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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能军
 第一章
1 马良突然深夜来敲我的门。我吃了一惊,披着一件外套起来给他开门,看见他迷糊的眼睛和灰暗的脸,心里感到有些不痛快。他开始什么也不说,朝我含糊地笑了一下,就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我说,你怎么成天神出鬼没的,像死了爹娘似的,有什么事吗?他说,你知道我前天干了些什么事吗?我感到非常吃惊,说,你前天干什么我怎么知道?我略略一想,又说,前天中午我们不是还在一起喝过酒吗?喝完酒,然后大家就分手了,你到底是遇到什么事情了?马良说,我们喝过酒吗?我说,你他妈是不是在梦游?真得健忘症了?我把衣服穿上,给他丢了一支烟,并把我们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时的情景说了说。我说,喝酒的时候,梁雅茹还哭了,你还把大嘴臭骂了一顿,后来梁雅茹就哭得更伤心了。如果不是大嘴砸了酒杯,掀翻桌子,把我们都吓跑了,还真不知道那场戏该怎么结束。马良依然迷糊着眼睛说,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你帮我再仔细想想,我们分手后,我去了哪儿? 他妈的!我莫名其妙地骂了一句,你后来去了哪儿我怎么知道?这家伙从神农架探险回来之后,常常说自己的脑袋里关着一只蚊子。我不知道他竟有如此严重的健忘症,喝醉了酒几乎像个不记事的白痴。而发生的事毕竟就在前一天嘛,难道酒精把他的记忆细胞全部给杀死了?我坐在他的对面,毫无一点耐心。我说,在喝酒的前一天,也就是前前天,你是不是约梁雅茹到什么地方潇洒去了?马良说,是啊是啊,我们到方圆山,爬了一整天的山,玩得很痛快。然后他把他和梁雅茹呆在一起的好多有趣的细节都给我说了,并且还说得眉飞色舞的,以表明他们的关系又再一次地朝床上发展了。我无奈地笑了笑,说,既然你知道前前天你的所作所为,怎么就不知道前天的事了?真他妈奇怪了。马良说,你是知道的,我现在一喝酒就不记事了,脑袋里好像关着一只蚊子,你一定要帮我好好想想。 凭马良难堪的表情,我感到他一定是碰到什么想不起来的重要事情了。
2 写到这里,我非常后悔,因为我的小说里出现了个叫梁雅茹的女人,这使我几乎有种毫无兴趣写下去的感觉。我不是说本人曾和她有过什么感情上或者性爱上痛苦的经历,或者发生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举止行为,但我的确不想在我的笔下出现这类女性。老实说,我对女性非常有兴趣,她们在我的笔下,常常放射出迷人的“电波”,让我的文字也像某种飘浮不定的尘屑,它们在一个感应磁场旋转,最后让我迷恋得不能自已。我喜欢文字的这种状态,就像我喜欢用它表达某种自由一样。但是,我对梁雅茹毫无信心,因为我感到靠幻念也难以把握她,或者说她几乎使我丧失激情。一个在生活中让你毫无激情的女人,在你的文字里也难以鲜活起来。 现在我也不想再饶舌了。我帮助马良回忆前一天的事情真让我感到滑稽无聊,还感到在这些事情里面还有许多令人不可思议的成分。我写梁雅茹,将使我难以做人,可能还会得罪身边一群朋友。所以现在我这篇小说的头开得很痛苦,也开得非常危险。 说简单点,在多年前,大嘴把梁雅茹带进我们这个圈子后,我们这个圈子就开始混乱不堪,有点日落西山的颓败、混乱感了。早先我们这个圈子牢固得像一个囚笼,任何新的朋友也难以插进来。我们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我们酒喝时常常说,现在还没有认识的人再也不想认识了。现在我们的圈子简直跟一个猪圈没什么区别了,我们牢固的栅栏被一个女人所撤除,并且把我们各自的生活搅成了一滩烂泥浊水。
3 我还得慢慢讲述我们的故事。 至今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大嘴第一次把梁雅茹带到马良家里去时的情景。那是多年前一个炎热的夏天,马路上几乎没什么行人,白晃晃的,汽车也是白晃晃地从马路上驶过,我感到太阳似乎从天上掉了下来。我接到马良的电话就从家里往他家赶。马良约我们,我估计又是他老婆出差了,大家又可以在他家闹腾了。我不由分说就答应了。那时,我还是单身,每天都像过节,只要有酒场,天大的事也不会缺席;而马良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他说,只有在老婆出差后他才像是在过节,而平时他在苦度人生。我知道这是他的夸张,他老婆李红很漂亮,令我们羡慕;而李红基本上还是能够接纳认同我们的。马良说我每天都在过节,自然是马良羡慕我的自由。其实,在那时,我像一只无头苍蝇,盲目而快乐地奔波在腥臭袅袅的生活之中。 我就是在马良家里喝酒时认识梁雅茹的。她是大嘴带过来的,我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深是浅。我走到马良家的楼梯口,刚好碰见大嘴和他身边的那个叫梁雅茹的女人。我大声地朝他们“哎”了一声。大嘴回过头来,也朝我得意地“哎”了一声。我对梁雅茹印象最深的就是,在上楼时,她身穿的花格短裤被汗水紧紧地贴在两片饱满的屁股上,扭动的肥臀实在是太性感了,晃得我心里痒痒的。除此,我还有点担心,担心她上楼的动作变大了会把布料撑开。 多年来我对她的这一初次印象一直保持着鲜明的感觉。后来即便我们常常见面并且还打成了一片,但我的感觉平平,在我的大脑里,她的长相竟是模糊的。这话一点也不夸张,如果梁雅茹走在马路上,你不仅不会有什么感觉,并且还很难把她从人群中认出来。我就有过这样的体会。有一次,我在一家商场门口买冰激凌,一转身就和一个女人撞了个满怀,这女人比我高出一个头,吃亏的自然是我。冰激凌落了一地,我正要发火,一想又没什么理由,再一想,我还阿Q似地一乐——我的头刚好碰在她软乎乎的胸脯上,也算占了一点小便宜。我正要走,一个熟悉的声音把我叫住了。我定睛一看,是梁雅茹。我突然一惊,说,怎么会是你?她说,你的眼睛是不是有问题?撞了人还不礼貌一下,像丢魂似的。然后她又问,最近在忙什么呢?我有点尴尬,忙说,也没什么好忙的。你不知道我眼睛不好?你看你看,我还真没把你认出来哩。 其实,我的眼睛好得很,左右1.5。再说,即使有点近视,在一米之类看清某个人也应该没有问题。如果马路上有个绝世美女,我想在五米之外我的目光也会大放异彩。在这一点上,男人个个都有远视症——这是男人最基本的审美本能。 总之,梁雅茹是个高大的女人,是个跟她的名字相差很远的女人,是个让你在生活里难以想起来的女人,是个既像女人又像男人的中性人,是个说话声响亮而哭起来很柔情的女人。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梁雅茹是个让男人不知所措的女人。自从她混进我们的圈子,我们在生活中就好像多了一块不干胶,这块不干胶粘着谁就是谁,那黏糊劲让你左右不是,你要想摆脱是很难的。
4 说实话,与梁雅茹见头一面,我基本上没有更深的印象,因为她长相平平,是个结了婚的正在发胖的女人,你看她块头就感到她是个粗线条的女人。我不知道大嘴是在什么地方与她认识的,他把她带进我们的酒场,估计是想活跃活跃气氛吧,所以我也就根本没在意他们之间的关系。 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一个多月后,梁雅茹又常常出现在马良的身边。那时,马良的婚姻生活非常糟糕,暗地里跟李红闹过好几次。后来他们夫妻竟彻底反目,很快就分道扬镳了。他们离婚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根本就不知道马良离婚的真实理由,这家伙居然把实情向我和其他朋友隐瞒了许久。那时,我以为是梁雅茹的原因导致他们夫妻反目为仇的。我觉得马良因为梁雅茹导致家庭破裂非常不值,曾被我臭骂过一顿。当时,他姐姐也在场,骂他骂得非常难听。马良痛苦万分,默默不语。我骂他是因为我们是好朋友,他实在没必要为这样一个高大而粗糙的女人走到那一步。我担心这家伙是不是昏头了。他的姐姐骂他,就更理直气壮。他姐姐骂他是堆扶不上墙的稀狗屎这还可以理解,但后面的话就更难听了,比如骂他是一条追腥逐臭的狗就有点太过分了,这简直比某个妈骂自己作恶多端的孽子还要凶狠。我听后,感觉有点不对劲,反而有点同情马良了。我反过来做他姐姐的工作,讲了一些无用的道理,才使他姐姐息怒。 马良的姐姐走后不久,我又骂过马良(不过是我与他在酒店里喝得有点多了,我才不自觉地骂开的)。我俨然一个家长,反复分析了家庭、社会与情感、爱情的关系等等。因为喝得有点多,我的分析也是云里雾里的,不过中心思想很明确,梁雅茹你可以搞,你们上床不光是你一方的错误,是双方的错误,但是婚是不能离的,你一定要想办法撤消离婚协议,与李红重归于好。否则,你就等于是在往屎坑里跳。 当时,马良一言不发,只闷头喝酒。喝到眼红脖子粗的时候,他突然朝我吼了起来,你他妈别再胡说了,不是我要离婚,也不是因为我搞了梁雅茹,而是李红早跟一个男人鬼混上了。 当时,我被马良的愤怒搞得莫名其妙,闷坐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我的确不太了解他们夫妻之间的复杂关系,一想到这些复杂的关系,我就感到糊涂又令人头疼。我有点不安的是,马良极力想在朋友面前保持的那点自尊被我戳穿了,并且还给他的内心增添了新的伤口。
5 更令人奇怪的是,马良离婚后,梁雅茹就几乎不去找马良了,她的身影又再次出现在大嘴的身边。有一次我看见她和大嘴在某个马路的一角吃着什么,我假装没看见他们,就赶紧往人群里钻了。你应该理解我当时的复杂心情,为何马良离婚之后梁雅茹又突然冷落了马良?我想,这里面一定有许多隐秘。我和大嘴、马良都是好朋友,大嘴与梁雅茹在一起的情景使我尴尬。 再说,平时我实在看不惯大嘴的那种所谓 “怜香惜玉”的举动。梁雅茹是个什么香什么玉,大嘴应该比我们都清楚。我猜想他无非是想在一块他还没有涉猎的地方,好奇地去冒一次险,换句更直接的话说,他想操梁雅茹。 还有一个我们大家都知道的原因,梁雅茹虽然是大嘴把她带进我们圈子的,但他并没搞到梁雅茹。梁雅茹认识马良后,他们两人居然很快就上了床,这自然令大嘴心里窝藏醋意,发誓也要搞到这个女人。
6 我常常想,如果不是大嘴在那个炎热的夏天把梁雅茹带进我们的圈子,一切都会像过去一样平静,该喝酒时就喝酒,该吃肉时就吃肉,该打牌时就打牌,谈天说地,过那种男人自在的日子。现在回想起我们所经历的那种伤筋劳骨的情感经历,我就直冒虚汗。
7 我和大嘴的深入交往跟六年前的一次聚会有很大的关系。那也是一个夏天,我和大嘴喝完乌干达的结婚喜酒,从酒店里出来,浑身躁热,大脑晕晕乎乎的,心里憋闷,感到十分无聊。于是,我们茫无目的地在马路上溜达。我们一边走一边议论乌干达的新娘子。大嘴说,他妈的,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乌干达找的老婆跟他真是太般配了,他瘦弱不堪,像个吸大麻的家伙;而她的老婆一看也像个第三世界的非洲人,嘴阔,矮敦,皮肤黝黑,像个刚果女人,乌干达陪刚果,真是天设地造。我对大嘴说,你的嘴也太损了,别看乌干达的老婆不起眼,据说他还爱得死去活来的。他老婆是个能人,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小的书店。乌干达有什么,整个一个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家伙,画着一些莫名其妙的永远也不可能换来银子的画,还清高得目空一切。现在他比我们都富足了,也用不着愁衣食了,可以安心地搞他的所谓的前卫艺术了。 我们说着说着,就光着背坐在夜晚的广场边,痛快而伤感地聊起了各自的前途。我发现这是我和大嘴从未有过的一次深深地交流。大嘴和我都有点同病相怜,两人同年从同一所大学毕业,毕业后都分在机关里工作,多年单身,都有着怀才不遇的愤世感,而这正是我们谈话比较投机的原因。很可笑的是,我们就在那一天,立下了今后要努力的目标。大嘴的目标是,1、年底从机关撤退,弃笔从商;2、赚到一百万之后,就直接开着高级轿车去市电视台把那个主持生活栏目的名叫雅黎的小姐接进家门;3、安心写作,写一本像普鲁斯特《追忆逝水年华》那样的小说,以安妥灵魂。 我对大嘴说,你的目标真他妈太宏伟了,你是不是喝多了?他说,我清醒着呢。我说,靠你的智力挣两百万都有可能,但你非雅黎不娶,真吓我一跳。天鹅我没见过,我也不想吃天鹅肉。我怕打击他的梦想,表达的意思于是很婉转;其实,我是从心里嘲弄着他,想吃天鹅肉的男人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癞蛤蟆。我更反感的是他总是说自己是个吃笔杆饭的知识分子,这简直让我对他抱有鄙视。他在机关里的确是个笔杆子,可他写的都是些领导的讲话稿和工作总结。从这些比垃圾还臭的文字里,你既看不到他有什么才气,也感受不到他有什么灵气。他喜欢的是自己坐机关写字的身份,至于说到创作就显得十分作秀了,就像他喜欢听别人说他是知识分子一样。所以,他的远大目标让我感到十分不舒服。我说,真没想到你还活在20岁的青春岁月里啊。他对我的话不解其意,还十分自得地说,我还感到自己正活在事业的顶峰。我说,大嘴大嘴,你真是嘴大啊,总在梦想一口吃成个胖子,我可没你这样的本事,听你说起下海,我耳朵都听起了茧,但现在你还窝在一个烦闷的机关里用热脸对领导的冷屁股,写那些马上变成领导唾沫的文字。你现在既然入了这个道,还不如一心一意地在官场里混,一步一步地混成个什么长,等你有了权,还怕没票子吗?有了票子,还怕雅黎不跟你吗?! 那时,大嘴迷恋电视台的那个主持人,令我十分吃惊,同时感到他可能得了花痴病。他说,你他妈真不存好心,让我在那鸟机关里混个上十年我不光老了,还有可能早被憋死了。在那地方混,要具有充分的狗性,要会摇尾巴结,要会见风驶舵,要会装孙子……总之,你想混上去就要把自己当成一条狗,我可不愿再像像狗一样地活着。 我无法考察大嘴这个诨名是怎么得来的。实际上他的嘴也不大,还是比较秀气的那种,可你听他慷慨激昂、滔滔不尽地说话时,就感到这诨名取得恰如其分。如果他的身上缺乏某种义气的东西,我想我们是很难成为朋友的。在那时,我们实际上是个图嘴快活的愤青,平时在生活中畏畏缩缩地活着,嘴上却好像有一腔报国的热情,只是苦于没机会。如果真有这机会,或许也是个孬种。像我们这样的人,据我估计占了同代人中的绝大多数。王小波说过沉默的大多数,其实说的就是这类人,他们虽然整天牢骚满腹,但不在话语圈内,也就是说,他们的话说得再动听,也只是风中的唾沫星,所以他们沉默。他们沉默的理由也很简单,那就是他们信不过话语圈,于是也只能在地下当“愤青”了。大嘴的可爱就在这里,还敢于愤怒。一个说话温雅从不出格的老好人适合当模范,当着当着就进入了吆三喝四的话语圈,这样的人虽然狗性没有了,但狼性就会不自觉地显露了出来。 我的话有点过分,但很对大嘴的胃口。他说,中国人的狗性确实太重了,抗日战争为何打了八年,就是因为出的汉奸太多了。小时候看那么多国产战斗故事片,里面没出现汉奸的还基本上没有哩。我冷笑了起来,说,别讨论什么汉奸了,现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据说,现在的买办商人比汉奸还多,你能说他们不爱国吗?讨论这些问题有屁意思?你还是自己提升自己吧,你厌恶也好,高尚也好,还得找对自己的路子,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 我对大嘴说,我的目标一点也不伟大,但很实际。可能是我祖爷的遗传基因在我这一代的身上作怪,也可能是我天生向往某种地主贵族似的生活,我幻想的最美满的生活就是,买一块好地,盖几间宽大的平房,圈上一个大院,大院的门口挂上大红灯笼,养条狗,请个管家和老花匠,过点清净自在的日子,朋友去了,摆上几桌,丫鬟、小姐一吆喝,酒兴起来了,吟点小诗,大家情趣情趣一番,让内心拥有一点素净的“布衣精神”。你们丫的在城里混腻了,前来乡间吸点干净空气,净化一下你们的满肚肥肠。 大嘴听得直摇头,说,你还说你目标低,他妈的,俨然过高级贵族的日子。然后他又说,你祖爷如果不被政府镇压,也把日子过得现代化了,还有球的“布衣精神”。再说,你们过去的祖屋三宅六院的,如果不被政府没收,现在也成文物了。如果今后你真过上那样的日子,得道成仙了,还有兴趣接哥们喝酒?现在你也别做梦了吧。你所说的素净的“布衣精神”比我的一百万虚幻多了。
7 在酒场,我喜欢说起我的这一理想(如果也算理想的话),这除了乡村地主的血液还在我血管里流动外,还包含了我对祖爷昔日生活的怀念。如果在红色革命年代,我这样说话,肯定要被扣上一顶大帽子——梦想变天。现在好了,天也早变了。现在是科学、民主的天,是追求高质量生活的天,当然也是比旧社会美好得多的天。现在,比一个乡村地主更富有更糜烂的主儿,正如如雨后春笋似地冒出来。这样的生活成了人们最向往的生活,而我祖爷过去的三院六宅根本就不值一提了。 我说的这个乡村少爷的生活目标显然只能博人一笑了。就在我和梁雅茹初次结识的那一天,我在高兴之余又胡乱地对她说起了我的这一向往,没想到梁雅茹对此还很有兴趣。她表扬我骨子里还有浪漫和高贵的东西。她的意思是,一个乡村少爷或许还具有让人想像的美好——奢侈、亲善。 那天我不自觉地说起这个抱负,又被大嘴奚落了一顿。他说我现在满肚子油腻的花花肠,满脑欲望,哪还有什么乡村精神。我说,我的欲望是很多,但都不高,比如现在我喝的是低档白酒,按我肚子里的欲望今后能喝上高档一点的酒就行了,所谓高档一点的就是喝了不迷糊的还想虚飘飘地作点小诗的那种。 马良说,这是什么酒?喝了有吸毒的效果。他妈的,要想虚飘,你多喝一点不就行了。我说,这你就不懂了,好酒下肚,肠胃舒达,连拉的屎都是滑溜滑溜的,大脑里尽是豪情诗情色情,啧啧,那才叫喝酒,光精神境界就不一样。现在我们喝的酒,一下肚,只能使脑袋发懵,肠胃发烧,一肚子烂水,排都排不出来。 梁雅茹直抿着嘴笑。如果她长得好看一点,我或许要把这滥话埋在肚子里了,就因为她长相平平,在酒桌上,我就有点漫不经心地放肆了。她对我说,你这人蛮高贵的嘛。马良接着说,他这人是富贵心丫头命,在机关里呆久了,又连一个副科长都没混上,喝了一些国家的高档酒反而把胃的品位喝高了,把牢骚喝出来了,有本事你也带我们工人阶级去公款宴席上喝点高档酒嘛。 我的胡说八道可能不自觉地刺伤了马良。其实,我压根就不是说他没买瓶好酒款待我们,而纯粹是图个嘴上乐。我感到马良请我们上他家喝酒就已经很够意思了。我不想再说什么,便赶紧发烟,以平息马良的怒气。 我在心里仔细地品味了一下梁雅茹刚才说的那句说我还蛮高贵的话,我不知道她的意思是褒义还是贬义。她说话时,眼神明亮,且带有好奇,这说明她的内心蕴涵着隐秘的热情。在大嘴出去买烟的工夫里,梁雅茹微倾着身子对我说,你看过一本《简单生活》的书吗?书中的观点我很喜欢,朴实的生活方式就是简单的生活方式。我感到她这话等于没有说,但我还是假装认真地听她发表自己的看法。她接着又说,我就很向往你的目标,可我们活油了,也简单不起来了。听她说这话,我突然一惊,她对自己活油了还有所感觉,而大多数人都自得得很。我说,我没看过这书,没想到你还读书,不简单不简单。我的恭维含有点鄙夷的味道,这让梁雅茹又得意又有点不满。 梁雅茹拿起桌上的一支烟抽了起来。梁雅茹抽烟的动作,已显露出一丝某种自命不凡的味道,其内心或许还具有了某种厌腻和尖刻。不过,梁雅茹的年龄才30多岁,你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把她看成个徐娘似的女性,但我还是看到了她酒后脸上的沧桑。 闲着无聊的时候,我问她在什么地方工作?她说,早没工作了,开了个美容店,有时间一定去光顾呀,不过我们只赚女人的钱。我开玩笑说,那我去有什么意义呢?她说,你可以带你的老婆或者情人来嘛。然后她神秘地笑了笑,接着说,如果带老婆来八折优惠,带情人来六折优惠。我说,为什么?她说,你们男人认为哪个重要嘛?男人为情人花钱眼儿也不眨,老婆嘛主要靠嘴哄,对不对?我们只有多讨男人欢心才能赚到女人的钱。我说,老婆情人我至今都还在苦苦寻觅之中。她说,那也没关系呀,我先给你办张优惠卡,你送给某个姑娘,事情不就办成一半了。我说,看来你真会做生意,你给我介绍一个嘛。她居然吐了个烟圈,很滑稽地笑了笑。她苍白的脸冒着一层油彩,我想这可能是她常常美容的结果。 大嘴推门进来,见我们都在神秘地笑着,说,有什么喜事乐得合不拢嘴了。我们都不说话,让大嘴去惊奇好了。这家伙常常大惊小怪的,屁大一点事都要大发一通议论,并且还说得有板有眼的。我有时奇怪地想,如果大嘴果真混到一官半职,倒霉的肯定是他手下的群众。理由就不用多说了,你看看他那一张嘴如果不卖弄一下,就感到难受了。如果他在官场卖弄起来,估计就更令人厌恶。他目前在群众队伍里憋着,真是上天有眼。我的阴暗心理又显露出来。 大家基本上没喝酒的兴致了,因为梁雅茹不怎么喝,主人家马良难打起精神。我说,我给大家做个游戏,通过你对路边某只猫的喜好来测试你们的性能力。大家感到好奇,精神突然为之一振。我接着郑重其事地说,虽然是个小游戏,但事关重大。梁雅茹说,什么事关重大的,游戏都是在唬弄人。我很认真地说,梁雅茹你也别不好意思,又不是黄花闺女了,应该清楚自己的性能力了。据我的考察,这个测试非常准确。梁雅茹朝我不满地吐出一口浓浓的烟雾,以表示她的反抗态度。大嘴顿时来了兴趣,说,快说快说,什么猫,有这么厉害?马良也好奇起来,人的能力有大小,性能力也一样,有什么不好意思嘛。 我说,在冷冰冰的街角,有一篮漂亮的小猫,被人遗弃。它们的毛色七彩斑斓,活泼可爱,但却无人领养。如果你是好心人,你会收养哪一只小猫? 1.色彩斑斓的小猫。 2.鲜黄色的小猫。 3.黑白色的小猫。 4.纯黑色的小猫。 5.虎纹色小猫。 6.白色小猫。 然后,我又接着说,性能力的大小指标是用五星来表示的,五星越多说明性欲越强,我根据你们的选择就可以判断你们性能力的大小了,你们谁先说? 大家一直推举梁雅茹先说。女士优先嘛。她略略沉思了一下说,我收养鲜黄色的小猫。我把测试结果一本正经地公布出来,大家马上举杯为她庆贺,因为她的结果是五个五星。然后我进一步解释道,鲜黄色的小猫,代表了好奇而对性又未有足够经验的人,多数是年轻人,所以性能力也十分强,年纪稍长,会是个很好的性伴侣。我举着杯对梁雅茹说,祝贺你性欲旺盛! 梁雅茹表面上不好意思,但心里还是乐滋滋的。她说,女人跟男人不一样,女人的能力要看性对象。我说,不要从主观上看,这是比较客观的结论。大嘴说,女人三十如虎,四十坐地吸土,不得了不得了。梁雅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大嘴假装没感觉,说,我选择色彩斑斓的小猫。我说,大嘴,你的性能力比梁雅茹更高一筹,他妈的,六个五星,没想到你还是一个色公子。色彩斑斓的小猫,代表了性能力十分活跃,而且对性要求很高,男性测试者选择此猫,多是对大胸女郎有特殊迷恋的人。我不经意中朝梁雅茹的胸脯瞄了一眼,那儿饱满且起伏不定。我赶紧举着杯向大嘴祝贺,也祝你性欲旺盛。 大家笑得开心之余,酒兴大增。我看见梁雅茹很自觉地把酒喝了。 下面轮到马良了。他说,你们选过的,我都不选,我选白色小猫。我说,白色小猫代表可爱兼温柔的人,喜欢由爱而开始的性关系,特别需要对方的呵护,所以对性要求不高,性能力较为弱一点。 我宣布的结果令马良有点失望。梁雅茹有点打抱不平地说,马良,我和你交换嘛,其实我想选白色小猫的,过去我还养了一只白色小猫,刚才我只是瞎说的。我说,过去是过去,现在你还像过去那么纯净吗?不过,这仅仅是个游戏嘛,性欲的潜力最大,关键要看自己在实战中是否能发挥出来。 马良说,养一只如白色小猫一样纯净的女人,才是男人的福气呢。现在好像到了性滥时代,娱乐业畸形发展,泛滥成灾,从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在激发人们的欲望,追逐香艳,人性开放,爱情虚假。大嘴说,你马良怎么突然变得假正经了,美女“腥风”有什么不好,我就喜欢像20世纪初的巴黎社会。才子们不放浪,会产生那么多的现代艺术流派吗?什么印象派、野兽派,什么立体主义、达达主义的,多热闹。现在我们有什么艺术?艺术都做到鸡巴鸟上去了,并且大多是所谓的美女作家们做的,你看看现在畅销的是些什么,什么《上海宝贝》、《北京宝贝》的,写的是中国女人和德国洋种,怎么在厕所里性交,对中国男人有严重的性歧视……大嘴几杯酒一喝,那嘴就像一只高音喇叭了。梁雅茹打断了他的话,并且极力反对他的观点。她说,《上海宝贝》我就很喜欢,我读过三遍,小说写出了女性潜藏的疯狂和欲望。我站在中立立场说,这书就像一粒精神的伟哥,对阳痿病患者应该有帮助。当然女人喜欢也是可以理解的,女人从本性上说,大都喜欢书里生活方式,只是那种生活方式不太符合我们的国情,并且作秀的成分太重。 我们接着喝酒。梁雅茹在大家的刺激下,一杯也不拉。我说,难怪社会上有种说法,能喝酒的还是那些喝酒就红脸的,一声不吭的,头上扎小辫的,下句是什么?我忘了。总之要小心端杯的女性。梁雅茹说,女人喝醉要出洋相的。大嘴说,什么洋相?女人哭一哭、闹一闹时,才能看出她的真性情。 我讲了一个在乡下喝酒的故事。我说,有一次我到乡下出差,差点被一个妇女主任整死了。她用茶碗跟我敬酒,我不喝,你们猜猜她怎么着?你若不喝,她要从桌子底下钻过去。一个女人做到这一步,我能不喝吗?这个半老徐娘真他妈厉害。我醉了,她居然一点事也没有。据说这女人就是因为能喝才当上妇女主任的。她的文化全在酒里,也在裤裆里,说起黄色段子面不改色心不跳,整个一个黄色娘子军。 梁雅茹说,那还不是因为工作需要嘛。我老家的姑娘一旦结了婚,说话都往男人的裤裆里说,那有什么?旧社会那么封建不也出过潘金莲嘛。 马良有点得意忘形地说,少女和女人的区别,就像金子和生铁的区别,完全是两码子事啊。俗话说,少女的屁股是金屁股,结了婚的是银屁股,生了娃的就是猪屁股了。梁雅茹说,什么乌七八糟的,你对女人就不能尊重一点,如果你老婆在场,你敢这样放屁吗?马良嬉笑着说,那有什么?她现在处在“白银时代”,也就是银屁股时代,跟你一样还有资本,再过几年就进入“青铜时代”了。 马良的话令大嘴很不满。他说,我宁可喜欢少妇也不喜欢少女,她们是具有很大的区别的。少女完全像早春三月里幼小的植物,一点青色,一股酸涩的味道,几乎没什么实用价值;而少妇就大不一样了,像夏天的石榴树,成熟而热烈,深沉而饱满,花枝乱颤,很快就会果实累累,让男人心里也飞花。梁雅茹说,你们男人各怀鬼胎,没有少女能有少妇吗? 大家说的话越来越无聊。我也懒得说话了,感到这酒喝的时间实在太长了,身体疲乏得很。而处于“白银时代”的梁雅茹依然性情勃勃。而我实在没有什么激情。这样说话,也暴露了我疲乏的根本原因,如果梁雅茹是个美女,我的眼睛肯定会精神得多。 我起身要走,大嘴暗示了一下梁雅茹,而梁雅茹转身去了厕所。 我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发现梁雅茹的包背在了大嘴的肩上。我心里一惊,这家伙可能是饿疯了,正在偷偷地向“白银时代”靠近。
第二章
1 我不知道大嘴是怎么和梁雅茹黏糊上的。一个非美女不娶的家伙,做了几年美梦,应该清醒了。很显然,梁雅茹也的确离他昔日的标准相差太远了,不美不说,还是个离了婚的女人。据说,她离婚后,其前夫不久就进了监狱,有个小男孩放在老家的娘家里抚养。还据说,她前夫是个有名的混子,一个黑社会里的头目,是个潜藏了很久的无恶不作的家伙。这些话有可能是梁雅茹吐露给大嘴的。 有一次,我见到大嘴,他对我说起过梁雅茹的一些情况。从表情看,大嘴对梁雅茹除了有点同情外,还暗藏着某种向往。我当时很隐晦地说,你和这女人玩玩可以,但实在没必要陷进去,别好了伤疤忘了痛。我说这话是有原因的,因为他曾与一个诨名叫蚂蚱的女人同居,被别人打折过大腿。 大嘴与蚂蚱小姐结束恐怖爱情后不久,梁雅茹就出现在大嘴的身边了。大嘴这人是个尿壶嘴,心里兜不住话。他说,梁雅茹不跟他上床,这娘们还正经得很。我没好气地说,你他妈想搞一个女人还不容易吗?马路上到处都是,拿钱看货,非要操这娘们?他对我的话十分不解,说,我可不愿得艾滋病,再说我对那种女人有种本能的反感。 我想不通的是,梁雅茹有哪点能吸引他,没想到他说,梁雅茹很性感。我说,一匹高大的母马也很性感,你也想操吗?
2 大嘴辞职实际上是出于无奈。这跟他过去的抱负没什么关系,实际上跟一个像蚂蚱的女人有关。 过去,大嘴口口声声要辞职下海,但也只是在嘴上唠叨而已。据说,领导还是比较欣赏他的笔下水平的,准备提他当办公室的副主任,他还在人模狗样地为此而奋斗。有一段时间,我察觉到了他微妙的变化,他在说话的时候,口气收敛了许多,并且还说他的工作将繁忙起来,有点无奈。我说,是不是要升了?他也不含糊,说办公室有个老主任要退了,领导找他谈过一次话,要他把工作做得扎实一些,特别是要处理好和群众的关系。明白人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那天本来是我请客喝酒,喝完酒,大嘴抢着把单买了。我也没意见,说,你即将要升副主任了,应该庆贺,你买单也名正言顺,只是今后要改口叫你大嘴副主任了。他笑了起来,你他妈少拿我开涮。我说,我叫你叫大嘴都叫顺口了,要我改口还不习惯呢,但我还是有分寸的,我什么时候当着蚂蚱的面叫你大嘴了? 那时大嘴虽然迷恋电视台生活频道的主持人雅黎,但他还远远不够条件,如果不挣到一百万他显然不会有什么信心,所以也只是在梦中意想罢了。他遇到蚂蚱后,我估计雅黎只能是他的梦中之梦了。 “蚂蚱”是马良在酒后给大嘴的情人取的诨名,因为哪个丫头基本上属于排骨型的那种,小鼻小眼,脖子细长,四肢更细长,走路轻如飞燕,体重只有70来斤,像个蚂蚱。我担心一旦刮八级以上的大风,她就有可能被刮到天上去。我们大家还暗暗担心的是,大嘴和蚂蚱做爱会不会有什么危险,比如用力过度,折断蚂蚱的身子骨。当然这只是在我们无聊时猥琐的猜测,或者是拿大嘴取笑而已。我们难以理解的是,不知大嘴为何偏偏喜欢这样一只小蚂蚱? 大嘴对马良给他情人取的这一诨名很不满,后来我们说多了也就习惯了。马良开玩笑说,你想像这女人扒在大嘴肚皮上的姿态,肯定像一只长腿蚊,比蚂蚱还可怕,长腿蚊吸起血来是要人命的。有时我们坐在一起无事就拿别人开玩笑。大嘴说,你们还哪像个朋友,完全是在埋汰别人。 我对马良说,你的天赋就在于给人取诨名,如果乌干达的老婆知道你给她取了“刚果”,不把你的鸡巴鸟剁成两节才怪。这女人可非同寻常,乌干达就常常吃亏。马良说,乌干达是从艺术的角度欣赏他老婆的,你看他所画的那些女人,大都是些肥臀怪脸,神色有点病态,好像都是以他老婆做的蓝本。我说,艺术的特色就在于讲究个性,你不懂,乌干达的美学观念还是很超前的,你顶多会欣赏一点裸体摄影,只要是个真实的女人,脱光了的女人,你都会认为是美的。在工人马良的面前,我这个机关干部还是可以卖弄一点艺术的。 大嘴把蚂蚱带进我们这个圈子时,我们开始有种别扭的感觉。这不是说我们看不惯蚂蚱,而是我们不能当着蚂蚱的面叫大嘴,更不能当着大嘴的面叫蚂蚱。后者还可以忍受,主要是前者很别扭,如果我们喊大嘴的真实姓名刘大贵,显得更滑稽,好像是在叫着另一个陌生人。有一次,我喊了一声大嘴,大嘴故意装着没听见,没理我。蚂蚱说,谁是大嘴?她朝大嘴看了看,大嘴正在狼吞虎咽地啃着一根油腻的蹄膀。蚂蚱对他说,你真贪嘴。那根蹄膀是马良献给蚂蚱的。马良说,女人要多吃蹄膀,这东西美容。可蚂蚱根本就不吃,说,我一看见这东西,就有点反胃,我从来不吃肥肉的。我说,难怪你那么苗条的。这话蚂蚱听了很高兴,她可能把自己目前的纤瘦看成了美的象征。当时,我在胡思乱想,我想如果不是蚂蚱的自尊心作怪,我怀疑她有恋瘦癖,就像乌干达把刚果的矮敦、黝黑看成是某种独异的美一样。说老实话,蚂蚱如果稍稍丰满一点,她给人的感觉就要美得多。减肥难,但增肥还是比较容易的。女人有一副好骨架,总比有一身肥膘要幸运得多。如果乌干达的老婆要臭美,追逐时尚去减肥,估计也难以美起来,饱满一点也是健康的象征,否则从刚果减到卢旺达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可就是连这废话也不能对乌干达说,让乌干达自己背上这诨名本来就有点不公平了。 蚂蚱有个优点,能喝酒,并且还是海量。这是一个喜人的发现。我们第一次在一块喝酒时,我还特地破费给她买了一瓶低度红葡萄酒。我的好意遭到她的反对。她说,有没有红星二锅头?我只喝二锅头。我把红葡萄酒放下,马上以百米的冲刺速度到外面买了五瓶二两装的二锅头。蚂蚱说,有大瓶装的吗?我说,有啊,大瓶和小瓶不都是一样嘛。她说,那口味不一样,我要喝大瓶装的。我又以两百米的冲刺速度去给她买了一瓶一斤装的二锅头。 那一次,是大嘴第一次把蚂蚱带到我的单身宿舍,我自然不敢怠慢。不过,蚂蚱对酒的要求不高,喝点二锅头对我口袋里的钞票没有丝毫的威胁。如果她要喝五粮液什么的,那我就会暴露出一个机关干部的穷酸相。再说,我还要攒钱约会女朋友呢。 那时,大嘴在女人面前比机关干部还严肃,说话有板有眼的,有时还要高深一把,显得有点做作,他的自我感觉一贯很好。而蚂蚱反而显得活泼可爱,喝酒的时候,趁我不注意,在大嘴洁白饱满的脸上亲了一口。大嘴表面上没有丝毫的反应,叼着烟,眼睛发亮地发表着国际时事评论,实际上他的心里早甜得像蜜了。 喝完二两二锅头,我就感到嗓子里开始冒火了,眼神还有点发虚。纤细的蚂蚱坐在肥胖的大嘴身边,在视觉上给人以巨大的反差感。我们可以想像女人小鸟依人的那种美好,但实在难以想像“蚂蚱依人”有什么美感。难怪马良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对我脱口而出,我发现一只蚂蚱了。当时,我感到莫名其妙。他望着大嘴带着他情人离去的背影说,你看那妞像不像纸剪的蚂蚱?我一看,大笑起来,太阳底下的确像晃动着蚂蚱动画似的影子。我说,大嘴没勇气找“公众情人”雅黎,竟从难民营里挑了个蚂蚱女人,整天还一张臭嘴贬损别人刚果呢。 不过,见面多了我们也习惯大嘴身边的蚂蚱了。骨架美人毕竟还是一副柔骨,她性情温柔,小巧的鼻子像一根嫩葱,林忆莲似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眼神弥漫着柔和而湿润的光泽。她说话的声音像蚊子,有时把尾音拖得很长,像个正在发育的调皮小女孩。这或许就是大嘴迷恋蚂蚱的原因。
3 那一天,为了把酒喝出点气氛,我把单位里一个分过来不久的名叫朱妹的丫头呼了过来(如果是平时清醒的时候,我压根就不会有想约她的想法)。这丫头据说是我们头儿的战友的女儿,本事很小,来头很大,分在我们统计局管理档案。一个单位两个档案管理员,单位显然是增加了一个拿工资的富裕人员。但别人有关系,即使机构再要消肿,也会有这些“因工作需要”而引进来的“人才”。这丫头整天闲得没事干,就在单位上网,电脑玩得很内行,领导对她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不懂电脑的职工还真以为她是个人才。我和她的交往基本上也是因为电脑。电脑死了机她就傻了眼,只好请我来帮忙。我的那点电脑知识还让她佩服得五体投地。有一次,她不在,我打开电脑看见了她写的一封情书,情书里充满了新潮的IT词汇,比如,哇色,我的伊妹儿你怎么会没收到?你好386,我要让你的心灵格式化,把烦恼彻底删除……等等。我估计她在搞网恋,于是就赶紧把电脑关了。 她没想到我会呼她,于是很快就来了。她看见我们在喝酒,就毫不顾忌地拿起筷子吃了起来。她说,我正饿着哩。我给她倒了一杯酒,她很快就把酒杯推到我面前,说,我从来不喝酒的。我发现这丫头不喝酒都还可以原谅,可她连一点礼貌都不懂,对蚂蚱和大嘴连招呼也没打,进门就旁若无人地狼吞虎咽起来,好像回到她自己家里一样随便。 我看出了蚂蚱的不满,我跟她喝酒她不喝,到厕所去了半天也不出来。我要大嘴去卫生间敲门,大嘴说,女人上厕所事多,有那个必要吗?朱妹看我们谁都没动筷子也没喝酒,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说,你们怎么不喝酒?我说,我叫你来就是让你来陪我朋友喝酒的,你居然连话也不和别人说。她说,他们也没和我说话呀。我说这就是你不对了,你饿得像头小猪,是不是刚从网吧里跑出来?她说,是呀。我一整天还没吃东西哩。然后她伸出手,跟大嘴握了握。这时蚂蚱正好从厕所里出来,朱妹也向她伸出手,蚂蚱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双手在卫生纸上擦来擦去,搞得朱妹很尴尬。 我拿起大瓶的二锅头酒对蚂蚱说,还是喝酒吧。蚂蚱说,你们喝吧,我是不想喝了。
4 我很后悔把同事朱妹叫来,把朋友的心情搅坏了不说,还把我心里搞得有点发堵。我说的“堵”是那种欲罢不能的难受。 大嘴、蚂蚱向我们告辞时,蚂蚱还神秘地朝我使了个眼色,这使我单独面对朱妹时的情景显得很暧昧。后来,朱妹喝饮料我喝酒,我们俩竟心猿意马地热闹了一阵子。我看不出朱妹有什么不安,她的眼睛迷离而喜悦,跟我与她在单位交往一样随和;而我反而多了一点不安,这种不安是因为酒精冲撞大脑所产生的色欲幻念造成的。 如果我不是接着喝完蚂蚱剩下的那瓶酒,我的“不安”肯定不会导致瞬间的糊涂——后来,我就糊里糊涂地醉了,然后竟糊里糊涂地抱着朱妹在地板上胡搞起来。 我隐隐约约记得朱妹有过几次小小的挣扎,后来她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猫偎在我怀里了。我感觉我的血液一定沸腾了。我的嘴在她冰凉的脸上胡乱地吻着,我的嘴唇在寻找她的嘴唇。她把嘴唇紧紧地闭着,鼻孔里发出沉闷的嗡嗡声。我的舌头顽固地撬开了她的嘴,一股腥甜的热流在彼此的喉咙里冲撞起来。她的舌头像吐出的火焰,一只手牢牢地抓住身边的茶几,另一只手还紧紧地捏着一根只吃了几口的黄瓜,仿佛握着一件救身的武器。当她的身体滚烫起来时,她就一动不动地任我摆布了。而我像面对一件完美的器具,在寻找怎么使用它的方法,在慌乱中,竟不顾一切地胡乱撕扯起来。几分钟过后,淋漓的汗水就把我们紧紧地粘合在一起了…… 半个小时后,我像从水里爬上岸的溺水者,呼吸困难、四肢乏力地瘫倒在地上。而朱妹脸色红润地坐在沙发上,一只手安静地整理着凌乱的衣服和头发;另一只手还拿着那根吃了一半的黄瓜。她拿黄瓜的那只手染上了绿色的汁水,这可能是我们做爱时她无意中把手指的力量发泄在一根黄瓜上的缘故。过了一会儿,她又心安理得地把手中的黄瓜吃到肚子里去了。她吃黄瓜的声音清脆响亮,给人以某种馋馋的满足感。她用脚踢了我一下,然后把最后一口黄瓜塞到了我的嘴里。我立刻闻到了黄瓜里残留着的她嘴里甜腻的清香。 后来,我们又接着做爱。那一夜我不知道做了多少次,我只知道朱妹又吃掉了八根黄瓜。
5 大嘴和蚂蚱隔三差五地来“拜访”我。我知道他们的用意,要我给他们提供做爱的方便。大嘴比我更可悲的是,单位连一间单身住房也没有,刚分到市直机关的时候,他还住在办公室附近堆放杂物的小房子里。后来单位办公房子紧张,连那间四面不透气的房子也作了办公室,他只好搬回父母家里去住了。好在他还有盼头,新住宅楼正在兴建之中。而我虽然有套两室一厅的标准房,但是和别人合住的。 和我合住的家伙,是我们单位一个离了婚的令人厌烦的老男人,工农兵大学生,一个一事无成的窝囊废。这家伙有时还喜欢唱几句京剧,阴声阳调的,弄得我有时真想捶他一顿。不过他行踪诡秘,常常不归,省了我很多心烦。自从我和同事朱妹勾搭以来,从审时度势出发,我对他的态度宽容了许多。我主动和他融和关系,也是我虚弱的心理在作怪——万一我和朱妹的情事在他眼前暴露,还需要他“宽容”,睁只眼闭只眼,不要在外说三道四。所以,每次他回来,我就主动把地打扫干净,有时还和他讨论京剧的起源和发展。这家伙的书柜里只有几本文革时流行的小说和一些京剧剧本,他仿佛还活在20多年前的光阴里。我在心里极度鄙夷他的同时,在表面上不得不称赞他们工农兵大学生在那个革命年代的浪漫主义精神。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至今还非常留恋一个农民被推荐上大学的荣耀。实际上,我感到他现在依然是个不学无术的农民,在别人眼里还是个心理有点变态的小丑。一点虚弱心理给我带来的却是更大的烦恼,这家伙居然和我越来越亲热起来。他得意微笑的时候,满口黄黄的牙齿散发出腐烂的气味,一双无知和沧桑的眼睛令人感到难受。有好几次我梦见一个人模狗样的幽灵在我身边狰狞地徘徊,让我不得安宁。我醒来的时候,竟听见睡在隔壁的这个老男人居然在梦中唱着京剧。我的皮肤紧缩,大脑昏涨,真恨不得拿把刀冲进去把这家伙给解决了。 每次大嘴带蚂蚱到我住处来,我都有点紧张,害怕“工农兵”回来,让他们的好事泡汤。不过他们的运气还不错,他们好像把握住了“工农兵”的作息时间。大嘴当然没什么担心,关键是,我怕这个不谙世情的老男人去单位领导那里造我的谣。蚂蚱的心里有顾忌。在大嘴的暗示下,我只好在门外面溜达,一是给他们腾出地方;二是监视“工农兵”,像个哨兵。 有一次,我突然遇到“工农兵”从外面回来,我怕他突然闯进去,听见什么响动,大惊小怪,就找借口把他支走了。我说,你前妻刚捎口信,要你去一下,好像是你儿子病了。他惊愕地望了我一眼就走了。后来我才知道“工农兵”常常不回的原因,他老婆跟他离婚后,他常常像个贼一样地以看望儿子的名义强行跟前妻发生性关系;有时还盯他前妻的梢,怀疑前妻在外找野男人。知道他的这些举动后,我更加感到他的神经出了问题,有时,我冲动起来,真想到外面租房住。 大嘴和蚂蚱还很知趣,做完性事,就主动开始张罗吃的喝的,把他们带来的熟食猪肚、花生米什么的摆上桌,从他们的脸上,你可以看到残余的性兴奋和满足感。蚂蚱更是舒畅活泼,嘴里哼着小调,挽着衣袖,在厨房里张罗,像个热爱劳动的妇女。我开玩笑对大嘴说,把女人搞舒服了,她看见谁都高兴,是不是想结婚了?你的雅黎梦不做了?大嘴赶紧制止了我的话。在厨房里忙碌的蚂蚱怎会知道一个跟刚她上床的男人却做着另一个女人的梦呢。大嘴偷偷对我说,我的事就你清楚,你他妈别对人胡说。我说,你只要管住你的尿壶嘴就行了。我知道这家伙有时喜欢在嘴上乱放炮,在公共场所也关不住嘴。没蚂蚱在场时,他把酒一喝,就要谈他的远大抱负了。凭我的感觉,雅黎依然是他孜孜以求的目标。所以,我感到他与蚂蚱的准同居埋伏着某种危险,因为,从大嘴的言谈中可以感到,他根本就没有和蚂蚱结婚的打算。 他们是上下都吃饱了,屁股一拍就心满意足地走了,而我还得收拾他们留下的残局,把垃圾清理干净。我窝在他们刚做完爱的热被子里,心情忧闷,朱妹自然就成了我想念的性对象。
6 窝边草吃得我心惊肉跳。 自从我和朱妹苟合(这是她的语言)以来,我看见黄瓜就会想到她,看到她也就很自然地想到了黄瓜,看到黄瓜我的性欲居然突然高涨。这种奇怪的感觉害得我在单位看见朱妹心里就发慌。有时因为工作上的事去找她,我还掩饰不住地浮想连翩,极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和她说说电脑死机时该怎样处理的事情。而她要镇静得多,好像跟我们苟合前没什么两样。她说,你不是跟我说过多次了嘛,死了机就把机子关了重新启动。我突然感到我是在慌乱中,没话找话说。朱妹的若无其事一方面让我觉得安心;另一方面我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和男人有过鱼水交欢的少女从生理和心理上为什么就没有半点异样的反应?难道她虽然看起来那么小,实际上是个过惯了性生活的老油子?我想,在生活中,只有那些和男人乱搞的女人才会有这种心态。我实在佩服朱妹那种处危不惊的姿态。 有一次,“工农兵”到天津出差,着实让我兴奋了一次。我竟跑到菜市场莫名其妙地买了上十斤黄瓜。隔壁的老大妈对我说,买那么多吃得完吗?我吭吭唧唧地说,我、我是想泡黄瓜呢,我就喜欢吃泡黄瓜。这是个热情的老大妈,她听说我要泡黄瓜,于是就给我详细地传授泡黄瓜要注意的事项,比如,泡菜的坛子怎么密封、不能沾半点油星之类。然后她挑拣着我口袋里的黄瓜说,你买的黄瓜太嫩了,搞不好要泡坏的。我有点烦了,说,不要紧,我就喜欢吃嫩黄瓜。说完我就开门进屋。这老大妈还在门外表扬我说,这小子真会过日子,女人找了你这样的男人有福啊。我在心里说,谁他妈想泡黄瓜,我是想泡女人。 下午上班的时候,我去找朱妹讨论电脑升级的问题,其实是找借口约她到我宿舍“吃黄瓜”。我说,现在内存条大幅度跌价,128兆跌到200块了,为什么你这电脑老死机,就是因为内存不够。她看都不看我一眼,只顾在电脑里整理着一份文件。过了一会儿她才说,那你给我买一根嘛。我说,我买了好多根。她侧过头来迷惑地望了我一眼。我一愣,知道刚才说漏了嘴,便赶紧尴尬地说,我是说我买了好多根黄瓜,想约你吃黄瓜。她笑了起来,我就知道你心里有鬼,还真像个鬼样。 一下班,我就沮丧地回家了,看到一堆黄瓜心里直发愁,想到朱妹不会来了,这黄瓜还得靠我慢慢消耗。于是,饭也难得做了,洗了两根黄瓜就开始吃起来。那天是周末,我突然想约马良去打一场麻将。正要给马良打电话的时候,朱妹突然来了。她说,好哇,你一个人就开始吃起来了。我赶紧把电话一丢,把手上的黄瓜塞到了她嘴里。 我们坐在沙发上吃黄瓜,吃着吃着就吃到了床上。我们在床上滚了起来,一肚子的黄瓜情黄瓜缘顿时化为了云雨情和雨露缘…… 我们翻天覆地地做爱。我没想到朱妹娇小的身子竟蕴涵着如此巨大的力量。我咬着她的耳朵说,你的功夫是哪个男人把你调教出来的?她翻转身来一屁股坐在了我的胸脯上,说,你再乱说,就把你整个搞死机。实际上,我跟死机没什么区别了,几根黄瓜的能量几下子就消耗贻尽了。 到了后半夜,我的肚子就饿得咕咕叫了。而朱妹光着身子,在床上地下跑上跑下,拿着黄瓜大吃起来,嘴角还流着淡绿色的汁水,吃得十分贪厌。我闻到了一股草本植物的清香,感到朱妹像是个吃草本植物的母兽。她饱满的乳房在暗淡的灯光下像两个欲飞的气球。我说,你为什么喜欢吃黄瓜?她说,黄瓜美容嘛,充饥解渴两不误。我说,据说西方女性不是用黄瓜充饥的,而是……她用黄瓜堵住了我的嘴,说,我就知道你心术不正。我说,那有什么,克林顿和莱温斯基还用雪茄做道具呢。 她叉开我的话说,我过去在学校里每天都要吃几根黄瓜的,我的身材靠黄瓜保养。她说着还站在床上给我摆了个风骚的姿态。我说,难怪你没考上大学的,你是黄瓜吃多了,把智商吃低了,报纸上说,黄瓜是蔬菜里最没营养的。她说,那是胡说八道,我用的洗头水、浴液都含有黄瓜的营养,黄瓜润肤膏更是爽肤清香。 跟朱妹讨论黄瓜使我感到非常滑稽,没想到我用几根廉价的黄瓜就使一个女孩轻易上钩了。 我感到生活里的偶然无时不在。那天如果我不是喊她来喝酒,我们会有偷情的机会吗?那天如果没有黄瓜,朱妹会和我做爱吗?这对我来说,显然是偶然中的偶然,按照辩证法的解释,偶然也会导致必然。 现在回想我和女人在一起的经历,朱妹是最让我感到不可思议而又性情高涨的女孩。我们创造了做爱的最高记录,也创造了吃黄瓜的最高记录。那一次,两天三夜我们没有出门。朱妹几乎是一丝不挂地在我屋子里过着裸露的原始生活,饿了就啃几根黄瓜,啃完黄瓜我们又接着做爱,直到我们把所有的黄瓜都吃完,直到我们的皮肤开始泛出黄瓜的青色。 第三章
1 大嘴万万没有想到,他竟栽倒在一个纤细、柔弱女人的手中。他和蚂蚱偷情的快活日子只维持了几个月,彼此就无情反目了。一对情人互相埋下的情欲火种,很快演变成仇恨的烈焰。 马良给我打电话说,大嘴出事了,正躺在医院里。当时接到电话,我一惊,身强体壮的大嘴会有什么病呢?我放下电话就往医院赶。在路上,我压根就没想到他的事与他和蚂蚱的恋情有关。我和马良、乌干达赶到医院里去看望大嘴时,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他是因腿部受伤才住进医院的。原来,蚂蚱御用前男友突然报复了大嘴。大嘴企图摆脱蚂蚱跟他结婚的纠缠,导致他们关系破裂,蚂蚱在无奈、痛苦时,采取了不理智的报复行动。 大嘴的大腿打着石膏,脸上还有点浮肿。据医生讲,他的大腿严重骨折,需要疗养三个月左右才能恢复。看到大嘴的不幸,我竟连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两人尴尬地苦笑了一下。虽然情爱所造成的这种结局并不奇怪,但对大嘴来说无疑是经受了一生最恐怖的事件。可以看出,他的情绪十分消沉,脸上还残留着恐慌和余悸。我想肉体的痛苦还是次要的,关键是精神上的痛苦很难使他一下子从阴影里摆脱出来。 使大嘴无地自容的是,蚂蚱居然找到他单位领导控诉了他“玩弄女性”的罪状。这无疑使大嘴的心灵流血。他告知单位他住院是因为自己不小心被汽车所撞,但事后领导还是从别人的嘴里知道他住院是因为女人惹火烧身。单位领导原准备到医院里去看望看望他的,后来一直未见到领导的动静,这说明领导已对他非常失望,寄予他的信任也一落千丈。显然,大嘴渴望的办公室副主任的位置已化为泡影,并且在机关里他的声誉将一败涂地。 作为大嘴的朋友,我们只好以调侃的方式来宽慰他。我说,大嘴,你还是万幸的,若你真遇到恶妇,她有可能把你鸡巴鸟都给废了。跟没结婚的女人玩游戏处处要小心,除非你真心想娶她为妻。女人可以由性生情,而男人只能由性生厌。 马良制止我乱说,因为病房里有个拐腿的病友像从战场上撤退的伤员慢慢地走了进来。这个一脸麻木的中年人生气地望了一眼我们几个嘴叼香烟的家伙,我赶紧把烟熄了,马良和乌干达只好到走廊上去吸烟。乌干达对马良说,没想到大嘴他妈的得的竟是疯牛(风流)病,平时还正经得很呢。我害怕大嘴听到他们的谈话心里难受,于是走到走廊上,给他们使了个眼色。我说,你们俩是不是想得疯狗病了?我们三人在走廊里暗自笑了笑。
2 其实,大嘴和蚂蚱的情事我最清楚。有一天,大嘴黑头唬脸地找我诉说了他的苦衷。他说,这妞(蚂蚱)为人值得怀疑,我听说,她公司的经理约她跳过好几次舞。这年头的舞厅是他妈的什么场所,谁不知道,过去是隔着衣服性交,现在灯一关,什么也用不着隔了。我说,你是不是疑心太重了?别人的传闻或许是别有用心。他说,不管有没有那事,现在反正败坏了我的胃口。我说,是你自己吃腻了想找借口把她给甩了吧。他说,即使我们只是性伙伴,我也难以承受她和另一个男人胡搞。我说,这就是你不对了,你有什么证据?再说,如果你们仅是性伙伴,你就没权力阻止别人多一个性伙伴。性伙伴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朋友,既然是朋友,也可以多交几个嘛。大嘴沉默地抽着烟。从他的神情和语气看,他还是很在意蚂蚱的。 又过了几天,大嘴再次找到我,告诉我蚂蚱已怀孕的消息,和我商讨对策。我说,这有什么好商讨的,这是你和她的事。你们快活了,遇到麻烦事就来找我了。我故意刺激了他一下。他惶恐地说,我怀疑这女人怀的是经理的娃子。我说,你是不是要和那经理去做亲子鉴定?他妈的,男人敢做敢为嘛,你陪她到医院把孩子打掉不就得了!我有点恼火了。大嘴说,我可不愿背上黑锅。我说,这是什么黑锅,如果就是她跟别人搞了,你也叫戴绿帽嘛。难道你没和她同过床?按你们同床的热情和次数不播下龙种来,那才真是奇怪事了。他说,我之所以怀疑她,关键问题就在这里,我差不多每次都戴了套子。我有点不耐烦了,说,什么差不多,一次疏忽就可以使女人怀上了。 我切开一个西瓜,独自吃了起来。大嘴只顾闷着头抽烟,显然他已被目前的处境搞得六神无主了。他走时,我告诫他,别拿这传闻去激怒蚂蚱,尽早陪她把娃子做掉。 大嘴劝蚂蚱到医院去打胎,而蚂蚱缠着大嘴先去拿结婚证,矛盾自然很快就激化了。如果在听到传闻之前,大嘴还有可能在无奈的情况下跟她把结婚证拿了,但现在他根本就不可能走到那一步。据说,大嘴还是非常耐心地劝她到医院里打掉了胎儿,还据说,蚂蚱是哭哭啼啼地去的,出了医院还哭了一场,埋怨大嘴无人性。蚂蚱因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自然不敢回家。后来他们就在外面租了间房子,过起了准夫妻生活,以便使蚂蚱的身体得到好好的调养。他们住在一起,争争吵吵地过了一个礼拜,与其说是调养,不如说是两人在秘密谈判。事后不久,就发生了大嘴的腿被打断的事情。
3 大嘴因难以启齿的原因而住院,也没同事和亲人来看望他,躺在医院里自然寂寞难耐,羞愧万分。我们干脆把他背了出来,叫了一辆出租车,把他转移到我家里喝酒、打牌去了。 在车上,乌干达开玩笑说,我们在秘密绑架病人,医院里的护士不见病人了,肯定会着急。乌干达要我下车去跟医院说一声。我说,没什么,反正交了住院押金,让大嘴到我家里调养调养比在医院里好多了。再说,他又不是内脏病,外伤恢复快。大嘴一出医院,心情就好多了,马上找到了发泄的机会。他说,他妈的,老子的心在流血,比内脏病还厉害,狗日的娘们,这仇,我非得报!马良说,你搞了别人,没叫你赔偿青春损失费就算万幸了,一点骨头伤,养几天就好了,如果要你赔别人的青春,你得赔起吗?难道你还想去跟一个女人挑起更大的事端?再说,在这种事情上,你也占不到任何便宜。我也说,大嘴,你的嘴还硬什么呢?老老实实地养伤吧,谁叫你图鸡巴上的快活的?活该!乌干达说得更哲理,什么叫活着?有个演戏剧小品的家伙说,活着就是活该!大嘴苦涩地笑了起来。
4 乌干达的身上总有一股油彩味,我们俗称为“艺术味”。这家伙常常是蓬头垢面的,身上的排骨可以与蚂蚱媲美,一条牛仔裤估计有半年没换了,油彩斑斑的,不管天热天冷他都套在细腿上,显得更加瘦弱;尤其是他干瘪的屁股,穿上牛仔裤,显得十分丑陋,像两个漏了气的皮球。这样的屁股,丝毫不会引起女人们的半点兴趣。女人对他有兴趣有因为他的“艺术味”,再加上他的脸型是属于很刚毅的那种,棱角分明,额头较高,眼睛看人非常执著冷峻,像有暗箭发射似的,这样的眼神对女人还是很勾人的。 所以,在艺术圈里,乌干达还自认为自己是一大美男子。这家伙有个怪癖,喜欢搞个人崇拜。他家里到处悬挂着他的头像,在客厅里居然还放着一座他的泥塑头像。泥塑虽然不大,但非常显眼。我第一次到他家里去的时候,还被这泥塑给搞懵了,我以为是一座什么西方艺术大师的塑像。他说,你的眼睛是不是有问题?你再仔细看看。我仔细一看,才看出塑像是他的脸型,只是眼睛和鼻子捏得夸张了一点,我没认出来。然后他给我介绍了法国诗人波德莱尔,还拿出了他的传记,书的封面上是波德莱尔的头像。他说他跟波德莱尔长得酷似。我一看,果然有点像,但我却感到这泥塑更像波德莱尔了。所以,一般陌生人到他家里巡视一遍,还真以为自己和大师相遇了。 他的书房兼画室布置得超出人们的审美感了,一块染花的蓝布挂满了整整一面墙,蓝布上挂着他画的或拍摄的自己的头像。不管白天黑夜,墙角里的一个射灯总开着,光线打在蓝布上,上面的头像显得狰狞而神圣;与蓝布相对的另一面墙是一幅巨大的女人裸体油画,肥大的臀部(在他的作品里随处可见)夸张地对着你,有如一匹母马的屁股。我暗暗想这家伙可能有恋臀癖;还有一面墙是几个木柜子和书架,据他说是在旧家具市场买的,他告诉我,这都是清朝文物。其木料有种陈腐气息,造型也毫无美感,我怀疑这些破木板钉成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什么文物,其木料可能是农民猪圈里的烂板子,极有可能是农民狠狠地把他骗了一次。更滑稽的是,他把一件穿过多年的五颜六色的破了几个大洞的体恤衫,当展品一样地挂在墙上,估计也被他当成什么艺术品或文物了。 马良曾说,乌干达刻意营造“艺术味”,其实是在向外人卖弄自己。这话,我愿意听。
5 马良从楼下把大嘴背到我家时,浑身湿透了。大嘴的体重差不多是乌干达的两倍,也只有翻砂工马良才有这样的体力背得动他。大嘴一到我家,脸色就红润起来了,嘴里不停地吆喝着,把场子摆上把场子摆上。这家伙没女人时,麻将瘾又犯了。我嘲笑他说,你已经被“打跛”了,还有没有银子?他赶忙从口袋里拿出一沓钞票给我们“亮板”。乌干达说,你在医院里还欠帐,谁敢跟你玩。马良说,他如果输干了,我们再把他送到医院里去。这样的人有什么值得同情的?! 玩笑是玩笑,陪大嘴散散心、消消闷才是主要的目的。我赶忙把麻将桌摆上,给大嘴两把椅子,好让他的跛腿有个安放的地方。大家一坐到牌桌边,性情就很快高涨起来,比坐在酒桌边还兴奋。 乌干达过去是个有名的赌徒,常常输得手无分文。手头没烟钱了,他就只好拉开面子,戴副墨镜,偷偷跑到文化广场给路人画像,而他所画的油画几乎一张也没卖出去。我们说他的赌名超过画名,是因为他曾因为打麻将被逮过,住过班房,被罚过款。就是因为那次影响极坏的赌博,导致他再也无法在单位混下去,只好悲壮辞职。那次赌博他被逮,以为交点罚款了事,而公安部门却通知单位来领人,这使得乌干达痛苦万分。年终,单位正在申报什么“文明医院”材料,若评上文明单位,职工每人可奖励500元奖金,在这个节骨眼上,却恰恰出了这种事,有关部门自然取消了医院的评选资格。医院上百号职工的上十万的奖金都因为乌干达而泡了汤,这自然气得医院领导暴跳如雷,令职工们愤愤不平。在那种情况下,乌干达感到再回单位也不会有好日子过了,于是在医院处分他之前,就把职给辞了。那时他在医院的宣传科画宣传版,地位也不高,整天无精打采地混,也感到没什么意思,也曾想过脱离这种无聊的生活,向往画家自在的生活方式。但因卖不出画,日子难过,也就得过且过地混,没想到他向往的自由日子总算因赌博而实现了。 他在马路上画像,完全可以养活自己,幸运的是,他把现在的老婆刚果“画”到了手,坏事变成了好事。结婚后他就再也没在马路上丢人现眼了,安心搞他的所谓“纯艺术”了。 当牌打到彼此脸发乌、大嘴腿上的石膏一块块往下掉的时候,我们才从牌桌边撤下来。谁也没有想到大嘴的腿又渐渐浮肿起来了。我扶他上厕所的时候,他还说,没事没事。我知道他因为输了钱想扳本。我说,你他妈是要钱还是要命?在我的制止下,他才罢休。他尿尿时还在嘀咕,他妈的,情场失意赌场也背时。我赢了钱假惺惺地安慰他,女人和钱都是身外之物,想开点。他没说话。我的安慰显然混帐得很,不为女人和金钱,男人还活什么呢? 我出去买快餐,随便买了一大袋黄瓜。三个家伙都不满,说我赢的钱可以买几卡车黄瓜,还让他们吃这种廉价的东西,为何不买几只烧鸡回来?我没法为我的“小气”辩解。我说,你们不吃黄瓜自然有人喜欢吃,我马上打电话叫酒店送几只烧鸡过来嘛。虽然是我请客,但钱反正是你们的,随你们怎么吃。我突然大方起来。 自从我和朱妹勾搭以来,我看见黄瓜就有种要买的下意识,所以每次到了菜市场见黄瓜就买。 到了晚上,乌干达和马良都回家了,我和伤病员大嘴只好就着黄瓜吃烧鸡。吃着吃着,我就想到了朱妹,联想到大嘴的下场,这黄瓜突然吃得我心惊肉跳。谁也不知道像朱妹这样的丫头是不是个开通的性伙伴。朱妹黄瓜,黄瓜朱妹,搞得我的心情复杂极了。
6 大嘴在我这儿住了三天,他单位里的同事就找上门来了。这让我大吃一惊,也使大嘴很难堪。同事对大嘴说,我整整找了你一天才找到你,你住院怎么会跑到这儿来了?医院里的人跑到单位要人,以为你失踪了。你走时怎么不跟医院打声招呼?大嘴没好气地说,我又不是赖医院的治疗费,他妈的,有必要那么大惊小怪吗?我说了一些理由,把他的同事打发走了。大嘴说,这破单位我再也不想回了,等病一好,老子就下决心辞职走人。 第二天,我把马良叫来,并叫了一辆出租车,又把大嘴送回了医院。医院里的护士看到我们一脸的不高兴,说什么不想住院就把医疗费结了回家,想住就要遵守医院的规矩。我们都因为喝了一点酒,脾气也很暴躁。我说,你这样说话就不对了,是什么态度嘛,医院又不是只有你们这一家,有什么可牛的。马良说,大家都是国家的人,难道会像农民交不起医疗费连夜跑掉?护士说,既然你们都是有文化的人,怎么还说这些无理的话,我只是要求病人遵守医院的规矩嘛,万一病人出了什么事怎么办?大嘴说,这跟他们没什么关系,是我想回家,忘了跟你们说了,责任在我。 我和马良心情憋闷地走出医院。在路上,我突然想到大嘴的口袋基本上空了,就建议把我们口袋里的钱拿出来给大嘴,让他支付医疗费。马良说,这家伙成了这样,还要赌,活该!我转身回到病房,把几百元钱往大嘴的床上一丢就走了。我和马良在叹气声中告别。
7 与马良分手,我不自觉地走进了一家网吧。今天是周末,我不敢约朱妹,想必她现在泡在网上。自从我们有过那次惊天动地的、两天三夜的性爱经历之后,我们就再也没单独在一起了。我不约她,看样子她永远也不会主动来找我。我没约她是因为除了害怕吃窝边草吃出问题来外,还害怕朱妹的疯狂。那一次,因连续不断的做爱,我像得了一场大病,身体空得可怕,走路双腿明显有点打漂,一个礼拜后才恢复正常的欲望和体力。而朱妹因为有黄瓜的“营养”,也就看不出她有什么异常的反应了。 我对上网几乎毫无兴趣。我打字慢,也不敢和别人在网上聊什么,所知道的一点上网常识,还是朱妹在单位里传授给我的。现在喝了一点酒,显得更无聊,我就头一次走进了网吧。 我进网吧一看,里面坐满了一群少男少女。还好,靠近墙角,刚好还剩下一个位置。我启动OICQ,查找一个网名叫“黄瓜MM”的网友(这是朱妹在网上的昵称)。电脑屏上出现一个少女的图标,显示“黄瓜MM”正在网上。朱妹果然在上网,我突然一阵激动。然后,我用“黄瓜GG”的昵称注册,打出一句问好的话。她很快就回了话,电脑屏显示:你是哪个GG?我不和小学生聊天的。我赶忙打出:我是那个喜欢吃黄瓜的GG,想跟你交个朋友。过了一会她才回话,口气很生硬:去去去,我有男朋友了。我心一凉,这丫头在网上也不礼貌,脾气不小,可能早成为网上的老混子了。我停顿了一下,不知该怎么说话,我不想很快公开我的身份,也不客气地打出一行字:你是吃黄瓜吃迷糊了吧,我又不是想勾你!她不回话了。我坐在那儿干等,感到在网上毫无真诚可言,难怪别人告诉我,在网上脸皮要厚,谁知道对方是人还是条狗?在生活中我就很不适应跟陌生人打交道,在网上也同样如此。大约过了一刻钟,“黄瓜MM”发话了:哇色!我闻出你来了,你怎么也来上网了???我一喜,朱妹认出我了。她说她“闻”到了我,其嗅觉真像条狗一样灵敏。我赶忙打出:你是怎么“闻”到我的?她回答:你即便火化了,骨头的味儿我也能闻出来。我一愣,这妞说话也真狠。我回答她:是不是黄瓜味儿嘛?她说:是一身臭味。我说:那还不是因为你造成的。她说:你好无耻。我说:不跟你开玩笑了,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她回答:我在怡心网吧,你呢?我一惊,他妈的,真是邪了,我也在怡心网吧,难道她真“闻”出我了?我的眼睛在网吧里四处扫描,一下子就从人群里发现了隔我只有几米远的朱妹。我偷偷走到朱妹身边,用手指在她脸上轻轻弹了一下。她马上惊醒过来,惊疑地望着我说,你怎么也在这地方?然后彼此开心地笑了起来。我说,我还以为你在美国呢,真是冤家路窄啊。 走出网吧后,我们没有吃黄瓜,也没有做爱。朱妹说,电影院正在放映一部好莱坞大片。我只好尾随她像贼一样地潜进了电影院。
8 大嘴在医院里住了70多天,大腿才恢复了健康。他从医院一出来,就到单位办理了辞职手续。这利索劲跟乌干达当年不相上下,只是一个是因为女人,一个是因为赌博。中国人的命运往往就在这些无奈的关口发生了改变。 四个多月以后,当我再次遇到大嘴的时候,他已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了。 大嘴经营的是木地板,是一家外资企业在本市的总代理商。这是个不错的买卖,投资不大,商家主动把货拉上门,只需交付少量的货款押金,但利润十分可观。大嘴从此满怀抱负地奔赴“钱”程了。
9 马良离婚,梁雅茹再次和大嘴黏糊上。我对这个女人真是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大嘴一直没把梁雅茹搞到手,本来就有点失落感,既然这个“枕头”主动送上门来了,大嘴也不计前嫌地和她“好”了。马良的心态也很正常,虽然梁雅茹和他上了床,但两人也没好到哪儿去,等于是把一个包袱丢给了大嘴。我怀疑大嘴和马良对这个女人是不是有什么心照不宣的交易。这些破事,我根本就不想打听,只要他们之间的关系像过去一样融洽就好。 我估计梁雅茹也不是盏省油的灯。她混在我们的圈子里,谁喜欢谁去“关照”好了。 大嘴终于在这个高大而成熟的女人身上体验到“放松放松”的滋味了。得到梁雅茹后,大嘴有点得意,说,这样的女人安全,还会关照人,有味道。他说的味道,就是他与梁雅茹在床上十分融洽。 我还有个猜测,过去大嘴找的蚂蚱是个瘦弱得只有70余斤的女人,现在遇到这个高大丰腴的女人,可能一下子找到了心理和生理平衡。这种挑肥捡瘦的心理每个男人可能都有。大嘴有了放松感,可能他确实从这个高大女人身上感受到了无穷的性快乐。想起他交往的两个女人,我感到很滑稽,从蚂蚱到梁雅茹,不知他完成的是一次什么样的飞跃,很可能这都是他暂时的过渡,他的目标是电视台的主持人雅黎小姐,我想,娶到雅黎才是他真正要完成的人生飞跃。 想起大嘴过去所制定的人生计划,想起他的一百万,我感到他现在已向前跨出了一大步。但是,我认为他完全没必要把老婆的目标死盯在雅黎身上。如果雅黎知道有个男人多年来在破釜沉舟地向她靠近,爱着她,非她不娶,不知她是恐慌还是感动?我有个当编辑的朋友实现过类似的艰难目标,他追一个女孩的时间长达八年之久(他说是八年抗战)。这个女孩身边有几个关系暧昧的男朋友,对他的追求十分冷淡。而他始终坚贞不渝,使尽各种的手段,最后终于把这姑娘娶到了家。你难以想像八年的追求耗掉了他多少心力。我曾对他说,如果一个人具有这样的毅力,我想干任何一件事都0不会没有不成功的。 (而现在的男人几乎不可能用这样的心力毅力去追一个女人了,现在说到“八年抗战”还有点天方夜谭的味道。现在是快速消费的后工业时代,人们对感情的耐心度越来越小,对爱情的态度就可想而知了,难怪有人说,爱情也成了快速消费品。据说这更符合人性,但我不喜欢任何的快速消费品)。 可悲的是,我这位朋友花了八年的时间所追求到的女人根本就不爱他,跟他结婚只是因为一时的感动,或者是这女人跟其他男朋友都谈崩了急于想嫁人的缘故。他们结婚不到一年,彼此就分道扬镳了,虚幻的爱情也在瞬间被快速“消费”掉了。 我感到,大嘴和梁雅茹也是在彼此 “消费”对方。 第四章
1 马良在生活中如一只“闷头鸭”。他常常做一些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蔫坏。偷鸡摸狗的事情还可以容忍,关键是那些恶作剧,常常令人哭笑不得,如果用缺乏教养来形容他,显然又不够准确。 与他交往的时间一长,我才发现这是个很有乐趣的朋友,像个长不大的、具有一肚子坏水的顽童。我是通过乌干达认识马良的。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对他的印象非常坏。当时的乌干达潜心于画画,偶尔还写点小文章,其身上自然有些浪漫和颓废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也正在我身上滋生,所以我们总要隔三差五地泡在一起,以打发多余的时光。
2 回想起青春时的光阴,我感到没有什么值得怀念的,如果把那时所做的事情叫做浪漫,我感到有点虚无和做作。浪漫是需要有理想的土壤的,我们大学一毕业就感到理想像天边的云烟渐渐离我们远去了。所以,现在我情愿把那时的浪漫说成是穷快活,而穷快活就导致了不可阻挡的颓废。 后来我在一本书里读到过这样一句话,浪漫主义最终要导致颓废主义。这种观点引起了我的共鸣,如果用这样的观点解释,穷快活也会导致无聊,无聊自然就导致颓废。 而“颓废”加上“主义”后,就成了时代的某种文化的象征。颓废与社会肌体里的病因有关,或者与人类天生的麻醉有关。精神里的病因是那么复杂,在我们糊里糊涂长身体的时候稍不注意就会被染上这些精神上的“病菌”。 但我并不认为颓废有什么值得可怕的,它使我们摆脱了某些虚幻无益的东西,比如一些大而无当的道德说教。至今我对什么“要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等说教就十分不解,因为它并没有明确告诉我们究竟接什么班做什么人(当然像我们的头儿接局长的班、做一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人还是大有人在的。有了实在的追求或许就有“革命”的动力了)。而我只想像人一样地活着。
3 我说我开始对马良的印象不好是有原因的。有一天晚上,我感到十分无聊,就去找乌干达。我刚上楼,就在黑灯瞎火的走廊里,看见一个家伙在撒尿,一股酒气和尿臊气扑面而来。这家伙看见有人上楼,也毫不掩饰,依然歪拉耷着头继续走肾。我想这可能是个找不到家门被尿憋坏了肾的酒鬼,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我敲门,无人应,只好用力猛捶了几下,因用力过大,整栋楼都在震动。我想用这种猛烈的方式震醒那个正在毫无忌惮撒尿的家伙,让他清醒,这是走廊,而不是厕所。这个家伙撒完尿,悠哉地点燃一支烟,走过来主动和我说话。他说,你也找、找乌干达吗?我鄙夷地望了他一眼,没回答他,又接着把门捶了几下。他又说,我、我也来找、找他,谁、谁知道他死、死到什么地方去了?他说话舌头打颤。在黑暗中,我看见他模糊的脸似乎有些浮肿。对一个我不认识的酒鬼,我感到厌烦。我仍然没跟他说话,只好下楼,走到一个窄巷阴暗的拐角处等乌干达回来。我记得当时我的心情非常阴郁,也不知道找乌干达究竟有什么重要的事。我无处可去,坚信这家伙肯定会回来。 需要补充的是,当时我正在谈恋爱,但谈得十分不顺。我的女朋友黄艳对待我的感情十分暧昧,有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味道。而我的确又那么依恋她,面对这种情况,可想而知,我的内心是一种什么状态了。我用尽了对付女人的所有办法,其结果大都事倍功半。我们常常是好了三天,接着就是她两天不理我,并且她还多次扬言要和我分手。可两天之后,她又主动与我和好了。这种情况反复了好几次,搞得我总是处在两种极端的心情下不能自拔,以至于我的朋友都为我们之间的关系感到莫名其妙,以为我们在捉着感情的迷藏。 这种糟糕的心情五天一轮回,使我的体重明显下降。当时乌干达十分不解,说,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仙狐了,整天被搞得五迷三道的,那丫头真那么迷人吗?我说,他妈的,如果谈恋爱就是这滋味,我发誓永远不找女人谈恋爱了,老了找个农村妇女给我偎偎脚就行了。 我在嘴上自暴自弃,但心里还一直想着黄艳。当我痛苦的时候,黄艳又来找我了,给我买一大堆吃的东西,有一次还给我送了个笔记本,要我把我和她在一起的日子记在笔记里,到时共同回忆欣赏。当时我的忍耐度几乎到了极限,心情时好时坏,记什么呢?一点写字的感觉也没有。我真想在她和我和好的时候跟她彻底拜拜算了,但我没有勇气,总想摸透这个女人。很难说出口的是,我们好一阵坏一阵地交往了一年,我连摸她的乳房的权利都没有。她只允许我和她接吻,隔着衣服揉摸,至于做爱那是万万不行的。 我们在一起的“不大的动作”让我口舌生疮,心情忧郁。而黄艳似乎永远很陶醉。她在陶醉的时候说,我们就这样长久地拥抱在一起,真好。在她不高兴的时候就会说,你不老实,我们还是分手吧。黄艳的纯洁实在让我烦恼,我怀疑她有性恐慌症,或许身体的发育有问题。这样想也不对,她的乳房那么饱满,早发育成成熟女性了。我对她的“纯洁”也作过讽刺,只是我讽刺她的言语很隐晦。我说,你像个从墓碑里走出来的中世纪里的女性,适合当修女,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修女最纯洁了。她并不生气,还很高兴我这样“表扬”她。老实说,如果不是想真正得到她,我早就把她强奸了。
4 我每次去找乌干达差不多就是黄艳扬言要和我分手的时候。开始我对乌干达还掏点心窝子话,后来我就什么也不说了,感到自己很无能,老是在为一个女人而懊丧不已,有失男人体面。再说,我老倾诉相同的话题、相同的烦恼,也引不起乌干达的同情和理解了。所以我隔三差五地找乌干达纯粹是在默默消耗我的烦闷。其实乌干达早看透了我的心情。他说,你一来,我就知道黄艳又要和你拜拜了。我半天才吭出一句话,要是我们真拜拜就好了,免得我受尽女人的折磨。乌干达知道我心口不一,安慰我说,黄艳长得漂亮,是众多女孩中的佼佼者,不要轻易放弃。我不说话,心里说,他妈的,关键问题的就在这里,如果黄艳长相一般,在这种情况下,我或许早就从她身边溜之大吉了。黄艳的美丽漂亮才是我痛苦的真正根由啊。我还有一个可耻的想法,就是强行把黄艳搞了,生米做成熟饭。乌干达赞同我的想法。他说,如果黄艳是个处女,你把她搞了,她可能就会死心塌地地跟你,女孩子一般很在乎头一次。否则,她就不是个处女,纯粹是在耍弄你。他的这个“否则”让我很不愉快,还让我提心吊胆。我说,你他妈说话太极端了,难道处女就非得与第一次同她发生性关系的男人结婚?乌干达说,那你可以在黄艳的身上做实验嘛。他这样一说,我更加闷气。我心里清楚我是爱黄艳的,不到关键的时候,决不能冒“生米做熟饭”的危险。 我蹲在拐角出处抽了两支烟后,乌干达果然皮皮垮垮地走来了。我在黑暗处大声地“嘿”了一声。他吃了一惊,说,你他妈是不是在搞恐怖活动,深更半夜的居然还在游魂。我说,你到什么地方潇洒去了?乌干达说,有什么好潇洒的,哪有你享福嘛,窝在女人怀里就想不起哥们了。那时我的朋友本来就十分少,遇到寂寞难奈时,就只好去找他们。我发现男人跟男人交往才能缓解忧闷的情绪,跟女人在一起只会使自己的心情更忧闷。 乌干达的夜晚行踪难以把握,他喜欢到附近的一个窝点去赌钱。不过,每到月末,他一般每晚都在家,这说明他的手头没几个银子了,只好寂寞地搞他的纯艺术了。 我和乌干达上楼,发现那个在楼梯过道里撒尿的家伙,静静地歪靠在乌干达的门口睡着了。乌干达用脚踢了他一下,大声嚷道,你怎么醉得像条死狗了?乌干达把他拽开,然后把门打开。这时,这醉鬼才从迷糊中醒来。乌干达说,怎么有股臊臭味?他四处瞄瞄,从屋子里漏出的灯光下,看见了走廊里一滩亮汪汪的尿水,于是气愤地询问那酒鬼,你他妈是不是头畜生,那尿是你拉的吧。马良眯缝着醉眼,含糊地说,你说什么?乌干达说,你醉得大小便失禁了,跑到我这儿装死,我看你跟畜生没什么区别了。醉鬼不说话了,倒在沙发上直喘粗气。 这个醉鬼就是我第一次所看见到的马良。
5 那时,如果我没有那几个像乌干达那样散漫、愤怒和忧伤的朋友,我的时间真不好打发。那时我同样散漫无聊,如果把这一切归咎于不顺利的恋爱,显然是没有什么充足道理的。如果我不遇到黄艳肯定还会遇到其他的女孩,她们又会给我带来真正的爱情把我从萎靡的岁月深处拯救出来吗?我同样不敢想象。在这一点上,我十分宿命,承认自己天生可能就是那种好恶逸劳又异想天开的家伙。 有人说,这样的人天生就与艺术有缘,或者天生就与酒精有缘。幻想的血汁是那么稀薄。我的嘴脸是愤怒加腼腆,只好以位卑之躯独处、蜗居,把自己逼向一个精神的绝境。有时我的内心腐朽得很,是那种没落贵族式的腐朽,内心紧张、抑郁,甚至疑虑重重。我知道我是难以面对我自己内心的擦痕。那些懂得洁体洁心的人,有一种面对生活的智识态度,而我只能听其自然。 黄艳不是我的初恋,但胜似初恋,因为她给了我最痛苦的记忆。也就是说,能在你心上留下永久伤疤的女人,只有你初恋的情人。如果让我回忆我的初恋,我只能从黄艳开始。也就是说,在此之前,我最早对某个异性的暧昧向往只能归结于身体快速的发育,与感情的关系似乎不大。我的欲望被其他东西所压抑,感到蒙昧的情欲是那么虚无。黄艳唤醒了我的感情,最后也毁灭了我的感情,在我生命的历程中,她是个我难以忘记的幽灵。总之,我相信了感情,可我最终什么也没有得到。
6 马良和乌干达的密切交往跟一个女人有关。那个女人据说是马良给乌干达物色的模特。乌干达和那个女人的关系谁也没有往深处去打探,但都知道,经过马良手的女人一般都和他关系暧昧。当时马良和乌干达也基本上每天滥在酒中,像一对有福共享有难共担的患难兄弟。但是,为了这个模特,他们几乎把多年的友谊给毁了。事隔一年后,他们才恢复过去的关系。 乌干达曾给我讲述过马良是怎样勾到那个模特的奇闻。这个奇闻又改变了我对马良的看法。 马良看起来是个粗俗的工人,但他骨子里潜藏着艺术的细胞。他在结婚前一直想拍记录片,幻想有台摄像机,远走他方,从事他喜欢的事业。后来他的确拥有过一台小型的家用摄像机,那是他厂里排他到日本一家工厂打工实习时从日本带回来的。他到日本去了一年,在经济上突然比我们宽裕了许多。从日本回来后,他就无心当工人了,扬言要当电视制片人。他利用业余时间,拍过几个民俗方面的小片子,据说效果还不错,有一部片子还在地方台播出过。后来他的胃口就变大了,叫嚷着下海,要乌干达跟他共同去干,说拍一个有特色的记录片买给老外可以赚多少美元,比在岗拿工资要潇洒多了。乌干达听得云里雾里的,心里无底,对马良酒后的誓言也没放在心上,仅仅把梦想发泄在嘴上而已。乌干达告诉我,马良的艺术感觉按说还不错,会找角度,可惜他知识素养不高,干起事来往往凭一时的热情,缺乏执著精神,再加上这家伙一喝酒就醉,人一晕晃起来,就什么事也不想干了,这样的人注定不是干正经事的料。 马良勾女人的手段可以说让人不可思议。他的眼睛高度近视,但他基本上不戴眼镜,所以在马路上看女人就跟别人不一样。别人是大大方方用余光远远地瞄,而他是斜着目光近近地闻,那样子猥亵而贪婪。那个模特就是他在公共汽车上“闻”到手的。那一次,他上公共汽车身子一歪就不自觉地抓住了一个姑娘的手,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搞得那姑娘很不好意思。然后他借机用标准普通话(他见到陌生姑娘就说普通话,平时一口老家的地方方言)和那姑娘攀谈起来。谁也不知他与那姑娘攀谈了一些什么话。据说,他与那姑娘谈得很投机,一下车,他就把那姑娘带走了。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马良就把那个姑娘介绍给乌干达当模特,当时乌干达还感动过一阵子。 乌干达给我说起此事时,我还难以置信,后来我亲眼看见他在马路上“拦截”姑娘,才体验到马良的包天色胆。那一次,我和乌干达、马良从酒店出来,本来是想去做点正经事,为马良拍摄的一部记录片写解说词的。我们在马路上走着走着,一回头就不见了马良的踪影了。我们以为他钻到厕所里方便去了,我们就站在马路边上等他。等了十来分钟不见他的人影,乌干达就骂骂唧唧起来,说,他妈的,这家伙是不是掉到茅坑里了,眼睛不好,又不戴个眼镜,整个一睁眼瞎。 我们等得焦急心烦的时候,马良走过来了。你连做梦都不会想到,他的身边多了个年轻的姑娘。原来这家伙根本就没有上厕所,而是在马路上拦截姑娘去了。他一瞅见我们,就向那姑娘介绍说,这是画家,这是诗人。当时把我和乌干达搞懵了。马良说,今天很幸运遇到了李小姐了,走,到我家跳舞去。我知道他说的跳舞,是跳那种暧昧的贴面舞,他曾在家里举办类似的舞会。 乌干达气得直摇头,对我嘀咕,这家伙算是完了,男人太色了,将会一事无成。我说,这丫头不会是个鸡吧,马良真他妈像个猎犬,什么女人都敢“闻”,邀我们写解说词,写个球!我们默默地往前走,马良掉在后面与那姑娘“讲人生、讲理想”,他幽默的言语逗得那姑娘一阵阵浪笑起来。 李小姐并不是马路上的鸡。据她自我介绍,她是文化宫的职员,在文化宫游戏厅卖票。我和乌干达暗自笑了起来,感到马良这家伙可能是用导演的身份勾姑娘,难怪女孩愿意上钩了。 在马良只有十来平米的肮脏的单身宿舍里,根本就无法跳舞,也毫无跳舞的气氛。不过这家伙看起来很穷,但家里摆放的一套组合音响值好几万人民币。这音箱也是他从日本带回来的原装货,音响效果自然很不错。音乐一放,李小姐的情绪就上来了,在音乐的节奏下,双腿竟不知不觉地摆动起来。乌干达的情绪也好了起来,叼着烟,翘得高高的细腿也在音乐的节奏声里不自主地晃动起来。我们早已把写解说词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 我和乌干达很羡慕马良的这套组合音响,总想在麻将场上把它赢过来,说马良的耳朵根本就感受不到音乐的美,纯粹是浪费资源。可马良说,这是他在日本当劳工的血汗,你们有高贵的耳朵,但没好的音响,也是在浪费耳朵资源。 我对马良说,三个男人,一个小姐,这舞怎么跳?马良说,你们想点办法嘛,平时你们周围不总有几个像蚊子一样围绕你们转的姑娘嘛。乌干达说,谁知道你突然改变了注意,事先谁知道要跳舞?马良说,想跳舞还不简单吗,我给你们找,不过,我只负责给你们解决一个名额。说完,他拿起电话就开始为我们物色舞伴。乌干达对我说,你能不能打电话把黄艳叫来?我说,你真是在胡说,黄艳看见我们几个跳贴面舞,又要和我拜拜了,我是被她拜拜过无数次的人了。乌干达说,没想到你他妈谈了像林黛玉似的女人,你结婚了也不会有好日子过。我没有说话,心里的苦涩只有自己清楚,当时的想法是,只要黄艳答应跟我结婚,我他妈给她当一辈子奴仆、当牛做马也愿意,可我不明白她为何总是用奇特的方式折磨我。 我害怕把黄艳引进我们这帮朋友的圈子是有原因的。记得有一次,我和她认识不久,两人正在马路上培养感情,我把她带到乌干达的宿舍里去了。那天,我们正好碰上乌干达、大嘴等几人在喝酒,推开门一股强烈酒气扑面而来。那场面火热得令人恐怖,因为地上四周都摆放着喝完的空啤酒瓶,烟雾缭绕,空气恶浊。有个穿戴裸露的姑娘嘴叼香烟,一脸浪笑。(估计这丫头就是马良所“挖掘”的模特)。我一走进去,大嘴就把我往酒桌旁拽。没等到我向大家介绍黄艳,黄艳就扭头走了。我见势不妙,转身就去追。黄艳说,没想到你交的就是这些朋友,简直是一群酒肉之徒。我说,朋友过生日,闹闹酒就成一群滥崽了?再说……黄艳打断了我的话,你别再说什么了,你也别再跟着我,你去喝你的酒,买你的醉,你醉死也好,梦生也好,关我什么事?你去喝你的酒,我不喜欢这样的场面。这娘们狠狠地把我收拾了一顿不说,事后又是几天不理我。我去找她,被她拒之门外,又和我狠狠地拜拜了一次。当时我气得真想冲进去把她掐死,然后和她同归于尽。
7 马良打完电话不久,果然有个女人推门而入。马良给我们介绍说,这是琴姐。我一看是个半老徐娘,心里凉了半截,勉强伸出手和她握了握。这女人差不多有40岁左右,面相温和,肌肉饱满,肥臀大胸,发福的脸白得像一张纸。乌干达却很有兴致,主动让座,嘴里还很甜地叫了一声琴姐。我感到他对肥臀女人具有天生的好感,不管这女人有多大的年纪。 我的猜测是对的。在跳舞的时候,乌干达贴着丰腴的琴姐跳得如意得很,二步舞,动作不大,非常融洽。琴姐肥硕的屁股扭得很有节奏感,脸上淌着隐秘的热情,看来是个铁杆舞迷。马良和李小姐也跳得情不自禁,其动作居怀叵测。琴姐走了过来,主动请我跳一曲,我自然不敢怠慢。我贴着琴姐的身子慢慢移动。她柔和饱满的身体在音乐中非常融洽,身体的语言比音乐还要柔曼。我的身体在她的感染下,才开始焕发出一点热情。 马良对我们说,你们可别跳出火花了,琴姐可是个舞棍。琴姐说,你的嘴是不是又发痒了?马良说,我浑身都要发痒了,我们“贴”一曲吧。琴姐嘴上说着去去去,身体却跟马良贴到了一起。乌干达对我说,你怎么不和李小姐跳?完全在浪费资源嘛。我去请李小姐,她也无所顾忌,朝我的身体上靠,但我们跳得很不合拍。她说,你怎么不跟随音乐节奏嘛。我说,我哪会跳舞。她说,你刚才不是跳得很好嘛。我说,那是因为琴姐很会贴我。她不说话了。我努力跟着她的步子,可身体越来越僵硬,她离我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了,完全是走着别扭的步子。
第五章
1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模特还是个业余歌手,名叫阳宇歌。我和她认识的时候,是在乌干达的家里,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是在马良的家里。这就是说,那时她在两个男人之间暧昧地“活动”,谁也不知道她的用心。 在我的印象中,阳宇歌像一块悬在空中的诱饵,令两个男人在暗地里争先恐后地激动着。我的感觉是,他们都将空激动一场。据说乌干达一直在打阳宇歌的主意,但我猜测这么美丽的丫头,他肯定难以抓住。而马良知道自己也毫无希望。不过,马良即便得不到阳宇歌,他也不会有多么痛苦,他清楚阳宇歌之所以跟他来往,是因为彼此在艺术上还有一些共同的向往,至于她与谁“暧昧”到什么程度,谁也不知道。乌干达在默默地付出感情,这就比较危险了。阳宇歌内心幽深,不是那种轻率简单的女孩。这样的女孩与艺术沾边,自然还有些神经质,是个不好啃的“文化刺猬”。 可是,越是这样的“刺猬”,就越会挑起男人的欲望。我一见到忧伤的女孩,就会改变对她的看法。感觉告诉我,这样的女孩其内心或许还有真正的属于自己的东西。在我们的精神环境里,有许多东西在慢慢消失,比如思念,比如忧伤,等等。人们在快速地、一次性地消费着心灵的资源,心里麻木,像一个吃腻了胃的人,从肠胃里冒出一股酸水。我们就在妖艳文化的酸水里浸泡久了,也厌倦了自己的生活。在我骨子里也隐含着这些忧伤东西,只是显露的时候已非常少。我认为忧伤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情怀,它能唤醒你的某种意识。 阳宇歌长得美丽清秀,长发飘起来的时候,她是浪漫的,长发遮住脸庞的时候,她是忧伤的。这就是我喜欢她的原因 那次,在马良的家里,我深深地体验过她的浪漫和忧伤,被她深深地感染了一次,也就是说我真正认识她还是从那天开始的。 那天,我们开始很无聊,三人(我、马良和阳宇歌)转分币赌钱,在一起说说笑笑,谁也没在意谁输谁赢,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阳宇歌性情散漫,心不在焉,苍白的脸难以掩饰她内心的空虚。 后来,我们就听音乐。忧伤的小号像无数双手掌抚摸着我们,像在黑暗中低鸣的风,低回而苍凉,一阵阵地揪着人的心。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好像守在一个幽深的出口,等待那低鸣的声音穿过寂寞的天空。 阳宇歌躲在垂落的长发里,一丝眼光从头发里穿出来,如一道缝隙里透出来的阳光,使我们突然有种空寂而悲伤的意味,内心里莫名地萌生出青春的无奈和混世的绝望。谁也没有想到阳宇歌在无声地哭泣。她的眼泪像一滴滴发亮的露珠顺着发梢慢慢滚动。在黄昏暗淡的光线下,她的眼泪变幻着色泽,好像要渗透一张发黄的纸页。我们还是没有说话,谁也想不起来要安慰她。让眼泪和音乐搅和着各自的情感,让我们在一瞬间去感悟一个女孩眼泪里所深藏的东西。 过了一会儿,阳宇歌的头发突然飘了起来。她对我们说,我给你们跳一曲独舞吧。说着,她脱下宽松的外套,露出紧身的黑色上衣,长长的手臂在空中划出一条条优美的弧线,身影在音乐中起伏,如鱼得水似地游弋着,飘逸的头发像海藻一样波动,一下子使我们目眩不已。 凭我们的感觉,阳宇歌完全把我们视为无物了,把周围的世界视为无物了。她跳得是那么尽兴那么投入,其舞姿完全是随着音乐即兴发挥。她像一只在林中飞奔的狐仙,踏着日月而来,踏着露珠而来,向着宁静的雨水沐浴,使我们的仰望变得如此虚无。我们身上的尘土在她晃动的身影里凋落,我们的心在她犀利的目光下做着不安的布朗运动…… 阳宇歌的泪水几乎是哗哗地朝下流淌了。我不知道她为何有如此多的眼泪,她为什么如此伤感?在我迷离的感觉中,她是个液态的阳宇歌,在随着情感的温度变幻着自己面对世界的状态。有时她是一块凝固的冰,晶莹而冷漠,有时她是一团虚无的气体,随时飘升到你不知道的地方。现在她是冰、水、气的混合物,她的身体是固体的,心灵是液体的,情感是气体的,她在这三种状态下隐藏、幻化,让我们难以琢磨。哪种状态下的阳宇歌是真实的?是液体的阳宇歌?是固体的阳宇歌?还是气体的阳宇歌?我的心是那么迷离恍惚。她舞蹈着,衣服湿透了,泪水和汗水混合着,忧伤和激情混合着,身影和音乐混合着。有种力量在空气中慢慢渗透,这种力量令我们敬而远之,使我们不敢产生一丝的邪念。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的阳宇歌。我记得她的眼泪、她的舞姿和默默忧伤的性情。后来的阳宇歌是个什么样子,我几乎难以回想起来。生活中的她,据说发生过许多事情,我也丝毫没有想去打听的欲望。在她所经历的那些感情的遭遇里,我唯一知道的是,她曾有过一个吹小号的男朋友。他们是一对青梅竹马,但相恋多年后分手了。他们为什么分手?我不得而知,她的男朋友在哪儿?我们也不愿打听。据说,这段长久的恋情差点使阳宇歌失去了生命。那天无意中所放的小号音乐,可能突然触动了阳宇歌心灵的伤痛。她流出的泪水,她忘情的舞蹈,是不是为了祭奠那段死去的感情? 那时,阳宇歌虽然在马良和乌干达之间往返,但我感到,马良这个在世上混得有点衰败无情的男人,自然不可能得到他所向往的尤物,而乌干达的感情不足以融化一颗冰一样的心。 我记得那天阳宇歌离去时的情景。当音乐停止后,她的眼泪才停止流动,神色马上恢复了平静。马良和我商量,约她一同到酒店去喝啤酒,可阳宇歌穿上衣服后,就头也不回地出了门。我们怎么劝说也没有用,只好把她送到下楼。 那天,她的背影是那么飘忽,很快就从我们的目光中消失了。两个男人静立在夜色下,感到非常难受,谁也不明白这女孩为什么仓促地离去。 后来,我们两个男人只好去吃火锅。喝完一瓶二锅头我们很快就喝醉了。为什么我们那么快就醉了?心知肚明,我们还沉浸在对一个忧伤女孩悠悠的怀想之中。马良摇晃着脑袋说,这妞真是难以捉摸,哎,这可能是我遇到的最难以下手的女孩。我也晕晃着头说,这妞把我的心情也搞复杂起来了。你他妈真有艳福,在公共汽车上,居然勾到了一个小歌星,可你算是没什么指望了。马良说,哥们,说实话,我没搞过她,别人传闻说我当天就把这丫头带上了床,你想想这有可能吗?这可不是个轻易跟男人上床的丫头。我说,你也别糟蹋这样的妞了,做做朋友其实也很不错,我们活滥了,身边都是一些没感觉的女人,还是应该保留一点内心的纯净。马良说,你好像说我是个见女人都想搞的家伙,你他妈还真不了解我。我说,我的话也不过分,那个琴姐若再大几岁就可以做你妈了,你却还和她黏糊。马良不说话了。他喝了一口油汤说,他妈的,这老娘们比我还性饥渴。我说,她屁股一蹶,你就上了?你他妈也太没品位了。马良说,你别造我的谣了,男人嘛,鸡巴一根,滥酒一杯,稍一激动就管不住自己了。不过,像阳宇歌这样的女孩,你在她面前,即便喝再多的滥酒,也不敢胡搞,这样的女人无形中提升了你高尚的意识,让你的鸡巴也文化起来了,心里还难受。你也别对我假装什么了,难道你不想搞这样的女人?我说,那要看感觉和情景,刚才她疯狂舞蹈、不停流泪的时候,我真想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呢。马良说,你激动了吧,是不是也想了?千万不要对乌干达说这些事情,这家伙正在走火入魔。 我们醉了,但还想喝酒,最后我还是理智地把马良的酒杯给砸了。他鼓着的眼珠十分怕人,好像找到了理由要和我决斗一番。我把他翘着的肩膀狠狠地按了下去,他一激灵就给我来了一掌。我转身抄起椅子抵挡起来。我们两人默默地对峙着,像两只斗公鸡。酒店的老板见状急忙赶来劝阻,以为这两个家伙是社会上的滥崽,要干打砸抢的勾当。老板一面小心劝说我们,一面示意酒店的小姐打电话报警。我冲上去,把电话线给拔了,说,你们是不是喜欢多管闲事?小姐一直不敢正眼看我,我的眼珠子肯定红得发血。老板赶忙解释,都是兄弟嘛,我给你们再熬一点醒酒汤。马良在那儿疯狂地大笑起来,说,你他妈也想阳宇歌了,哈哈哈,我们三个滥男人共同给她写一封集体情书嘛。我也大笑起来,说,你他妈真丢人!你刚才想干什么?然后我大叫老板来一碗醒酒汤。老板自然不敢怠慢,跑前跑后地跟着我们。马良说,什么醒酒汤?他妈的,我醉得痛快。然后他把一张“大团结”往桌上一拍说,结帐!老板被吓得不敢去拿桌上的钞票,忙说,都是哥们,这酒钱就算我请你们了,下次多多关照。 我们也没喝什么醒酒汤,丢下钞票就摇摇晃晃地出门了。老板把钞票硬塞进了马良的口袋,还点头哈腰地给我们打了一支烟。我感到他完全把我们看成社会上白吃白喝的混子了。 我和马良在夜风中行走了很久,大脑才稍稍轻松起来。我说,今天咱们不自觉地当了回小流氓,原来流氓是如此好当,省了酒钱不说,还着实威风了一把。马良说,你酒一喝就走人了,我住在这儿,下次再也不敢进这家酒店了,如果这一带发生什么流氓行为,我他妈还成了别人指认的嫌疑对象。
2 我和阳宇歌第三次相见是半年之后的事情了。那是一个金秋季节,我、乌干达、马良去阳宇歌的家乡县城看望受伤的她。 那天,我们为马良的一部记录片写解说词,在马良的示意下,我给阳宇歌打电话,约她来相聚。阳宇歌的同事告诉我,她回老家疗养去了。我说,她是不是突然生病了?她同事说,在一个礼拜前,阳宇歌骑摩托车出了车祸。我赶紧询问伤得怎么样。她同事说,你是她什么人?我说,是朋友嘛。她同事犹豫了一下说,她的一条胳膊粉碎性骨折。然后电话就断了。 我把这一消息告诉马良和乌干达的时候,他们顿时傻了眼,想去喝酒的兴致顿时也没了。乌干达默默地说,我们怎么一点消息也没有。我暗自想,不是特别的朋友,告诉你又有什么意义?别自作多情了。马良马上提议,我们应该去她家乡看望她,过几天就是中秋节了,有双重的意义。我没表态,我看乌干达的反应。乌干达半天才吭出一句话,我们明天就去吧。看来,他比我们谁都焦急。我还是没说话。当然,从内心讲我希望能够很快去看望她,我与阳宇歌虽然仅仅见过两面,但我已把她看成了一个难得的异性朋友。但是从另一种情况看,因为阳宇歌,乌干达和马良的关系搞得有点不正常,我不想介入其中。后来我还是去了,主要是马良的邀请,说我们都是朋友,去看望她非常正常。再说,一个光棍过中秋节太苦了,也应该出去散散心。我没把内心的想法说出来,感到马良的想法是对的。乌干达在为自己的单相思而苦恼就让他苦恼去吧。
3 我们一大早几乎是不约而同地赶到了车站,这简直有点罕见,说明大家都有种急于见阳宇歌的迫切心理。我说是罕见,是因为平时大家对时间概念都非常淡薄。 我和马良都空着手。我的上衣口袋里只装着一支牙刷,马良的口袋里只装着一把印着什么宾馆名称的梳子,而乌干达则拎着一个大包,估计是给阳宇歌买的什么礼物。我开玩笑说,你拎那么大个包,像个出远门的民工,装的是什么呢?马良也开玩笑说,乌干达拎的是孝敬未来丈母娘的大礼吧。乌干达有点不自在,说,你们进门总要买点礼物嘛。我说,既然你买了,我们就免了,跟你去混点酒喝。我对马良偷偷说,就怕这家伙一进门就喊妈。马良怪异地笑了起来。 在车上,我才知道,乌干达的礼物是几瓶罐头和一幅他画的阳宇歌的肖像油画,木头相框厚重古朴。我说,你就用几瓶罐头打发别人?他说,是个意思嘛,你们再买点高档烟酒不就得了。马良说,我们买的烟酒再高档也不如那幅画值钱呀。 坐了三个小时的车,我们才抵达阳宇歌的老家县城。这是个很小的县城,因为是第一次来,感到这儿素净新鲜。这儿没有高层建筑,古老的街道给人以宁静感。我们三人在马路上游逛着,向路人打听县国税局(阳宇歌的母亲在国税局工作)的地址。我和马良商量买点什么礼物,马良开玩笑说,买什么呢?买贵重了,怕乌干达吃醋,不买吧又有点失礼。我建议,我们还是买罐头,让乌干达一起拎着。我去买礼物,看见马良掏出口袋里的梳子,在马路上一边走一边梳着,感到这个家伙把自己的一点自信莫名其妙地寄托在一把梳子上了。我说,你美什么呢?几根毛再怎么梳还是那副德行。他的这点小举动,我们谁都可以猜到个中用意,只是不好说穿而已。 我把买的罐头都放进了乌干达的包里。他也没什么意见,一个人拎着沉重的罐头默默地在前走着。我暗自感到好笑,他那副负重的样子好像真要去见岳父岳母大人似的。我还感到好笑的是这年头还有谁吃什么罐头呢,买点水果比买什么都好。我仔细一想,发现乌干达对罐头有特殊的感情。难怪在他家里总可以看见一些吃剩的罐头瓶,可能对罐头有种特殊的感情。我记得他曾说过自己手腕上一块伤疤的来历,他说是在他五岁的时候,他和他弟弟抢柜子里的一瓶橘子罐头所致。当时,两人打了起来,罐头瓶子打破了,最后谁也没有吃到一瓣橘子,他却被碎裂的玻璃划了一个大大的口子,后来就落下了一块伤疤。 如果了解乌干达贪吃的经历,你就能理解他为什么一直把罐头当成最好的食品了。 我们好不容易找到阳宇歌的家。我们一进门,阳宇歌的妈欢天喜地地招呼着我们,说,你们大老远地跑来看看我们宇歌就很感激了,还买什么礼物?乌干达嘴甜甜地叫着伯母,径直走进了阳宇歌的卧室。我和马良也随后进去。 阳宇歌看见我们晃如在梦中,一阵兴奋地尖叫,高兴得连忙下床,说真没想到你们会来看我。乌干达拿出阳宇歌的肖像油画,脸色羞红。我说,不错不错,只是色彩浓重了一点。马良说,现在就挂起来嘛,今后阳宇歌成了名,这画就价值连城了。阳宇歌说,你们别取笑我了,我都要残废了,成什么名?马良到处找钉子,乌干达则一声不响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不锈钢钉子就往墙上钉。马良说,还是乌干达想得过细,连钢钉都准备好了,包画还包往墙上挂,服务周到,什么时候也给我们画一张嘛。乌干达不说话,钉钢钉时,铁锤捶着了手指,鲜血从手指间渗了出来。阳宇歌赶忙去找创可贴。我说,乌干达你也别太激动嘛。 墙上的阳宇歌有着凝重的眼光,头发如瀑布一般垂下,眉宇之间透露出冷静和美丽。而此时的她一改过去的冷漠,变得像乡姑一样羞涩活泼起来。她的一只胳膊打着厚厚的石膏,掉在胸前。她有些悲观地说,这只胳膊差点没了,还好,医生总算给接上了。然后她说起了那天出车祸的恐怖情景。乌干达说,没胳膊的维纳斯更具有美感嘛。马良说,你是一贯喜欢从残缺上感悟艺术美的,可我们不希望阳宇歌有什么残缺的美,我们希望她更完美。 晚餐十分丰盛。阳宇歌的妈很快手脚麻利地做好了一大桌菜。菜基本上都是家乡风味,散发着可口的清香。从阳宇歌家里的摆设和装饰来看,可以感到她的父母是很讲生活品位的。她妈快60岁的人了,肤色还饱满红润,看起来还很年轻。阳宇歌的两个弟弟跑前跑后地抬来了整整一箱啤酒。 大家刚一坐到桌边,乌干达就抢先敬了阳宇歌妈一杯酒,搞得她妈盛情难却。我和马良也端起酒杯学着乌干达的样子敬了她妈一杯。乌干达的嘴比我们甜多了,还一本正经地说着艺术上的见解。他在试图给阳宇歌的妈以好感。我感到乌干达进入角色太快了。阳宇歌伤的是右胳膊,用左手拿筷子自然有点吃力,坐在身边的乌干达便就有了献殷情的好机会,不断地给她夹这夹那,搞得阳宇歌有点不自在。她说,你们不要管我,我现在左手锻炼出来了。然后举杯和我们大家干杯。 一杯接一杯的啤酒几下就把肚子喝饱了,而一大桌菜几乎没有动筷。阳宇歌的妈又去厨房里忙碌去了,几个热菜又立马端上了桌,盘子叠盘子,估计有20多道菜。乌干达去厨房叫伯母,说客气话去了。这个平时对陌生人高傲得几乎没有言语的家伙,现在突然表现得有礼有貌了。在外人看来,他与阳宇歌的关系肯定更深一层,不知阳宇歌的妈对乌干达的表现抱着什么看法,会不会误把乌干达看成了阳宇歌的男朋友。想到这一点,我替乌干达担忧。 我们不知不觉地喝完了一件啤酒。阳宇歌的两个弟弟又抬上来了一件。三个家伙的话也多了起来。乌干达谈艺术,马良谈拍记录片,我附和他们的话,什么都谈。我发现我们突然高尚起来了。在平时,我们几乎从来不谈什么高雅的东西,常常是在烂酒的刺激下胡说八道。我们一边谈一边不停地喝酒,情绪渐渐变得激昂起来。我们不谈艺术了,谈社会,谈女人,谈贪官,谈自己在社会上的种种不幸和怀才不遇的遭遇,一个个口若悬河,旁若无人。一本正经的乌干达也得意忘形起来,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在什么场合,居然把上身的衣服搂到了腰上,大笑的时候,一口黄牙,一张刀子脸,样子十分难看,像个马路上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瘪三。马良的本性也慢慢地暴露出来,谈起女人,一副贪婪相,拿着筷子的手还不停地在空中舞动着。我也在啤酒的刺激下,晕晃着脑袋,一会儿狂笑,一会儿愤怒得面红耳赤。三个家伙的举动完全无法控制了。阳宇歌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她的两个弟弟也几乎没有说一句话,出于礼貌还陪着我们。而她的妈是什么时候下的桌,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了。 这顿酒,我们喝了几个小时。到了晚上12点,谁也没有下桌的意思,最后桌上只剩下我们三个吞云吐雾的家伙了。我突然感到这酒不能再喝了,于是起身要走。这时阳宇歌才从卧室里出来,准备送客。马良和乌干达也摇晃着身子赶紧出门。 因为我们是第一次到这个县城,也不知哪儿有宾馆,我们昏头晃脑地在马路上瞎窜。阳宇歌只好把我们往宾馆里带。她在后面一直没跟我们说一句话,想必被三个酒鬼的举动搞得闷闷不乐了。 到了宾馆,乌干达就吐了。听说阳宇歌要急着回家,他赶忙从卫生间里钻了出来,执意要送阳宇歌。马良说,你喝醉了,连路都走不稳了,还能送人吗?阳宇歌极力阻止这两个家伙的热情,但还是没有办法,只好默默地朝前走。而乌干达和马良都争先恐后地紧随在阳宇歌身后。 我倒在床上就睡着了。也不知到了什么时候,我听到两个人扭打的声音,便赶忙起床,才发现乌干达和马良在打架。马良的衬衣被撕了个很大的口子,乌干达的额头青了一大块。我大吼一声,你们在发什么疯?他们才罢休,各自坐到床上,歪着脖子,像垂死的鸭子。我说,他妈的你们是怎么了?送人居然还送出仇恨来了。马良说,乌干达,老子根本就没那意思,你追阳宇歌关我鸡巴事,没想到你的心眼那么小,还处处提防我。乌干达说,我去送阳宇歌,你跟着我干什么?还……马良说,还什么?是不是还当着你的面去亲她了?鸡巴毛,我看你也别做梦了。我立刻阻止马良再说话。我摇摇头说,你们两个真他妈都吃错药了。 事后,我才知道,他们两人送阳宇歌,在路上就干了起来。乌干达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他从一上车就处处暗示了我们(主要是马良),他在追阳宇歌,现在好不容易逮住个向阳宇歌表白的机会,可背后窜出个马良,心里自然气愤。而马良酒也喝麻了,压根也没在意乌干达的企图。他平时也就是那个德行,酒后忘事不说,色胆还会暴露出来。阳宇歌是他的发现,但阳宇歌不是他的专利,他只是阳宇歌存有非分之想。他在糊涂的时候,也难免不做糊涂的事,这也是乌干达提防他的原因。 第二天,我们一直睡到中午才起床。大家洗漱完毕,默默地抽了一支烟。看到马良开了口的衬衣和乌干达额头上乌青的伤疤,我暗自笑了起来。马良说,昨天晚上,我们做得太过分了,一喝酒怎么都是这个德行,把别人一家人都喝跑了,现在没脸面见人了吧。乌干达的心情要沉重得多,说,真像做了一场梦。我说,你也该醒醒了,噩梦醒来是早晨。大家都不说话,想必我的话说到了乌干达的心坎上。我又说,别指望阳宇歌来给我们安排饭局了,我们干脆到外面吃点什么赶紧走人吧,谁叫你们把事情搅得乌七八糟的。 我们一声不吭地来到一家快餐店,每人要了一大碗牛肉面。马良很快吃完,然后到一家商场去了。他回来的时候,上身的破衬衣换掉了,穿上了一件崭新的花格衬衣。我笑着对乌干达说,你的额头需不需要上医院涂点消毒药?他尴尬地笑了起来,没什么事,我这伤疤成了马良的纪念品了。马良说,他妈的!你这伤疤是你留给阳宇歌的纪念品,关我什么事? 大家往车站走。我突然感到跟阳宇歌连招呼也不打,很不礼貌,就建议还是要给阳宇歌道别一声。可我们谁也不知道她家的电话,只好又找到她家去了。我们一进门,阳宇歌的妈态度突然变了,很冷淡地招呼了一下,就不见人影了。阳宇歌从屋子里走出来,说,我正要到宾馆找你们呢。我说,我们要走了,过来给你打声招呼,你安心养伤吧。阳宇歌说,怎么就要走?中午饭还没吃呢,走,我们到餐馆去吃饭。 我们随她出了门,走到楼下才对她说我们刚吃过了。然后马良开始检讨我们昨天的行为,说,我们太放肆了,把你们家里闹得一塌糊涂,请你谅解。阳宇歌说,我理解你们的,只是在家里母亲对我们管教严,难得随便起来。 凭阳宇歌母亲突然改变的态度,我们就感到了这一点。在小县城里,观念传统,礼节讲究,哪容得下我们三个酒鬼粗陋的表演。我估计,昨晚我们一走,阳宇歌的母亲把她收拾了一顿,担心她在外交一些乌七八糟的朋友。 我们走到车站,阳宇歌一直把我们送到车站。在言谈中,她透露了自己考武汉音乐学院的事。她说,伤病一好,就要去武汉面试了。 后来,阳宇歌就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我们只是听说阳宇歌在武汉音乐学院进修毕业后,就分到了省歌舞剧团。据说,她还成了剧团里的台柱子,常常参加一些大型的演出。 乌干达的美梦总算彻底破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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