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源一
荀子对于“仁义”的见解,与孔孟有别。孔子指点“仁”为“爱人”<1>、“泛爱众而亲仁”<2>是将重心放在对主体的能力上。孟子强调的是仁义礼智内在,非由外烁的特色。至于荀子则说:“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能之理,然而途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离明矣。”<3>荀子看待仁义,实指外在的仁义之理。 由于性恶理论的影响,荀子的“仁义”不在心性内,只能为心所知的对象,他不强调仁义之心,因此“仁义”是指“仁义之理”,倾向以可观的“理”释仁义。<4> 荀子与孟子的差别如此,对于礼的理解,也是偏转于外在客观的角度,他的观点如:“彼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也。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5>荀子在礼学的发展上,有什么样的转变和贡献?荀子所言说的“礼”有何特色? 荀子的礼论和他对天的看法有密切的关系。<6>荀子不以天为意志的表现.<7>也不提天的仁德涵义。所以荀子虽有“道”的称谓,但却是缩小范围称的“人道”,他说:“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8>不依据天道来确立人道,荀子所重视礼义法度是经过圣人的发明创设而产生的,他的学说重心在“人道”、“礼仪法度”、“伪”等重点上,倾向人道、人为的色彩,被称为“人为主义”。<9>他不强调“天人合一”的理路,而示之以“天人之分”。<10> 荀子所指的天,可以概括广狭二义:“就狭义言之,天只包日月、星辰、阴阳、风雨、水旱、寒暑,寒暑且有时另称为时而以与大地并列。就广义言,则天并包大地万物,且泛及于人之身心,故有天俗、天官、天君等名目。”<11>狭义的天指天的目然义,广义的天则涉及人的心性情等官能。 荀子有“知天”的言论,他说:“圣人请其天君,正其天官,各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如是,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投矣。真行曲治,其养曲适,其生不伤,夫是之谓知天。<12>荀子说的“知天”是认知义的知,指的是知天的自然运作,知天的条理有序。“知天”指圣人能知天的运行节序,并能生养、役使而不违天时。这与荀子择取了天的自然偏义有关。 荀子的礼论,受由于自然义的天,及性恶的看法,不是从天命流行处说,也没有内在省 觉的内涵。并且影响及礼的起源、本源等问题的探讨。荀子叙述礼的起源如下: 礼起子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13> 欲望需求是人生来就具备的本能,人情逐于物,物既不能尽数,人的欲望也随物而有 无穷的扩张。荀子指出人生而有欲求、欲望;欲而不得、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争乱起。荀子说先王提出了争则乱、乱则穷的道理,故针对问题,一方面制礼义以定分际,一方面则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在礼义分际中,人不致于欲求无度,在礼义秩序中人知敬、让,则争端必消弥,乱象必得治。 荀子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是礼起于人生而有欲,二是礼由先王制订,三是礼有养欲给求,定分、止争、息乱的功用。荀子针对上述三个问题另有说明: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运;生而有疾恶焉,顺是,及残践生而忠信志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放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师于治。……人之性患,则礼义恶生?应之曰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圣人和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然到礼义法应者,是生于全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14> 荀子上述《礼论》中以“先王”恶乱而制礼义。今在《性恶》中则强调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所以荀子的“礼”至少有两个功效,一是治恶,一是化性导善。 先王制礼义法度,用来治恶。及化性导善,发挥止争平乱的功能,达成社会群居和一,国家安定,天下平治。礼义法度既不来自于人的内在心性,它的根本为何?荀子指出。“礼子三本”如下: 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祖先,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15> 荀子的“礼之三本”,指出天地者为“生之本”,“天地”作为“生”之本,与他的“自然天”的观点是相联系的。顺着这个意思,应用于自然天的范畴的“礼”就相当于“理”了。先祖是从“人”的角度强调为“类之本”,说君师则是强高“人”在礼中作为“治之本”的意义。天地是生养的本源、先祖是人类从出的本源,而君师则为政教本源。事天地、尊先祖、隆君师成了礼的重要内涵。 荀子还描述“礼”能广泛的及于天地、日月、四时、星辰、江河、万物,他说: 凡礼,始平悦,成乎文,终乎悦校。故至备,情文俱尽;其次,情文代胜;其下复债以归大一也。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变不乱,贰之则丧也。礼岂不至矣哉!<16> “礼”落实于生活中是被应用于人类所能察识、所能判断的对象上,含有原则义或秩序 义。荀子不仅说明“礼”对人事的作用,而且“礼”的作用运用于天地、日月、四时、星辰、江河及万物等不关人事的领域。人所采纳者,称为“礼”,大自然则依“理”而运行。如前面引文所述,荀子所说的“礼”有时候是“理”<17>,但荀子皆言其为“礼”。荀子有时候则用“理”说“礼”。例如“古今天下之所谓善者,正理平治也”,“本分而理”。<18> 荀子一方面将“礼”的广博呈现出来,“礼”虽然广泛但荀子关注的范围,则是设定在“人群”上的。荀子将“礼”致用于人伦,更及于军旅、政教等层面。他说: 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也谓中?曰:礼义是也。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遣也。<19> 又说: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上无君师,下无父子,天是之谓至乱。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治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人,夫是之谓大本。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域、杀生、与夺一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衣衣、士士、工工、商商一也。<21> 荀子是在“人”之中凸显“礼”,称为“人道。荀子强调人与礼的相互关系。并期待能建立出依循礼义法度而无争的、美善的群居生活。 如果说盂子把仁义的焦点,从典章制度面转移到内在的征性面,是一项突破性的转 变。那么,荀子把以礼”的本源设定为“三本”,关联了天地亲君师,然后收摄范围于“人道”上,也是一项突破性的转变。 “礼之三本问说与荀子把学说焦点放置在“人道”上有根紧密的关联。从“礼“的治恶与化性导容说“治之本”,而大地作为“生”之本先祖作为“类”之本来看,则论述“人道”之先客观存在义说的则是“人类”或“人群”。我们可以从荀子的说法中找寻证据。荀于说: 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手则乱,乱则穷矣。救无分者,人之大官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22> 根据“群”的存在,荀子对于人的特点有相应的看法,他说: 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顾又以分则和,和则—…… 故序四时,截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之分义也。<22> 人能“群”,牛马则不能群,能不能群是观察所见,而所以能群的原由是什么?荀于相 关的讨论还有人禽之辨,而答案也相应而提出。荀子说: 人之所以为人者何以也?曰:以其有辩也。……然则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牡牝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僻莫大于分,分美大于礼,扎莫大子圣王。<23> 荀子将辨、分作为区分人于禽兽的重点.如果更操人的追究辨、分的依据,则发现人所以能辨是因为有”义”作为依据。人之所以能群,是因为人能知“辨”持“分”,至于“辨”与“分”的依准则为“义”。这和荀子特别讲究礼义有关,荡于尤其看重礼义对人的意义。 综合前述两引文,荀子不仅将“群”与“分”、“义”并论,而且以“分”与“义”并论,从引文中我们了解到荀子认为禽兽不同于人之“能群”,所缺乏的是“分”、“义”、“辨”、“礼”,笔者认为在人禽之别的四个要素中,有无“礼”。“义”是“能群”与“不能群”的客观条件。是否能“辨”、能“分”,重点相当于是否能知礼义,因此“辨”、“分”可以视为“能群”与“不能群”的主观条件。 荀子选择从“群”的角度进人礼论,以社会及政教为关注层面,“群居和一”作为首要 诉求。荀子经过“辨”与“分”这两个耍点说明“群”与“礼义” 两个概念的关联。 人道莫不有“辨”的意思是什么?从一个对比的观点来看,荀子曾说“天能生物,不能辨万物”<25> 。因此从荀子“天人相分”的理论侧面观察,我们可以视“辨”为人的特色。因为没有形上义的天或道德的天作为根据,所以“辨”的意思就不能直接是“善”。 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别于禽兽,因为人有“辨”。荀子从人能“辨”同异、贵贱处说明,又有“辨莫大于分”的强调。因为荀子了解到人必须营群居生活,而群居的机能则如后所称: 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如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戏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仅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26> 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在荀子看来诚属不可弥平的社会现象,从 “辨”、“分”的非清,笔者认为荀子是从人莫不有“辨”,及群不能无“分”来为他的礼论取向找根据。“群”、“分”、“辨”三者的意思紧密相联.而且都不能外于“礼”的氛围。换句话说,若无“礼”则不能合“群”、定“分”、明“辨”了。耐礼用在群体中,自然需要符合贵贱、长幼等各个不同层面的需要,因此“礼“的发展就朝向开扩的路向,而成果就是“法”与“类”的出现。 经由能“群”、定“分”、明“辨”的诉求,“礼”的重要性与社会地位于是确立。但是只从“群”的功能性来论述“礼”的重要性,似乎没有全尽“礼”的崇高意义。而这一点,荀子并没有遗漏,曾说:“礼者人道之极”<26>、“道者非天之道、非大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于之所道也。<27>“礼”不只与群分、辨等观点是相系的<28> ,而且荀子凸显“礼”即“道”,“礼”为人道之极的意思。他说:“……兼陈万物而中县衡焉。是故众异不得相蔽以乱其伦也。何谓衡?曰:道。故心不可以不知道,心不知道,则不可道而可非进。”<29>那作为“衡”的“道”.杨保作“礼义”解<30>。所以荀子将“道”视为“人道”,而“人道”其实就是“礼义之道。视礼是人道之极,说明了人类生存与秩序的最高准则是“礼”,而且也只有“礼”而不是其他因素可以做为人群的最高规范。 荀子隆礼义的观点是清晰而无争的。除此,他则提出了杀诗书的论点。荀子何以有 杀诗书的说法?郝*行曾提出“杀”为误置的看法,认为“杀”应作“敦”<31>,因此,荀子对于礼义与诗书就没有尊贬的差异。可是,如果隆礼义与敦诗书并列,怎能说明荀子所说的:让不能好其人,下不能医礼,安特将学杂识志,顺诗、书而已耳,则末世穷年不免为陋儒而已,<32>荀子显然是将诗书看成是第二位的,隆扎义才是比诗书更重要、更崇高的。因此,“杀”诗书是相对于隆礼义的“隆盛”而说的,而“杀应”解为“减隆”之义,而不是”消灭”的意思,否则扭难以理解荀于对待诗书的态度了。 荀子隆礼义的同时,为什么需要杀诗书?诗书一直是儒家所尊崇,诗经记载的是以感情的发抒、慨叹为主轴。而荀子所立论贬抑的情性,正是待经成章的主要根据,此其一,另外。荀子有“法后王”、“重参验”及“知类能统”的观点,而《书》所载是“先王”所言所行, “先生”所处的时代,距离战国末期的民风与政局有相当大的差距。荀子认为墨守书经的 记事与成规是不妥当的。<33> 杨惊认为荀子说的“学恶乎始?恶平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该礼”其中的“经”是指诗、书而言<34>。因为先王经典有“道”的痕迹,有识者依先天之法,可以知“道”,合“道”而修为。不察者,则视先王所流传于后世的,只是事或数而已,而不知有“道”在其中。超越“经”的背诵与既往的记事与术数,才是荀子的主要诉求,而这个主张所烘托的则是礼义的重要性。 荀子使用“杀”的字眼是为了凸显礼义的重要地位。荀子不因为“杀”字的使用而贬弃诗书,因为荀子对于诗书也常加以引用。《荀子》一书曾引《书》十四次,引《诗》则有八十余次,表示荀子承认诗书具有参考价值,并不是真的想更扼杀诗书价值与影响力。只是相对于礼义之“隆”,若不“减省削弱”诗书的强势影响力,则不易凸显礼义之统的观点。“杀”是荀子采用具有强悍提示的用辞,这双像荀子的心性论强调了性为“恶”,但是“恶”真实的内涵,则是“质朴”的意思,或“中性”的意恩。荀子使用“杀”相类于此,有故意凸显的用意,并不是荀子否定诗书的意思。“杀”宜作“减省削弱”解,是缓和因循宪王旧志,不知参验的缺失。<35> 礼的地位在荀子的思想中占据核心位置。但是由于荀子论天是自然义的天,论人是性恶的人,所以他的礼义不能从人与天贯通合一处申义,也不能从内在的心性寻根。在前面的论述里,荀子则将天安顿在“生”的位置,看起来‘天”仍然占有“礼”的存有论基础的位置。荀子的“礼”论转向人的外部秩序,即在社会的安定上发挥功效。为配合这种发展,荀子的“礼”论,是从圣王恶争乱而制订礼义法度的角度界说。但是,荀子自己最看重的是“礼”的社会及政治意义。 注释 <1>参见《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2>参见《讼语、学而》:“弟于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爱众而亲仁。” <3>《荀子、性恶》。 <4>荀子论“礼”,受到性恶论影响,他认为“性者,本始材朴也”、“不可学不可事之在天者,谓之性”《询子、性恶》。荀子认为心性生来质朴,礼义不在于心性之内,而是圣人所制订,需要在质朴的本性里先填入里礼义的内容。“礼”因而偏重于客观义的发挥,即重视礼的“理”义。 <5>《荀子、议兵》。 <6>荀子从天的自然义。“大行有常”的秩序义看待“天”。不同于盂子既超越又内在的论点,也不同于孔从从多方面表达“天”。孔子对于天或道约有四种表达,一、视其为具有天帝意志的表显。例,“获罪于天,无所褥也。”《论语、八佾》,二、人应进守的律则。以“道”称之。例,“当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三、由人之仁德推知天之仁德,以天道同一于仁道,故说“天生德于予,桓鬼其如予何。”《论语、述而》,四、自然义的天。例,“予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 <7>《荀子、天论》云:“天行有常,不为存,不为桀亡。……天不为人之恶寒也,寒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轰广。” <8>《荀子、儒效》。 <9>参见陈大齐,《荀子学说》,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出版社,1989年,而5。 <10>《荀子、礼论》言:“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字中万物生人之属,待圣人然后分也。” <11>参见熊公哲,《荀子今注今译》,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0年,页334-335。 <12>《荀子、天论》。 <13>《荀子、礼论》。 <14>《荀子、性恶》。 <15>《荀子、礼论》。 <16>同上 <17>这个观点,《左传》亦载有相似看法:“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18>《荀子、性恶》、《荀子、非相》。 <19>《荀子、儒效》。 <20>《荀子、王制》 <21>《荀子、富国》。 <22>《荀子、王制》。 <23>《荀子、非相》。 <24>《荀子、礼论》。 <25>《荀子、荣辱》。 <26>《荀子、礼论》。 <27>《荀子、儒效》。 <28>《荀子、非相》云:“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又,《荀子、王制》云:”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离则弱,弱则不胜物,”<29>《荀子、解蔽》。 <30>参见王先谦,《荀子集解》。荀子从心知“道”、心知“礼”来说明道即礼,礼即的意思。<31>郝懿行的说法,见于王先谦《荀子集解》,王先谦认为杨,并没有注记,表示唐本犹未误。参见《荀子集解》,页88页。 <32>《荀子、劝学》。 <33>荀子不赞成以“书”为是,某个意义下正是他反对“以古为是”、“以古非今”的反应。“以古为是”、“以古非今”属于执守法数、忘忽以类举,统类等功能的作风。自然违反荀子的主张。故不为荀子所乐见。 <34>参见王先谦,《荀子集解》,页7。 <35>荀子看重的是人在事、理之中能思、能虑、能统的能力。也就是人能统类、知道、作“伪“的能力,而不是端赖间接的文献记录依样画葫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