡下姨母的家.外婆的姨母是一个守寡的女人.她从不出门,每天只是厌厌地躺在炕上烧着烟泡.房间里从来不开窗,黑漆漆的散发着一股霉味.姨母的脸色就象烟泡一样腊黄腊黄. 
      10岁的外婆开始了她在乡下的生活.从前做惯了小姐的她开始象一个丫头一样伺候姨母饮食起居.每天晚上她都坐在炕下的小凳上为姨母烧烟泡.整个屋里烟雾腾腾.偶尔疲倦不小心打一个瞌睡,姨母就会用那镀金的烟杆敲她的脑袋,喝斥她或者用巴掌让她从迷糊的睡意中清醒过来. 
      外婆唯一的快乐是在春日阳光暖和的时候,姨母让她把很多旧衣服都抱出来晒太阳,抖去一年的霉气.这时姨母会难得地走到院子里也晒着太阳,和隔壁来串门的女人说闲话.外婆把大箱小箱的衣物都抖开,那些绸缎,锦缎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外婆想象着那些美丽的布料做成衣物穿在身上的情景.这种想象让她感觉快乐而忧伤。 
     我的外婆,就从这样不平凡的开始里,慢慢地活到了一个平凡的老年。十六岁那年,她嫁给一个比自己大十七岁的地主做填房,她生了十个孩子,在她去世时,只剩下三个了。她经历了解放,分土地,地主婆,三年自然灾害,眼睁睁地看着孩子们一个一个地死在她之前。那些,都是些可以去想象的,真正的苦难历程。很多年后的某一个夜里,她的大女儿,也就是母亲,给我说起外婆一生的故事,那些化成尘烟的历史和情爱,我坐在夏日里的窗台前,听得见血液的流动声。
     外婆就此活完了一个普通女人的一生。她从来没有背叛过,所以她只好历尽千辛万苦,然后安享天年。我知道我肯定活不到那个年头了,我10岁时都学会做梦,梦见我会早死。
    
    十、 轮到了现代女人
    
    说完了古代,再说一说几个现代女人的故事。
    我有几个要好的女友。第一个是一个已婚男人的情人,第二个,不定期地和各式各样的男人玩‘一夜情’,第三个是一个同性恋,第四个,与一个已婚男人分手八个月了,第五个不在同一座城市,常常给我打电话诉说婚姻不幸,想要离婚。
    我不知道这些女人都是怎么了。
    A女友长得很淑女,她总喜欢穿长长的裙子,腰也总是挺得笔直,她会做很好吃的饭菜,房间也打扫得干干净净,里面的摆设无不表明她品味独特。A女友在读书时,曾经参加重庆小姐评选活动,得了第四名。她会画七层眼影,弄得自己明眸皓齿,熠熠生辉。她还喜欢写一些精致的散文。美女+才女,听来就让人头晕目眩。我们一起出去旅游,遇到几个广东人,有个广东男人对她的评价是:这是一个完美的女人。
    A女友的情人是某著名集团的老总。那的确是个极品男人,四十来岁了,还喜欢玩攀岩,登山,甚至在去年,攀上了珠穆朗玛峰。他在年轻的A面前显得智慧而有活力,一点也看不出年龄的差异。
    爱上这样的男人是桩很苦的事。A女友常常半夜三更给我打电话,说‘睡不着觉’。我只好揉着腥松的睡眼,头大如斗,听一个哀怨的女人诉说深夜的寂寞。我因为自己就已经有些怨妇情结,所以很害怕怨妇,可是,我的朋友多多少少都有些象怨妇,我们通电话,聚会,所有和话题总与男人相关,我们总是不幸的,不是负了人,就是被负了。我如果是男人,也不要这样的女人。我情愿去要一个简单的,没多少思维的,甚至是虚荣女孩。她至少可以满足于金钱或者甜言蜜语。而我们这种所谓的知识女青年,我们要得更多,我们要的是男人整个的世界。这是让人害怕的。
    总而言之,我承认我的A女友是女人中的女人,然而,她正在慢慢变成个不可爱的怨妇。
    B女友则显得活力四射,她热爱游泳、爬山、网球等所有有氧运动。她喜欢穿T恤,短裙,她的腿修长而有弹性,是个长腿美女。很多男人都喜欢她,而她却显得无情无义。她从来没有过任何男朋友。她一个人居住在一套三的公寓里,在阳台上架了台高倍望远镜。阳台的对面,是一幢一幢的高楼,我肯定她并不是在看星星。
    她对我很好。去年冬天的时候,我迷恋上了爵士乐,她去深圳出差,专门带回来一套有关爵士发展的音乐书籍给我。去年冬天,我还很怕冷,每天,都要洗三到四次热水澡,我总是觉得冷,暖都暖和不过来似的。她给我带来很多巧克力,一盒一盒的,摆在桌上,象在玩拼图游戏。她还常常褒汤给我喝。她父母是广东人,自小褒得一手靓汤,她会坐在沙发上,一边听音乐,一边耐心地等待着锅里的汤。只是我有些承受不了过多的好意,现在我很少和她见面,即使见面,也只寥寥数语。
    C女友是个酒吧歌手….
    D女友在广告公司做方案…..
    E….
    F….
    这就是我的女友们。她们有共通之处:都受过良好教育,喜欢音乐、文字、绘画,不管是出于真心还是装点。她们都多少有一些艺术细胞,她们都拥有不错的品味,人也长得象模象样的。然而她们都很不快乐,烦燥得象被夏天烈风卷起来的纸片儿,只想到处乱飞。
    
    十一、纯情年代的故事
    
    十四岁那年,我读高二。学校里组织去郊区劳动一周。每天白天,我们穿上厚重的工作服下地劳动,挖地,种稻子,我和一群淘气的男生混在一起,在地上挖满了坑,上面用蓬松的土盖住。然后去哄一些平时看不顺眼的同学过来,请君入瓮。这把戏屡试不爽,我们快乐得哈哈大笑。那是些快乐来得多么容易的年月啊。
    到了晚上,我们聚在一起打牌,好不容易升级升到了A,就打上手电筒,出门去爬后面漆黑的山。一路上可以看见很多荒坟,我们手拉着手,小心翼翼。李海就是那个总是拉着我手的,十七岁的小男生。他比我大三岁,我是他的小妹妹。
    后来,我们爬上山顶,躺在山上望头顶的星空。有天晚上,天空中有很多流星,一颗一颗,雨似地在空中乱飞,坠落到了黑暗之中。这情形把我们都震憾住了,我们都说不出话。
    流星、蝴蝶、剑。
    我突然记起那部武侠小说里说:人如果能在流星坠地之前许一个愿,那个愿望就会实现。
    然后我们都坐起身,虔诚地许愿。我已经记不清楚我许过什么愿了,我只有十四岁,那是多少年前的往事了。
    我问李海许了什么愿。
    他神秘地笑笑:不告诉你。
    我们一起看流星。
    然而我总是很健忘,从那个农场回去,我就和那些男生疏远了。他们是坏孩子,一天到晚调皮捣蛋,肯定考不上大学。而我是要考大学的,至少妈妈认为是这样。那个期末考试我挂了三门红灯,妈妈于是揍了我一顿,揍得我发誓再也不和那些男生在一起玩了。我总是太急于做一个好孩子了,以至于我永远做不成一个真正的好孩子。这个道理,我是后来才明白过来的。
    三年后,在重庆一所大学里,我重新见到了李海,他没有考上大学,工作了两年,正准备去上海,路过重庆。他来到我的学校。我看着他,突然觉得很喜悦。我们一起去一个小酒馆喝酒,喝着喝着,他痛哭失声,诉说着前途的艰难。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一个男人在面前哭,哭得我不知所措,只好伸手过去,紧紧地抓住他的手,后来,我抱住他,看着他的眼泪流淌在我肩膀上,白色T恤上出现一个印迹,很快就扩大了。
    那个雨夜里,我第一次一个男人相亲相爱。我们手拉着手,坐在一家银行的台阶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时间好象是不会动的,只有面前的人在动。李海拉住我的手,我们也一动不动。我们都还年轻,是两个小孩子,我们也还有足够的天真诚实,保证那一刻的真心诚意。重庆的气流很潮湿,往事扑面而来,我们都回忆起那些看星的日子。然而我们都不说话,春天的花纷纷坠下,远处的街角,录音机里放着一首经年的歌曲。橱窗里偶尔闪过一个人的面庞,转瞬即逝。
    “你知道那年,对着流星,我许了什么愿吗?”李海突然问。
    “是什么?”
    我希望:“我的小妹妹能永远幸福快乐!”
    那是我收到过的,最沉重的祝福,沉重得我弯下腰去,在成年的路上步履蹒跚。
    
    十二、‘啊’一声尖叫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走进一间房。从天花板上望下去,天气很热,他们都在不停地出汗,只好把电扇拿过来对准自己,拼命地吹。他们在讨论着什么,女人一直用尊敬的目光看着男人,随着他的发言频频点头称是。房间很小,类似于学生宿舍,空间很狭窄。这样的场景里,总有些什么事情要发生。
    我们看见男人凑上前,看了女人一眼。火热的夏天,女人穿了件吊带衫,薄薄的布料后面是鼓鼓囊囊的胸部,正不知羞耻地突兀着。而她还浑然不觉。男人突然伸出手,一把把她几乎是粗暴地掀到了床上。女人的表情仿佛大吃一惊,几乎没反应过来,男人就已经爬到了她身上。她穿的吊带衫,也有半边落了下来。
    “你干什么?”女人说,“不要这样。”
    “要。我要。”男人说。
    “不要,不要这样。”
    “要,我就要!”男人自私而顽固地说,“我一进门,就硬了。”
    女人闭上嘴,然而转过头,躲过了男人寻找过来的嘴唇,她竭力想推开男人,然而,一个在男性身躯之下的女人,怎么努力也不会太有力气的。我们只能看见她徒劳无益地推了又推,最终只能颓然地停止最努力。
    “你不要这样!”
    “要,我就要!给我吧,我想要你很久了。”
    女人张了张嘴,突然,整幢楼响起一声尖叫:啊~~~~~ 分贝量已接近无限。男人给吓了一跳,几乎是从她身上跳了起来。
    女人立刻坐起来,走到房间中央,很警惕看着男人。
    “好了,好了,你不要叫了。这种事情,都是你情我愿,你不愿意,就算了。”
    “是,我的确不愿意。我心里有一个男人,你给他提鞋都不配。你现在滚吧。”
    
    我一直坐在这五楼的窗台之前,现在,外面开始下雨了。夏天的暴雨,呼啦一声就过来了。我的蓝花窗帘都飞起来了,在空中飞扬,甚至卷到了我脸上。那颗法国梧桐树在狂风中无助地摇摆着,就象我们的命运。炸雷响起,这真让人害怕,我害怕雷声,小聪。我虽然是总是一幅独立坚强的女人模样,可是,我还是会害怕的。我经常害怕。从小我就害怕打雷,一打雷我就往妈妈的怀里钻。后来,我还学会了害怕很多东西,我怕老头的脸,怕老鼠,怕阳具,怕流露出欲望的眼,怕不可测的居心,怕男人,怕女人,怕情欲,怕死亡,怕背叛,怕哀怨,怕咫尺天涯,怕相对无言,怕谋杀,怕血腥,怕拳头落到皮肉上沉闷的声音,怕暴力,怕时间,怕幸福,怕永恒,怕短暂。我是如此地害怕,我只好每时每刻,都笑得傻傻的,象个没心没肺的孩子,我只好不停地离开,从这里,逃到那里,妄想在时间里找到一个缺口,我可以钻进去,我就象一只真正的鸵鸟,一心一意地,要在沙地上挖个洞,把耳朵埋进去,什么也听不到,看不到。我是如此害怕,所以白天黑夜,都亮着所有的电灯,灯火通明,鬼就不敢来了,神也不屑来了,这样,我就安全了。
     我现在正在听齐豫的《飞鸟和鱼》。我常常一个人在家,一遍又一遍地听这首歌,只是,我只会自己听这首歌。小聪,我不会让你听到,我只会唱快乐的歌给你听,你要看到我快乐的笑。
    
    十三、关于小聪的童话
    
    现在讲一讲关于一只叫小聪的小狮子。最后一次见到小聪,是在一百年前。那天,他经过我的窗前,看到窗台上坐了一个女孩,正一摇一晃地,晃着她的双腿,等待太阳出来。于是,他抬起头,对我微笑,说:
    嗨!你是在等日出吗?
    然后小聪就走了。一百年来,我到处地寻找他,我到过高山,去过大海,经过悬崖。我见人就问:你见过一个长得象狮子一样的男人吗?我不停地走呀走呀,后来走累了,堕入了无休无止的睡眠,我开始做梦,第一次,我梦见我坐在礼堂里,他悄悄地走到我身旁,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抬起头,他对我微笑,举了举手里的铅笔头。我闻到一股好闻的橡皮气息。另外一次,我梦见我在一群死尸里跳舞,一丝不挂,所有的死尸都穿着白色的衣服,上面有殷红的血迹,我跳啊跳啊,直到他向我走近,给我披上一件从地上拾起的衣裳,然后拉着我的手从容离去。 
    其实这一百年,我还是看见过小聪的。那天,阳光明媚的正午,我在山上采茶叶,让太阳晒得几乎昏厥过去。然后小聪出现在黑暗里。他说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草原。那里水草肥美,湖水如镜,他站在湖边,可以清晰地看见自己身上沾满的每一粒尘世的灰尘。冬天的花全开了,几只金龟子大声地叫起来,一只粉色的小鹿在远处撒欢。他忧伤地看着这一切,心脏在瞬间破碎成了冰渣,一颗一颗地,从胸腔里掉出来,四周的泥土因此而凝固。
    “为什么心碎成了冰渣?”我在梦里问。
     “因为我累了,我害怕找不到我想要找的东西。”
     “你想要什么呢?我在梦里问。”
     “我什么都想要。可是,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
     “然后呢?”我在梦里问。
     “然后呢。然后我看见了你。你笑着伸出手。你的手掌心上有一颗木棉花做成的心脏,健康而强壮地跳动着。你说;过来,你的心老了旧了,让我给你一颗新的心脏。’”
     “所以,你现在的心是木棉花做的了?”我在梦里问。
     “是的,是新的。从那以后,我的黑夜就变得长了起来,每一个夜晚都好象有一生那么长,而我的白昼就变得很短很短,每一个白昼,仿佛都只有一秒钟那么短。每一个清晨,我举起我的牛奶杯子,说:早。然后你就会在梦里微笑了,说:早啊早啊。’”
     “是吗?”我在梦里嘀咕着。“我的确是想给你换一颗心脏来着的。我知道你太累了,可是你看,我总是找不到你啊。所以我只好到处敲别人的门,变得象个夜鬼一样。”我抱怨起来。然后感到自己的牙齿又开始疼痛,我痛得在夜里大声叫喊,声音直冲云霄,盖过了所有正在黑暗里呻吟的情欲的声音。
     小聪,我们总是在梦里交谈,有时候,我闭上眼睛,就可以感觉到你的存在。你总是在路上无缘无故地走着,如同我的牙齿总是无缘无故地疼痛。我想你还是很想看见我的,可是我们总是错过,即使迎面而过,也认不出彼此。这让我觉得很烦恼。于是,我跑到家后面的山坡上去看日出,我睁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等待着太阳出来,我的眼睛都睁痛了,银杏叶子一片一片地落下来,飘过我的发梢,拂过我的面庞,堆起了一个金黄的坟堆。而我坐在坟堆里,一动不动,目力衰竭。
    一个过路的人对我笑了起来,他戴着一顶大草帽,说:嗨,你是在等日出么?
    我张了张嘴,可是我来不及回答他,我急忙去摸我的眼药水,如果我不滴眼药水,我就会在那一刻瞎掉。如果我瞎掉了,即使他就在我身旁,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仰起头,一滴水珠落进我的眼眶,我分不清那是露珠,还是药水,然后我急急忙忙地睁开眼。突然间我的心脏被击中了,我痛得在山坡上打滚,死去活来,我用头撞石头,我的腿上沾满了蚯蚓和腐败的落叶,我痛得说不出话来,我痛得把嘴唇都咬出了鲜血。
    就在我闭上眼睛的瞬间,他已经经过我,并向我问候:嗨,你是在等日出么?
    小聪,这就是我们的故事。
    
    十四、狐狸的流浪
    
    小聪:
    今天下午我在西南书城里,看到了精装版和简装版的《小王子》。我再一次打开它们,抚摸着书的质地。我要把它们都买下来,虽然我是个穷女人,可是,我决定我要把我所看见的所有《小王子》的版本都买下来。我把它们都摆在书架上端,不时地看一眼,就好象看见了你。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我就是那只正在流浪的狐狸。猎人的追逐,麦田的颜色,这些,都和塞纳河的颜色一样。我生来其实是个本份的女人,我的女友们,她们都想去香榭里结婚,可是,我没有过这种愿望,我甚至没幻想过你对我的亲近。我最大的幻想止于揉揉你的长发,你不要剪它好吗?把它留着吧,最好有一天,我能亲自来给你剪掉了。这就是我最大的梦想了。
    你又离开了,你总是离开,我也喜欢离开,一个喜欢离开的男人和女人凑在一块,真是桩让人伤心的事。其实骨子里我并不见得想离开的,只是,没办法了。那就离开吧。我总是坐在窗台上做我的梦,不停地讫语,我为你哭过好几次,这些年来,本来我都不怎么哭了,可是,写这封信时,我又哭了。
    你爱过的女人,她们是多么的幸福。而她们居然不知道珍惜这种幸福,我想起来,就觉得伤心得很啊。我的小聪,你该得到一切,你想得到的。
    
    小聪:
    我现在在火车上,旁边的人都睡了。我居然坐了一个软卧。我这么晚才去买票,原因你肯定知道。这么晚,我当然就买不到车票了,生平第一次,坐上了软卧车。
    我还是睡不着。近年来我有些失眠,想来是因为我快老了。我们为什么不生在乡村?一切的一切,都简简单单,城市生活,这些的红男绿女,跌跌撞撞的生活,这些的欲望,这些的风景,彻底地毁了你和我的健康和胃口。我们的脾胃都已经给伤透了。你说我还是年轻的,你却总有些嫌老。飞鸟在天上飞呀飞呀飞,鱼在水里游呀游呀游,这些场景,是经不得想象的。我不要去想象。我要你看见我快乐,我要你快乐。只有这么简单的愿望。
    我以前,给你写过一篇小说。那篇小说写得一点也不好。你应该看得出来。我不愿意这样,我才气有限,资质有限,这简直太清楚不过了。归根到底,我只是个女人而已。出发之前我暗暗地想,这一趟回来,我要继续地做改变。我要让身体清洁起来,我不要再多吃肉,除了鱼。我要多吃青菜,吃豆腐,吃这些有营养的,简单的东西。我要把多余的污秽继续排除出去,我们的身上,毒素太多了。
     
    前段日子,我说了很多亵神的话。所以,出发前,我去文殊院烧过香,算是洗一洗自己的妄言。有些好笑似的,我亵渎了上帝,却去对菩萨告饶,神在我心中,都代表着一种不可知,对自己不可知的事,人还是不可妄言的。我却妄言了。我阻碍你去接近上帝,无缘无故地恐惧,心悸,自己都觉得不可理喻。 
    就是这样了。我是个不切实际的女人,总在做梦似的。请原谅我的打扰以及它可能给你带来的困扰,我本来还有一些小愿望的,不过我是不会告诉你的。就让它们存在于我的心中好了。
    
    祝
    夏安
    樱樱
    
    十五、结束
    
    小聪是一只小狮子。它有一把长长的胡子,它的毛发金黄金黄的,光亮得象刚织出来的绸缎,小聪喜欢喝牛奶,它说牛奶的滋味俨俨的,象幸福的滋味,而咖啡的滋味则是苦苦的,象爱情。
    我爱小聪,即使后来小聪长大成为一只大狮子,老狮子,它还是我的王。我叫它王,给它沐浴,我细心地拭干净它的每一根毛发,让它永远光亮美丽,威武得象每个人的王。小聪是我的秘密,我的爱情。这个故事,将注定为小聪而生。 
    这么多年来,我虚掷了我所有的才气,美色、青春和爱情,在天空中飞来飞去,最后只落得这旷日持久的荒凉,我已经是一个老女人了。现在,一个老女人讲完了小聪的故事,在K346次列车上,泣不成声。所有的听众都已昏昏欲睡,铁轨与车轮永恒不变地发出撞击声。你一定要记住,如果见到小聪,不要告诉他我又哭了,你要告诉他我正快快乐乐地回家,笑得象个孩子。
 文章评论信息:
请您打分: 优秀 很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