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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佩兰
1、 长久以来,我已经习惯寂寞。 也许是寂寞太长的时间了。甚至不再肯相信什么。 其实,这样也蛮好的。我一直是个平凡的人,和你们想象的一样平凡。大学毕业后没找到对口的工作,随便在一家小公司,朝九晚五,过着人生如鼠的日子。 老板是个韩国人,他姓郭,KWAK先生。 三三两两的同事。我只有二十三岁。你知道,大学毕业都是这个年纪。可是他们叫我大张。因为公司里还有一位二十岁的朝鲜族姑娘,他们叫她小张。 我没有那么高的智商,至于上大学,那几乎算是个错误。高考成绩发榜的时候,数十个女人望着我的成绩愤恨得失声痛哭。 我很不好意思,那只是我一时的运气。尽管她们的分数可能和我一样。或和我很接近。但象我,经常龟缩状。即便是和她们一样,也是不能为她们容忍的。而我,也早就习惯了被她们一言不发地踩在脚下。 我家世平凡、长相平凡,平淡得有点可憎了。我常常表情呆滞地站在镜子前,绝望不已。 “大张,把箱单发票复印一下。”小张说:“对了,还有提单,在打字机上打完也要复印。” “OK。”我低着头,从她的手中拿过来。她的指甲涂着银褐色的甲油,并且长长的,不大方便打字。今天她带了一小块假发,卷卷很摩登的样子。眼睛大大黑黑的,上下都刷了睫毛油。你看,我就只会这样形容她了。无论如何,大张此时很没自尊,因为被小张使唤着。我不知道我那争强好胜的妈妈知道这件事,是否也在人前抬不起头来。 周六周日的时候,我们也要上班。轮流值班的那种。我是很乐意来的。虽说,韩国鬼子不给我加班费。一来反正在家里也无所事事,我怕被痦得发霉了。二来,在公司还可以上网,不必忍受到网吧的乌烟瘴气。想来在一个清新自如的环境上上网,喝着免费咖啡,遇到一些人,讲出的话也格外地不带人间烟火味吧。 我算是有运气了。有运气来到这样一家公司,延续我出生以来一直习惯着的无所事事。还可以上上网。其实,我已经会这样一直满足下去,在郁闷中满足下去。 2、 我不明白,也许是因为蔷薇。 我走在去公车站的路上。这是一条夹在两个小区之间的一条路。 现在是冬天了。两侧的墙壁上面,有众多植物繁华过的痕迹。对了,只有些只叶片羽留在不事挣扎的枝条上。 这个冬天是好的。有时候温暖湿润的从海上的风,吹到这里来。你看,我在这个小区租了一所小房子,一室没厅的,北向。窗户勉强关严,风还是能在空隙里吹进来。 没有比我对风更敏感的人了。我想我是这个城市中第一个知道北风消息的人吧,因为它是那样的冷。当然,我也最知道风的暖意。在这个冬天,湿润温暖的海风吹在脸上,我悄悄得幸福个措手不及。对了,我是越来越喜欢罗嗦了,象个结了婚的大妈。也许我象她们一样,老去已经很久了。大妈们普遍有着水桶一样的身材,喋喋不休的好嘴,抬眼间,鱼尾纹就残酷地出现了。我嚼了一块上好佳。一面走,一面眼睛向蓝天上望过去……我看到了皑皑的红豆,累累的红色堆积在枝条上。那是什么?我走了一下神,但并未停住我的脚步。 那是什么,是什么植物来的。我不明白。。也许是因为蔷薇。 滴滴滴,我的手机响了。是短信。 “小云小云我爱你。”一个陌生的号码。 我想也不想,估计是网友,我的网名叫小云的。立刻回信:“西西,我也是。” 很快,“太高兴了。想你。” 继续快速按动手机键:“米吐。” 他说:“可是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没答,但心里愧疚着想:不好意思,真的不知道。 恩。现在我也越来越跟得上形式了,不把这些言语当回事了。况且,我也当真不相信谁真的能爱我。所有能看上我的,估计不是歪瓜裂枣也差不多。当然,我看上的,都看不上我。 中学时,一个叫李洋的男生。他乒乓球打得又酷又好。为此我勤奋练习乒乓球。为了得到一个幸福的与他对决的机会。可惜我出色的球艺并未能吸引他的注意。他清新的笑容也从未为我绽放。直到后来他与另一个唱歌很好听的女生成双捉对地走在一起。她穿着他为她买的衣裳。我的心都碎了。 滴滴滴。下午的时候,我的手机响起来。是早上那个说爱我的男生。 那个男生热情洋溢地说:“小云,晚上新浪网友聚会,你也来吧,我想见你!” 我激动坏了。这是第一次有男生约我耶。且刚受了那个韩国鬼子的气,他嫌我关复印机纸箱的声音太大太粗鲁。吗吗的。我不加班了,我晚上也要约会啦! 如果我出门之前仔细考虑一下,再运用智慧,把我给那个网络男友的印象就局限在这里就好啦。至少每天手机上还有个来回发短信和你调情的人。 晚上到京苑酒店聚会的时候,有八个男女。四个女的。四个男的。 那个说爱我的叫阿龙。他看了我一眼,就痛苦地扭过头去看另外几个女生去了。脸红一阵白一阵地,再也不提爱的事了。 一个烫着发的姐姐显然岁数高一些,长着相夫教子的面孔。叫日日。腰细,胸很丰满,呼之欲出,估计穿着婷美内衣。 一个男生叫双刃,出口成章的那种。比如说,他知道我的名字有个云字,一个女孩的名字有个花字,一个女孩的名字有个雪字。他口占了一首行香子,说:“乍冷难禁,莫废登临。似能闻、赵国乡音。当年红袖,已怯瑶琴。但花千树,云千叠,雪千寻……” 后来的后来,我和那两个女孩子的网名,或者说在以后与网友相处的时间,就变成花千树、云千叠、雪千寻了。 千树长发,大眼睛,身材高挑腰长且细,举手投足间颇具异国风情的那种。 千寻年纪最小貌最娇,身材凹凸有致,媚眼一飞,倒一大片。 我陶醉在她们俩的一片艳光之中,几乎忘记另外两位帅哥。一个叫江风,据说是商人,即便是商人,也是儒商的那种,并且也是很有钱的儒商那种,本次他买单。一个叫胖子。人如其名,肥得象养了三年的壮猪。 日日先闪了,她说有事。阿龙问了千树与千寻的手机号,趁我没注意,也闪了。自此再无消息。 很久没吃一顿饱饭了。我开始狂吃狂喝,加入战群。 最后,十几个青岛啤酒的空酒瓶子排成一大片绿色的森林,喝得气壮山河,看谁都比亲爹亲,男生女生揽腰捶背状,谁也不想离开。 那也许是一个误会。我知道都是月亮惹得祸,主要是那晚饭局中的两个美女太美太疯狂。 在美女中间混过之后,我居然也可以学着千寻的样子脖子扭几扭,自我感觉标致极了。第二天上班,见到小张,黑黑的韩式嘴唇,恨不得替老板炒了她! 自此生活有了大变化。据胖子讲,江风看上千树了,要我们做陪。有吃有喝还帮个人情,况且还能见到美女和帅哥,何乐而不为。我还就这境界了。一下班,我先不急着走。等着胖子通知我饭局。公司在市中心,如果回了家就绕远了。多花好几块的车费。你看,我也从未失算过。要么江风,要么双刃,要么胖子,要么千树千寻,一定会打电话给我:哥们!六点半!老地方! 3、 其实我当然心里很明白,我只是去做陪衬的。这样也好,工资袋薄薄的我,可以不必为没付钱而特别懊恼。或者我认为我也是有用的。谁乐得追谁,正好我也乐得助人为乐,毕竟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吗。现在我想吃土豆丝了,吗的。他们几个还没打过电话来。小张“啪”地把一叠资料扔到我桌子上:“大张,把这些一张一张都复印了,然后送到海关,郭次长的司机在那里等着拿。” 我毫没掩饰对她的不屑。鼻子上哼了一声,心里想:你不要惹我。 她瞪了我一眼。她的眼珠子丝毫没千树的大,也没有千寻的好看。牛皮什么。不惯你毛病。 双刃矜持些,在报社工作,和我相对还走得近些。胖子是个非常宽容的人,也是这个圈子里和我两个是唯一从不付钱的人,他神秘地对我说:千叠啊,江风看上千树了,我们一定好好配合,以便玉成好事。我立刻发动所有智慧来心领神会,努力再努力。江风说:切,我要看上她我单独约她不就是了么,还用你们陪。听得我心有感激,又有些惭愧,为了从没买过的帐单。胖子则摇摇头挤眉弄眼说不信。 千树的确是靓得有点彻骨的那种。几乎是无一处败笔。如果非要说,就是她有个毛病,老是爱显摆年纪和经历。她是这样显摆的,其实她只有二十五岁,别人问起,她一定要说她二十六岁。然后显摆她的经历,她不说都经历过什么,只是很神秘地说:千叠,我的经历很复杂,你难以想象。于是我开始想象。 千寻二十岁,就已经有了自己的N套房子与跑车。她挥金如土,也不把自己当回事。每次饮酒,必大醉。有时会对我说:千叠,今天中午才醒,安眠药吃多了。我会心疼她,说:“生活稍微健康点,不要吃那些药,不要喝那些酒。她笑笑,眼如新月,然后说:“我不喝酒到醉,是睡不着的,必须吃药。 她和我也曾谈起过去的岁月。她说那时瘦得厉害。每天只是喝酒,为了能入睡而已。现在好多了。你看我胖了,她咯咯地笑起来,比量着胸,与臀。她这两个部位生得尤其好,更尤其是胖了些的时候。不知道世界上多少男人愿意为此长醉不醒。 我还是有点喜欢双刃的。他的脸白白透明的样子。他讲英文哲学和诗词的时候,六人中只有我与他勉强应对。江风也是好,可是没一丝能让我喜欢上他的可能。因为,没有一丝他能喜欢上我的可能。我想专心致志地暗恋一下双刃,我真的对他动心。北风吹进我的小屋窗口的时候,我幻想着,如果他能在我身边该有多好。如果每天晚上,我钻进冰冷的被窝,突然发现他已经在等待我该多好。咔咔。 双刃也该是有一点点喜欢我吧,我看着他望我的眼神,没有逃避的意思,也许他就是这个样子的,或者真的有一点点喜欢我吧,尽管好象他对千树和千寻也差不多,但总该有些不同吧,我那么喜欢他。我在努力中。努力使笑容变得妩媚一点,举手投足中愈发充满做秀的味道。 我多么热爱我们这几个人啊。缺一不可吧。仿佛是一道大菜,有荤有素有葱有姜有蒜有调料。仿佛是一个故事,有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我已经很满足了,我的兄弟姐妹们,我从未有这么样地爱过陌生人。千树和千寻花样翻新地打扮我,千树教我仪态,喝咖啡的工序,如何用刀用叉。千寻不惜千里来了我的住地,送靴子送披巾甚至连发饰纸巾盒都要送了我,她力图使我变得啊娜一番。我也乐得变得人模狗样。揽镜自照,甚至都有些感谢俺妈了。 周末一个人去逛书城。忍不住要问双刃,双刃做头昏脑涨未睡醒状。 虽然我也郁郁地一个人没人陪惯了。但心觉怃然。拨了千寻的电话。那面是她快乐的声音。 “你在哪呢?” “书城。” “你在书城前面的咖啡屋等我。我一会就来。” 我说好。 过了一会,千寻提了两件衣裳走进来。 “商检局的哥们去了次苏州,要送我礼物,要我去拿,我一看,是两件睡衣,哈哈。” 追千寻的男生排长队,赶着要请她吃饭要送她礼物的亦要排到2008年估计。 她来者不拒,也并不惹任何人。我亲耳听到她抱着手机深情款款地说:“高处,你好好的,少喝点酒,听到吗,要注意身体,否则我会心疼的。”那面暖成一团水了,她撂下电话,回头对我笑说:“这傻逼。” 4、 千寻的笑容象一把淬了毒的明月刀。 她向你要求的时候,没人舍得拒绝,无论男女。 比如她说,下午就陪我聊聊天罢。我就心甘情愿地陪。她再说:晚上我们一块吃饭,我请。 我即便是有了天大的约也要推掉,随了她。一脸义无返顾的表情。再替她一一叫人,用她的手机。 下午是个漫长的时光。她一一讲给我她的过去。 她说:我七岁的时候爸妈离婚,各自又组织家庭。又分别生子。我,先跟奶奶过。后来奶奶死了,又跟姥姥过。结果姥姥也死了。 我笑:被你给靠死了。 她并不在意,也随着笑,肯定地点头:对,被我靠死了。 十六岁那年,我去了北京。她接着说:一个与我一样大的小男孩邀请我去他家吃饭。结果就认识了他——小男孩的爸爸。 我在心里构筑着这个故事。四年前的千寻。清纯如雪。怯生生来到一个陌生而庞大的城市。孤苦无依,遇到一个男人。她打听到这个男人的办公电话号码,打到办公室去,轻轻说了她是谁。男人说:有事么?千寻镇定地说:我想要你请我吃饭。 那个男人戴着大墨镜,请千寻在肯德鸡吃饭。她吃。他看。她抬起头,却看不到他的表情。她还是慢慢地坚持说:我,喜欢你。 墨镜下的男人一个字一个字说:我 知 道。 做为交换,我后来老老实实地说:我,喜欢双刃。其实,我是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表达的。 我唠叨的时间比千寻唠叨的时间长得多得多。我太喜欢有人听我讲话的感觉啦。 在晚饭之前,我还陪她回家喂了一次狗。一只吉娃娃小狗。她叫它娃娃。她说妈妈回来了。 二十岁的小妈妈。我象是与她站在一块玻璃的两侧,我精心地欣赏着她,一个美丽得舍不得离开目光的女子。 她笑笑说:你知道吗,那天唱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是的,你哭了。 那天江风、双刃、胖子、千树、千寻,我。在练歌房。 那天,我们都先是喝了许多酒,从酒店再赶到练歌房。江风唱的《把悲伤留给自己》,千树唱的《千千阕歌》,千寻唱《十个男人八个坏》,我和胖子也胡唱一气。其实我很想和双刃合唱一曲什么。最终双刃还是与千寻唱了《明明白白我的心》。唱歌的时候,千寻在双刃的怀里,与他手心相对。唱歌之前哭了,唱完歌就好了。 千寻笑说:“知道我为什么哭吗?” 我诚恳地说:“不知道。”但心里有些怅惘地想着她与双刃手心相对的事。 千寻说:“因为我看到,江风拉千树的手。” 我怔了一怔。 夜色暗了,我不知道风向哪个方向吹。 4、 我想做一个平凡的人。叙述一些平凡的事。可是我没那个能力。我知道。 就在连我的讲话也开始变得含糊不清的时候。我还是象一个用红布蒙住自己脸的孩子,自己在懵懂中坚持。 那天晚上,我们六个人,喝了三十几瓶的酒。 酒精的确是很暧昧的。 千树风情万种地倚在江风身边。她对所有的男人说:老公。我们都知道她单身。 她拿了酒杯与大家喝酒,没有一个不干下去。 千树说:有烟么。 江风、双刃、胖子一脸尴尬。他们是不吸烟的。 千寻冲出去。我跟了出去。只见她一出门,就摔了响亮的一个大跟头。店里的服务员一声惊呼。我赶紧扶起她。她笑了。毕竟从吧台拿了一盒泰山,扭身拉了我回来。 她的手劲很大,我随着她跌跌撞撞地回来。再看她分了烟给千树,还给我。 这事实证明,我们六个果真是不吸烟了。平时连装都不装一装。连火柴火机等什么设施也没有。我们姿势笨拙地用酒店里廉价的打火机把香烟点着。拼命吸。 江风他们莫名其妙地看。他们好似也在讲着什么话。 我只看着双刃。 朦胧中,记得他一次次地表白,不知是对我,还是对谁。他说:唉,我是个沉重的人。 我心里有点模糊,但还是想:这句话,双刃,你说的是第十二遍。可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胖子的手向我伸过来,我毫不犹豫地打落。 至少我还要在双刃面前装装忠贞吧。我想。 胖子的手就又伸向了千寻。 千寻说:死胖子,孙子! 然后两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我惦记着千寻,毕竟大她几岁。总怕她没有数。千树一直是冰雪聪明的女子,想必不用我惦念吧。 千寻去洗手间,我也赶紧跟了出去,怕她再跌跤。 她果真都站不稳。也不肯让我走。 我敞着厕间的小门,为了更稳地扶她。她亦不介意,坦然地更衣。 我扶她出去的时候,她突然关了女厕的门。 她要我抱着她。我于是很乐意地抱着她。 听到她牙齿几乎是要咬碎的声音。我心里很紧张。想起小说中的银牙咬碎,又怕她真的咬碎了疼。我还想了很多。 我在想,她醉了,我对她好。恐怕她醒了,是根本记不得的。她醒了的时候,又不知在谁的怀抱呢。你看,她是如此地人见人爱。 或者恐怕,在她忧伤的时候我挺身而出。也是满足了我那一点点的保护欲。 保护欲的内容很简单,其实。那就是:我觉得,我有用了。 5、 是的,我很高兴。高兴我终于有了我存在的价值。我的被需要。你看,就这么简单。而不简单的是:从那晚,我深刻感觉,我和双刃彻底没戏。在以后大部分的岁月里,双刃会说:千树千寻,是很好的女孩子,千叠,他略微迟疑一下说:是我的姊妹。 我的心于是,寒到冰点以下。 是的。那天吸烟的晚上,估计是后半夜,我们才挣扎着离开。在离开的这个过程,我不忘记再数了数酒瓶。 我一直有数酒瓶的习惯。并且希望每一次都可以惊叹一声,哦,这么多。用酒完成的数量,来权衡我们的友情。 他们不数,但我数。那一天晚上,是三十五瓶。 千寻又摔了个跟头,又是我稳稳地扶起了她。 我还错把千树的风衣温柔地披在千寻身上。 大概我稍微明了千寻爱江风的心。而江风,确确心思都在千树身上。 千树一出门就吐了。吐得一塌糊涂。如果是我吐了,可能看上去会狼狈透顶。可是吐的是千树。她是那样的娇弱迷人。我反而觉得能喝醉的女人,能失态的女人是多么地美好啊。心里暗暗羡慕起来。只有醉得这么优美,才象个女人的样子吧。感性、脆弱、忧伤。 千寻的家最远,在这个城市最东面的海边。他们其他人的家都在西面。 我对他们说:江风送千树。胖子和双刃也点头应着。江风看千树的眼神分明也已经痴了。 我说:我送千寻。 千寻突然挣扎出来,大声说:不,我要双刃送。 双刃也喝得差不多了,脚步摇摇晃晃。他嘴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 他薪水较薄。平时从未见送过我。我也在心里暗暗体谅了他。每次都一人孤身回家。 这次他很坚决地站在了千寻的身旁。他说:好。 夜风里,我心初凉透。 我虚伪地送他们各自上路。双刃和千寻。江风送千树,胖子也搭了江风的车。 就剩我一个人。还好不算远,我慢慢地踟躇回家。 路上的风,温暖湿润,夜象洗过一样。 我叹了口气。想着自己的青春,与幸福。 还有心上人的这种对别的女孩的义无返顾。 我想了很久。曲终人散,有一种被全世界都抛弃了的感觉。我存在的意义就仅此而已了,做了配角。在人们需要我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我还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 我知道他们快乐的时候,是不需要我的时候。 但我需要。我需要我的被需要。 大家都在繁华。 为什么我与幸福的距离,却总是遥遥无期。 6、 夜里在QQ上遇到了胖子。 他说:我觉得我们差不多了。 我说:哦。 唯一对胖子的敷衍,我是可以没有负罪感的。 他说:从前千寻都是要我送的。今天为什么要让双刃送。 任是傻子也能看出他眼中的醋意,我不免有些平衡起来。 当我平衡的时候,就又有精力去用同情来表达体恤了。 我好言安慰他。说她是为了给你省钱呗。 而千寻为什么这么做,也许只有我最清楚。 她绝望于江风之于千树。所以破坏掉我对双刃。 这种杀伤的感觉,能平衡她对江风破碎的心。 而我,本没什么需要的。我说过:能被需要,于我已经足够了。 她对双刃呢,我想了好几想。 也许优秀的女孩子,总是贪心,恨不得全世界的男人都爱她,尽在她控制之下。而天下的男子,永远也不拒绝优秀的女孩子,毕竟和这样的女生在一起,长足面子。 任性的孩子。只要是认为好的玩具,就一定要。要了再说。总得方便其他玩具坏掉或丢掉的时候,给自己留个下家。 其实也无所谓。这就是命运。天定的。 我也早就习惯了,当我的爱情,一次又一次地被伤害,我对爱情的免疫力,也会越来越强。 我安慰自己,也许那本就不该属于我的。 不这样安慰又能怎样呢。 以后的聚会,我还是要继续的。对双刃,我能见到他就心满意足了。因为我知道,他永远也不可能单独约我。我偷偷知道千寻根本不可能爱他的这个事实,这有点另我有些幸灾乐祸地兴奋。而或许,这种因素或许会有某些转机罢。这或多或少激励着我。况我也说过,在这个城市里,我实在是无所事事。没有礼物,没有约会。 所以下一次聚会,我兴冲冲地又奔赴前去了。 这次聚会,是千树做东。在小绍兴。我喜欢啊。第一、我喜欢上海菜。平时贵,吃不起。第二,离我的公司好近,步行二分钟就到。连搭公车的一块钱也不必花。 唉,人家还毕竟是邀请了我,心里可见还是有我的。 胡吃海喝中。江风好似是有不能分身的饭局。最后他匆匆地赶来,已是一身酒气。他连干了几大杯又说必须要离开应酬一下,过一会去海乐迪唱歌他请。 江风无疑是英俊挺拔玉树临风的,英俊且多金。千树千寻想必阅人无数。她们喜欢上这样一个男子,实在是太太太太有道理了。 我继续猛吃猛喝中:我的醉鸡,我的麦黼,我的黑头鱼啊,我的竹节醉虾。 猛一抬头,看到千树的目光迷离。千寻也是心事重重。双刃爱怜地望着千寻。胖子若有所思地瞟了一眼双刃。胖子随手敲着我的碟子:你很能吃啊,哥们。 我有点尴尬地笑笑。觉得那么多东西,不吃掉,真是可惜。 后来我的手机响了。我楞了一下。竟然是江风。 真是天大的新闻。我和江风从来没有通过一次电话的。 点YES键。江风神秘地说:你不要讲话,只听我说,好吗。 我应着。走出房间。他说:我这陪个客人,过一会,你们一块来海乐迪,好吗?不要和他们说。 我不了解不要和他们说,是个什么意思。也不了解这么点破事,为什么搞这么神秘。 但是,我还是喜欢神秘的感觉的。但心里大抵是认定:江风喝多了,把我错当成千树了。 那天千树千寻胖子双刃我们毕竟是一起去了海乐迪找江风。 江风已然和一个官居高位的女孩在房间里了。进入房间的那一瞬,我深沉地看了他一眼。诶,这个男人是很英俊。即使是他喝醉了。 当然,他不属于我。永远也不会。 连双刃这样的男子,见了千寻,亦会决然甩我而去,何况是江风。别做春秋大梦了。 老老实实地扮演你的角色就好。并且扮得最称职些。我努力地唱歌。越唱越走调。于是他们大笑。他们唱歌,我努力大声叫好,和鼓掌。 胖子坐到高官女孩的旁边,殷勤地说这说那。江风起初坐在千树身边。不知为何。又辗转回了胖子和高官女的身边。 不多时。千寻走了。面无表情。双刃即刻跟了出去。 我面无表情地细心地望着双刃的眼睛。有点悲伤。 双刃毕竟此次没送千寻回家。我的心反而泰然了一下。 后来千树也要走。我也想着要离开。我想是因为有个陌生的高官女在这里的缘故吧。大家心里可能都不大自在。没想别的。这次双刃和千树一起走掉。我被胖子劝留下。我和胖子继续大声唱歌,高官女唱歌时不遗余力地大声叫好。在高官女与江风深情对唱时。胖子悄悄对我说:江风做得不对。他该好好陪千树。我走过来陪这高官,就是为了让他好好陪千树。 我懵懂地说:这没什么吧。 胖子说:你想想,千树若不是冲着江风,她能来吗。 我赶紧点头:说是这样的。以千树之风姿,一万个双刃一千个胖子也不会放在眼里,更不用说是我或千寻两个姑娘了。 送走高官女的时候,我们三个还约着到酒吧喝了几瓶。 我忍不住不断赞叹着千树与千寻的姿色。没错的。这两个姑娘实在是太美了。在这个城市中,也是罕见的。 江风不以为然的样子。突然他说:我觉得你也不错啊。 我望着他吃惊地张大了嘴巴。赶紧借机溜到洗手间。进了洗手间外间,我痴痴地望着镜子,看到面上一派潮红。我努力地回味着江风轻轻的说话。 突然,内厕的门开了,一个男人走出来,我吓了一大跳,登时尖叫起来!他指着那面的小便器说:小姐,是你走错门了! 7、 小张真的很漂亮。平心而论。 我忍不住甚至回头,对她赞美了一句。她大吃一惊,表情错乱。 其实我没有。我就是心情很好,哈哈哈。 复印机关得文雅,打字速度也很快,正本提单不必打第二次。生活真是好极了。 天也晴朗,明媚。每天经过那果实累累的短墙。 没错的,那么美的果实,一定是因为蔷薇。 夏天的时候,我记得墙上开了很多雪白的蔷薇的。风一吹过,就会散发出蔷薇所特有的香气,也许,夏天就快来了。 父母在远方也很好。最近打电话也没追问我有无找男友的事。大概他们听出我生活得很好。 江风那晚还提及要不要我们俩个在网上开个新版块,叫个激情岁月什么的。天啊。把我的名字和他的名字列在一起吗。那该是一种多么眩晕的幸福啊。他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我在巨大的陶醉感中沾沾自喜。甚至也慢慢忘记了曾被双刃伤害过的那些破事。女人总是用从令一个男人身上得到的满足感,来掩饰上一个伤口。欺骗与被欺骗,不过是为了遗忘那些心头的疤痕吧。这样也好。只要快乐。 我简直已经觉得江风对我算是几近宠爱。他送我回过两次家!我在莫须有的幸福中陶醉得晕晕忽忽。我愈发飘飘然起来给双刃看。或者也是给千寻看。哎,双刃,你不是看不好我吗,自然有比你更好的人说我好!千寻,你不是抢走我的心上人吗,你以为我永远就不如你,所有的好东西都该被你握在手里吗,虽然你也送过我很多东西,可是,夺夫之恨不是别的!我倒要问你,我和江风在一起的时候,你会不会还流泪呢?可是双刃你该知道,千寻怎么可能爱你,你又为什么就不爱我呢? 人的快意,可能来自恶毒。而人的伤感,可能来自真情。我可能过于平凡得伤痕累累了。我被一些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激动得冲昏了头脑。喝多了之后,我竟然要求,记得了,是要求,我要求江风送我回家。他也竟然吃错了药一样地答应了!我甩开膀子离开双刃胖子千树千寻,骄傲地和江风离开楞在一处的他们,驱车离去。 估计。生活中计了。 天没那么晴朗,或者蔷薇本没那么美。小张也一样。 江风的吻,也是。 那天显然我喝醉了。他也醉得不轻。 我们没在我租的房子下就停车。而是隔了一条街的时候。我们跌跌撞撞地下车,他说:我的女朋友非得提前下车,走一走。 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手中的手,不是江风。而是双刃。 我曾多么期待那样的一个时刻啊。你知道,我本没有太多的要求。在这个简单的城市,有一份简单的爱情。有一个简单的家庭。就好。 我可以早起为心爱的他做早点,晚上逛遍菜市场,给他炖鱼头汤、炒点香菇,炸个鸡翅什么的。他半夜会写稿子。我为他泡一些龙井,或碧螺春,学学红袖添香。 或者,我也可以为他挑一挑稿子里的错别字,细细地改了,再替他EMAIL出去,讨些稿费过生活。 我要求的不多。我最大的幻想,仅限于此了。 可是双刃不肯给。“不肯”两字明明白白地写在他脸上。 我的故事里,字字是他。而他的故事里,是千寻。 在楼下逼仄的墙角。我止了步。我望着江风,这样的快乐,突然不想分别。 你知道,我是喝多了。人在喝多了,还没醉到底的时候。总有很多不能自制的惆怅的东西。 后来我想,出于礼貌而不是揩油,以我这郑秀文一样的平胸天后之姿,实在是没什么好揩的。江风在那个夜晚轻轻吻了我的头发一下。就象微风拂过水面。 象我的一个素未谋面的男网友说的那样:男人做某些事情,可能仅仅是出于礼貌。 我该明白,象我这样平凡,江风能看上我,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当然。我说过,我也是寂寞了很久。 也许我的被子里,在虚幻中平躺着双刃。 8、 我的双刃。他变戏法一样,在身边变出N个貌美女子。 我在聊天室,亦或是论坛上默默地注视着他。心里充满绝望。 千寻过生日,我们奔赴海梦园。 江风要我订了生日蛋糕给千寻。因为他没时间。 我怯怯地一面拿蛋糕,一面等他,一面担心他给不给我垫付的钱。 至于那个“吻”。 当我清醒过来,就已然把它从我的记忆中抠去。 我虽然不聪明,但好歹也不智障。 被一个貌似胜利的吻冲昏头脑。 我妈妈从老家来青了。这两天和我住在一起。 她没想到我混得那么惨。还亲手剪了报纸给我糊窗户缝。 我说妈,春天都来了。我也熬过这个冬天了。 她不依。 我沉默地望着她煮了许多面糊糊,一张一张地粘上去。 再叹说这房子没暖气,跟冰窖似的,也没个炉子,把闺女都冻个好歹的。冷眼望去,见她泪水欲垂的样子。心中一寒。 人家都觉得,把孩子供出个大学来,就此生无忧了,可是我大学都毕业一年了,还有些入不敷出,难免让母亲担忧。 她又问起男友的事,旁敲侧击地说我中学同学的孩子都多大了。我笑说不急不急。能急得起来么。 她突然指点着我的脸,说:要有好习惯,不要笑得那么厉害,都有眼纹了。 我一时大骇。懵懂地走到镜前。 说:谁说我没有男友。有着呢,在报社工作。 妈连忙说:那不给我看看,好给你把把关。 我说:我正考验他呢,嫌他太穷了。 妈啐了我一口,说:没轻没重的,以为你是金凤凰? 这话多少有点伤我的心。别人说也就罢了。母亲竟然也这样讲。心里凉了半截。就说:我的事不用你管。没事你赶紧回去,死了也不要你管。 最后一句是小声愤愤然小声嘀咕的。还好她没听见。 她只是说:女人差不多就行了。要那么有钱的有什么用。穷有穷过,富有富过。有吃有喝就行了。我们当年没吃没喝不也把你和你哥拉扯大了?还挑什么挑。 这话让我忍不住扭头凝视她。她和我长得如此相似。 圆圆的脸,平凡的面孔。我不由得想起她的生活。早年她爱上我爸爸。为了我爸爸不惜什么也不要,甚至那个年代所谓的手电筒。我想我爸爸并不怎么爱她。结婚后,她常常挨打。我爸郁郁不得志的时候,火气就特别大。她成了他嘴巴里的丧门星。 你看什么呢?妈说。 我说:咱俩长得是挺像的。 那当然。她很自豪地说。 我并不自豪。我心里黯然地想:我COPY了你的相貌,而我不想COPY你的生活。 刹那间,我决定,与我的爱情,暂时SAY GOODBYE。 9、 我和KWAK先生说我想做揽货。 他眨了眨他眼镜片后面的小眼睛。我的决定是他欢迎的。 他已经觉得操作并不需要这么多人。让我做揽货,可以减少工资的开支。且我也知道,我若不揽,意味着我可以在这个公司走人。 我的工资由一千一,降到了底薪四百。 我甩甩头:没什么。 妈妈回去了。她不知道。我把积攒下来的两千块给了她,说是这个月的奖励金。她欢天喜地地走了。我想她还会用我的谎言在我的故乡为我大造宣传。 她在火车里面,我在火车下面。 我微笑着向她招手。 火车徐徐开动的时候,我慢慢地跟着火车走,继续微笑着向她招手。 火车的速度越来越快了,我跟着火车跑了起来。 我看到妈妈哭了,她在车厢里拼命对我说:注意身体! 我在月台上疯狂地追着火车,衣衫猎猎做响。 当火车终于消失在我的视野,我停下来,大口大口喘气。泪水与汗水湿透了衣衫。 这时候,我看到月台那面人家院墙上缠绕的牵牛花,薄薄的紫色,很雅致地怒放。 我知道,春天它真的来了。 出了站台,我去找江风。我要揽他的货。 我还要找千寻,胖子、千树甚至阿龙、日日。 我要揽他们的货。 我要到每一个大写字楼,我要留心每一个贸易公司,我还要下到各类的工业园。我要揽货。 双刃我也要找,我要向他的朋友们揽货。 10、 原来,走火入魔也是很容易的。 我甚至走在路上,见到一个有钱人,也会试图与人家交换名片。有一次在国贸大厦,我刚拜访客户出来,见到几个日本人叽里呱啦地说着,向一两奔驰车走去,我顾不得与他们之间的距离还差了一道不算矮的铁栏杆,一步跨了过去,冲到他们面前。 “嗨,你好,请问您是日资企业吗?” 那翻译不耐烦地打断了我,问我干什么的。 我说:“我是货运公司的,有空运海运海空联运和快递别忘记找我,这是我的名片!” 名片送出去了。虽然那个日本人并没找我,我依然很高兴,送总比不送好。 我回到公司的时候,KWAK先生的小眼睛总是亮晶晶的。他说:大张啊,好好干。不要担心没单。只要努力,一定会有成果。 没错,我真的觉得有点难了。近一个月来,我跑了差不多市南区所有的写字楼。有的直接说有固定的合作客户,不想换,有的说考虑考虑,有的干脆说他们都是指定货,到现在为止,出也就出了两箱空运样品,估计利润连我的底薪都不到。实在是没出什么成绩。 就要是月末了。我心极如焚。就在我在五点半杀回办公室时,KWAK先生突然迎向我拥抱了我! 我一时间措手不及,被抱了个正着,闹了个大红脸,办公室就纷纷扬扬地鼓起掌来。 KWAK先生说:“大张,代表全公司同事恭喜你!” 我大楞,傻傻地站在那儿。小张,我亲爱的小张,也和大家一起哗啦啦地鼓掌! KWAK先生说:“大张,你为公司赢得了一个大客户!” “我?哪个?” “日绵集团今天开始和我们签定空运协议,每周两吨的货!” “日绵?” “对啊,你的朋友江先生介绍日绵公司的经理来找我们的,今天你外出,我们已经把协议签好啦!” 我喜出望外,每周两吨,一个月八吨,就这一单货就大大完成了KWAK先生给我制定的计划! “谁?哪个江先生?江……。江风?” “对,没错。”KWAK先生微笑着认真地说。 我快乐得竟然要蹦起来,嘿,谁说上网没有用,谁说的! KWAK先生说:大张,可以下班了,好好干,我就看出你很有前途! 我真喜欢听这样赞扬的话啊。每一个毛孔都透着舒畅! 我摸了摸口袋,还有三百块钱,我要请客!为了朋友的帮忙!也为了我一直以来白吃白喝的内疚! “老大,老大,谢谢,谢谢,我们经理表扬我啦,这个月奖金没问题啦,我要请客,我要请客!请大家都来!” “好啊。呵呵。”江风说。 11、 千树烫了头发,染了淡淡的一层金色。黑色的风衣,米色的长裤,红色的丝巾,她真的美,美得仪态万方。 千寻散下头发,披在两肩,眉清目秀,穿了红色短袖的缎子中式上衣,越发显得粉妆玉琢,雪团一样可爱。 胖子瘦了,还是黑色的上衣,黑色的裤子,但腰围也清减了许多。 江风也是喜气洋洋的,一副老大的样子,很休闲的连帽的衣服,看起来干净、干练。 不久,双刃也来了。我笑呵呵地迎上去。心中有点思绪万千。 他们只要敬酒,我就干。很快我就晕呼呼的了。 江风说:“双刃,你送千叠回家吧。然后再回来。” 双刃说:“好的。” 其他的人们在唱歌。 然后双刃送我回家。 他把我拖上楼梯。在打开房门之前,我背靠着墙,深呼吸,然后抱住了他,低声哭泣。 他说:“好了,快进去吧,别在外面哭了。” 我不依,双臂环过他的腰身,十指插入他的衣衫。 他沉思,在黑暗的楼道中轻轻吻我的长发。 我笑了,低低说:“我吻过你的。” 他说:“不,那次也是我吻你。” 我继续笑:“你以为我醉了,我记得很清楚。” 说着转身打开房门,黑暗的屋子很冷。 他说:很冷啊,你要当心。 我在黑暗中亮晶晶地说:“我……要你留下。” 12、 那是一个美妙的夜晚。美妙到象一直清新发烫的橙子。 尽管我羞于诉说,我是如此热爱男人那温暖塌实的肌肤。 他的身体有一层细细的绒毛,我的手从他的背游移到他的腰。他像一匹鹿,或是一匹矫健的马,在夜的森林中一跃而出,在神秘的山林溪流与原野中驰骋。乘着醉意我们变换着各式的姿势,象真正的柔软体操,他的呼吸有力而激切,我象一朵才懂绽放的花儿,在斜风细雨中战栗着伸展,伸展。仿佛在一瞬间,我试到他背上一层润细的汗珠,象过更天清晨植物叶瓣上的露珠。 他说:我得走了。 我有些不舍,拉着他的手,他的手温暖柔软,象一块可爱的发糕。 终究是点点头,再听他轻轻带上了门。我再沉沉睡去。 大约是后半夜两点,我被一阵滴滴声唤醒。 原来是手机的声音,但并不是我的。摸索着探手抓过去,想必是双刃落下的,眯着眼按了“YES”。 “千叠?” “哦……”我酒醒了大半,一听竟然不是双刃的声音,原来是江风!这可麻烦,若他知道双刃的手机落在我这里,我如何解释。 “千叠,我的手机落在你那里了?吓我一跳,还以为落在出租车上了,没事了,明天抽空我去拿。” “你的手机?”我一时楞住:“你的手机,什么时候落到我这里的?”我糊涂开。 “没事了没事了,你睡吧,乖。”江风把电话挂了。 这下我的酒全醒了,心里一寒。赶紧拉开灯,那可不是江风的手机。可怎么掉在我这里的。奇怪。 我冲到洗手间洗了把脸。胃里有点不舒服。反而再睡不着。头发湿湿的,我有点恍惚。 走过去打开桌子上的电脑。一看时间,这会是后半夜三点钟了。OICQ上胖子竟然还在。 “你这厮,醒酒啦?一晚上喝得不少!”胖子一见我的头像就赶紧嚷。 “还行。还行。”我无心与他恋战:“姑娘们都送回去啦?” “恩。” “你送的千寻,江风送的千树?”我问。 “?”胖子送我个问号。 他说:“你傻呀,真喝多了。江风送的是你呀!我们还在歌厅等他呢,他看样也喝大了,就没回来。” 我望着江风闪闪发亮的手机,彻底呆住。 13、 江风要到下班时才能得空来拿手机。 中午千树约我吃饭。 千树笑说:“千寻生日那天,我看见了,我看见了,是你吻的双刃。” 我咳了一声。我埋下头红着脸争辩。 那天不胜酒力的双刃,在去洗手间回来的途中,没进房间,而是倚在沙发上休息。 我出去的时候,见他竟然歪着睡着了。 我喝得也有点多。望着婴儿一样熟睡的他,竟然悲从心里。踉跄着给他要了杯茶,再徐徐地在他身边坐下。然后在他的眼睛,轻轻吻了一下。咳。喝酒误事,就是这个道理,咳。 再抬起头的时候,见千树斜着眼睛睨我,笑说:千叠,昨天江风送你回家怎么送了那么久? 我心里一楞,脑子刷地甩到记忆中去。赶紧说:“什么啊,送我到家他就走了啊,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回的晚。” 千树笑笑不答。她的眼睛立刻有一些淡淡的忧伤。 我想是她的眼睛太大了,所以总藏不住什么事。 就笑了,说:“你喜欢江风是吧,胖子告诉我了。江风也喜欢你啊,担心什么。” 她的眼眶突然湿了。 她说:“不知道为什么,他最近总是躲着我。” 我连忙说:“没有啊,没有啊,他一直对我们夸你呢。” 她摇了摇头,说:“不,他和从前不一样了。” “从前?你们……”我揣度着,心里一凛。 她梨花带雨地微点点头。她说:“从前江风都是争着送我的。” 她又说:“也无所谓,反正我也不是久留在这里的人。” 我并不明白她讲的真正的涵义,而我看出,她的伤感,是真的伤感。心中明白了什么,突然凄痛。 江风晚上到我公司来找我拿手机。 我那时正穿着制服,人模狗样地做次日计划。面对他,一脸职业的微笑。他敲了办公室的门,我拿了手机跟了他到门外。 “不好意思啊,江风,我喝大了,多有冒犯。” “说什么呢。”他轻声说。 “忘了好了,呵呵,”我开玩笑地说:“不用向我求婚什么的,呵呵。” 他还是那样很有把握地笑了,并不说什么。 我正色道:“江风,我实在是喝大了,当时把你当成别人了。” 他抬起眼,眉毛拧在一处,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我说:“你别放在心上,就当一切都没发生过。我们还是好朋友,你放心好了!” 他只笑着点头。不再说什么。 我笑着说:“我得回去干活啦!有事常打电话。”拍了拍他的肩膀,我闪进去了。 一掩门,忍不住想起陈升的那首歌《把悲伤留给自己》。 生命是一场幻觉。 14、 仿佛是大家的约好,相互的猜测,我们不由得生分了,仿佛是《红楼梦》中的亲极,反疏。 千寻认识一个姜大哥。约我去。 那是某次在海乐迪唱歌。千寻出去拿酒。 陌生的姜大哥见她拿了那么多的酒,觉得有趣。就微微笑了望着她。她接了他的笑容,提出一瓶酒,用清脆的声音飞快地说:哥们,我们干一瓶吧。那哥们没有干,而是记住了她的手机号码。 千寻说千叠,那个姜大哥要请客,我们一起去吧。骗吃骗喝骗感情。那日是在海明威,千寻使个眼色给我,暗暗说:我就讨厌他摆兰花指的样子,我们喝死他。 那夜我们完成了干红十一瓶。 那姜大哥喝得昏昏然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竟然是江风。 他命令样地问:在哪呢。 我猜都不用猜,知他们定有一局。便笑答:与两陌生男子在喝酒。你们不来救我们。他们正在欺负我们呢。 我听出他口气中的急切,心里却有恶作剧式的安然。也许我和我们需要听到的,就是他和他们的不安吧。其实,就在不远的从前,我们曾如此心心相印。果然他愤愤地说:你们在哪,我们立刻赶到。 千寻说:还是问他们在哪里,我们赶过去。 他们是在老地方,京苑。 千寻和我轻松抛下那两个猪头,飞快地赶来见江风。 我看到江风在那里,还有胖子和双刃。另外还有一个女孩子。却不是千树。 我的心,突然有些揪住。我多么希望在这个时候,看到的是千树和他们在一起,虽然有过误会,或伤痕,而我们依然是一个温暖的集体。 我想我喝得很多了。在怀想中有些伤感,于是转身,于是趴在真正的双刃的怀里。 当然还好没喝太多,多得把人都搞错。但还好,醉意席卷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勇气。 我听到我低低抽泣着说:“是你做得不好。你不该这样,对我不好。是你们做得不好。你们不该这样,对我们不好。 双刃有些伤神,说:“我们怎么对你们不好,我们又凭什么对你们好。你们又是我们的什么人?” 我叹息着离开他,在心里轻轻说:我本该是你的女人,我们本该是你们的女人啊。 15、 那个时代很快过去。 就象年轻时代在郑智化的歌声中一去不复返。 我记录的是过去的一段故事。一段年轻得长满杂草的故事。 果真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千树飞过了太平洋,在那个世界第一类国家幸福地生活去了。 千寻吹了男友,她说此生不打算结婚。又连开了两家公司。富可敌国。 胖子去乡下名曰写作,实际上吃光了村子里所有的老母鸡。 双刃要结婚了,忙着购房,装修,显然,新娘不是我。 江风的面孔依然英挺俊朗,也许多了几分沧桑。 我们都不常见面,因为彼此工作太忙。 我升了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一年之中,销售成绩做得不错,KWAK先生还买了一辆夏利2000奖给我。 有时候千寻会拎着麻辣烫杀到我的办公室,她说:吃吧,吃吧,我排了二十分钟的队才买到的,好吃极了! 她还是一成不变,聪明迷惘妖艳天真世故。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会谈千树。惦记她在那个地盘过得好不好。还期盼着手机铃声响起,屏幕上显示着一串00000的莫名其妙的号码。 江风还经常请网友吃饭吧。昨天,胖子从乡下回来,他又摆了一桌酒席,来了二十左右号人。房间是京苑的鹤鹿厅。 望着满桌的人,藏在人群中的我们五个忍不住相视笑了。 江风举起酒杯对大家说:不好意思,我要特别敬胖子,双刃,千寻,千叠一杯酒。曾经,我们,有六个人,好几个是在这个酒店这个房间里第一次相识,我们六个人,是有一段故事的。我很珍惜。 他没有顾及还有许多人在听他讲,只是眼睛亮晶晶地望着我们几个,他说:我还是觉得,我们那个时候,是最快乐的。 我们一饮而尽。 窗口打开的时候,听见湿润的春风的脚步声。 千树离开这个城市已经一年了。 就是去年这个季节。 我歪着头想了想,也许这会子,粉白色的蔷薇该开了罢。 生活成这样,也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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