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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骨
冬日的黄昏总发生在一刹那之间,刚才还望着太阳最后的余影,夜忽然就来了——所有的灯忽然亮起,所有人忽然消失,一切似乎变成很久以前的事,刚才还耿耿于怀的也随着黄昏不复记忆。 我趴在柜台前喝一杯水。
在奥斯汀旁边一个小镇里,我是唯一的亚裔。有时候客人少,我会踱到窗前撩开纱幔向外看,看到遥远的地平线上一道线,上面一些黑点默默移动,那是镇子外面的213号公路。时常一些从遥远地方来地人拐进店里来,坐在柜台前要一份热狗和一杯咖啡充饥。兴致好的时候我陪他们聊一会,听他们讲外面稀奇古怪的事,不想说话的时候我就默不作声地擦盘子,在他们扔下钱走后把桌子抹干净。这样的日子过了很久,久到几乎忘记了自己为什么来到这里,为什么开了这间饰满各种热闹而俗丽的色彩的却叫做“BLACK”的店。
这天傍晚店里来了个年轻人——但似乎也不是很年轻了,面孔30多岁的样子,有小亚细亚人种的清秀眉目,头发却奇怪地花白。他有些疲倦地爬到吧凳坐下,说了一句“咖啡”就不再吭气。我倒了一杯给他,顺便告诉他有刚做好的小甜饼要不要尝尝,他把杯子握在手里似乎没有听见,我也就不再问。外面很冷,风有时候愤怒地撞一下门,发出呼呼地声音。冬季里这个镇子多少还是冷清的。靠窗有一对年纪很大的老头,合要了一份中式炒饭,一边吃一边把头靠在一起窃窃私语,我懒洋洋地怀疑他们关系亲密,不过这和我没什么关系。面前那张亚洲脸孔也没什么话说,仰着脸身体一晃一晃的出神。店里很安静。
过了一会,我决定还是和他聊聊,我问他要来点酒吗,天气很冷,他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那就来一杯吧。”我倒了酒,把杯子推给他,随口问:“从哪儿来?” “新墨西哥。” “那儿很远。” “是啊。” “是在美国长大吗?” “不,我从新加坡来。你呢?” “中国。” “好地方。”他赞了一句:“我一直想去的。” 也就不再多话。
两个老头吃完了,我过去收了钱,把盘子端回来。晚餐时间已过,我让简妮先回家了,她新交了男朋友,已经两次送错了餐。我扣她钱的时候,她看我的样子好像看着老巫婆。大约我的样子确乎象个巫婆,没有人明白为什么几年前我会从纽约搬过来到这个静僻的小镇,或我不爱大都市的繁华,只喜欢世外的静谧——天气好的时候,有漫天繁星让我可以对着发呆,独自居住在城池里躲避记忆的施虐,也不再回顾故园。柜台后面的酒水柜里有些大红的窗花,是我闲来剪了贴在那里玩的,年轻人伸长了头去看,见我回来,指着窗花问:“是你做的?” “喜欢吗?” “非常漂亮。”年轻人赞叹。 “这是很简单的手艺活。” “你什么时候来的美国?” “十几年前了吧。” “为什么过来?” “等人。”我把盘子扔到后面厨房去,坐下来给自己倒杯水,回答他:“我等一个人,在这个过程里总得找点事情做。” “男人?” “男人。” 年轻人笑了:“他会来吗?” “不知道。”我耸耸肩:“想听故事吗?” “好啊。”年轻人微微挺直身体,我和他面对面坐着,喝了口水,开始讲我的故事:“我在中国的南方出生,从小家境富裕,母亲死得却早。有天父亲从外面捡回来一个小男孩,交给门房去养,他很不听话,可是我喜欢和他一起玩,晚上躲在厨房的柴堆里让奶妈找不到,下雨的时候偷了车夫的雨衣一起去田野里乱跑。父亲在的时候我们的日子很好过,他对那个男孩子好,还让他和我一起读书,后来父亲死了,哥哥嫂子当家,他的日子就开始坏起来了,我们很难能在一起玩,他也被赶到车夫的房间里去住。” “后来隔壁搬来一户人家,也是做生意的,很有钱,家里有个独生子。那时候我已经是大了,喜欢被人追捧爱慕,也贪恋漂亮新奇的东西,和那个独生子整日混在一起,就冷落了他……“说到这里的时候,对面抬起眼睛探究地看我,我知道他在找什么,他要在我已经衰败的脸上找出年少时曾被人爱慕追捧的娇艳的痕迹来,我下意识把脸避让了一下,自尊心被轻微地刺伤。人怎么可以和以前一样?不同就是不同了。 “后来呢?”他喝完手中的酒,问我。我说:还要一杯吗?他表示许可,于是我转身给他倒酒,接着讲故事。
“其实我是喜欢他的,但他肮脏,不争气和坏脾气,让我总不肯原谅。后来隔壁人家向哥哥提亲,我想可以嫁进那么富庶的人家去,觉得很开心。但是在我还没有说答不答应的时候,他忽然不见了,失踪了,也没有和我告别。我哭了一个夏天,发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他,但我也恨他没有等我做决定就把我推进了没法选择的境地。冬天里我结了婚。” 年轻人轻微地摇头,神色里是指责。我知道他的立场,笑了一笑,在人生道路上我已太疲倦,以致无意再费力博取同情。 “可是我记得他,结婚好几年了,一直不肯放弃他回来的希望。在有一年我怀孕的时候,他忽然回来了,已经很有钱有出息的样子,径直走进我的房间,要我跟他走。我们一起哭了笑,笑了哭,我咬他,揪他的头发,骂他丢下我,他只是抱住我不松手。以前我觉得所谓爱不过是生活里的小恩小惠,以为自己可以这样过一生,但我还是被打动。这么一折腾,我流了产,丈夫知道后找他拼命,他就把他杀了。” “谁把谁杀了?” “我丈夫,他死了。” 年轻人脸上有狐疑的神色,这个故事太过离奇,在冬季荒僻的小酒店里,有无精打采的灯光和容颜已被岁月摧毁的身材痴肥的妇人,她的话能信几分?可我并没有试图解释。爱到某一程度的时候,只觉得沉重凄凉,感叹人要因为心中的恋慕与忘却付出多少代价。
“他为了避祸走了,来了美国,从此没有消息。我丢了孩子,死了丈夫,走了爱人,没什么留恋,也就来了美国。初开始听说他可能去纽约,我就在那里呆了十年,等他有一天会颓然推了我的店门进来。然而纽约那么大,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遇不上,几年前我死了心,不喜那里的嘈杂,就搬到这里来了。” “你还在等他吗?”年轻人饮尽杯中酒,热切地看我,象是想要从我这里找回一点人生的希望。我指指挂在身后头顶上的店名说:“你看,BLACK,这个是我们曾经的玩笑,说要开一家黑店。现在他生死不知,也许根本都不在美国,但我也要有这么一个地方来等他,人生奇妙得很,比起每天消磨掉的时光,我宁愿相信有奇迹发生。” 门外的风又猛然撞了一下门,发出“砰”一声响。年轻人抬头看看钟,站起身来说:“晚了,我要进城去找个住的地方,和你告别吧。”我礼貌地请他付18美元,他给了我20元,拿起外套准备离开走,又俯近我笑着说:“谢谢你的咖啡和故事。”我冲他点头,笑着目送他出门,知道他终究不信。
当然,这是我编出来的。 我只是把《呼啸山庄》的情节换了个主人公而已——在这样寒冷漆黑的夜里,没有比这个故事更合适一个苍老的妇人和一个过客。这么多日子以来我早已经分不清好坏,寂寞成了血液的一部分,在大红窗花和烤甜饼的香气中我又赚到了20美元,我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却又深溺其中无法自拔,我只当自己是个贩卖传说的人,一直对幻觉有较深刻的理解。
我趴在柜台上喝完手中的水,记起了遥远的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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