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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史弄玉
1.青罗青罗
鬓影的幸福一直令我不能直视,她是有才华的女子,却不似我,锋芒尽露。 她的美丽自十年前就已经不动声色的开始滋长了,那一年,她被父亲牵着手,站在母亲和我的面前,小巧动人,楚楚可怜。可我怎么能忍受同一件裙子,竟有人穿得比我漂亮,夜里,听见母亲在浴室里低低的抽泣声,我用剪刀将那件我致爱的浅紫色吊带裙绞烂。
母亲悲伤的眼睛从那年起不曾褪淡,她抚着我的脸说,妈妈这一辈子不甘心啊。 心绞痛的时候,她捂住胸口,在床上卷成一团,我在旁边茫然地哭,父亲摇了摇头,几天后,鬓影从我们的生活里消失了。可母亲的心痛病就从此落下了根,她常指着心脏说,这里有个伤口。 那一次的五年后,母亲就逝世了。那天晚上,她心绞痛发作,我上夜自休,父亲出差。她一个人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伸手去够在床头柜上的药,却被打落在地上。她就那样一手伸着,一手捂着胸口,眼睛睁得大大的,再也没有闭合。
再次见到鬓影的时候,是在新生聚会上。密密匝匝的人群,我一眼就认出了她。顺直乌发,不烫不染,白晰脸庞,无铅无华。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她一手挽住及腰坠下的长发,一手握着毛笔,弯腰,低头。收笔起身的时候,长发向后一甩,黑蒙蒙的一片,丝丝落下,似染墨般的寂然。 仅此一项,我便自叹不如,纵写得再好的字句,也不及她一抬笔、一收梢的静美。
很是可笑,我们居然是同一系,同一班级,同一间宿舍。避无可避的是命运的嘲弄,有时候不可理喻。 大二的时候,她便是学生会的主席,在文学社里负责采稿,是学校所有重大晚会的主持人。 常常听见有男生在宿舍楼下唤她的名字,久久不去。或夜里有身影于楼前高大的凤凰树下徘徊,某天清晨,一地花瓣,据闻,一男生喝醉了酒,等她不来,狠狠地往树上砸几掌,一时落英缤纷,树干上依稀留有血丝的痕迹。 同宿舍的张怡然摇头晃脑地为此赋上席慕蓉的诗:“你身后那落了一地的,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我冷冷一笑,一样是零落成泥碾作尘。 带着厚厚眼镜的陈小绿刚好走进来,看见我的脸色,胸无城府地说,咦,你好象在吃谁的醋哦。 我一怔,突然发现自己真的是嫉妒她,所有别人费尽气力争取的幸运,对她而言,却似信手拈来,而眉间似乎却始终有放一字宽的笑容,但我将此归类为虚伪,得了便宜还卖乖,莫失为最典型的例子。
高嵩的出现无疑让我可以在鬓影的面前扬眉吐气,他与我高中同窗,头脑极聪明但不务正业,脸蛋极漂亮但略嫌苍白。在高三那年向我频投眼神,几次将电影票夹在书里。可那时候,大学的校门就在眼前,那个据闻为恋爱温床的地方才是我将来的广阔天地。于是,将电影票转送给同桌的女生,既讨了她的欢心,又拒绝了他的攻势。一来二回的,他也明白了,转过身投入他的万花丛中。我也自慰心扉,幸亏生得一双慧眼。 再后来听说他上北京跟他父亲学做生意了,音讯全无。这世上没有谁非得为谁天长地久,这是个充满欲望的时代,一份爱走了很快就会另一份爱来填充。
只是没想到时隔四年再见,他一身光鲜的来到我面前。当时,我正在过六级,和陈小绿靠着各自的床头互练口语,听见楼下有陌生的声音喊我的名字,懒洋洋地让张怡然告诉他我不在。张怡然探了下头,哇噻,是个帅哥呀。 是吗?我挑了一下眉头,心下得意,按身不动。刚约会回来的鬓影走了进来,你在啊?楼下有人在找你呢。我转念一想,走到窗前瞄了一眼,依稀认出那白晰修长的样子竟是当年的高嵩,笔挺的一身服饰显而易见他的富足。 我又转过头看着鬓影幸福地哼着歌换衣服的模样,只在那一转念之间,我改变了全部想法。 高嵩没想到时隔数年我却回心转意,自然如获至宝欣喜若狂。而我,只是因着他的体面和优雅,挽着手在校园内行走时微笑也徒增骄傲。
我们的爱情只维持了七个月,最后一次争吵我依旧是保持我的骄傲,拂袖而去,而他并没有象从前一样挽留我。十天过去了,我的心开始弄捏不住了,在做好准备放弃盔甲的时候,他终于出现在楼下。我得意地莲步下楼,却看见鬓影同他站在一起说话,有说有笑,很熟稔的样子。 所有柔软和温存的念头在那一刻全盘尽弃,连最后一丝笑意都被我狠狠地咬进牙里。走到他面前,将颈上他送给我的项链扯下,丢到他脚下。他的脸色更白了,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低下了脸。 我瞥了一眼站在一边神色不安的鬓影,从鼻腔里发出一声哼,甩手即去。
这一回高嵩就真的走了,回北京公司去了。听说走的那天,请了鬓影。这无疑更坚定了我的恨意,几次她似乎想对我说什么,都被我不屑的语气打断。 偶尔夜里,会突然地想起高嵩的好。才发现原来他在我心里并不是如我想象的只是充当炫耀而已,凡是女人被宠爱久了,就会真以为自己是宝,不顾一切地抬高了起来,更何况是我,生来就心骄气傲。 毕业分配的热潮随即就一下子涌了过来,致力于将来的前途,什么疼痛什么回忆都会被淹没了。高嵩成了我生命里的一个座标,上面写着初恋两字,遥遥指向二十二岁的秋天。
那年秋天,高嵩在楼下唤我的名字,青罗青罗。他的身旁是一株开得极其艳丽的茶花,衬着他苍白的脸庞,我从窗子里偷偷望过去,是起起落落缤纷的风。
2.整个八月
董平楚在我刚参加工作那年的公司年中宴会上相识,他是作为总公司的代表在席上致词,过来敬酒的时候,整桌的人唯有我不愿喝酒。 他走到我面前,微笑着问,真的滴酒不沾,我不信? 我回笑,当然,如果你愿意喝掉一整瓶,我可以试着沾一沾。 他眨了下眼睛,点点头,倾了一杯,举过我的眼睛,一口喝光。 我笑而不语,所有人都停下动作,心怀各异地看着我们。 第四杯的时候,他显然有些不支,皱着眉咽了下去,以胜利的表情看着我。 我一扬眉,拿起桌上的空酒瓶,轻轻地在瓶口处一舔,好了,我沾了。 他一怔,然后呵呵大笑,转身离席。
退席后在门口等车的时候,他开着机车停在我面前,我送你吧,怎么样? 那一刻里,似乎那滴酒精在我身上起了作用,我只略犹豫了一下,便跨身上车,西湖小区,谢谢。 车开得飞快,我不得不搂住他的腰。他是那么年轻,一搂住,透过薄薄的T恤,就触及了他结实而强健的腹肌,心突地跳了一跳,脸紧紧地贴上他的后背。 车速是那样的快,我的头发在风里往向疯甩着,但心是勇往直前的。他的背就在我的脸颊之下,散发着热。是谁的温度,谁的热量,谁在向谁靠近着,早已经没了分别。
拐弯的时候,突然杀出一辆自行车来,他猛地一下转个方向,我还来不及惊呼,车已斜斜往地面上擦过,两个人重重地摔在了一边。我坐在地上呆了足足一分钟,瞪着眼睛注视着我小腿上的那道深深的刮痕,血密密地渗了一腿。 他一瘸一拐地走过来,低下头看我的伤口,疼吗? 我回过神来,仲夏夜的星群繁布,我一抬头就看见他的脸,他温柔的眼神,后面,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星辰,一下子就黯淡了。我哇的一声,泪水急急地挂了下来。
那个夜晚,我没有回家。在他的房间里,他帮我包扎伤口,伤口很疼,我一直忍不住泪流。许是多年来的委屈压抑了太久,又始终坚持着骄傲的个性,不愿低头,困顿找不到出口,转而成了内伤。终于找到一个哭泣的理由,就此再也不愿放手。 他温存地抚慰着我,先是用语言,然后是手指,接着是嘴唇,最后是身体。
而我,脑海中并没有任何的空间来思考对与错,似乎一切顺理成章。董平楚,注定是这样一个飞扬跋扈的人来解除我的禁锢。疼痛如山风袭来时,闭上眼睛,记住了这一天,八月一日。 他在黑暗中抚着我的脸庞,从额头一直到下巴,青罗,你不骄傲的时候那么美丽。 我听出里面的暗义,睁开眼睛看着他,我们是今天才认识的吧?
他从我身上起来,坐在床沿,手指缭拨着我散落于枕上的乱发,一个消息的传递只有一张嘴和一只耳朵的距离,青罗,难道你不知道自己的魅力吗? 我当然知道,更何况总会有人一再用行动提醒我。我微微一笑。 但采取具体行动的人,大概我是第一人吧?他呵呵大笑,语气里的得意昭然若揭。 我僵住,脸色微变。看着他赤裸着朝浴室走去的背影,有些悲哀。总以为,在这样的时刻,应该是女人靠在男人的胸前低泣,而他轻拍她的肩膀,一脸幸福地安抚着她。 这是个不祥的开端,我的小腿又开始隐隐作痛。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个克星,用来为你完成所有曾经以为不可承受的伤害。女人的心放得越高,一旦爱上,越是容易放低自己。 董平楚那间一房一厅的单身公寓成了我每天必去的地方,开始的时候,他上街买好酒菜等我到来,到后来,是我带着食物和自己去了。 我拉着他走五子棋,赢了他数盘后,他开始找到心得,所向披靡。我生气,换走跳棋,每一回都不多不少输他一步。 索性生起闷气,扁着嘴,拉长脸。 他伸手过来捏我的脸,你生气的时候比较可爱。 抬着下巴,瞄了他一眼。那我天天生气给你爱? 有何不可,不过我希望你生的是液化气,那样我就可以省些家用。他咧着嘴贫笑。 我扑嗤笑了,一个枕头丢过去,他把它丢了回来,连同整个身体。 无尽缠绵。 那是我们最甜蜜的日子,整个八月,没下过一场雨,连台风都不知所踪。
夜里,拉着他的手,让他陪我逛街。在商场里,看中了思彼垂银的一对玫瑰耳饰,非得要让他为我买下来。他斜睨了我一眼,你又没打耳洞,作什么用? 一咬牙,隔天就去穿了耳洞。一见到他,就哭丧着脸撩开长发,给他看我新穿的耳洞,还红肿着发痛。 但终于欢天喜地的如愿带上他为我买的耳饰,连续着一星期都扎起头发,见人炫耀我的耳朵。
有回他习惯地来亲我的耳垂,却被耳针扎了一下,喊了声痛,从此不再碰我的耳朵。心里微微怅惘,对着镜子,看耳朵上那两朵精致的银制玫瑰,矛盾重生。 只是想把他的爱时时刻刻带在身上而已,没想到,疼痛了我,伤害了他。爱是双刃剑,始终锋利无比。
中秋夜里,他的朋友来家里聚会。喝酒聊天,气焰升天。我应酬了几个回合,回到房里看书。 拿了空杯正想出去拿水,打开门的瞬间,听到其中一个人说,昨天我遇见鬓影了,原来她现在在N市,她还问起了你。 一下子呆住,这世界是如此的小,无论我再辗转迂回,也无法躲避鬓影的光芒,在她之下,我始终黯淡,灰沉。 握着杯子重回房间,打开床头的收音机,听见声音甜美的女播音员预告第十三号台风将于后天登陆我市。把被单蒙在头上,台风,是该来了。整个八月,我们那么奢侈热恋。
董平楚的烦燥、心绪不宁开始浮凸出来,有一回听见他在电话里查问电话号码,并一边记在记录本上,挂断电话后撕去。我拿着本子,那上面依稀留有痕迹,还能分辨得出那个区号便是N市。 他终于是要去了,N市在七百公里之外,坐一个多小时的汽车到厦门,然后再搭上半个多小时的飞机就可以抵达。 我抚摸着纸上那些阿拉伯数字的痕迹,那样深刻那样坚定,这是平楚的方式,用笔或者用情都是一样。而我,我没那个能力,让自己成为那些痕迹的主人。我靠他那样近,却又离他那么远。 N市,那个种满法国梧桐的地方,衣鬓影就在某一片树荫下从容行走。而平楚,他怀揣着那个关于她的线索,终于要一程一程地去找她了。
夜里起了台风,平楚坐在电视前看足球赛,不一会儿,桌上堆起了一堆烟头。我冷眼旁观,他心有旁骛。一场台风,困住了两个人。 台风还要持续好几天呢,把你给耽搁了吧。我冷不丁地问了一句。 啊?什么?他回过头来,不解地看我。 我是说飞机。 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他脸色变了变。
我冷笑,板着脸僵持了一分钟。然后夺门而出,平楚跟着我冲了出来。在楼下的路口处攥住我的手,怎么了你? 我狠狠地甩开他的手,倔犟地昂着脸。 他眉头皱了起,大声了起来,好端端的,你发什么神经呀? 我瞪着他半晌,好,我问你,你跟衣鬓影是什么关系?你是不是还想去找她? 你认识鬓影?他惊异地。明显的闪过一丝悸动,停顿了许久,然后放低了声音,我和她……已经过去很久了,我不想再提。
那一刻的打击是无比沉痛的,我宁愿他是大声地骂我神经,甚至于恨恨地甩手而去,那都足以推翻我心里的一切想象。但他不是,他退缩,他强颜,他欲语还休。他只需一个表情便将我所有的努力,所有的希望,所有重新建立的信心全盘推翻。
我突然不知所措,举目望去,整片风里都是鬓影丝丝落下的黑发,缠得我不能呼吸。 他走过来,轻轻地搂住我。好了,青罗,别闹。 你爱我吗?我咬着牙,瞪着他大声问道。 当然。 你发誓只爱我一个人。我不愿罢休,咄咄逼人。 他皱了皱眉,好,我发誓。 永远永远都不能去找鬓影。 他终于不耐,大声喊道,你还有完没完呀! 你不肯?我歇斯底里起来,衣鬓影有什么好?我就不明白,一个一个像苍蝇一样粘上来。我告诉你,这个女人骨子里就只有一个骚字。 董平楚的脸色一变,狠狠放开手,我的身子突然失去重心,踉跄一步,跌倒在地上。
风狂刮起来,夹杂着乱雨,鞭打在脸上,丝丝的疼。平楚的眼神,隔着风雨冷冷看过来,凌厉无比。他不愿再伸出手来扶我,我在他眼里,是一个可笑庸俗披头散发不明就里的女人,那是他不爱的模样。可我已经没有办法,我是那样的不甘心,不甘心输给的人是鬓影。随便他爱的是哪一个人,都不及是她那般的伤我的心。 他在什么时候离去,我不清楚,我坐在雨里,掩面痛哭。我爱的男人,他把我丢在黑夜里,丢在1995年的第十三号台风里。没有救赎,无以为继,爱情是一盘四处散落的跳棋,我总是输他一步,不多不少,刚好一步,从他到我,从爱到伤害。
3.七个光阴
董平楚在不久后就辞职离开了公司,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但我想,他的方向我是清楚的,那般的清楚,以致于不能原谅。 耳朵上的玫瑰取了下来,留下两个空空的洞,再没有佩戴任何的耳饰。早在当初,我执意要把他的爱带在身上的时候,就该明白这样的伤口因其量身订做,而将永不愈合。
夜里抚摸耳垂的时候,想起,那些别来已久的吻。我承认我是个在爱情方面比较失败的人。 后来沈易林告诉我,谈恋爱也讲天赋。忽地眼睛一大,这个不苟言笑的男人,原来也会一语惊人。随即安慰自己,我只是禀赋不足而已,无关自身魅力。 沈易林从头到尾就长得象个地下工作者,四平八稳的表情,惜字如金的谈吐。这个男人,一眼就可以看到他的十年之后,闷却安全。
我在圣诞夜的同学聚会上初遇他,那段日子,一心想把自己毁了。痛有多深,笑便有多浓烈。不善酒力却频频邀杯,喝到七分醉的时候,拉着张怡然非一起唱歌不可,她急忙要脱身,就把在一旁闷坐的沈易林推给了我。 我把另一只话筒塞给他,自己握着话筒对着银幕含糊不清地唱着哭沙、心动、爱的代价。唱累了,懒懒地靠沙发上,微眯着眼。快睡过去的时候,听见他一边沉沉地唱着:能不能陪着你走,虽然你说留不住你,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紧咬着唇,快要哭了出来。 他靠了过来,低低地朝俯下脸来,青罗,我一直喜欢你。 我吃力地抬起眼帘,接住他沉稳的眼色。头依了过去,埋在他的胸前哭泣。已经很久没有被人拥抱过,那种温暖的感觉实实在在。 我不是爱他的,在开始的时候,我纵然深醉,依旧明白,那只是一种类似濒临溺毙的恐慌,我的败局需要一个人来收拾,仅此而已。
沈易林是张怡然的表哥,以前便来过我们宿舍,曾经误以为他们是青梅竹马想凑成一段佳话,努力几次发现他实在是个练太极的高手,再激烈的暗示和冲击都会被他一两拨千斤地轻易撇过。 他告诉我,其实他去就是为看我的,来来去去了三年,而我始终当他白板,看都不看一眼。 我眯起眼睛,谁让你不长得像东风,起码看起来修长玉树一点。
他给我炖参汤,每个星期天早上唤醒我载我去登山,在夜里十二点的时候准时打来电话。他说,希望他每一天都能第一个听到我的声音。 我不费余力地拆穿他的浪漫,从哪里学来的? 他老实地坦白,那天上网查资料刚好看到的。 我正色地说,沈易林,以后不要用小技俩来讨我开心,我不是小女生了。 他笑笑,难道你就老了? 我低头不语,伸手搂住了他。平楚的样子从我眼前一晃而过,他说,青罗,是你自己把自己逼入绝境,你给了你自己一个伤口,然后就永远的怨世欺人,这样的话,你会老得别人还快。
寂寞了,找个肩膀来靠一靠,但是不要停留太久,不要圆谎圆得太满,这样的事情,何妨为之。我这样想着,并这样做着,安心地做他的掌中明珠。 情人节的前天,他带我去逛商场,说要送个礼物给我。在玉器柜台前,他兴高采烈地挑选玉镯,而我态度极为懒散,不想亏欠他太多,就找出诸多的理由,这个不够透明,那个微有裂缝。最后,小姐拿出一个精致碧绿的镯子,我拿在手上转了半天,实在找不出一个拒绝它的理由,心里也喜爱,但害怕被它的安静淹没,我需要的是热闹和繁华,轰轰烈烈的爱情,沈易林给我不起。
它太小了,我戴不下的。我漫不经心地放下它。 小姐抓住这句话里的纰漏,迅速找来一盆水和肥皂,要证明是可以戴上。柜台上的三个小姐围上来,我来不及抽身,便被死死地按住左手,镯子卡在指关节上,剧痛传来,我痛呼,不带了我不带了。 马上就好。话音刚落,镯子已经带上了手腕,付出的代价是手背上的一片红肿。
不要不要,痛死我了!沈易林,都怪你。我恨恨地一甩手,转过头骂他,可却就不见了沈易林。半天才见他回来,刚想斥责,却看他手里拿了单子。 看你那样痛,就买了,不然再脱下来,又要痛一次了。他一板一眼地说着,我看了他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转身就走。
他一路跟着我,我走在路上,他陪在后面,我过人行道,他急忙走到我左边,我在广场上,他无言地站在我身旁,手里还拎着我的背包。广场上的风很大,有许多人在跑着笑着放风筝。 风,依然是大风。我的眼睛像被什么刺痛了,有液体企图流出来,他伸出手,递给我一张手巾纸。 我转过脸,看着他,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不知道,就是想和你在一起。他一脸严肃。 如果我说之前我和你在一起只是欺骗你呢? 那就再骗久一点,青罗,久一点,再久一点。他的声音温温柔柔地弥漫开来,我心底一阵软弱,那一阵软弱决定了我们的之后的七年,是谁,该为谁抚慰伤口,原来是早就注定好的。
我不止一遍地问过他,为什么看上我而不是鬓影? 他不厌其烦地回答我,就是喜欢你没有什么道理。 我舒心地点点头,忽又紧张地问道:你觉得我和鬓影谁更漂亮? 他认真地看了我一会,你们的眼睛很像。 我脸色一变,拿起镜子换着角度看自己的眼睛。 镜子里浮现出母亲悲伤的脸,她一遍一遍地流着泪,她的心里有一个暗伤,久久不愈。 我颓然地丢下镜子,母亲,你把伤口留给了我。
我和沈易林一走就是七年,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习惯了还是真的爱上了。其间也无数次地争吵,扬言要分手,但最终,他张开双臂,搂住了我。 与他的战争无异是徒劳无功的,我的任性与骄燥找不到着力点,胜局摆在我面前,而我逐渐安于这样的顺境。 吵得最厉害的一次,是我在清晨的时候接到一个电话,拿在手上一会儿,被我狠狠地挂断了。 沈易林问我是谁,我灰着脸不答。电话又响,我抢着接过,又立刻挂掉。 他更奇怪了,追问着我。第三次电话,被他抢走了,说了几句话,断了之后,他用一种从未有过的语气训我。 我一生气,跑进卫生间里,锁起门。
他使劲地敲门,青罗,他毕竟是你的父亲,你不能用这种态度。 我的事情不用你管,你也管不着。我大声地说。 你太任性了,他已经是个老人了,生了病,还有什么不能原谅呢?
我曲着脚,膝盖顶着冰冷的瓷砖,泪水一滴一滴地掉在了地上。那些日子,母亲一个人在卫生间里哭泣,她流着泪,没有人安慰她,我傻傻地站在门外,偷偷地听,听见她的抽泣声由大而小,慢慢地被咽进了心里,再也没有发出过声音。谁体贴过她?谁抚藉过她?她伸着手,抓不到桌上小小的药片,她隐忍着,无法改变他背叛的那个事实。 不,我不原谅他,永不。
沈易林撞开了门,抱起我,我缩成一团,卷在他的怀里。 我们结婚吧。这是我在那个清晨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的悲伤源于上代,母亲的生命终结了,我便找不到自己的出口。 我那样不假思索地给了自己一个结局,心灰意冷地厌倦着,迫不及待地想逃进按部就班的生活。如果,如果只要想得到一个怀抱,是谁的胸膛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他够温暖。
4、衣香鬓影
我没想到,我会在那一天遇见鬓影。 时值盛夏,阳光灼目,我站在路边公车停靠站的蔽顶下等沈易林。我们刚刚拍了婚纱照回来,他去对面的超市给我买饮料。 我轻轻哼着歌,是你的私事、你的决定,用不着聪明,心诚则灵…… 我们打算在冬天结婚,房子的产权证上写着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端端正正地排着,举案齐眉的般配。
一辆公车缓缓停下,一堆人挤了出来,我自觉地往后闪。人群里,走出了鬓影那张熟悉的脸,以及在她后面平楚明亮的笑容。他们并没有注意到我,挽着手并行走了。 呆立了很久,直至被沈易林打断思索。木然地被他牵着走,一直还回过头,寻找那对已消失的背影。 我打电话给陈小绿,试探她的口风。果然她告诉我,衣鬓影从N市回来了。 我说要给她送喜帖,她便给了我鬓影的地址。 我在附近徘徊了好几天,才终于等到一次董平楚独身出门的机会。 我装作埋头疾走不注意看路的样子,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撞了他一下。两个人同时抬起头,我啊的一声惊呼,脸上闪过痛楚的表情,急急转身要跑。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臂,是你吗?青罗。
我甩了几下,怎么也甩不掉,于是放弃,泪水顺着脸庞流了下来。我用这么多年的时间才总算明白,对于董平楚这样的男人,强硬与逼进只会适得其反,只有软弱与无助,才会令他慈悲。 我编织了个美丽的谎言,我告诉他我即将有一份不幸福的婚姻,我只是为着即定的安稳而随他而去。 可是以青罗你的能力,你完全也可以给自己安稳啊。他隐痛地说。 如果没有爱,我凄侧地摇头,平楚,如果不能嫁给你,嫁给什么样的男人又有何差别? 他沉默着不语,我楚楚可怜地昂起泪脸,他一下子就被击败了。
我们拥抱着,然后一步一步地朝那个熟悉的步骤而去。相隔七年,肌肤依然是相亲的,熟知的,默契的。 记忆剪去那分离的七个光阴,一步一步地重回当年的初夜,我突然明白,我甘于沉寂那么久,原来是为着这一刻的到来。
董平楚早在我们上大学时就已经认识衣鬓影,他是被同学带来参加晚会的时候看见鬓影的,那一刻的惊艳和澎湃就足以支撑他对她漫长的思念。他在校外的小径上徘徊,以求见之一面,喝醉了酒,还跑到宿舍楼下大声高呼她的名字,直到看见她与另一男生亲密挽手而过,看都不看他一眼,情痛之下,一掌打在了树身上,自此留下一道伤痕。 鬓影毕业后,便没了她的消息。以为从此情缘错落,哪知又重新得知她的消息,纵然身边有我,也无法摆脱再去寻她的冲动。而我,无异于在他矛盾的时刻,狠狠地推了他一把,把他推回给鬓影。 N市,那个美丽的城市,重重的历史背景,浓浓的人文气息。当他风尘仆仆地出现在衣鬓影的面前时,她吃惊不小,随之淡然。没有人可以抵挡这样不顾一切的爱,更何况彼时的董平楚,已不再是当年青涩的男生。
想到那段日子的撕心裂肺,依旧感慨。只是我不知道有什么能力,能让董平楚重回我的身边。更不知道,我所想要的这个结果,是因为爱他不忘的缘故,或者只是旧伤作祟,只是不甘心,只是对那份怨恨的持续。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给了鬓影如此淡定的气质,对所有的一切,安之若素。那一段来源上代人的恩怨,造就了我们完全迥异的个性。我们各自长成为优秀的女子,站成了两个世界。 只是一个过于内敛平静的女子,有时候会让男人怯步。 平楚曾经对我说,有时候我会突然对她害怕,她太平静了,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眼前一亮,我的任性虽然过火,但到底有血有肉。 而沈易林,被我彻底地撂下了,他忙着张罗我们的婚事,我忙着经营我的爱情。我那样狂热地投入平楚的怀里,像一个卑微的拾荒人,一点一点从他的心里拾回我们过去的温情。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我想我不愿睁开眼睛开的,怕一睁开,就会看见自己的容貌在扭曲。
那些别来已久的吻又回来了,平楚细腻地亲着我的耳垂,被我们丢在那个台风夜里的温情,一丝一缕地循着肌肤的亲近回来了,心随着肉体行走,暗香浮动,月黄昏。 平楚终于答应跟鬓影分手,去之前,他犹豫好久,我冷眼看着,不催不促。我已不再是当年的我了,知道分寸,懂得方式。
我偷偷跟在他的后面,躲在他们见面的咖啡屋对面的商店里。三个忐忑不安的小时过去了,他们一前一后走了出来。我快步上前,亲密地挽住了平楚的手,他脸色一变。我答应过他,不让鬓影知道是因为我们在一起而与之分手的。 鬓影,好久不见了。我得意地笑着对她说,看到她漆黑的眼中闪过一丝惊愕,心里一阵快意。 她苍白着脸,侧过脸看着董平楚,他的脸上一阵难堪,对不起,鬓影,我是跟青罗在一起了。
她转回脸,她的眼睛里有种灰飞烟灭的痛楚,第一次,我发现,我们的眼睛真的是长得极像。心,往后缩了缩,吸了口气,再次直视着她。 青罗,这就是你所要给我的吗?那么多年了,你始终无法释怀。她连激动都是那么的平缓,她又回过头注视着平楚,你能确定站在你面前的这两个女人,谁真的爱你吗?
平楚的脸因痛苦而扭曲,他是无辜的,但他同时也是悲哀的,他和所有的男人一样,在白玫瑰与红玫瑰之间举棋不定,左右顾盼。 他的惘然和鬓影的绝望,在视线相碰的那一刻,于空气中粉碎了。鬓影冷冷地自嘲笑着,甩手而去,脚步有些踉跄,似乎挣扎着要急于挣脱什么,却又举步难艰。
我的心突然猛烈地痛了起来,我想,我是感应到了她的痛楚,那样绝望,那样伤心,败给了自己血肉相连的人。 我捂住胸口,弯下腰来。董平楚从鬓影的背影收回眼光,愤愤地看着我。我想伸出手,但却没有力气,我看着他的背影,张着嘴几次想唤他的名字,却发现,他的影子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好象那个七年前的台风夜里,他拂袖而去的样子。我突然迷惘,原来以为自己一直放不下,所有的激情,其实都已经被我们在那个八月里用尽,剩下来的日子,只是惯性的延续。
复仇的快剑从心里抽出,只剩下空洞的感觉。我在爱着谁,恨着谁,放弃谁,得到谁,那一刻,我没有答案。 心里一阵悲哀,我只是被自己营造的痛苦纠缠了那么久,却耗尽了力气。
5.一念之间
这是2002年的秋天,来得过早,有些悴不及防。 当沈易林从我的包里发现我和董平楚开房的单据时,我对这样的结局已是心平气和,知道是该来的它终于是来了。他反复追问,企图得到一个圆满的谎言。我站在窗前,窗外是起起落落纷纷扬扬的秋风,我终于明白,这世间从没有圆满。转过头,看着他的眼睛,看到了七年前伤心欲绝的我。一直以为可以抚慰伤口,原来却是重添伤口。 是谁说过,如果我撒谎,我只是想向你证明,假的,就是真的。 兜兜转转,我已分不清孰真孰假,爱恨没有界限,只是惯性。
风那样的急,一刮一刮地起着,急驰于夜路里的凉意,是无袖的衣,及膝的裙,还有,来不及换上的心情。 四季是不分明的更替,有如爱情模糊的界限。明明是应该平静地挥手,遵循最后一次拥抱时的约定。可约定,最后的和最初的,竟是如此相似,约定快乐,约定幸福,只是对象更换,不再是彼此,而是彼此的彼此,明天的明天。 可之后,我们终于还是没能做到,而用硬冷的语言去抨击对方,温存撕毁,现实的面容如此狰狞。我耗尽了气力,懒懒地妥协于一切的罪责。走在街头,音响店里在唱着:那就这样吧。
父亲的噩耗自这个季末传来,他的大半生在辗转与责罚里渡过,这样的平静,他一定是期待很久了。 母亲和父亲自小青梅竹马,本来风平浪静的爱情却在历史的颠波里被浪掷,在那个无情而苍白的时代,父亲的整个家庭被打成了右派,搜刮了一切财产乃至尊严,母亲是个倔犟的女子,固执地爱着这个极具才情的男子,在71年的春年他们义无返顾地结了婚,随即父亲就赶上了上山下乡的大潮,离开了母亲。
在那个荒芜贫瘠的山里,精神的空虚,打垮了理智的界限,父亲认识了鬓影的母亲。他们以一种近乎悲情的状态来靠近着,用身体的冲击来平复灵魂的寂寞,所谓取暖,短暂慰藉。 她怀孕了,他却要回乡了。想来也应该有一个挣扎的过程,他不能留,也不能带她走。她无法跟随,更不愿放弃那个小小生命。昏昏盲盲,前程一切茫然。 那个与鬓影酷似的女子,站在车站前,目送着希望与幸福一同被火车带走。软弱地俯下身来,从此面对的是暗天蔽日的生活。
母亲同时在那一年怀上了我,以为从此合家团结。没想到十年后,鬓影的母亲过世,父亲再也无法掩饰这个事实,他只能将孤伶伶的鬓影带回家来,奢望母亲的宽容。母亲手里的水勺在看到她的那一刻,坠落于地,心,碎成一片。 十年了,他一如昨往的温情下原来在掩饰着一个背叛的事实。一向倔犟的母亲怎堪忍受这样的真相大白,一下子垮掉,落下病根。
鬓影又被父亲带走了,去了哪里,安置在什么地方,是个秘密。 只是从此后,母亲不再对父亲说一句话。他们在沉默里僵持着,最后的结局以一个人先行退出为终。而我禀承了母亲任性而固执的个性,并在她去世后,将这份怨恨也继承了下来。
我执意要住到外婆家,父亲送我去的那天,我在前面走着,他在后面拎着行李跟着。几次过马路,他恍惚不知所遁。在路旁的餐饮店里,父亲说饿了,吃个晚饭再走吧。 他点了韭黄炒蛋,西芹炒肉丝,糖醋鱼,七彩干贝汤,两瓶啤酒。这些是母亲爱吃的菜,可在那些年里,她从来食而无味。
父亲在桌上摆了三副碗筷,用筷子指指向我示意,便埋头吃了起来。我只咽了一口,便再也没吃,整桌的菜父亲慢慢地将它们扫光了。喝光最后一杯啤酒的时候,父亲突然低低地哭了起来,他含糊不清地说着,他这辈子欠了两个女人,都没有还清。
他苍老的声音在那个黄昏的小店里显得突兀,我面无表情地转过脸,看着路上飞扬的尘土,落在每个人的肩膀上,像劫难一样无法逃避。我没有安慰他,也没有给他任何拭擦眼泪的物件。我想,我的冷漠从那时候铸就,经年不散。 十七岁的那个黄昏,我看到了仅四十一岁的他的衰老,但耳边更多的是呜咽的风,有如母亲藏在浴室里时悲伤的饮泣。
在父亲丧礼上,鬓影穿着白色的长裙,我一袭黑衫黑裤。 鬓影朝我走过来,爸爸临死的时候,只说过一句话,让我照顾妹妹。 妹妹?多么荒唐的字眼。我哑然失笑,面前这个安静从容的女子,便是我的姐姐吗?我一直在否定这个关系,可是,我们漆黑的眼睛是多么的相似,这是我无法改变的事实,却也无法接受,无论何时何地。
如果没有我,董平楚也一样会离开你,鬓影,你让人害怕,这是你的问题。我强硬地说着。即使是高嵩,我知道,那一年,他是来向我解释的,你只不过在楼下刚好遇上,我不原谅他并不是因为我输给了你。
她看了我很久,苍凉地笑了起来,你错了,那天高嵩真的是来向我表白的,他让我跟他一起去北京,我拒绝了。可是,青罗,你也不是输给了我,你输给了你自己,一直如此。 十一月的长风,席卷着一切,然后扬长而去。我宽大的袖口在风里猎猎作响,像一片摇摇欲坠的树叶,我突然丢失了自己的支撑点。捂住胸口,母亲的疼痛传递给了我。
我急速地瘦了下去,一举起手,那个碧绿的玉镯在细细的手腕上一落至肘部。想当初带它的艰辛,原来是一早就预示了结局。它在我手上停留了六年,据说是玉会在日积月累中与人血脉相连,可如果连七年的感情已成为空话,还有什么不能放弃?它已不再是信物,不如就此褪下。
把手浸在冰水里,用冰块在虎口处反复擦拭,然后倒了一手的洗洁精,咬着牙,收起掌心,褪却,褪却。一手的乌青,疼痛到极至,麻木。 在它终于脱下的那一念之间,我哭了,不是因为疼痛,是真的有血脉相连的感觉。七年来的岁月如一场后退的电影,一幕一幕地倒演着,然后终于是随着它一并脱了下来。 一念到底有多长?书上说,一昼夜四万三千二百念。而我们的七年,是过隙之驹,只一念之间。
手上的伤痕很快就会痊愈,可心里呢?Internal injury,他们说,这个单词叫暗伤,看不见的伤口,不会痊愈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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