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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2年4月4日
鬼故事
豆豆酥

    鬼故事 

    

    我叫豆豆酥,年轻男性(弱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知识分子(大学未毕业,读过数千本儿中外名著野史和漫画),长发(蓬乱,不经常梳理),双目有神(近视,四眼儿),身材挺拔(不驼背时长达180公分)…………… 

    

    这些都只是我生前的身份特征,而现在的我是一团聚集不散四处游荡的脑电波,身份是地府东区罗社街道登记处临时公民,暂住证号码:139085759934 …………… 

    

    一个月前,尚在人世的我在丽江长水路的长途车站和一湖南商贩起了争执。双方都很没素质,开始是他用湖南话我用京片子互相对骂,五分钟过后,我们都发现除了得到若干人体器官和双方母亲平白无故多出许多男性关系外,问题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因为云南气候清秀,当地人对于我俩这穷山恶水龇牙咧嘴的形象都表示了十分的不齿。尴尬之余,我们最终达成了武力解决的一致,混战中,我的下巴挨了两拳,他则被我踢中了下阴。 

    

    说实话我很佩服这个执着的湖南人。在那天我俩被劝架的人群拉开,各自放下一些狠话后,我坐上了长途车,而他则悄没声响一直尾随着我。三个小时后,在我站在玉龙雪山脚下一僻静无人处眺望风景兼撒尿的当。这厮从背后一扑而上,用一根儿带铁丝的钥匙扣,把我干掉了。 

    

    我的颈上一凉一紧,一根细铁丝把我的呼吸全部勒在了喉咙里面,然后一只脚把我踹倒在地。我挣扎着想站起来,背后的人猛地压下来,死命把我往泥土里压,两个人如一条麻花般缠在一起。 我的眼睛突出来了。那人的膝盖压在腰上,翻不过身来。右手被压在胸口下,伸出左手向背后乱抓,正抓住那人的头发。他的头被我拉得靠在我脖子上,呼出的热气直烫脖子,可手上的力道丝毫不减。 

    

    我渐渐没力气了,双脚徒劳的挣扎着,视觉开始暗淡下来。这时的我决定装死,是的,我要让压在背后的人认为他达到了目的,松开那条勒在我皮肉里该死的铁丝,这样我才有反击的机会。我是一个很好的演员,我可以在五分钟内把一个面容娇好的女生逗的吓哭或是笑死,我可以在上中学时把自己逼真的伪装成一个残疾人骗得老师的同情。而现在,我就要用这些本领来取得一线的生机。我开始抽搐,鼻腔发出低吼的声音,手指死死的扣进泥土里,最后,我停止了动作,没有了声息。 

    

    脖子上的紧箍松开了,凶手在身后发出唏唏唆唆的声响。我偷偷向后看去,他正在左顾右盼,在确定周围没有目击者后,他蹲下身,拨开后面的草丛,看来是在为我准备一个掩埋的场所。这是一个好机会,他的后背完全的裸露在我的面前,我可以迅速跳起身,在他的后腰狠狠的来一下子,我穿了一双鞋头包钢的皮靴,这完全可以给他一个残废的结局。事实上,我这么做了,我身轻如燕的飞身跃起,同时右脚直踢,带着呼啸正中他的后腰脊椎末端。 

    

    凶手并没象我想象的那样一声不吭的倒地,或是痛苦的在地上打滚呻吟,他没有一点反应,依然蹲在地上专心致志的用树枝刨坑。而我,我那踢出去的右脚竟然穿越了他的身体,随后整个身体失去了平衡,一个踉跄,我飞了起来! 

    

    以前看过的一本漫画里有这样的场景,主人公被车撞死,灵魂出壳,然后呆呆的看着躺在地上自己尸体。而现在,这个主人公变成了我,我漂浮在半空,看着地上死相十分难看的我被人拖着双脚塞进土坑,最让我恼火的是坑中的我连裤子拉链都没系上,好汉不打撒尿人,这厮竟然连小学生都明白的规矩也不遵守。看着湖南人把我的尸体一丝不苟的掩埋好,检查了一遍现场,最后拍拍身上的泥土走开,我的嘴始终没有合上(如果我还有嘴的话)。 

    

    以上就是有志青年豆豆酥变成脑电波豆豆酥的郁闷过程。之后我在原地不知所措地徘徊了很久,倒不是因为无法接受现实,而是确实不知道该干吗。再之后就是所有幽灵作品中很俗的那个情节,地府巡逻者来了,并与我展开了一场简短但语重心长的谈话,具体内容好象就是正式宣布我的死亡,为我提供免费热情的灵魂登记手续,然后向我今后的前途提供了几条建议。据他说,我现在的状态还只属于魂魄,唯一支持我存在的是我脑中残存的意识和欲望,所以极不稳定,一旦意识欲望消失,我的魂魄,我的脑电波,就会在阴阳两界永远的消失。所以最保险的一条就是和他一起回地府,成为真正意义稳定状态下的“鬼”,然后和万千“鬼”们一起排队等号,等待下一次的投胎。而我当场就谢绝了他的好意,都还没整明白呢我丫就变成一鬼,是人都想不明白(还当自个儿是个人呢)。 

    

    巡逻者笑了笑,说你这种情况也很多,这么年轻就被杀死,肯定要闹点儿情绪,老想着要报仇。“能吗?” 我问道。“ 一般来说冤死的灵魂都会有很强的意念力,可以影响活人的脑部活动,让生者产生幻觉,有的就能达到报仇的目的。但原则上我们是不允许灵魂报仇这一行径的,你想想,要是都把活人整死了就会造成更多的冤魂,鬼魂之间再互相纠缠,那我们地府的建设,我们阴阳两界传统友谊的平衡还怎么维持呢?” 操,这老棺材瓤子,都这会儿了还满嘴官腔,反正我是横了一条心,打死都不跟你去地府(如果你还能打死我的话)。 

    

    对于我的坚持,巡逻者并不感到意外,而是前后左右仔细观察了我一番,又凑在我发根上嗅了两下,最终同意了我在阳间继续自由散漫四处游荡的意见,“ 如果改变了主意,可以随时回到地府,意念集中自然就可以到达,如果那时你还有意念的话。” 巡逻者留下了最后这句话,一耸三纵身,飘走了。 

    

    我的仇至今没有报成,虽然我找到了那个对我行凶的湖南人并曾形影不离大胆放肆的跟踪过他好几天,但只要我运起意念靠近他半米范围之内,我总会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弹出很远。后来我发现原来这厮的脖颈上戴了一块刚玉雕成的伏虎罗汉,上面还穿了一串平安丝系成的一百零八道金刚结。我这才猛然想起,这丫是个贩玉石的。 

    

    湖南人进城继续做他的买卖去了,而我又回到了雪山脚下白水河畔那片埋有我尸首的土地上。住在附近山洞里的一对徇情男女脑电波曾过来串门,在得知我的经历后对我说,象那种佛像造成的屏蔽其实是可以突破的,但非厉鬼所不能,而我现在的意志并不强烈,就算没有保护的正常人,我充其量也只能吓唬一下八字较轻或阴气较重的老人什么的。对此他们表示十分的诧异,为什么被人残忍杀死的灵魂还能保持我这样的吊儿郎当。我也终于明白了当初地府巡逻者观察我之后对我采取放任自流政策的原因,这孙子早知道我报不了仇,我要是一厉鬼他肯定当时就用拘魂枷一类的封建迷信工具把我给强制钳走了。 

    

    我开始了一段和另一个我单独相处的孤单日子,每天我都把头探进泥土里,看看那一张曾经在镜子中无数次观察过的脸。看着无数腐生小爬虫在我的躯体上辛勤忙碌着,听着附近泥土里蘑菇的地下菌丝探进我躯体里时沙沙的声音。半个月后,那个阳间曾经的我就变的不那么好看了,不过覆盖他的土地上倒是长出一片色彩鲜艳的野蘑菇,红黑相接,煞是好看。 

    

    我不再去看豆豆酥了,而是每天听着远处森林里传来的东巴音乐坐在白水河边看着往来穿行的游客,他们是那么的兴高采烈,这让我想起那年和我女朋友水母来这里旅游的情景,当时的纳西族女导游一脸坏笑的对我们说,她们有一则关于白水河的传说,当年轻情侣到此时,如果小伙子能在白水河冰冷刺骨的雪水中赤脚站立三分钟,那就证明他们之间的爱情真心实意,至死不渝。水母听完靠在我怀里甜甜的笑,相信没有几个男人能抗拒这种撒娇。于是我当即甩掉鞋子跳进齐膝深的河水中,脚上是刺骨的冰寒,眼里是水母对我幸福的笑容。三分钟后,她欢叫着向我跑来,猴子一般的跳起攀在了我身上,然后是一阵热烈的亲吻 …………… 

    

    一个月后,我决定离开这个地方了。走的那天正值晚霞,一片金色洒在我长眠的土地上,我调头准备出发,身后是孩子们的声音:“ 真漂亮的蘑菇。” “别摘,有毒的。” 我想,当时如果我还有泪腺,我一定会挤出些眼泪,将这样悲伤的氛围好好渲染一番的。 

    

    我回到了北京,在那里遇见了她。 

    

    她是一个可以看见鬼魂的女孩儿,具体说是她的右眼,也就是俗称的阴阳眼。遇见她的那天下午我正在小胡同里无聊的游荡。忽然听见院子里有女孩儿在轻轻哼着小调,声音很纯,是那种夏天喝冰牛奶的感觉,唱的好象是兰花草之类的。不好意思,做鬼魂就是有这点好处,听觉和视觉都会异常敏锐于常人,没有了器官,只要用心去感受就可以了。我被歌声吸引着,进入了院子。 

    

    传出歌声的房子屋门虚掩着,我飘了进去。女孩儿坐在床上,她很美,漆黑的长发柔顺的垂下来,微微遮住了她的右眼,眼睛同样是漆黑的,带着闪烁的光彩。肤色很白,但绝不是街上擦满脂粉后显现出的那中苍白,只是很白,很自然。她属于手脚纤细的那种女孩儿,尖尖的手指,瘦小的脚上套着白色的棉布袜,旧旧的缩在裙角下。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而发现她的阴阳眼是因为我进门的时候她刚停止了哼唱,和躺在床角的一具头颅开始了低声的谈话。那是一颗男人的头,棕榈搬坚硬的头发狂放的炸开着,双眼同样散发着晶光,脸上一道暗红色的狭长刀疤,脖子裂端呈现出不规则的锯齿状。看来砍下他的刀口并不十分锋利。 

    

    女孩儿和刀疤头颅显然都看见了我,但对于我的出现却并不感到意外,只是打量了我两眼,然后继续他们之间的谈话。而我,也就厚着脸皮心安理得的加入了进去。 

    

    三个小时了,我不断的变换花样在引起他们的注意,说着无聊的笑话,向他们讲述我的经历,我甚至想讲我拿手的鬼故事,但想想好象不太合时宜而放弃了。毕竟,在经历这一个多月来的生死变化使我内心产生了神经质似的恐慌,每天面对我所熟悉的人群,却已相隔阴阳。我急需要认定一些东西,或者说,我需要发泄一些东西,而一个美丽又能看到我的女孩儿将是最好的对象。只可惜,女孩儿似乎并不这么想,她只是始终对我的谈话表现清淡的微笑。刀疤头似乎更不这么想,在忍耐了我祥林嫂般三个小时的絮絮叨叨后,他终于忍无可忍,一个头锤把我打下床去。 

    

    “ 妈的,没想到鬼也这么操蛋。” 我站在胡同口女厕所里愤愤的想。在刚才那场冲突中,我满以为凭我那些三脚猫的胡同招数对付个白兰瓜大小的怪物绰绰有余,没想到这不知道什么年代牺牲的死人头好象很有些道行,单凭眼神中的意念力就把我折腾的一会儿上房梁一会儿进炉灶,被摔的上窜下跳的我说:“ 你丫不能这样!” 刀疤头颅沉默,继续摔我。我说:“ 好吧,您要讲道理!” 刀疤头颅仍然沉默,继续摔我。我说:“好吧好吧,刚才您用头锤砸我,我是想揍您来着,可我的最终目的也是想讲道理!” 估计我是摔昏了, 
    听到这种混蛋逻辑刀疤头自然还是沉默,继续摔我也就成为了自然。 

    

    说真的,美丽女孩儿的笑容能迷死人,但有时候也真的能害死人,象我这样的鬼魂也不例外。当我在死人头的无线木偶操纵下做无规则布郎运动时,我发现那个女孩儿在冲我笑,象是一种触摸小猫绒毛时天真烂漫的笑,也象一种亲手将这只小猫浸入水缸看着它痛苦挣扎最终绝望死去的残忍而美丽的笑。不管这美丽背后到底隐藏着些什么,当时已昏头昏脑的我好象也笑了。就好象溶入灿烂花海包围的人,不管这呈现美丽的是纯洁的百合,还是含有毒素妖艳的罂粟,人都会被感染,只为了这份美丽,而不去考虑隐藏的深层到底是些什么。反正我是笑了,而一个本应该痛苦万分却象呆子般傻笑的家伙总是引人注目的。刀疤头很快意识到这一点,当看到女孩儿的表情,他显然被这种表面成立但其实八竿子打不着的眉目传情所激怒了。于是这老丫挺的停止了他的游戏,把我,一个曾经饱读湿书、十项全能且手无缚鸡之力的有志青年豆豆酥,定在了二百米外胡同口女厕所的二号坑位里。 “ 小子,我虽然灭不了你,但把你定在这儿百八十年还是没有问题的。” 死人头用他破锣似的嘹亮嗓音愉快的向我宣布。 

    

    两个月了,我已经在这个八平方米的地窖里生活两个月了,每天看着头顶40cmX80cm 见方的狭小窗口上那一个个形态颜色各异的人体排泄后孔和尿液兼生殖孔的出现,有时它们还会抖动几下,落下些用过的舒爽娇柔什么的,不过最多的还是大棚那儿批量出售的国产便宜货,这条胡同女性居民以中年下岗者居多,再然后就是哗啦啦一片特殊气味的黄白阿米巴雨降临,穿过我的头顶,身体,最后把我埋起来。每当这时,我都会大声唱歌,唱青年团员之歌,红梅颂什么的。不过一天中最让我快乐的还是上午9点那个满脸荡漾着皱纹和慈祥的老伯伯的光临,他会把一条蓝色粗大的塑料管子插进我所居住的小屋,伴着收音机的广播和窗外机器的轰隆隆隆把我的居住环境清扫的相对干净许多。 

    

    有些夜晚那个女孩儿也会经常光临,只是她从来都不是来上厕所,而是找我聊天。聊的多是些人情世故或干脆是些社会上的杂事,有时候她也会被我逗得很开心,瘦小的身子笑得花枝乱颤而不能自已。这让我觉得她其实很单纯,似乎世界上一切有趣的东西都与她无缘,可我从不敢这么轻易下结论。那是从她的眼神,特别是那只右眼中流露出的神情看,那绝不是一个少女所应有的眼神,那种深邃甚至已经超越了我所能认知的范围,更何况那是只阴阳眼,一只能洞察阴阳两界神秘复杂盘根错节的眼。我想最适合形容她的词应该就是---精。 

    

    不过她笑起来真的很好看。 

    

    我们之间的谈话永远不会长久,因为只要女孩儿出现,过不了一会儿,那个曾在这两个月里被我幻想一切方法煎炒烹炸糖醋糟溜以泄愤的刀疤死人头,总会鬼鬼祟祟的出现在门口,惨白的眼睛在月光映射下死死的盯着我俩,每当这时我总会很知趣的闭嘴,我不怕他,但我怕他一个不高兴把我改定在隔壁男厕,那一定会是件更为郁闷的事情。 

    

    女孩儿曾问我:“ 为什么不主动放弃你的意识?这样你就可以解脱了,虽然会永远消失,但也比永远生活在这个坑里要强些吧?” “ 谁都会怕死,虽然死这个词已经不再适合我,但消亡的意识却未曾改变,我并不是一个很坚强的………家伙,我想我真的会有一天熬不下去,但我总还有些东西没有放下。” “ 对于杀死你的人你都没有复仇的欲望,还有什么是你放不下的呢?” “ 傻瓜,如果我能说清楚,我早就已经放下了。” …………… 

    

    “ 你说,最好的感觉是什么?” “ 恋爱的感觉 ” “ 还有呢?” “ 还是恋爱的感觉。”…………… 

    

    “ 你上次说的那本叫什么书?” “ 迷宫 。” “ 谁写的?” “ Sieg ” “ 看得懂吗?” “ 懂一些,也可能全懂,也可能一点都不懂,也可能我全懂了但实际懂错了。” “ 那你还看?” “ 它名字就叫迷宫嘛。” …………… 

    

    “ 我饿了。” “ 在这种地方你也会饿?” “ 恩 ” ………… “ 在想什么?” “ 我想起小时候外婆晚上给我做的夜宵,把蟮段用香油炒焦,记住,一定要焦而不糊,用姜蒜粗盐入味,再把整个灌浇头铺在清汤阳春面上,上面切上细细的葱丝。” …………… 

    

    我们每次简短的谈话都会以窗外刀疤人头惨裂的叫声所结束,在那愈演愈烈的伤狼般的嚎叫声中,女孩都会用她晶洁透亮的眼睛扫过我,然后悄然离去。我想,总会有些事情要发生的。 

    

    时间又过了三个月,女孩儿跑来告诉我,我自由了。“ 你的那个冬瓜头同意的?” “ 他没同意,可是他走了,他一走,他布在你身上的结界自然就消失了。” “ 他走了?” “ 是的,他走了。” “ 为什么?” “ 我让他走的。”………… 

    

    就这样,我糊里糊涂的获得了自由,得以脱离了那个我生活了将近半年之久的有着先进模范典型卫生活动评比标兵之称的----东岳胡同328号公共厕所。 

    

    女孩儿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说没什么打算,她说那你就回地府吧,我说我不去,最后我想了想,还是先去看看我那些以前的朋友吧。 

    

    海参和猴头菇结婚了,他俩都是我的朋友,我其他的朋友也都是他俩的朋友,他俩的婚礼在今天,这样我就可以在今天的婚礼上见到我所有的朋友了。 

    

    婚礼在上海桃江路的五通俱乐部举行。我到场时婚礼已经开始有一阵了,海参和猴头菇煞有介事的身着礼服在台前正襟危坐着接受一帮狐朋狗友的快乐摧残,想着一年前他俩在机场送我时还是一副冤家死掐的德行,两人都是一身花衬衫口袋裤衩外加一水内联升千层底儿看着叫一痛快,谁承想今天也落到这副德行。嘿嘿,台上的司仪是花驴蛋吗?这家伙还是老样子,穿上礼服也是个农企,开始说荤段子了?估计已经喝高了。水母呢?我出事前三天还 
    给她打电话说我要拼命向上努力学成赚钱十年后的今天把她劫到摩洛哥之类的浪漫国家向她求婚呢,出事后心说这是没戏了,顶多我托一梦咱就伴着Richard的钢琴来段儿梦中的婚礼吧,后来想想还是算了,这辈子没少赚人家眼泪,非得给人来个刻骨铭心永远怀念从而衬托出我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劲儿,有病吧我? 

    

    我看见水母了,她坐在末席,正依偎在毛毛的怀里,眼圈红红的,肯定又没想好事儿。傻丫头,怎么着人也得好好活着的。我用手摸了两下眼睛,又死命盯着毛毛和水母紧紧相握的手,转身走开了。 

    

    这晚上我玩儿的很高兴,套用一句流行的:老子high 了 ! 我走马灯似的乱窜,我可以在服务小姐的高叉旗袍下漂浮尽情享受香艳。我还可以在酒席上把自己蜷缩在虾籽大乌参或是双色虾仁里游一把子,如果我愿意,我还可以在晚些时候去参观海参他们两口子的洞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其实,那个夜晚,那个我所有牵挂着的朋友们参加婚礼的夜晚,那个灯火通明热闹非凡带给我至high 至爽感觉的夜晚并不存在,一切都是我的幻想。在女孩儿问我何去何从的那个夜晚,我哪儿也没去,那晚上我唯一做的事情是进入一栋民居,运用我并不强烈的意念力吓唬了一位正在泡脚的老大爷,他吓得把水盆打翻了,光脚惨叫着逃出了房子,对不起了,我只是想在我临走前给自己并不漫长的幽灵生涯做个纪念。是的,我决定回地府了。 

    

    凌晨三点,我在Ksitigarbhr 大厦楼顶漂浮着,这是北京市内的最高建筑。女孩儿来送我了,是她告诉我,灵魂回归源处最好站在高处,面朝北方,这样对下辈子的生活有好处,也有可能直接投胎做人。我谢过了她,并告诉她能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阶段认识她我非常愉快,我很喜欢她。楼顶风很大,女孩儿穿了一件淡灰色的呢子大衣把自己严严实实的包裹着,听到我的话,她很腼腆的眯起眼睛笑,这种表情实在太可爱了,于是我忍不住去亲她的右眼,这是我此时能表达对她亲近之情唯一方法,尽管阴阳相隔的我们无法接触,但当我的嘴贴上她的眼皮时,我能十分明显确切的感到,那层薄薄透着隐约青丝的眼皮轻轻跳动了一下。 

    

    暗红色的刀疤在女孩儿的身后闪了一下,男人的头颅带着惨淡的眼白,牙齿死命的咬着,露出毫无血色的牙肉。而在我亲吻下的女孩儿无法洞悉身后的变故,她短促的惊呼一声,随即整个身子被一股力量腾空而起,冲出了楼顶的边缘。 

    

    下坠中女孩儿的大衣被扯飞了,白色的裙子缓慢的向四周散漫开来,当她坠到四楼高度时碰到了延伸出来的霓虹灯架,火花中她的身体几乎被打散,张皇的转了几个旋子,最后,掉在暗黑色遥远的马路上,象一块豆腐似的,发出 “ 扑 ” 的一声。 

    

    “ 为什么!你这颗丑陋的头颅!你这头愚蠢下贱的猪猡!你为什么要杀她?你不是爱她的么?你不是每次见到她和我在一起时都恨不得置我于死地的么?” 我暴怒,疯狂的咒骂着刀疤人头。他狂笑着,头发疯了似的向外炸着,五官严重扭曲,在月光的照射下显的极为可怖。“ 你这什么都不懂的小鬼,你连自己的仇恨都聚集不了,你连自己的欲望都搞不清楚,你所热衷的只是些卑贱无聊的废物,每天只沉浸在你那可笑的小布尔乔亚式的伪悲伤里,你这可怜的东西!甚至奔赴死国前还要和她玩儿一把自私的浪漫小情绪,你生存在混噩中,死在混噩中。你懂什么痛苦?你又懂什么爱情?你什么都不懂,可你害死了她,是你害死了她…………… ” 

    

    ………… 我在这片湖底已经生活二百年了,每天我都透过碧绿的湖水看着她坐在亭子的围栏边梳理她乌黑的青丝。我知道她是故意坐在那里让我看到她的,她是这座雅心阁里最漂亮的姑娘,每晚全长安的王孙公子们都会准时出现,听她弹奏的熏风曲,他们哪懂什么音律,他们只是被她的风韵所吸引,他们根本不懂得感情,只会把一排排系满红绫的玉节扔上台,堆满她的脚边。还有多少风流才子和落魄诗人,他们为她作朱红丹青的肖像,竹海听风的风月,为的只是想讨她的欢心一笑。可她是不会去理睬那些人的,她只属于我。每晚她都会跑到湖心厅透过湖水和我相会,虽然她看不见我,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是爱我的,而且她只对我一人而笑。我为她演奏绝顶的阎摩音乐,用上万朵酆都花花瓣飘洒在她身旁,她始终在笑,在笑,为我一人而笑 …………… 

    

    ………… 七月十三,她被人用铁笼锁住丢入我所居住的湖中,她在挣扎,她很痛苦,她看不见我,但她在渴望我能够救她,可我救不了她,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的眼睛慢慢的暗淡,她的手指都拗断了,可我还是救不了她 ………… 

    

    经过那一次,我的心死了三百多年 ………… 

    

    ………… 我苦苦找寻到她的第二世,她是大平号掌柜最漂亮出色的女儿,虽然她仍然看不见我,可她认得我,她一直都在等我,你能明白当时我的心情有多激动吗?我们不会再分开,我们随着驼队远行,我为她挡住风沙,给她讲秦广五官的趣事,她被逗的很开心,不停咯咯的笑,脸上充满了潮红,那是我曾见过最美的景象,这些,你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 三月二十八,我们的队伍在东伊斯坦布尔遭受了袭击,马贼杀光了向导,伙计,脚夫和武师,掠夺了所有的货物和骆驼,当然还有她。他们把她残忍的蹂躏了整整三天,开始时她拼命挣扎,哭喊着我的出现。可那时,我钻到了三百里以外的沙漠中,我不能忍受看着对我满怀希望的她遭受折磨而无能为力,我恨极了自己,我一路向沙层的深处钻去,为 
    了躲避她悲惨的呼救,可我避不开,那声音到现在还经常在我的心里响起 …………… 

    

    她与我的痛苦注定在轮回中延续,在那之后,我们又经历了第三世,第四世,第五世 ………… 

    

    我和今世的她相遇是她五岁时的事,我很诧异她能看见我的存在,这是一千年来她第一次见到我。可是,她已经不记得我了。 

    

    这是她六世皆入人道的后果,她具有了阴阳眼,但她将不会再有来生。 

    

    虽然她不记得我,但她却对我很亲近,每天都会趴在我居住的水井口和我聊天。可是,她从来都没对我笑过。 

    

    我不计较,我欠她的实在太多了。虽然阳间的事我做不了什么,但我要保护她的今生,我禁止她和外人交往,我教会她社会的险恶,我告诉她,这世上只有我会全心意的对你,你只需要我一个就够了,她当时对我点了点头。 

    

    可你出现了,你这个不知道什么地方窜出来的杂碎。你扰乱了我们平静的生活,连自己的仇都报不了的低级幽灵,竟然还恬不知耻的管别人的闲事。我教训了你,是的,我狠狠的教训了你这个无知不要脸的家伙。可她,她竟然对你笑。我愤怒了,我要羞辱你,让你自己退出这个本来就不属于你的世界。可是,她竟然会对你发生了兴趣,经常瞒着我去和你厮混,你有什么了不起?你无非死时幸运获得了一具全尸,满嘴说一些不知所谓的废话,可这些居然勾引了她,她开始觉得我丑陋了,是的,是她亲口告诉我的。我当时愤怒到了极点,我要立刻折磨你,然后把你打到北阴的边缘去,让你永远也不能回来。可她竟然阻止了我,和我吵了起来。天啊!她居然为了一个相识几个月的毛头小子而背弃了跟随她六世的灵魂。 

    

    不,其实我错了。她并没有被你勾引,一个有着阴阳眼的六世怪胎是不会被任何人勾引的。你只是她离开我的借口,这就象你一样,把她当作你装卸无处发泄废物情绪的垃圾箱,你们互相利用,你们这两个自私阴险的家伙。是的,在明白这点后我杀了她,这是我一千年来杀的第一个阳间生命,我实在太愤怒了,甚至超过了目睹她被杀时的愤怒,你能明白这种六世感情被愚弄后的愤怒吗?不,你绝不会明白的。你只是个浮游于短暂生命空间的孑孓,你对生命的感受只局限于小儿辩日般的懵懂,你根本什么也不懂 ………… 

    

    刀疤人头在留下对我的轻蔑后幽然离开了,他说他违背了阴阳相隔的铁律,更违背了千年来自己的感情,他已经失去了一切,现在要回到十殿阎王处接受刑罚了,今天是三月初一,所以该是去西方楚江王那里 ………… 

    

    飘下楼的我俯身端详着躺在地上已经死去的女孩儿,她的死状甚惨,整个身体象一个高空落下的鸡蛋般支离破碎,头发无力的散乱着,曾经白色的裙子粘满血污和灰尘,还有一些白色不知是什么的液体。望着她已经毫无生彩的右眼,那曾经洞悉阴阳事物的右眼,那曾经摄人心魄又极端可爱的眸子,灰灰的,充满了裂痕,逐渐破碎。 

    

    有群夜酒归来的男女发现了这一惨剧,周围开始混乱起来,女人尖叫,男人呼喊,忙乱的用手机报警,叫救护车。“ 还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我问躺在地上静悄悄的女孩,“ 我是这么的混沌,我明白不了任何事,现在连欲望也要消失了,虽然我同样也不十分清楚那是些什么。对不起,我要走了,可怜的姑娘。” 我最后一次贴近她的右眼,向她告别。 

    

    …………………… 

    

    眼前的黑暗逐渐揭开了,面前是一片灰色沉静的天花板。淡淡的晨曦透过绿色的窗帘洒进房间,窗外有鸟叫的声音,天亮了。我的视角开始活动,但并不凭我的意识为左右,似乎我只是个观察的窗口,隐藏在什么未知的东西里面。我被这团未知带下厚厚的床垫,走出房门,穿过走廊,进入浴室,来到镜子前。 

    

    镜中是我熟悉的女孩儿,正轻缓的用木梳梳理她乌黑的长发,嘴角轻轻向上挑,带着调皮的笑。她平静的在镜中注视着自己美丽的脸庞,注视着她弯月般的细眉,星星一样灵巧的眼睛,也注视着我,在右眼里同样注视着她的豆豆酥。 

    

    我们在阳光明媚的春日里出门了。北京,我熟悉可爱的地方,有漂亮真实的姑娘,有顽皮又不怎么敢撒野的孩子,有垃圾,有尘土,空气真是新鲜极了。 

    

    我们上了3路双层公车,女孩儿和我坐在窗口,享受着日光。在这块移动并不十分迅速的大玻璃后面,我看到了海参和猴头菇,他们象所有自然的早晨一样在街上追打逗骂,最后抱成一团在行人的注视下接吻,开始这愉快的一天。我看到了花驴蛋,夹着公文包,一边用耳机不停的打电话一边急匆匆的赶路。我看到了豆豆酥和水母,还是一脸不羁的坐在街头不紧不慢的聊天,突然毛毛攥着矿泉水瓶儿如霹雳神兵般出现在他们面前,三人大笑,用拳头互相打着招呼,最后相拥离开。 

    

    车子经过立交桥下时我还看到了杀死我的湖南人,他好象改行了,用自行车载着一筐箫笛,手里也托着一根箫正认真的演奏以招揽生意。这时,车子猛的晃动了一下,站立在附近的中年男人一个站不稳向我们坐的位置跌了过来,他急忙用手扶住把手,抬头笑着向我们说对不起,笑容很憨厚,只是脸上一道暗红色的刀疤有些刺眼。 

    

    我恍惚了,我也累了,我意识到了似乎有些东西不是很对劲,但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去探求了。我唯一能做的是尽力挪动自己不知道已变成什么样子的身体,我想换个角度,或是拉下垂在上面的黑色帘子,我真的想好好睡了。 “ 唉,你又胡思乱想了。”女孩熟悉的声音响起,她轻轻叹了一口气,转换了我的视角,尖尖的手指拨开阻挡我与这个世界的黑色帘子,碧绿的眼药水瓶对准了我,随着白色的瓶口微微颤抖了一下,我被一颗巨大的液体包围,我在冰冷中,溶化了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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