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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6年5月21日
萝卜江湖(一)
慕容又一村



    第一章 所谓大侠

    在认识王阿狗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也会去闯荡江湖。我一直没觉得当个大侠有什么好,“大侠”这种东西看着是挺威风的,可以蹿房跃脊,打家劫舍,几丈高的墙一蹦就过,想睡谁家老婆就睡谁家老婆,可江湖这么大,行侠仗义到荒无人烟的地方,也免不了满山屙野屎。三年前我们县城里就吊死了这么一个大侠,据说这大侠武艺超群,神通广大,曾经抢过几十家店铺,强奸过几十个黄花闺女,一辈子干的都是响当当的事,可捕快们抓住他的时候,这大侠正撅着屁股在菜地里抠生萝卜吃,兜里一个大钱都没有。抓住以后,县太爷连着审了几天,拶子夹棍都用上了,这大侠骨头倒硬,一句话也不说,就是不停地放萝卜屁。这事想想就挺让人心酸的:你说那么威风的一个大侠,被一帮衙役扒了裤子摁着打,要是打出些酒骚肉臭也就罢了,现在打得满屋子都是萝卜味,成什么体统。所以王阿狗第一次来找我,说要跟我一起闯荡江湖的时候,我二话不说就把这小子轰了出去,心想我放着好好的大少爷不当,非跟着你满山遍野抠萝卜吃,脑壳被驴踢了还差不多。想我们红山刘家,水田三百亩,大黑骡子十几头,青砖大瓦房一排三十多间,谁不说是红山县响当当的大户人家?我爹刘大昌在县城当捕快,每月回来一趟,不是提着烧酒,就是提着猪头。家里丫环七八个,个个都想给我当老婆,不过我最中意的还是上房里的小凤喜,小凤喜到我家七八年了,模样越长越俊,脸蛋红红的,胸脯鼓鼓的,走起路来大辫子一甩一甩的,谁看了眼珠子都要发直。没人的时候我常拦住她摸上一两把,小凤喜总说我讨厌,不过脸上笑嘻嘻的,一点讨厌的意思都没有,看样子她也挺愿意让我摸的。有时候我觉得这样过一辈子也挺好的:滚烫的炕头,软软的被窝,晚上把灯一吹,搂着白白嫩嫩的小凤喜,比当什么大侠强多了。
    不过王阿狗不这么想,他总是说“年轻人”、“理想”什么的,说得人心里痒痒的。这王阿狗比我也大不了多少,他爹是贩布的,王阿狗从小就跟着他爹东奔西走,见过不少世面,据说还去过苏杭和京城,对武林中事尤其熟悉。每次到我家来,总要对我说什么少林派、武当派,说少林寺的和尚个个力大无比,一拳能打死一头牛;武当派就更厉害了,他们掌门叫什么道长,手里使一口什么宝剑,削铁如泥,吹毛断发,只要一出手,至少有几百个人头落地。还说江湖中有一个叫陆云超的大侠,骑一匹白马,使一杆银枪,比三国里的赵子龙都要厉害三分。这位陆大侠娶了六个老婆,每一个都貌似天仙,要是跟我的小凤喜比,简直就是母猪比凤凰。这位陆大侠收了九九八十一个徒弟,个个武功高强,不是当将军,就是当元帅,有一个还当上了八十万禁军教头。说到这里王阿狗就开始夸我,说我手长脚长,是天生的武学奇材,像我这样的武学奇材,几十年才出一个,如果能够拜在名师门下,不出三年,肯定会练成一身绝世武功,到时候要钱有钱,要势有势,至于女人,那就更简单了,只要我招招手,像小凤喜这种货色,要多少有多少。说到最后,王阿狗十分惆怅,说三少爷,你知道那位陆大侠,他家里用的夜壶是什么做的?——金子!金子夜壶!连皇上家都没用过的金子夜壶!
    就是最后这几句话把我打动了。我以前从没想过江湖是这么好玩的地方,不光有白马银枪、金子夜壶,还有十几万个小凤喜,而我又是这样的武学奇材,几十年才出一个,凭什么一辈子只守着这么一个丫头?所以我立刻打定了主意,王阿狗十分激动,腾地跳下炕,光着脚在屋里四处乱走,一边目光炯炯地对我说:三少爷,这就对了!江湖!以后的江湖,就看我们的了!
    那年我十六岁。十六岁那年我叫刘向高,是地主刘大昌的三儿子,家有水田三百亩,大黑骡子十几头,丫环七八个,个个都想给我当老婆,可最后我还是选择了江湖。
    十六岁那年我和王阿狗踏上江湖,我带了六十四两银子,背着一个又大又重的包袱,里面有四套单衣,四套棉衣,六双袜子,六条犊鼻裤,还有一册春宫图。王阿狗总嫌我麻烦,说大侠闯荡江湖,哪有带那么多的内裤的?一剑一驴足矣。至于那册春宫,他倒不嫌麻烦,从头到尾翻看了好几遍,最后说里面一定暗藏了一套什么掌法,只不过我初入江湖,悟性太低,看了也学不会,所以先由他慢慢参悟,参悟透了再传授于我。
    十六岁那年我把江湖想得很简单:白马银枪、金子夜壶,还有十几万个小凤喜,而我手长脚长,天赋禀异,注定要成为一代大侠。
    十六岁那年我和小凤喜很要好,但踏上江湖的那一刻,我甚至没有想起她,直到很多年后,我从江湖归来,小凤喜已是满头白发,嫁给我二哥生了四个儿子,每一个都叫我叔叔。
    十六岁那年我已经读完了四书,打算考秀才、考举人、中状元、娶公主,很多年后我才明白,其实那也是另一个江湖。

    那年我十六岁,命中注定我要去闯荡江湖。那时我有一个伙伴,他是穷人的孩子,一身虱子,裤子破得遮不住屁股,将来他会有很多名字,但终其一生,我只爱这一个:王阿狗。

    第二章 江湖字号

    那天夜里月暗星稀,我们走出不到五里,就遇上了一个打劫的。
    一直到最后我也没看清那强盗长什么样子,说来惭愧,那是我们踏入江湖的第一战,可是风头都让王阿狗一个人出了,我什么忙也没帮上,只是吓得要死。王阿狗对此倒不太介意,反复宽慰我说江湖就是这样的,风波险恶,朝不保夕,再大的大侠,性命也是拴在裤腰带上,所以我们始终要心怀忠义之心,因为只有怀了忠义之心,才会得到武林盟主关老爷的照顾。
    那时我们正在商讨江湖大事,按王阿狗的意思,我们现在也算江湖中人了,总得有个响亮的名字才是,看看那些大侠,不管功夫高低,一报字号就能吓人一跟头,什么赛张飞、昆仑剑、一柱擎天,王阿狗虽然没读过几天书,对名字倒很有鉴赏力,说山东有个大侠的名字最好听,叫威镇中原贺九州,姓也姓得好,名也取得好,简直是没治了。接下来的一路就听他不停念叨:威镇中原、贺九州,威镇中原、贺九州……然后就开始求我,说三少爷你学问那么大,能不能帮我也想一个好听点的名字?
    这事还真挺难,我一边走一边跟他分析:人家已经把中原威镇了,你再去威镇,肯定不合适,再说你也打不过他,不如放他一马,让他威镇中原,你去威镇别的地方好了。王阿狗点头称是,说那我威镇哪里比较好,我替他想了无数地方,有关西、塞北、大漠,还有京城,王阿狗都不满意,说那些地方都太远了,即使我想威镇,也够不着啊。京城就更不行了,我把京城威镇了,皇上他老人家会怎么想?我们出来本来是要当大侠的,万一被当成反贼抓起来,那可就亏大了。我想也是,又琢磨了半天,忽然灵机一动,说威镇江湖好不好?地方又大,管得又宽,还不碍皇上什么事,朝廷让皇上威镇,江湖就让你来威镇,怎么样?王阿狗大叫一声,腾地跳了起来,说好!就这个了,威镇江湖!好威风的的名字!这时我心里突然一阵后悔,想早知道不告诉他好了,这么好的名字,我自己留着岂不更好?王阿狗还不满足,嘟嘟囔囔地埋怨起他爹来,说你看,人家叫贺九州,起个外号叫威镇中原,说也好说,听也好听,我倒好,叫个王阿狗,怎么配得上“威镇江湖”四个字?我心里不太高兴,也就没跟他客气,说人家姓贺,叫贺九州,你姓王,干脆叫王八蛋,威镇江湖王八蛋!王阿狗也有点生气,板着脸数落了半天,大意是我们身在江湖,凡事总要义字当头,况且名份大事,也不是他一个人的事,因为我们一起闯荡江湖,如果他只叫个阿猫阿狗,我也跟着丢人云云。我想这话倒也有理,又走了两步,说你叫王南山好了,威镇江湖王南山,又有气魄,你也会写,怎么样?
    就这样,王阿狗摇身一变,成了“威镇江湖王南山”,虽然还是虱子满身,裤子遮不住屁股,至少名字已初具大侠风范。至于我自己,我早就想好了,既然连王阿狗这样的东西都能威镇江湖,我至少也要独霸河朔,而本名“刘向高”三个字中,“刘”是不能改的,“向”也还好,只有“高”字俗了点,我揪着头发在黑地里走了很久,忽然脑袋里灵光一闪,想万物莫大于天,我就叫“独霸河朔刘向天”!

    话说独霸河朔刘向天和威镇江湖王南山趁夜踏上江湖,越走肚里越饿,不过字号既定,行事也应该有点大侠风范,所以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是听得对方肚子里咕噜乱响,又走了一会儿,王南山实在饿得撑不住了,长叹一口气,说向天兄弟,早知江湖如此险恶,我们从你家里多带两个馒头出来好了。我拱拱手,说南山兄所言极是,不过以弟愚见,馒头里总要夹上两片肥肉才更合乎江湖道义。说完两个人面面相觑,都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人饿的时候鼻子总是特别的尖,走到一棵大柳树旁,我突然闻到了一股极浓郁的臭味,接着就看见树下蹲着一个黑影,毛乎乎的,不知是人是鬼,我心里一惊,立马停下了脚步。王阿狗毕竟老于江湖,武艺高强,胆子又大,往前走了两步,突然扯着嗓子嚷嚷起来:呔!晴天白日,朗朗乾坤,哪里的毛贼敢在此拦路打劫?在下威镇江湖王南山,手下不斩无名之将,速速报上名来!这话十分耳熟,其实在我们踏上江湖之前,就已经演练过很多遍了,王阿狗再三强调:按江湖规矩,开场的“呔”,一定不能念成“胎”,而要念成“歹”,这样才更吓人。我几步走过去,看见那黑影果然是一个人,正蹲在树下,一只手擤鼻涕,别一只手正使劲地抠着脚丫子。王阿狗见对方没反应,把刚才那番大侠出场的话又说了一遍,那黑影这才停下手,慢慢站了起来,这一站可不打紧,结结实实地吓了我一大跳,只见眼前这人又高又壮,头大如斗,肩膀有我的两个宽,好一条汉子!吓得我赶紧往后一躲,那汉子倒挺和气,操一口地道的本地方言,说他不是打劫的,只不过看夜深人静,在这里享受一下抠脚之乐而已。王阿狗气势更盛,哪肯轻饶,在路中间扎起了四平大马,继续吆喝:呸!大胆毛贼,平日里不知被你伤了多少性命,今日见本大侠路过,你便假装好人,本大侠岂能饶你?拿命来吧!那汉子又辩解了几句,王阿狗死活不听,非要过招,那汉子也有点急了,走过去劈头盖脸就是两巴掌,我本来以为王阿狗身负绝学,定能一招制敌,没想到强中更有强中手,那汉子两巴掌打出,“威镇江湖王南山”一声不吭,往后便倒。我赶紧过去扶他,只见他鼻血长流,满头是土,嘴里还在不住声地叫阵:毛贼休走!有种的再与本大侠大战三百合!那汉子白他一眼,又擤了一把鼻涕,拾起草叉,在黑夜里一步步走远,嘴里嘟囔着:好好的小孩儿,咋不学好哩?非要当什么大侠,大侠恁娘个逼哟……
    那就是我们踏入江湖的第一战,王阿狗称之为“柳林大战”,其实哪有什么“林”,一棵老柳树而已。一个月以后,我们走到了东乡府,那时我们已经没什么钱了,在城外山神庙勉强凑合了一宿,第二天一早我到庙后解手,看着四周绿油油的秧苗,忍不住又想起了我的小凤喜,心中着实有点伤感。解完手回到庙里,听见王阿狗正对老和尚描述那天的“柳林大战”:
    ……那贼手拿一口明晃晃的钢刀,使一招泰山压顶,直奔我的头顶砍来,我见他来势凶恶,侧身一让,左手黑虎掏心,右手叶下偷桃,直打那贼的两处要害,那贼武功虽高,防得了左手,防不了右手,防得了右手,防不了左手,说时迟,那时快,只听那贼啊呀一声大叫,一口鲜血狂喷而出……

    第三章 瓜田之围

    人在江湖,总有些伤痛之处。有人忧患于国事,有人伤心于情感,我则是因为脚下起了两个大水泡。
    柳林大战之后,王阿狗一言不发,揉着鼻子撅达撅达地往前走。我跟在他身后,看着他的破裤子像旗一样随风乱摆,露着半扇不黑不白的屁股,心想大侠也有落魄之时,但像威镇江湖王南山这样,又被人看了屁股,又被人打肿了鼻子,恐怕也要算是江湖中最惨不过的境遇了。这时月隐星稀,晓露无声,王阿狗突然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转过头跟我分析刚才的柳林大战,分析了半个时辰,中心意思大概有三个:一是那贼卑鄙阴险,趁人不备突然偷袭,导致王阿狗六六三十六式太平长拳无法使展,所以吃了个大亏;二来那贼本身也是个武林高手,一看他的身法手势,不是少林派,就是武当派,而王阿狗对这两派一向心存景仰,所以动手之时一再忍让,因为这两派实在太厉害了,就算你打赢了他们一个,也打不赢他们掌门,就算你打赢了他们掌门,也打不赢他们几十万个武林高手,好汉架不住人多咧;第三个意思主要是埋怨我,本来出门时,王阿狗说要带两把家伙防身,可我家里既没刀又没剑,只有些铁锹把杈什么的,再就是厨房里的饭铲子。铁锹把杈确实有用,只是难看了点,饭铲子就太不像话了,人家别的大侠行走江湖,不是拿着无尘剑,就是拿着青龙刀,你拿一个饭铲子,跟拿个鸡腿有什么分别?不过要按王阿狗的说法,他最擅长的还是使剑,如果刚才他有剑在手,慢说一个贼,就是十个八个,他也能在眨眼之间尽数砍倒。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尽快搞一把剑来,我们身为大侠,手里连个家伙都没有,别说行侠仗义了,走个夜路心里都没底。
    这时天渐渐亮了,我又累又饿,脚底板疼得钻心,哪还顾得上什么大侠身份,一屁股坐在地上,说什么也不肯走了。王阿狗毕竟是老江湖,疲累之时依然不忘警惕,爬到树上四下张望,说江湖多变,此地杀气冲天,可能会有埋伏。张望了半天,埋伏没发现,倒是看见了一片瓜地,这下他高兴了,腾地跳下树,撒脚就往前跑,一边跑一边喊:向天兄弟,你等着,待为兄去偷几个瓜来,给你打尖!
    这就是标准的江湖语言了,出门之前王阿狗就再三告诫我:江湖风波险恶,人心难测,所以吃饭不能说吃饭,一定要说“打尖”;逃跑不能说逃跑,一定要说“扯呼”,捕快来了也不能说捕快来了,一定要说“风紧”。我说我爹就是捕快,要是我们在县城看见我爹,是不是也要说风紧?王阿狗严肃地思考了半天,最后告诉我:江湖风波险恶,人心难测,所以你爹来了也要说是风紧,因为就算他是你爹,他也不是江湖人物。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江湖这东西也挺奇怪的:看见爹不能叫爹,却要叫风紧,江湖规矩倒是依足了,就是不知道我爹会不会揍我。
    王阿狗一去半天,我望得眼都歪了,也没见他回来,心想坏了,万一看瓜的又是个少林掌门,王阿狗武艺再高,也要被人活捉,我还是看看去吧。背着我的包袱走了一里地,果然看见了一大片瓜地,瓜地旁有一座小庙,黑瓦白墙,静悄悄地没什么声音,估计和尚们吃惯了狗肉,对西瓜也没什么兴趣。绕着瓜地转了一圈,一个人影都没看见,我有点急了,扯着嗓子招呼起来:南山兄,王阿狗!连着喊了几声,突然听见庙背后有个声音说道:别喊,在这儿,过来!我循声跑去,看见王阿狗怀抱两个大瓜,正傻呼呼地站在庙后发愣,墙上七歪八扭地题了一排字:
    偷瓜者乃威×江湖王南山是也!
    我哈哈大笑,王阿狗也有点脸红,说他娘的,一时想不起那个“镇”字怎么写了。你来帮我填上好不好?再把你的名字也写上吧,反正这事你也有份,我们行走江湖,讲究的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要不然怎么配称一代大侠?我想这话倒也在理,捡起一块石头,略微打了打腹稿,走过去把那排丑字全部划掉,重新做了一篇文章:
    独霸河朔刘向天、威镇江湖王南山初经贵地,取瓜两只,因主人不在,未及当面奉谢。江湖茫茫,难忘一瓜之德;人世迢迢,必有相逢之时。
    写完后我自己也很得意,尤其是“茫茫”、“迢迢”两句,就算是教我读书的先生看了,也一定称为佳句。王阿狗说你乱七八糟写了一大堆,都说了什么?我矜持地笑笑,告诉他:文章不在长短,重在通情达义,我写得固然很长,其实说穿了也不过就是两个字:偷瓜。王阿狗颇为不屑,撇着嘴把瓜一砸两半,吭哧吭哧地啃了起来,一边啃一边发牢骚,说瓜都是我偷的,凭什么把你名字写前面?这个问题我倒没细想,找了七八个理由,王阿狗都不同意,非要我把次序换过来。最后我实在没办法了,问他:南山兄,大侠行走江湖,是不是都要有一个殿后的?他说是。我接着问:殿后的武艺是高是低?他说当然高了,要不怎么能殿后?我说这不就对了吗,我让你殿后,说明你武艺比我高强,你还争什么?王阿狗大喜,又砸开一个瓜,还没来得及下嘴,忽听吱呀一响,几个胖大和尚势如猛虎地冲了出来,一见我们就破口大骂,骂声高低各异,中心思想却只有一个:他娘个逼,敢偷瓜,他娘个逼,敢偷瓜,他娘个逼,敢偷瓜……
    王阿狗见事不妙,翻身而起,拉着我就往后跑,我脚下疼得厉害,怎么都跑不动,情急之下大喊:王阿狗,殿后,殿后!王阿狗哪还顾得了许多,一蹿多远,嘴里大叫:没有剑啊没有剑,没有剑啊没有剑!
    这就是我们踏入江湖的第二战,史称“瓜田之围”,关于战况细节我就不说了,反正最后我离开的时候,六十四两银子只剩下一半,六条内裤全被没收,这事我一直引以为恨,想起来就黯然神伤,后悔没在内裤里抹辣椒油。至于那册暗藏武功的春宫图,不用说,和尚们痴迷武功的程度比王阿狗更甚,一见就如获至宝,高兴得哇呀大叫,全忘了顾如来佛还在上面盯着,光头撞光头,坐在地上就参详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