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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中舒的语言观
董仲舒(公元前179>——104>年)是中国西汉时期的儒家大师,汉代著名哲学家,是汉代官方正统哲学的奠基人。以研究《公羊春秋》著名,汉景帝时做过博士官。汉武帝下诏选举“贤良之士”,他应诏对策,受到了汉武帝的重视,作了江都相。后来因为讲说灾异之事,触犯了汉武帝,被撤职下狱,但是不久获释。晚年,专力从事著述活动。他的重要著作有《举贤良对策》和《春秋繁露》流传下来,前者共有三篇,主要讲述天人关系问题,被后人称之为《天人三策》。后者是他的哲学著作的汇集。董仲舒是一位哲学家,作为汉代的儒家代表人物,他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儒家思想,把儒家哲学引向宗教神秘主义,他的哲学思想带有强烈的目的论特色。 正名思想是他哲学思想中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体现了他的语言观。董仲舒在他的《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中讨论了有关名实关系问题,提出了他的正名思想。他把正名与治理天下联系在一起,认为正名是非常重要的,是重中之重。他说,治理天下的第一步,在于弄清事物的类别和纲领,弄清事物的类别和纲领的第一步,在于深察名号的本义。<治理天下之端,在审辨大;辨大之端,在深察名号。>把他的说法倒过来就是这样:深入考察名词概念的原意或基本含义,是弄清事物类别的关键,更是治理天下的关键。他极力强调名号的作用,在他看来,名号的问题是大道理的第一章,抓住这第一章的意义,深入考察其内容,就可以分清是和非,逆和顺的界限;是非标准取决于逆和顺;逆顺标准取决于名和号。他从神学唯心论立场出发,认为名和号的标准取决于天地,天地是名号的根本。名词和概念都很神秘,名号之正,取之天地,与天意联系在一起。名号是天意的表达,天地是名号的大义。把名号与天意联系在一起,显然是唯心的,神秘的观点。但是剥去这层神学的东西,还是有其合理内核的。如果把这里的天地或天意理解为自然或自然规律,那么我们必定会从中受到许多重要的启示。我们坚信人类的语言不是神或上帝为人类创造的,它来源于人类变革自然的实践活动。人类原始语言的基础部分,那些最初的语言,与自然有着密切联系。这是因为:人们在实践中,观察自然,模仿自然,效法自然,模拟自然,倾听自然的呼唤,品味自然的声音,理解自然的命令,接受自然的启示。初步形成一些原始的语词。然后再经过约定俗成的人为过程,加以规范化,定型化,并不断的引申和转喻,最终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原始语言。 在董仲舒看来,名称概念是天意的表达,是上天(神)颁发的绝对命令,人的一切行动必须符合绝对命令的要求,一切事物都要顺应名称概念的规定。比如“王”和“君”的概念有诸多含义,都是天意的正确表达,当王的要按照王的概念去做,当君的要按照君的概念去做。如果不是这样,那是违背天意的。董仲舒的观点应当颠倒过来,名称概念不是用来表达天意,而是用来表达人意。它是人的观念的体现,是古代人们的自然观念和神学观念相互作用的产物。名称概念对人具有规范作用,那是人们自己对自己的规范,不是神的规范。人们创造名称概念是要反映他们自己的观念,无论这些观念是自然的还是神学的,他们都是人的观念。董仲舒提出的第一个表达天意的概念是“王”这个概念,他认为“王”具有“黄”,“皇”等五种含义,这是天意的表达,帝王应该顺应天意履行自己的职责。实际上,人们对“王”这一概念的认识,不是要顺应天意,而是要表达人们自己的思想观念,“王”的含义是人的观念的投射。“王”的字形与字音(与“皇”或“黄”同音)表明了他们这样的观念:他们认为王是伟大的,是一切事物的中心。皇的含义是大,<诗·大雅·皇矣>的第一句诗:“皇矣上帝(伟大啊,上帝)”表明了这一含义;“黄”是土的颜色,含义是土的意思,“土”为五行的中心;从“王”的字形结构看,上面一横表示天,下面一横表示地,中央的“十”表示天地间(人间)的“太阳”,人们认为人间的帝王就如同天上的太阳。这是一种人意,不是天意,于是那时的人们就用这样的名称称呼那些居于最高地位的人,那些统治者因而有了“黄帝”,“帝王”和“皇帝”的名号。 董仲舒进而讨论了名与号的关系,他认为,名比号多得多,号是事物的全体,名是事物的各个分散的部分。号是概括的,大略的,名是具体的,详细的。作为具体的名,是把事物一部分一部分地区别开来;作为概括的号,只是举出一个事物的大纲。以祭祀鬼神为例来说,它的号只是一个,叫做“祭”,但是分析开来,春天的祭祀叫做“祠”,夏天的叫做“”,秋天的叫做“尝”,冬天的叫做“烝”。董仲舒指出,每一事物都有它的带有总纲性的号,每个号又各有它所包括的“散名”,就像上述例子所说的。名与号的区分与现在的具体概念与一般概念的区分有许多相似之处。具体概念反映具体的,特殊的事物;一般概念反映一类事物,反映事物的一般性质。 董仲舒认为,产生名的基础是真实,不真实的就不能来制名。名就是用来表现事物的真实的,名是“真”的意思。所以一切人要反对暗昧,只要各自回复到本来的真实,暗昧的也会明朗起来了。当然,他的真实是指儒家的伦理规范,但真实的原则本身是正确的。名称或者名词概念必须反映事物的真实,脱离真实的名称不仅仅是暗昧,实际是一种假名,而假名必然带来种种祸端。
王弼的语言观
王弼(226-249)中国三国时期魏国著名玄学家。曾任尚书郎,少年即成名,英年早逝,死时年仅24岁。是魏晋玄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主张贵无论,认为“无”是世界万物的本原。主要著作有《论语释疑》,《周易略例》,《老子注》和《老子指略》等。 王弼——继承了老子的观点:也讲道是无形的,不可以命名,也不可以言说。道是无限的,名是有限的。他用无名论解释《易传》,提出了重要理论:“得意忘象忘言”。“忘象”就是“得意”,“忘言”就是“得象”,象不能包罗万象,言不是一切内涵。“得意”在于“忘象”,“得像”在于“忘言”,“忘言”与“忘象”是为了“得意”,要“得意”必须“忘象忘言”。他看到了三者的差别,看到了易象的局限,却走向另一个极端。在王弼那里,“意”——思想内容被神秘化了,它是最根本的东西,“象”与“言”只不过是认识它的暂时的中介物。在他看来,为了认识“意”,要抛开物象和语言,抛开理性分析,只靠直观领悟,直探本质,求得认识。 根据索绪尔:语言结构是“能指”与“所指”的统一,王弼这里所一再强调的显然是“所指”方面,而不是“能指”方面。在他看来,“能指”只是一个把握“所指”的工具,“所指”既然已经把握了,工具就该丢掉了。王弼绝不会想到“所指”与“能指”是相互转化的,当前的“所指”还会有它自己的“所指”,那么它就变成“能指”了。当儿子的一旦自己有了儿子,它也是父亲了。
王夫之的语言观
王夫之(1619-1692)中国明清之际的伟大哲学家。字而农,号姜斋,又称船山先生,衡阳人(今属中国湖南)。他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学均有研究,尤其精于哲学,经学,史学。他的哲学思想是中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的高度总结和发展。他提出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揭示出“分一为二”和“合二以一”的朴素辩证法,提出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和进步的历史观。主要著作有《张子正蒙注》,《周易外传》,《周易内传》,《尚书引义》,《老子衍》,《庄子通》等等。 王夫之的语言理论是与他的自然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的自然观主要体现在他关于“道-器”关系的理论中。在中国传统哲学的术语中,“器”是指一切具体的有形的事物,“道”指事物的一般道理。在它们的关系问题上,王夫之坚决而鲜明的主张:“天下唯器而已矣”,“无其器则无其道”(见《系辞上传第十二章》下同)。他认为,“道”是器的道。就是说,没有“器”外之“道”,“道”存在于“器”中,离开器就无所谓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就是说,道是“形而上”和“形而后”的东西,“器”是有形的具体的东西。王夫之强调指出,“形而上者,非无形之谓。既有形矣,有形而后有形而上。”他认为无形的“形而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他又从人们的实践活动出发论述了二者的关系:古代的人们“能治器”,“而不能治道”,或者说,他们治理的是器,而不是道。所谓“治器”,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治理,变革和改造。它是人们的实践活动,是广大民众的事业。在此过程中,人们掌握了事物的内在规律,获得了更多的自由。王夫之认为,人们的语言符号活动就来源于这种“治器”的实践过程,语言符号就是对“器”的描绘,复写和模拟。他说:“故‘易’有象,象者,像器者也。卦有爻,爻者,效器者也。”王夫之认为语言符号具有其它事物不可替代的作用:用来区分和辨别事物,他说“爻有辞,辞者,辨器者也。”就是说,语言符号具有辨别事物的功能。在王夫之看来,人类掌握语言是人类获得自由的重要标志,语言的根本功能是表述和描述事物,表征和显示事物。它是对事物的更为深刻的认识,因而它使人类更加聪明,“述者之谓明,述器也”。它构成人类实践活动的组成部分,语言使人类的实践活动更具有规律性,语言使得人们“善治器”。 王夫之还认为,作为语言符号的语词(名词概念)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上名和下名。上名就是道的名,是抽象的名词概念,是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下名就是具体事物的名称,具体的名词概念。无论是上名还是下名,都是事物的名称,“上下皆名也”。他认为,两类名词概念是相互联系的,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因而不能截然分开,“非有涯量(界限)之可别者也”。 特别要指出的是,王夫之认为:语言符号与它的思想内容(语义)是统一的,是不能人为的加以割裂的。为此他批判了王弼的观点,王弼说:“筌非鱼,蹄非兔。”意思是说,捕鱼的工具和捕兔的工具与鱼和兔是有区别的。王弼借此表明,语言符号与其思想内容,即“能指”与“所指”是有区别的。他的结论是:“得言忘象,得意忘言”。他认为“意”(思想内容)是根本的,甚至是绝对的,语言符号只是获得“意”的工具。意义得到了,工具就应该扔掉,就像得到了鱼和兔要扔掉筌和蹄一样。王夫之认为这是一种愚蠢的言论,愚昧的观点。他指出“筌,蹄一器也,鱼,兔一器也。两器不相为通,故可以相致而可以相舍。”就是说,捕获猎物的工具是一类东西,而猎物是另一种东西,它们之间毫无共同之处。掌握工具是为了得到(相致)猎物,而猎物得到了就该抛弃(相舍)工具。而语言符号与其思想内容是统一的整体,是不能分开的。为此,王夫之不无遗憾的指出王弼的观点离开“道”越来越远了。 此外,王夫之还全面深刻的阐明了名与实的关系,他强调“名从实起,言必拟实”,名与实交相为用,“实由名立”。他反对知实而不知名,也反对知名而不知实。名与实不可偏废,不可分离。名由实而生,名又可立实;乱名可以乱实,正名可以正实。名实两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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