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雯绮
近日无聊,读”史记”,看刺客列传,发现其均以弱敌强,或成或败,均令人扼腕叹息热血沸腾不已。遂仿其事,做刺客列传篇,以谢英灵。 开篇 曹沫传
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时齐强而鲁弱。齐桓公尝与鲁庄公会于柯而盟。沫挟匕首劫齐桓公,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沫始投其匕首,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
专诸传*鱼肠剑
公子光出去了。据他说他有脚疾,不宜久立。
大厅里依然是人声鼎沸的,一派繁荣气象。
王僚就在堂上。这是专诸的猎物,高贵的猎物。他毫无戒备的饮酒嬉戏--从宫中到光的厅堂布满了护卫,他怕什么?
专诸要上场了。
他有些可惜的看着那个洋洋自得迷恋于酒色肉团一样的王僚:再多吃一点吧,再多看两眼吧,这是你最后的人生--这样死去是不是太便宜他了,没有任何痛苦的,就结束了? 鱼肠剑。 人的生命真是有趣。有趣而无奈。无奈而脆弱。 要名要利要尽可能多的享受。 以为自己的一生可以有多长,以为自己的欲望可以有多大。 依然抵御不了潜伏着的命运之刀。 一口气而已,就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王僚必须死,死在聂政的剑下。鱼肠剑。 他想问问王僚如果有人告诉他,他即将死去,葬身鱼腹,他会怎么想。 他没有问。他也无从知晓。 但是聂政知道自己的死期,就在当下,鱼肠剑拔出的霎那。与王僚先后死去。 多么滑稽,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要互相仇杀,”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害怕吗? 他问自己。 没有。 兴奋。一种聚精会神的兴奋。一种将死亡崇高化完美化的行为使他感到兴奋--他是这场死亡表演的导演,编剧和主角。
鱼肠剑已经藏在了鱼腹中。 这是一把独一无二的利剑。光曾经在侍者身上试过,剑过处,鲜血如桃花一样开放,侍者走了,在他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什么之前,就结束了,狗一样的人生谁会在乎你是谁。 擦了擦手,望着刚刚持过剑的痕迹聂政有些恍惚:究竟是先有刺客后有鱼肠剑还是先有鱼肠剑后有刺客?不知道了。这是个遗憾。
要献鱼了。藏着鱼肠剑的鱼。
专诸一步一步的走近王僚,不愧是大王,酒色当中仍然挡不住高贵的皇室血统--他是吴王,现在的大王,光的表兄。 为了什么要同室操戈呢? 本是同根生! 光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吴王,所以王僚必死。 如果光杀王僚有他的原因,那么聂政呢?为什么呢?弑君。 他说不清楚。 这是他的宿命。 定好了的。 当伍子胥第一天把他引见给光的时候,就注定了这样的结局:他是一名刺客,他要完成刺客的任务以报知己。光对他很好,光是他的知己,光要他杀王僚,王僚是光的仇敌。 就是这样。 其实很简单。
大王这是专门为您做的鱼,和普通鱼不一样,他是请了最好的师傅进行很多次的调制经过很多道工序才完成的,能够献给大王您实在犹如宝剑赠英雄鲜花送美人。
近了。 专诸开始为王僚剖鱼。 仔仔细细的,他要使每个动作都完美无缺。 这是鱼头 鱼尾 鱼腹 鱼腹。 鱼肠剑! 王僚的咽喉。 桃花一样的灿烂的开着。 原来就是这么简单。
鱼腹剑,好剑! 天黑了。 头有些炸。 桃花又开了,鲜红的。桃花原来也可是是鲜红的。 桃林真美,伍子胥又来了。鱼肠剑,我不要了……
王僚死后公子光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为上卿。
其后七十余年而晋有豫让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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