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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国倾城
那年我十五岁。 十五岁的我正在读初三。 读初三的我寄居在我的哥哥家。
周末,大嫂坐在一把旧藤椅里,逗着她的小女儿。慧在她的膝上蹦跳。隔着院子中间那个长方形花池,放着一把竹椅,大哥的邻居彦妮坐在那儿,坐在黄昏的光色和清爽里。裸露着胳膊和腿肚子,两截嫩藕。 彦妮拿着一本书。 她的眼光很少落在书上。她的眼光越过大嫂和蹦跳的慧,飘向背后的楼房,确切地说是飘向那间朝阳的屋子。几十条爬山虎齐头并进,朝楼上方攀缘。它们姿势优美,微露笑容,爬到楼顶的便翘起脑袋回眸一笑。 这是一幅柔和的画面,柔和是小院黄昏的基调。 彦妮怎么不上班。难道她有病?她面色苍白,有时泛些微红。她有轻揉心口的动作,蹙眉叹气的习惯。她的动作和叹气都散发美感。 美是她的天赋,是本质。 我把小时候对大嫂的爱挖掘出来,在重逢是试图还给大嫂,但不够顺利。大嫂已不象从前那样用全部身心来包围笼罩覆盖融化她的小叔。她有了自己的女儿,一个笔挺的引为自豪的丈夫,一大堆家务。她从早到晚热气腾腾大汗淋漓。大嫂的眼光里再也找不到从前那样一种柔情。 我仍爱着大嫂,这是过去由她植入我心的深爱之树残存的跟须。它没有朽烂,但也不会发芽长成枝叶繁茂的大树。 我的爱象万贯家财,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大嫂用不了,我威吓不分一些给别的女人,不如彦妮?我喜欢彦妮,爱闻她的气味,爱她一头柔软的长发。
我是怎么走进彦妮的房间的?已经记不起来了。只记得门口放着一盆蝴蝶兰。 彦妮的丈夫很少回家,他是个大胡子,黑硬的胡子茬让人联想到收割后的麦地。 彦妮的房间清白素淡。 彦妮把我领到穿衣镜前,笑吟吟地站我身后,两手搭我肩上。她让我第一次看见了我的全部。我是那么土头土脑,一脸傻气。但我面孔红润,眼睛发亮。我甜味四溢,汗气扑鼻。我是个可爱的小男孩。 彦妮说,看,多俊。 我知道她说我,偏问,谁? 还会有谁,当然是小弟。 去吧,我大脑门,塌鼻子(小时候吃奶拱的)…… 彦妮说起来,搂住我脖子,站着摇晃。她的胸脯贴在我的背上,软绵绵热乎乎的,在那儿放电。电流顺着我的血管和神经到达大腿、小腿、脚趾,使我浑身发热发胀,我快受不了啦。我要爆炸。彦妮发现了我的变化,就停止了摇晃,悄悄后退,让我冷却。她在椅子上坐下,让我站在她面前。她并拢两腿,拉直裙脚,盖住浑圆的膝盖,盖住她的洁白细腻。她用小拇指甲从一个小圆盒里挑一点东西,在手心研开,然后捧住我的脸,轻轻揉搓。我象个木偶,任凭摆布。我离她是这样近,眼睛和眼睛,嘴唇和嘴唇,间隔不到一尺。她的气息带着湿度和淡淡的清香指着我的面颊,香味随着揉搓进入,象是浸透和入侵,我又一次感到了膨胀的痛苦。 她说照照镜子看象不象个小姑娘? 她让我转过身,面对穿衣镜。我看见了鲜艳如花的面孔,非常漂亮。她抿着嘴乐。 走,让你大嫂瞧瞧。 不,我宁愿和彦妮呆在一起。 我说你一个人住这么大个房子也不害怕?说这话时我没有歹意,更不是挑逗和暗示,这是我一走进这座房子就产生的想法,一个疑问。也许在潜意识里我有陪伴她的欲望,与一个让人喜爱的少妇朝夕相伴多好。15岁和25岁固然是一条鸿沟,她不过拿我当个小孩,填补她的空白时间,填补空虚。大床上有毛线球和竹杆,有两本书,她的闲散由它们来讲述。我是和它们同样性质的物体,是第三种道具。但我又和它们不同,我有温度、眼光和声音,我能和她交流。 我能向她表示我的关心体贴,必要时我还能给她写情诗,说情话,在一定程度上代替她行影飘忽的丈夫。 我不可多得。 所以我询问关心她。 我趴在大床上,翻枕头上那本书,原来是我在14岁就看过三遍的《红楼梦》。 彦妮说害怕,整宿整宿的不敢睡觉,偶尔睡了就做噩梦。没有法子,只好开着灯看书。 “你男人呢?他干嘛不陪你?” “他出差了。他一年到头总是出差、出差、出差!” “那你咱不找个做伴的呢?” “我们刚从南京搬来,谁也不认识,找谁去?” 找我呀!我愿给你做伴。这是我的心里话,却不敢说。毕竟我是个男人,她又不是七老八十的老奶奶,她是个如花似玉的妙龄少妇。 我说那总得想个办法呀,这样下去身体不就完了?你又有病。你咋知道我有病?你整天皱眉揉胸不上班,你气色不好,爱叹气。我胸闷,叹气觉得舒服点儿。到底是什么病呢?你干嘛不去医院啊? 她说太远懒得去。
大嫂从街上回来就进厨房,她把几条鱼放在大盆里。 我走过去。我说我帮你杀鱼吧! 行啊。大嫂说。 我看到那些鱼把小脑袋翘起来,向我哀求,请求饶恕。它们也是生命,它们没有罪,干嘛要宰它们呢? 我犹豫着,不忍下手。 大嫂走过来夺了我的刀。 大嫂说我小时候胆儿就小,天一黑就不敢出屋,大白天也不敢到西厢房去拿东西,怕狐仙从供桌上下来。都三岁了还不敢单独睡,还让人搂着。 这些我都记得。我还能闻到大嫂被窝里那种气味。极好闻。 我趁机对大嫂说彦妮说她一个人不敢睡,想跟你说说让我给她做伴去,就睡在一进门那间大屋…… 大嫂稍微想了想说可行。说彦妮挺喜欢我的,只不过她男人回来时我还得过来睡。 我兴奋地答应着,赶忙跑去告诉彦妮。
一天午后,我走过花池,走进彦妮的门厅。 彦妮躺在床上,一边哼哼一边揉胸口。我走过去站在床边,心疼地看着她,不知如何是好。 她让我倒一杯开水给她。我很高兴能帮助她。我倒了半杯,先喝一小口,试试烫不烫。我说太烫。我找了另一个杯子,把开水从两个杯子中倒来倒去。玻璃杯烫疼了我的手,我想这是为了彦妮,我愿为她赴汤蹈火,为她去死,这是我向她表示忠诚的机会,是神的恩赐。 我把不烫不凉的开水递给她,并帮她坐起来。我扶住她的颈下部位,圆领连衣裙很簿,透出里边的葱绿色胸罩,我感到了胸罩背带的压力。我的眼光无意间探入连衣裙张开的领口,达到胸部,触到了两个半圆型隆起和中间细腻的乳沟,眼光像触到烧红的炉盖立即跳开,并引起了全身的颤栗。 彦妮喝了杯中水,仰脸看我,嫣然一笑,露出晶莹的白牙。柔弱和妩媚是此时彦妮摄入魂魄的两件法宝。我扶她躺下时为内心冲动所驱使在她刚刚涸出微红的腮上亲了一口,发出湿润的响声。我相信她不会生气,她会认为这是一种爱意,就象婴儿亲她母亲。她果然没有瞪眼,没有惊讶,仿佛这是自然和平常的举动,不值得深究。这即使我轻松,又使我失望--她不爱我,所以她不激动。她不把我看作一个平等的伙伴,一个情人或可能的情人。 15岁令人沮丧。
彦妮说晚上别关门,少得我害怕。这样,我躺在我的房间,她躺在她的房间。中间的门敞开着。我们谁也看不见谁,但可以互相说话。我总是向往着和她并排躺在大床上,拉着她的手。只限于这个接触点,绝无它求。这样她轻微的呼吸,模糊光线中她起伏的胸脯,她屋子里浮动的淡淡的清香,她偶尔的咳嗽,偶尔的梦呓,就都能容易地被我汲取,滋润我的生命。 可是她一点也不通融,她说天不早了,该洗脸刷牙了吧?洗脸刷牙这个词组像冰冷的箭射入我心,这是宣告我们的结束,宣告离别。 我每天都要经历一次离别。 我对每晚的离别装做早已习惯,无所谓。只要那个固定的词组一出现,我立即走进卫生间去,服服帖帖,决不耍赖。可我越是掩盖,就越是委屈感伤。 离别,成为每天晚上的必然结局,无法逃脱。伤感和离别密不可分,伤感是它的影子。我后来才悟到,离别是整个人生的一种结局。人生就是一次又一次的离别。直到永远离去,或者叫做记 。即将失去的便显出可贵,让你留恋。 我躺在床上看书,眼光从书的上方伸展,到达对面那个房间,我看见彦妮在床沿上坐着,慢慢地解她的发辨。她把头发解放出来,那些头发弯曲着下垂,像藤蔓植物,像一片水帘。她脱连衣裙,只剩胸罩和短裤,全是白色的。她的白嫩皮肤有一部分被黑色遮盖,或者映衬,使它们更白,瓷釉,手感细腻润滑。她关了灯躺在白床单上,躺在月光里。她被白色光线吞噬、淹没。在流着很多月光的房间里,生命变成一种轻微的呼吸。 我听得见她的呼吸。 有几次她从噩梦中惊醒,喊我。她坐在噩梦的阴影里,睁着孩子般惊恐的大眼。床头灯把她劈成两半,劈成一个剪影,使她更加优美。 她说她梦见了蛇,或者坠落悬崖,哉者被持枪者追赶、脚却不能跑动,等等。 “你坐一会儿,坐椅子上,跟我说会话,说什么都行。我不敢合眼,一合眼就会回到梦里面去,我吓死了。” 我就寻找话题,给她讲我的故事,讲我的老家,讲老家的柴门,讲老家的茅草屋,讲父亲,讲我的大哥。无论讲什么,她都会全神贯注,像听瞎话的孩子。 我帮她走出噩梦。她吁口气尽好了我困了你回去吧。她说谢谢你小弟,我爱你。她允许我亲一下她的额头。我说我想亲一下嘴唇可以吗?她说不行,只有爱人才能亲嘴。你刚才说你爱我。哦,那是另一种爱,就像你大嫂爱你一样,懂吗小傻瓜。 完了。幻想破灭。 我说我给你倒杯水吧?她说不想喝水。我找不到可以延缓离别的事务,就走近她,去亲吻她指定的部位。她微笑着等待,微闭了眼睛。她前额光洁明亮,飘着柔发。她两颊微红,散发热气。而她的嘴唇最美,像花骨朵就要绽开。要是在她闭眼的瞬间亲她一口就跑怎样?这念头闪过几次,都未能付诸实践。嘴唇贴上额,那是怎样一种感觉呢?我把嘴唇贴上去,像蜗牛的吸盘,像爬山虎的蔓爪。彦妮推我一把,用手摸潮湿的前额,嗔道:“你像个蚂蝗!”又憋不住“哧”一声笑了。 我失落地走出她的卧室,心里一片黑暗。这个晚上经历了两次离别,两次痛苦和忧伤,这样下去我不会未老先衰吧? “咔吧”一声光线全部消失,真正的黑暗降临,立即包裹了我,一种软绵绵热乎乎的包裹,无法冲出、冲破。彦妮在黑暗里询问:“上床了吗?”我不答理她,我要给她一个惩罚。我故意碰桌子,茶缸掉到地上。她喊:“怎么啦摔了没有?”“光线和喊声同时穿过走廊,到达我心。我躺到床上哎哟,来回翻滚。彦妮裹着单子光脚跑来,那个灯绳垂挂在门侧,她让屋子浸泡在黄色灯光里。她见我完整无损,看着她嬉笑,就在我腿上拧了一把。 我对离别的挽留,留住的却不是离别过的那个事物、那个美丽,而是又一次离别、一个新的伤口。 我慢慢意识到我的处境。再这样下去,我会受不了的。于是,我下决心要离开彦妮。
那双湿漉漉的眼睛使我的所有阴谋都会失败。她问我为什么?为什么突然决定去住校?学校只几步远,有何必要,有何意义?你知道我一个人不敢睡觉,我得有个伴儿。是大姐得罪你了?你说,我改,我一定改。你别走,你不能走,至少,你得有理由让我相信才行啊。她站在门口,用潮湿的眼睛哀求。我捆行李的动作慢了下来。我的手在她的哀求下像蛔虫一样可耻地蠕动,我的想法同样可耻:如果让我亲一下你的嘴唇我就不走。可我不敢提这种要求。她是大姐,不是小妹。“大姐”这个代称本身就是拒绝,就是得罪。你能改吗?你能不是大姐而变成小妹吗? 可是许多美好的事物深刻在记忆里,舍弃它们就像切下手指一样疼痛,下不去手。 我趴在行李上,流着伤感和绝望的泪水。我知道她永远不会爱我,永远不会“改正”。她需要我就像婴儿需要一个空奶瓶,小学生需要一个书包,老爷爷需要一根拐杖。“需要”不是爱,也不能变成爱。 那天夜里我偷偷地离开了那幢房子,那一片温馨。我站在黑暗里倾听,倾听她的呼吸。如果她这时突然做了噩梦,突然喊我,我就会象过去一样跑过去,扔下行李,永远扔下。离开充满痛苦。和装着许多美好内容的屋子离别,和一段甜蜜的日子离别,更是一种痛苦。 她没做噩梦,她很安详。再见彦妮,我爱你象你爱我一样。不,我的爱和你不一样,它不是弟弟爱姐姐,而是一个男人热爱一个女人。可惜她不能接受,我只有离开。 我走出家属院,回顾围墙内那像布满爬山虎的楼房,忽然发现有扇窗户亮着灯,一片红光。彦妮睡醒了?她起来解手?她失眠想看书?她听见了门响?她感觉到了我的背信弃义? 我的两腿楔进了马路,下意识地盯着门厅,如果这时那儿跑出一个白色幽灵,我会扔下行李投入她的怀抱;如果她呼唤我的名字,我会大声回应,声音哽咽。这时我发现我对彦妮的爱根深蒂固。 红灯骤然消失,落入无边黑暗。 彦妮没有发现我的背叛。
我原以为我再也不会挣脱彦妮,她的幽灵般的影像和气息象空气一样缠绕着我,占有我的全部空间。其实挣脱她的是在我住校不久。女生宿舍里有许多个彦妮,她们个个都让我爱恋。那些红扑扑的小脸和鲜嫩的嘴唇绝不比彦妮稍微逊色。 我很快爱上了崔莹。 那天。大操场。 足球、排球、篮球。红背心、白背心。大操场滚动着颜色和声音。一切的动作都以绿色为背景。灰心色的足球冲出绿色。我听见夕阳和空气在它的冲闯下发出打碎玻璃的清脆响声。白色球鞋象鸥鸟贴着水面飞行,翅膀撩起水花,黑色的裙裾象阴影,无声地摆动、波动。 崔莹在我的热气中凝滞,看我撩起背心擦汗。 她来跟我讨论一篇诗稿。她是校刊主编。 她说她很喜欢这首诗。哪一首?就是写丹柯的呀。哦,高尔基写的那个故事很感人,我和大哥还有彦妮一起讨论过,我说我想成为一个丹柯,把心举起来成为燃烧的火把。我这样说没有丝毫虚心假意,充满真实和激情。所以我就写了充满激情的诗献给崔莹。我愿把心变成火把,把她照亮,把她和我的未来照亮。我本来想把它献给彦妮,把她照亮。可她大我十岁,无法和我携手走向未来。而在我给崔莹写那首诗时,我只是意识到了我的心无法照亮彦妮,那么我必须有一个可以照耀的姑娘,否则我的心就不会高举。我因此设想了崔莹,或许她需要我的照耀。 崔莹是个美丽的女孩,我对她一见钟情。她总是忽闪着一双黑亮的圆眼睛,向你发着询问。她很朴素,总是白衬衫、黑裙子;黑裙子、白衬衫。白衬衫支棱着两个三角形小高地,支棱着两个神秘诗句,很美。 她说她把诗稿编好了,请我看一看。这可能是个借口,她想和我接触交谈。初交都得有个借口。她把稿子从手中的一沓子最上层掂起来,折成一叠,她拇指压在上面,四指埋在下面。我的目光落在她的拇指上,我感到那个肉红色的小指甲盖有点与众不同,仿佛那是一个新颖的话语,一个谜语。谜底埋在萍叶的下面,在波动的水里,逗引我去探索。这是女孩天赋的小狡猾。我把手伸出,模拟她的样式,拇指在上,四指在下。在隐蔽之处纸张的下面手指互相接触,语言失去意义和深度。我努力想把那几秒拉长,可崔莹轻轻而又匆匆地缩回了她的手指。这时,稿子和有关手指的回忆就都留给了我。 我匆匆看了一眼诗稿,一个字也没改动,只用红笔重描了一下标题和标点。她完全没必要交给我再看,她确实是在寻找借口。这个发现使我兴奋和自豪,我又重新获得了世上最美的事物,我应该集中一下情感去爱眼前这个小姑娘,尽早忘了彦妮。 彦妮大姐,请你原谅,我不能再爱你了,我要爱崔莹,她还没有跟别人接过吻呢,我确信。你看她的嘴唇,连茸毛都没有被碰倒过。她的嘴唇象成熟的樱桃一样等待吸允。我愿吸她。而这是你不想给我的,彦妮。 我说崔莹。她说嗯?我说我看过了,我没意见。她说她知道我没意见。我笑了。她也笑了。 我们低头慢慢往前走。 崔莹说你的诗挺好挺有感情,我都掉眼泪了。我说我也好掉眼泪。我大嫂说我的洗脚水多,她把眼泪叫洗脚水。崔莹笑起来,咯咯、咯咯,笑得非常清脆。彦妮很少那样笑。彦妮有着林黛玉式的忧郁。 我有些想念彦妮。 那时彦妮常去医院看病,脸色越来越苍白。 彦妮说你走后我就不敢睡觉,我见天失眠。你能不能回来?我求你。 回去填补你时间的空白?我说你慢慢就会习惯的。
月末,我和崔莹去郊游。回来时已是黄昏后。 我和崔莹并肩走着,丝毫不感到疲累。这样闲走真是美好。我借机拉住了她的手。湿漉漉软绵绵的小手有些害怕,想要逃跑。并不是那么坚决,而是犹犹豫豫。小姑娘都这样,她们胆小,她们羞怯。你得拿出男子汉的勇气,把她抓牢,把爱情抓牢,这是天赐良机。崔莹说今天真好。我也说今天天气真好。我侧头看看崔莹,她确实有些小,还是一颗小毛桃,还缺少成熟少妇的韵致。但这种小毛桃有一种酸涩和清香,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成熟。 我们到校门口才把手分开。我们在宿舍楼下分手。崔莹说今天晚上真快乐。我说真希望每天晚上都这样。都啥样?她笑问。不待回答就跑进女生楼去了。我仍站着,站在阴影里,回忆着。崔莹在她们宿舍门口的栏杆那儿站了下来,举了举手。刚才那手还在我的掌握中,热乎乎汗津津的,现在却远离了我,去了对面的楼廊。这种分离是在时间的要求下违心去做的,时间从不怜惜恋人,它总是拆散他们。握着崔莹的手在夜的大街上徜徉已成为过去,已消失在流走的时间里。时间是一次性的,再也不会有1995年5月28日的那个夜晚。离别还将重复下去,直到生命停止。这一切都是那么可怕。我在沮丧和疲惫中上楼,每上一个阶梯就想下边刚才踏过的那个阶梯,那一秒钟流走了,就再也找不到它了。怎样才能把时间留住呢?
时间你留它不住,它继续着它的流走,从日影的转移,蝴蝶兰的凋落,爬山虎的枯黄,白杨树叶的飘飞之中。它制造新的离别,制造伤感。 我们生活在时间的掌握之中。
这样我就迎来了新的离别。 我被一所省级重点高中提前特招了。我所在的那所初中只有两个指标。我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当天就跑回家的大哥大嫂报告,然后走向彦妮的房子。那是上午,初夏的阳光刚扑进她的卧室,把淡淡的光点随意洒在她的被子上,在那儿颤动。彦妮靠着床头拥着毛贴被看书,松开的发辫象垂柳的浓荫,在那儿散布着模糊的波浪,烘托着那张苍白的脸。她的眼睛比先前更大,也更模糊了,也就更美更让人怜爱了。我发现就是一百个崔莹也无法替代她,我至今仍和从前一样对她充满激情和痴情。 脚步声唤醒了她的感觉,她用好奇、询问、责备和惊喜的目光迎接我。她说嗬,今天是怎么啦,又想起你大姐来啦? 我走近她,走进她的那片温馨。我问自己干吗要离开她,要去住校?简直不可思议。就算是个替代品吧,哪怕是一把椅子,一个木梳,一丝光线,只要能和她厮守,也是莫大的幸福啊。 这样我就激动和冲动起来,我站在床边,心直发抖。我本来想好了,先把通知书交给她看,再说告别的话,冷静,礼貌,象个大人。我绝不流泪,也不会流泪。感情对于设计不感兴趣,它按自己的愿望行事。结果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让泪水哗哗流淌,象瓢泼大雨洗涤着一棵小树。 彦妮扔下书,伸出胳膊,象母亲伸向孩子,把我搂在怀中,拍着我,和我共同鸣咽。 这就是我们的告别。
新的高中在省城,离家很远,去校报道要坐火车。 我把行李放在火车车厢的茶几上。离开车还有20多分钟,我走出车厢到月台去,跟老师和同学们告别。我发现我和他们相处得很好,所以全班同学都来送行了。崔莹站在他们中间,和他们一样笑着。她的目光里多着一些内容,我知道那是有关我的回忆。火车开动时,她向前紧走几步,显得比别的同学突出。她后来站住了,举着手,凝固在那里,在潮湿和模糊里。 我说我一到学校就给你写信。她送我一打儿美术信封和漂亮信纸。信纸很薄,写10页也不会超重。 昨天我们最后一次来到操场。 我们默默走着。除了偶尔碰撞一下肩膀,长时间找不到一种合适的话语。我们走了一圈,又返回到原来的位置。我说这次离别不知要何时才能再见,也许再也见不到你了。我说着这样的话,心里却埋怨,干吗要说这个?这太悲观了。我知道,崔莹不喜欢消极情绪,她是一团火焰,她很灿烂。崔莹望着我,说不出话。她把她的脑袋抵在我的胸脯上,哭出了声音。这时周围全是淡泊的月光,教学楼一片黑暗,窗玻璃有有些亮光,象银箔一样,显得苍白。就是说偌大一个校园,只有崔莹和我。这有些凄凉,但也许是上帝的垂怜,使我们的离别有一个充分的空间,它能够容纳我们的忧伤,和纯洁的眼泪。 我记得崔莹把湿润的脸庞偎向我,有一点凉。我找到了她的头发,用手指,找到了她的嘴振唇,用嘴唇。我们长时间互相拥抱和依偎,我们互相说了一百次我爱你。我们没说别的话,所有的话都变得次要,没有意义。
我答应给崔莹写一百封信,每封信都会很长,会超重。实际上我只给她写了一封信,而且很短。崔莹也只回了一下封信,说她考上了一所中专。之后,就杳无音信了。 大哥来信说彦妮和她丈夫回了南京,还转寄了一张彦妮的照片,说是彦妮让寄的。照片上的彦妮微笑着,脸色象月光一样。
曾经的人,曾经的事,都离去了。这是一种命定。但你是否知道一切离去的都将不再离去,一切经历过的生活都将不会丧失,一切美丽过的都将永远美丽。 这就是我15岁那年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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