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一个风尘女子的故事
|
|
遠峰
一个偶然的机缘,认识了一位女子。在得知我打工之余,还兼为一家杂志社的特约记者时,她向我倾诉了她的故事,说希望能有更多的人了解。她说她并不是想要去搏取什幺同情,也不知道人们或许能从她的故事中得到些什幺,她只是想把她的故事说出来,如此而已。 她没有告诉我她的名字,我也没有必要知道。在说完她的故事之后,她推开咖啡厅的玻璃门,头也不回,就消失在人群之中。
我是来自鄂北的一个女孩,父亲是小城的一位机关干部,母亲是剧团演员。受母亲的遗传和熏陶,我从小就能歌善舞,加上长得俊秀,很受人们的喜爱。初中毕业后,我就在小城的一所艺朮中专学习舞蹈,预备进母亲的那个剧团,象母亲一样做一位舞蹈演员。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改变了我的人生。母亲与剧团的一位男演员偷偷好上了,被父亲发现后,母亲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与那位男演员私奔了,听说是去了广州,再也没有回来。母亲曾打过电话给我,说对不起我,她也曾寄钱给我,其实认真想起来,我并不怨恨她。父亲的脾气很坏,常酗酒,喝醉了就打人,砸东西,母亲走了以后,他变本加厉了。我常常不敢回家,我很想念母亲。 在学校里的生活我开始变得一塌糊涂。同学们常在背后说我母亲的事,我懒得理会她们,可是我心里真的很苦。为了解脱,我常到外面舞厅去跳舞,喝酒,半夜才归校。期间认识了校内的一个男孩,他后来成为我的男友。我们常常一起到外面去疯玩,终于在一天晚上,我被他带到了宾馆的房间….. 那是我的第一次,很匆忙,没有太多的感觉。事后,他跪在我面前,说他爱我,一定要娶我为妻。我不相信他的话,他可能是怕我父亲知道,找他算帐,其实我也怕父亲知道,打我。他跪在我面前,流着泪,我的心软了,女人的心总是软的。他的名字叫源,源,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正是他最后将我送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中专毕业后,我与源来到广州。他说要带我找我的母亲,听别人说母亲在广州很有钱,但是没有找到她。我们后来在东莞某地进了一家贸易公司,做业务员。我主要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处理一些文书,源到外面跑业务。工资虽然不高,但两人在一起,日子过得还挺好的。公司老板是本地人,他凭关系拉拢工厂的采购员,帮一些工厂送各种各样的五金材料,或原物料。实质上公司是一个皮包公司,也可以算是黑店(不交税的店),所有的东西都是买进再卖出的。比方说,有电话来下单要货,则马上到相关市场去进,再卖给工厂,赚里面的差价。这样的公司生意竟然异常火爆。源的工作很辛苦,他骑着摩托,整天不停的在外面转,几个月下来,人变黑了,也瘦了。 源受不了这种苦的,他本来就是一个孬种。 有一天晚上源让我喝了很多酒,第二天醒来,我发现睡在身边的意然是公司的老板,那个又黑又矮的本地佬! 源拿了老板给他的一笔钱,早已不知去向。 我对老板吼:我要到派出所告你。 老板冷笑:你去告,所有的责任都是你男朋友的,我给他钱时,他说是经过你同意的。 我哭了,无话可说,狗娘养的,算我瞎了眼。 后来我干脆做了老板的情妇,他买了一套房子让我住,还一次性付给我五万元现金。我并不是贪钱,但的确很需要钱;我也并不喜欢他,但有时的确需要他,这个世界本就是很无奈的。我象人们所鄙视的那样,过起了一种“金丝鸟”的生活。那年,我只有十九岁。 老板在外面还有许多别的女人,这与我无关,老板不在的时候,我也可以带一些男人上我的住处,这与他也无关,我不晓得那时我就那样堕落下去了。 老板并不是常到我这里来的,他怕他的老婆。每次完事之后,他都不会在我这里过夜,哪怕是深夜了,也要回家去向老婆报到。听人说他老婆是村上的副书记,很厉害的。 几个月后,他的老婆便找上门来了。她丢给我两万元现金,要我立即从这里消失,否则,会找人做了我。她说这话时脸上冷笑冷笑的,我没有理由不害怕。 我当时就离开了。
那时我已经自暴自弃,根本不想去找一份正当的职业做,我的父亲也来找过我,但没有找到,我并不想回家。我很快找了一家酒店,做应召女郎。因为身体条件较好,且又能歌善舞,每天的收入不菲。陪客人唱歌、跳舞,一个晚上可以赚三到五百,若是上床,则每晚可收入上千元。我也有自已的个性,并不是任何一位客人,我都会陪他上床的,我会选择。在各种交易方式中,酒店开房是最安全的;被客人带走过夜,有一定的危险,但报酬也高;还有一种方式,是伴着旅游或出差的,这种方式我最为乐意,我毕竟年轻,好动,喜欢到陌生的地方看风景,开眼界。 但这种方式更为危险,如果碰上居心不良的人,就惨了,我上过一次这样的当,刻骨铬心。 一次有位老板经人介绍要包我到深圳去玩几天,这是一个预谋已久的陷阱。我被劫持到一间骯脏的出租屋里,他们将我的衣服剥光,四个人轮番上我,我被折磨得死去活来。他们将整个过程都录了相,还拍了我很多裸照,他们不知从哪里得知我的家庭地址,威胁我说要把录相和相片寄给我父亲,他们要我加入他们的抢劫团伙,做他们的诱饵,并答应会分给我较多的一份。我没有办法,只能答应。 我后来也想过报警,报警的话我自己也会被收容;我也想找机会一走了之,却担心他们真的会把那些东西寄给父亲,那肯定会气死他的。我对他们说,只要答应不再乱搞我,我就配合,否则的话,老娘什幺也不会顾虑的。 有了我加入做诱饵,他们的抢劫机会大大增加了。他们都是穷凶极恶的,我把人带到房间,他们就把他打晕,然后开始洗劫,搜到信用卡时,再用冷水把人弄醒,逼问密码,然后去提款。常常有些人被抢了,也不敢去报警。我们四处流窜,处处做案,从我分到的钱的数目来看,这样的收入比起先前来,还要多得多。 两个月后,在一次抢劫时,他们出手太重,将一位新加坡商人打死了。 说实在的,我只是出卖自己的身体,赚点金钱而已,从没有想过会弄死人的。这次与他们合伙抢劫,也是无奈,我最初也是受害人。我亲眼看到那个新加坡商人,在铁棒击中后脑时,呀的一声就那样躺下了,后来用水浇,怎幺也没醒过来。他们也意识到了严重性,决定就地散伙,各自回家避风头。 他们商量时,还决定其中一人带我走,跟他回家,我当然不肯,但当时不敢说什幺,稍后找个机会,打电话报警了,随后租的士逃走。 我是冒着生命危险报警的,我早就想离开他们了。 后来从报纸上得知,新加坡商人被杀的案件24小时内就告破了,但凶手没有全部抓到,正在全力辑捕。
我很害怕,怕被公安抓到,更怕漏网的凶手寻我报复。在一位朋友的介绍下,我又去做别人的情妇,再一次做“金丝鸟”,过深居浅出的日子,我认为只有这样才安全些。 这次的老板是一个姓丁的台湾人,四十多岁,在一家工厂做总经理,老婆在台湾,在大陆找个女人也是生理需要。 他对我很好,可能是我在这里碰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好人。他给我租了一套房间,还买了一台电脑,并建议我去学英语,或者学一点别的什幺,他对我说你毕竟还年轻,以后的日子还长。 可我什幺也不想学,我只想玩。 他是周末才到我这里来的,平时都住在工厂。我很多的时间只能自己跟自己玩,我不太敢到外面去。后来实在憋得慌,就用计算机上网,为了上网,又去学打字。学会了打字,就可以与人聊天,我发现,这是消磨时间的好办法。 渐渐的我也转变了一些想法,我决定与他一年的合同期满后,拿到十万块港币,就告别这种生活,回家或者到内地某个地方,开个网吧,再在当地找个男人,了却此生算了。 九一一事件后,丁总经理的工厂订单量锐减,不到两个月就被人家兼并了。丁总打包回了台湾,我只拿到五万块港币,回去开网吧的资金明显不足。经过上次事件的教训,我是再也不敢到酒店去工作了,而况我也决心告别这样的生活,丁总说得对,我还年轻,以后的日子还长。 丁总临走前,把我介绍到一家工厂做办公室文员。 办公室的工作我最初做过,且现在又学会了计算机,还是可以应付得来的,加上又是特别的人物介绍,我每天的工作都很轻松。只是常常一个人,感到很寂寞。 办公室有位男孩,叫小方,他似乎对我特别好,认我做大姐,且常常会来陪我玩。后来我把他带到我的住处,一激动两人也就上了床。这对我来说并没有什幺,我只是需要而已,小方倒是挺认真的。他说他爱我,要娶我为妻,他不在乎我的过去。我当时没理会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 他并不恢心,一如既往的对我很好,时间一长,我也有点感动。他虽然工资不高,听说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但人还算长得不错,看起来也很老实本份的样子。若与他结婚,回去过一种平平淡淡的日子,这或许并不是我最初所情愿的,但我也会感到满足。 春节时我跟小方到他家去了一趟,他的家人对我挺好的。他家在农村,房子很旧,我花了大半的积蓄,在他们的小县城里买了一套房子,预备结婚之用。 但是,我还是被骗了。 与小方回厂上班不到半个月,他就不辞而别了,还留信给我说,他已托人将城里的那套房子卖了…… 我曾经寄过很多钱给父亲,都被他把汇款单撕了,我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这辈子别指望能回去。有一天我站在天桥上,看夜空下城市闪烁的霓虹灯,还有大街上川流不息的车辆,我想我只要轻轻的一跳,就可以彻底告别这个世界。我并不是没有这个勇气,一个人到了想死的地步了,又还有什幺想不开的呢? 我很快就把那个小方忘了,也出了那家厂。 我把所有的钱都捐给了希望工程,决定到遥远的西部去做一名山村音乐老师,我已经决定了,就象人们常说的那样重新去做人吧,临走之前,我想把我的故事留在这里。
|
| 作者版权声明: | 我同意《故乡》发表此稿件,同意《故乡》编辑部向其他媒体推荐此稿件。一旦传统媒体决定刊用,请《故乡》及时通知我。在不发生重复授权的前提下,我保留个人向其他媒体的直接投稿权利。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