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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5年7月20日
中国未成年人问题及其危害解析与指导综合报告(第六章)
郭险峰

    第六章  家长在未成年人教育中存在的误区之(四)
    —情操培育方面的误区

    导言

    情操是一个人处理与他人相关的事务时所表现出来的对待他人的心理状态。情操是由人的思维方式决定的,是一个人思想境界的外在表现,体现人的对于他人的感情,反映了一个人在心理上对他人的姿态。
    情操是一个人对待他人的心理状态,而“对待他人”可以大致分为“在生活中对待他人”和“在工作中对待他人”两种情况,所以情操可以依此分为“在工作中是否愿意与他人合作”和“在生活中是否关心自己的父母和周围的人”两个方面。一个情操良好的人在工作中应具有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在生活中对待他人应具有爱心。
    一个人的情操的培育是一个复杂而且长期的工程,需要与其接触的人的长时期的共同努力,需要他人对这个人的不良行为和做法进行约束和说服教育,使其最终形成良好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如果周围环境中有一些人有不良的对待他人的心理模式和思维方式,那么环境中的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都会因为这些人处理个人事务或者是公事时不考虑相关人员的利益和感情而受到极其不利的影响,生活得不愉快,工作得不顺心,工作效率低,往往是事倍功半。
    因此,鉴于一个人的情操的培育关系到周围环境中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精神状态,对于未成年人的对待他人的不良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与其经常接触的人,特别是家长和亲属应该也一定要进行必要的干预和说服教育。
    未成年人的情操的培育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及耐心,对于父母和其他家长来说是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情操是人的心理模式和思维方式的外在表现,是由一个人的心理模式和思维方式决定的,而良好的心理模式和思维方式,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在长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和固定下来的,需要家长和其他相关的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进行及时的指导和纠正。
    未成年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能否及时得到指导和纠正由两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第一,家长和其他对于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负有一定责任的人是否能及时观察到他们的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第二,家长是否拥有良好的情操,是否拥有良好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如果家长和其他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负有责任的人对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存在的一些对他人不友好或者心存恶意的行为和做法没有及时发现,一旦他们养成了不良的行为模式,继而养成了不易改变的心理模式和思维方式,那么想再改变他们对待他人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拥有良好的情操就非常难了。如果家长和周围的成年人具有不良的心理模式和思维方式,没有良好的情操状况,那么未成年人就很难养成良好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进而拥有良好的情操状况,因为对于他们的体现不良心理模和思维方式的行为和做法,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或者发现了往往觉得无所谓,甚至是懒得管,或者在背地里支持,根本就做不到教育和纠正。
    现在,在公众场合,我们常常能够听到许多成年人批评未成年人“没有爱心,不尊重长辈,没有道德观念”。从表面上看,这些批评还是蛮有道理的,事实上却并非如此。第一,这种批评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因为这些人往往把尊重老人和长辈作为一个人是否有爱心的、有道德观念的唯一标准,而不考虑为什么一些老人和和长辈得不到未成年人的尊重。可以说,一个人如此批评未成年人只是从个人情感出发,而并非是以事实和理智的分析。第二,这种批评往往是“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不尊重事实,事实上未成年人往往要比成年人更具有爱心,是非标准更加清晰和明确,未成年人尊不尊重一个人往往只从他的行为和事实出发,“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他们不会因为年纪大就尊重你,也不会因为年龄小就不尊重你,因此,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是具有爱心的,只不过是许多未成年人不太懂得圆滑处事。第三,这是恶意的批评,因为具有良好情操的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更多的是关心和爱护,更加懂得对于未成年人的不良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家长和成年人负有更大的责任,因为未成年人和青年人的不良的行为和思想不是天生就有的,或是受到成年人的不良影响,或者是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未尽到责任。
    因此,对于未成年人身上的缺点和毛病,家长和成人社会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而不要一味地恶意地批评和指责。
    对于未成年人的情操的培育,家长一定得清醒地意识到,一个人的情操状况是由其心理模式和思维方式决定的,是一个人的心理模式和思维方式的体现,心理模式和思维方式其实就是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固定的模式和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因此一个人的情操状况一旦固定下来也是很难改变的,而且一个人不太可能对一部分人表现出良好的情操状况,而对另一部分人表现出不好的心理状态。
    因此,家长如果希望自己的孩子和自己能融洽地、和睦地相处,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尊重和关心自己,最好还是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摈弃掉自己头脑中不良的思想观念,尽量摈弃不良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让自己的孩子学会关心他人,进而拥有良好的情操状况。这样一来,既能让自己的子女有良好的情操状况,使他们能够关心和体贴自己,又能赢得子女的尊重与爱戴,在子女面前树立起成年人的良好形象和威信。

    在我国,由于一些历史因素的存在,许多家长还存在着许多不良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而且整个社会严重缺乏与社会现实相适应的情操教育,我国的未成年人群体很难形成有利于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情操状况,一方面使大量的未成年人在未来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对社会成员的极高要求,甚至会被社会所淘汰,形成非常严重的未成年人问题,另一方面使社会风气得不到不断的净化和提升,使社会和民族的凝聚力不能不断得到增强,进而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得不到切实和真正的飞跃,使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不能真正得以提升。


                  一  良好的情操在人的一生中的重要角色

    人的一生是漫长的,在从无到有,从脆弱到坚强,从失败到成功,从失意到得意的发展过程中,在激烈的社会生存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问题和挫折。一个人是否能被战胜这些困难、问题和挫折而重新获得成功或者很好地生存,一方面要看他是否有勇气和魄力面对困难、问题和挫折,是否愿意付出努力来应付不利的局面,另一方面要看他是否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和个性,尤其是自己的良好的情操状况而获得别人的支持和帮助,而很快摆脱困境。
    人的一生不可能遇不到困境,一个人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总是需要别人的支持和帮助。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人与人之间在面临人生中的困难和挫折时的相互支持与帮助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合作。一个人是否能被自己所接触的人所接受,而与他人保持这种合作关系,对于他的人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往往决定着他是否能很好地在社会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甚至是是否能在社会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而一个人是否能与他人保持这种在面临人生中的困难和挫折时的相互支持与帮助的合作关系,很大程度上是由他的情操状况决定的。如果一个人没有良好的情操状况,存在一定的不良的心理模式、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那么在与他人相处时就会表现得没有爱心,就会不顾别人的利益和感受,而只以自己的利益和感受为出发点,总是使别人受到感情上的伤害和利益上的损失,在与他人处理工作性的事务时总是恶意地为别人设置没有必要的障碍和挑拨别人的关系,以使自己获得不应有的优势和利益,而使别人应获得的利益和优势无缘无故被剥夺。这样的人就是把自己隐藏得再深再好,也会有暴露的一天。一旦,周围的人认识到了他的真面目,他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其他人很难会去帮助他,甚至还有可能为难他,以至他在社会中很难生存和发展,人生的良好的机遇可能就再也不属于他了,成功和事业离他更远了。
    相反,如果一个人拥有良好的情操状况,有着对别人友好和合作的积极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那么在与他人相处时就能够关心别人,就能尊重别人的感情和感受,保护别人的利益,而不只以自己的利益和感受为唯一的出发点和原则,总是使别人在感情上得到尊重、在利益上得到保障,在与他人处理工作性的事务是总是能与别人进行积极的高效的合作,使双方的工作都能顺利进行,进而事半功倍,使双方的个人能力都能得到极好的发挥,使自己和别人都能获得应该获得的优势和利益,而不是只使自己在工作中得到极好的发展机遇和比较高的个人待遇。一旦这样的人遇到了困难与挫折,一定会得到周围的人的支持与帮助,因为这样的人在别人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也一定会伸出援手,与这样的人保持这样的合作关系对自己本身就是一种保护和保障。
    因此,一个人只有拥有良好的情操状况才能顺利度过人生的难关,使自己的人生充满了乐趣和意义,否则,一旦遇到困难就很难再有机会在社会中求得比较好的和生存状态和生存机会,人生就只是苦涩和危机,而很难有转机。
    情操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是非常重要的,它决定了一个人是否能与他人建立起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的相互支持和帮助的合作关系,决定了一个人是否能顺利地度过人生旅途中遇到的种种难关,最终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现在,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家长并不重视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这些家长往往认为人在社会中生存依靠的是学识、关系和经济实力,需要的是独立的精神和个人的工作能力,至于如何对待别人是无关紧要的。
    事实上,这是非常错误的观点。现在的社会日益复杂化,几乎任何一件工作都是在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中完成的,离开别人的合作,一个人在社会中几乎什么也做不成。一个人在社会中生存不但有赖于个人的努力和奋斗,还有赖于与别人的合作,而情操决定了别人是否愿意与他合作,与他合作的状态。
    因此,家长一旦要对教育子女有一个全面彻底地认识和理解,对情操的培育一定要重视,为其一生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  父母及其他成年人在未成年人情操培育中的重要作用

    情操在一个人一生的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情操的培育也应该是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的过程中,父母、家长以及其他负有责任的成年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未成年人的情操的培育的结果一方面决定于未成年人存在的体现不良情操的行为和做法是否能及时地被家长和其他相关的成年人发现,另一方面决定于父母和与其接触的其他成年人是否具有良好的情操,是否能及时纠正未成年人存在的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
    对于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来说,父母、家长能否及时地发现其对待别人的不友好、恶意的行为和做法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家长一定要尽早发现子女的对待别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
    家长是否能及时发现子女的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时间、精力因素决定的。如果家长有充足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那么就能及时发现子女的不正确的对待他人的行为和做法,就能及时地纠正孩子的错误倾向,使其与他人建立起融洽、友好的人际关系,子女的情操的培育就会取得比较理想的结果。
    可是,在现代社会,随着社会竞争的激烈程度不断加大,人们除了上班时间内要处理繁重的日常工作,下班了可能还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交际和应酬,与子女相处的时间也就越来越少。一旦有时间与子女相处,也会尽情享受与子女在一起的乐趣,而不会有心思去留意观察子女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而且,许多家长即使有时间跟子女在一起,也会因为生活的压力而经常是精力不足,也不会有耐心去关心孩子的情操培育,而是一味地应付子女的陪着玩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的一些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就有可能被忽视或者观察不到,一旦这些行为和做法长期得不到改正,未成年人就会养成不良的不利于其在社会中求得发展的行为习惯,进而形成不良的心理模式和思维方式,形成不良的情操状况,影响其一生的发展。
    因此,家长一定要重视子女的情操培育问题,承担起和发挥出自己在子女情操培育中应有的重要作用,尽量多抽出一些时间和精力面对自己子女的情操培育问题,改变结婚、生子之前的一些比较自由的生活方式和社交习惯。一个人一旦有了孩子就必须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不可以用任何理由推卸的,因为一旦子女的情操培育出了问题,养成了不良的对待他人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那么一方面自己的孩子进入社会后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得到支持和帮助以度过难关的机会句就会很少,另一方面自己的孩子可能会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和做法伤害他人,并因而受到制裁和惩罚。
    对于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来说,除了要及时发现未成年人的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做法之外,家长和其他与其接触的成年人是否具有良好的情操状况也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
    未成年人的思想非常单纯,往往还没有清晰的是非观念,不知道如何做是正确的,如何做是错误的,因而他们往往认为家长和周围的成年人的做法都是正确的,非常正常的,会模仿大人的行为和做法去对待他人,因为未成年人,特别是年龄比较小的孩子对家长还是非常尊重,非常信任的。如果家长和周围与其接触的成年人都有良好的情操状况,对待他人比较友好、和气,能够充分照顾到别人的情感、感受和利益,能够理智地、冷静地处理与他人的矛盾和冲突,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一般都不会出现大的问题。相反,如果家长和周围与其接触的成年人对待他人蛮横无理,总是把自己的利益和情感放在第一位,不顾他人的利益和感受,伤害了别人的感情和利益也不在乎,那么即使家长及时发现孩子存在的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并加以制止和说服教育,未成年人一般也不会顾及家长的教育,因为未成年人往往认为成年人的行为和做法才是社会最真实的一面,他们一旦观察到了家长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说服教育在他们眼中就成了欺骗。
    因此,为了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的效果,家长和其他与未成年人情操培育相关的成年人一定要审视自己的对待他人的行为做法,把自己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为改掉,使自己的情操得到不断的改善和提升,使自己在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中的重要作用得以实现。
    总而言之,对于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来说,家长和其他与未成年人接触的成年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肩负着重大的责任。
    如果成年人不能肩负起这个责任,就会出现严重的未成年人问题,给未成年人和整个社会都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


            三  未成年人的不良情操给未成年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未成年人形成了不良的情操状况,不但对未成年人自己,而且对整个社会都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和后果。对未成年人本身的伤害就是社会舆论的谴责、人们的排斥和法律的制裁,这种伤害在起进入社会后会更加严重,因为进入社会后其必然要与他人发生经济联系,一旦处理不好与他人的经济联系和合作关系,就很难在社会的经济体系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对社会的危害是,从未成年人养成了对待他人的不良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后,特别是进入社会之后,他们给社会中的不特定的个体和群体的身体和心理以及利益造成的伤害和损失会使社会风气变得越来越差,使社会和民族的凝聚力变得越来越低,给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设置巨大的障碍。
    但是,在我国,许多家长认识不到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的重要性,不重视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往往是因为认识不到一些严重后果与情操培育之间的因果关系。一旦认识到了不重视未成年人情操培育的严重后果,家长就能对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重视起来。为了说明这样的严重后果,下面选取一些例子。

    事例一:沈阳市和平区某校的三名十三四岁的学生经常泡网吧,因为没钱付上网费便结伙到一些学校附近拦路抢钱。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晚上六点四十分,沈和区某中学的几名学生放学后一起往家走。当走到五爱市场西区附近时,迎面走来一个少年,这个少年叫住其中两个学生说:“我妹妹昨天晚上在这个地方被人欺负了,是你俩干的吗?”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这个少年坚持要带这两个学生去让他的妹妹辨认一下,两人只好跟着这位少年走。转过一栋楼的房山墙后,另外两个少年与这个少年从腰间抽出一把大砍刀,其中一个少年对被他们骗来的两个学生说:“哥们儿,向你借点钱”。两个学生非常害怕,就随便让他们翻兜。就在这时候,一辆警车从远处开过来,三个少年扔了砍刀就跑,最后面的一个少年被逮到并带回派出所。原来,在这两位学生被带走后,其他三名同学因为害怕他们出事就报警了。
    据被抓获的少年交代,他和另外两个少年平日里总是在一起泡网吧,钱花光了就到学校附近抢劫学生。当天他们花光了身上的钱,从和平区的一家网吧里出来,每人身上带了一把砍刀来到沈河区。在被抓之前,他们已用同样的手段对其他学生实施了抢劫。
    事例二:沈阳市二十一名中学生,为了其中一人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的纠纷,竟将一名男子殴打致死。
    原来,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二日晚上,沈阳市一百零一中学一名在校生在和平区中山公园内因为琐事与一名青年发生纠纷。事后,该同学认为自己吃了亏,于是召集二十名同学,又一次来到中山公园。他们在堵住这个青年后,不顾他的苦苦哀求,对这名青年进行殴打。一名学生持链锁抽打青年的头部、后脑及背部,还有一名学生用砖头击打青年的头部,在加上其他学生的围攻,这名青年浑身是血,当场死亡。
    事例三:一名十一岁的小姑娘,差一点儿被以班长为首的三名同学拔光头发。小女孩是河北省泊头市某镇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头发与肩一齐,没有梳辫子。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小姑娘的姑姑无意之中发现她的脑后大部分头发都“不见了”。经过再三追问,小姑娘才讲出实情。
    原来,二零零三年元旦后的一天上午,第三节课下课后,小姑娘上完厕所回来坐到自己的座位上。这时候,班里的班长叫另外两名同学一起拔他的头发。其中一名同学不敢,结果被班长打了一下,由于害怕就同意了。班长让一个同学抓住小姑娘的双手,另一个同学踩住小姑娘的双脚,然后就开始拔她的头发。小姑娘一喊一动,班长就使劲打她,还把他的头使劲望桌子上磕。之后四月初小姑娘头部后面左侧的一片头发被班长他们用同样的方法拔掉。接着,第三次、第四次,班长他们有用同样的方法把小姑娘头部后面右侧和双鬓角的头发拔掉了。
    经法医鉴定,小姑娘九级伤残,这将影响到孩子的一生。对于拔小姑娘的理由,班长说,小姑娘上课爱摇头咂嘴,他批评了他,但她没听。

    上面的例子虽然只是一些个别的事例,但是听了这样的事情心情会十分沉重。这些事例展现的都是对社会明显的危害,而这些未成年人要承担的是心理的阴影和内疚感,甚至是刑事制裁。这些行为和做法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矫正,可是那些由于不良的心理模式和思维方式促成的不在法律调节范围的对人与人之间关系和感情有危害的行为和做法如何矫正呢?这些行为和做法对个人和社会的不利影响将是长期的,令人无奈的。


    四  未成年人的过激的行为和做法的来源
    
    为什么现在一些未成年人遇事头脑会如此不冷静,为什么在没有钱时、与人发生冲突时或者看人不顺眼时会想起来有这么激烈的手段来对付他人呢?下班面的例子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说明问题。

    事例一:一名十三岁的小男孩在乘坐公共汽车时手被夹伤,公交车司机却始终没有停车检查孩子的伤情。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六日十一时四十分,一辆六零四路汽车由沈阳西站开往沈阳北站,这个小男孩从西站上了这辆汽车去兴华街。车到兴顺街车站时,小男孩走到了后门处,可汽车突然来了一个急刹车,小男孩站不住,双手按到了车门上,在小男孩的手还没来得及拿开时,车门却突然开了。就这样,小男孩的左手被车门夹住了。小男孩发出一声惨叫,后门附近的乘客见状大喊,让司机快关门。可司机并没有关门,而是一直等到前门人上完了才关后门。这时候,小男孩的手流血不止,车上的乘客大喊,让司机送孩子去医院,可汽车却一直正常跑线。
    这个小男孩在下车时,售票员只是看了一眼,而没过问孩子的伤情。一位了解情况的男士记下了车号,并拨打了120,另一位与小男孩一起下车的乘客帮忙找到了小男孩的家属。在医院经过检查,小男孩的手没有伤到骨头,但是医生怀疑小男孩伤到了神经,如果治疗情况不好的话,小男孩的手有可能不能弯曲了。
    事例二: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上午十一时,西安市第四十中学一名十五岁的男生与邻班的一名同学在走廊里吸烟,被老师发现。这位老师抢下烟头就在这名同学的脸上烫了下去。当天上午十一点半,这位学生的家长被叫到学校。对于孩子被烫伤的脸,这位老师说,那是她专门做的记号,否则家长不会相信孩子抽烟的事。
    事例三:只因为孩子上网着迷,不听劝教,一位家长竟把孩子绑在汽车后面,然后在大街上“示众”。这个孩子只有十四岁,正在上初中。二零零三年暑假期间这个男孩迷上了上网,开学后为了使孩子不影响学业,家长平时就限制其外出。一天下午,这个男孩有偷着跑出去上网。他的父亲听说后火冒三丈,开车到网吧把儿子揪了出来。但是这个男孩对父亲的管教却不服气,不肯承认错误。小男孩的父亲压不住火,竟把儿子绑了起来,拴在车后面,之后开着车“示众”。
    路人很是惊讶、气愤,拦下货车,并且报了警。在派出所,父亲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知道自己做得有多荒唐。

    从上面这几个事例,我们就可以清醒地意识到成年人的情操状况是决定未成年人情操培育结果的关键因素。面对未成年人的情操现状,为了使未成年人和社会少受伤害和影响,成年人应多从自己身上找毛病,而不是一味从未成年人身上找根源。
    未成年人许多过激的行为和做法都是从大人身上学来的,或者说是相当程度上是由成年人的因素造成的。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非观念并不是十分清楚,许多事情还不知道该如何去做,而且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和做法可能带来的后果,一旦遇到了特殊的情况往往就采取了“不正常”的手段,因为他们或者是亲身经历过和听到过一些“家长和成年人没有任何充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就对未成年人采取了过激的手段和做法而没有受到一定的与后果相应的制裁,甚至就没受到任何制裁”的事例。
    如果社会不能有效地制止和惩罚成人对未成年人的一些无理的,甚至是野蛮的行为和做法,那么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以及社会责任感的培育都将是徒劳的,因为事实往往是,没有什么形式的教育比事实更有说服力。
    因此,家长和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责任的人一定要严于律己,为未成年人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真正承担起培育未成年人情操的责任和义务。


                   五  情操的培育一定要从小开始

    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现在有许多错误的观念和做法,总的说来就是重视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忽视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情操的培育,文化知识的学习越来越早,越来越难,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情操的培育却太晚,或者说根本就没有。
    文化知识学习得过早、过难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正常发展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情操的培育过晚又会使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更加糟糕。一旦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跟不上去,心理状况不佳,在学习压力逐渐加大时,特别是在高中阶段,未成年人的学习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是根本就没办法继续学习。
    文化知识的提前教授体现了社会竞争的日渐激烈,社会生存状况的不容乐观,而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情操的培育的压后和不重视一方面是由于社会科学知识的缺乏,另一方面是由于民族情感的因素,即家长对于未成年人的过分怜爱的情感特征。
    但是,随着社会竞争的逐渐激烈,随着社会生存状况的恶化,对于每个人来说心理素质的提高变得非常重要,除了一些行业和领域,知识储备在社会生存竞争中并不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没有足够高的心理承受能力可能就没有了在竞争中得以生存的机会,或者说非常好地生存的机会,因为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状况一个人就不能战胜自己,让自己坚强地面对竞争和挫折。
    事实上,情操的培育和心理素质的培养都必须从小开始,而且情操的培育不但会给未成年人今后的发展促成一些难得的机遇和巨大的发展空间,而且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必须尽量提前,而不是压后,或者就根本无所谓。
    人从一出生开始就与周围环境中的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事实上,严格地说,一出生,人就开始学习和探索如何对待他人,如果此时不对未成年人的一些行为进行调节和纠正,而且在其会说话、懂事后再不约束其不良的行为和做法,甚至于根本就不知道人的情操需要培育,那么一旦未成年人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进而形成不良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就很难改变未成年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其情操的培育就可能彻底失败。
    至于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的促进作用,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比较难懂一点。未成年人对周围环境,包括人和物,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惧感,比如说,一旦迷路未成年人的恐惧感比成年人要强得多。而心理承受能力恰恰是对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如果害怕人,那么心理承受能力一定比较差。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摆脱恐惧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摆脱恐惧感,特别是摆脱对人的恐惧感,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最有效的途径是与跟他们年龄相仿的未成年人在一起,进行一些有益身心的游戏、活动、交流等。没有不良的行为和做法才有可能有玩伴儿,有了自己的小圈子,他们觉得自己比较安全,能逐步摆脱恐惧感,逐步学会与人打交道,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得到提升,心理承受能力自然提高。因此,从小就开始对未成年人的情操进行培育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有特别大的好处。
    因此,家长和与未成年人情操培育相关的成年人一定要从未成年人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对未成年人的情操进行培育。


               六  父母和其他教育者不要回避自己存在的问题

    对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父母和其他与未成年人接触的成年人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成年人,特别是父母、长辈和教师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年龄较小的未成年人来说是非常有威信的,这些成年人的对待他人的一举一动一旦被未成年人知道就将成为未成年人模仿的内容。
    因此,父母以及其他与未成年人接触的成年人一定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不要回避自己存在的问题,摈弃不良的对待他人的行为和做法,做事尽量多考虑他人、公众的感受和利益,以免未成年人学习了家长和周围成年人的不良的待人处事的方法和习惯。
    那么,在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方面,家长和其他教育者主要容易出现什么样的错误呢?一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家长和其他教育者没有约束未成年人的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二是家长和其他教育者对于未成年人对他人的伤害自己的行为和做法,特别是恶意伤害自己的做法的正当的反抗,简单、粗暴地给以惩罚,三是没有认识到未成年人也是思想和意识相对独立的个体,剥夺了未成年人对未来人生的合法的选择权和决定权,父母和其他成年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干涉未成年人的对于人生重大事件的选择权利。
    这些错误行为和做法都会使得未成年人往往认为这个世界,特别是成人社会就是这样没有正义与公理,权利和拳头是使自己将来在社会和家庭中获得优势地位的唯一手段,遇到任何事情,甚至是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也不愿意与相关的完全可以帮助他们的成年人求助,而是默默忍受。一旦他们有了足够的力量,就会毫无顾及地用他们看到和意识到的成年人对待他们的行为和做法来对待他们反感的人和与他们接触的人。
    上面的第一种错误的行为和做法,在我国还是比较普遍的,“我国的家长其他与未成年人接触的成年人容易出现不能有效地约束未成年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主要的是家长和其他成年人对子女、未成年人的过于深厚和溺爱的情感因素,其次是一个公众的生活习惯方面的因素,再次就是人口众多引发的激烈的无序的社会生存竞争方面的因素。而这些因素都是由于社会不重视一般的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学习和普及而造成的。
    由于社会科学知识和人文知识的缺乏,有一些家长和其他成年人在对待未成年人,特别是年龄非常小的学龄前儿童时总是觉得,一点小错误是无所谓的。之所以这样,一方面是家长和其他与未成年人接触的成年人往往由于对子女、未成年人的深厚感情而不忍心为了一点小错误批评和约束自己的孩子、未成年人,怕自己的孩子、未成年人心理上承受不了,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另一方面是由于长期以来社会公众在一定程度上养成了“孩子小的时候即使做错了什么事情,特别是没有造成什么后果的时候,也不对他们进行约束和教育的”社会习惯,而且好象也没出什么不良的社会后果,再者由于社会竞争的日渐激烈,在生存危机和生存意识的促使下,社会生存竞争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激烈的无序的局面,因而家长必然为了避免自己的子女因为过于“文明”而使自己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害,使自己的人生发展受到限制,而对自己子女的一些不良的行为和做法不加以有效的限制和约束。
    事实上,家长和其他成年人不要潜意识中回避自己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家长、其他成年人的这些观念一方面会对社会的发展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对自己的子女、未成年人的人生发展并不会起到任何积极的作用,反而还会使自己的子女、未成年人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得非常清楚了。
    而且家长的上面这些观点也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首先,未成年人,特别是学龄前儿童还没有清晰的是非观念,不知道那些是应该做的,那些是不应该做的。因此,未成年人需要家长和其他成年人的指导和约束,同时未成年人也希望得到家长和其他信任的成年人对他们进行一定的指导和约束,而且事实上他们对于家长和其他成年人的应有的合理的和正确的指导和约束是持肯定的态度的。家长、其他成年人对于“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处于学龄前阶段的子女、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的约束会对子女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上的和精神上的伤害”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和不符合事实的,而且未成年人往往认为不约束自己子女不良行为的家长、父母和其他教育者是不负责任的。
    其次,家长和其他成年人不对未成年人的不良的对待他人的行为和做法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说服教育,一方面是由于长期以来社会公众在一定程度上养成了孩子小的时候即使做错了什么事情,特别是没有造成什么后果的时候,不对他们进行约束和教育的社会习惯,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家长和其他成年人认为这么做也没出什么不良的社会后果。事实上,这是非常错误的,家长的这种做法已经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只不过是我们没有认识到或者就是不愿意承认其中的直接的因果关系。家长和其他与未成年人接触的成年人一定要改变“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不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说服教育不会对社会,对家长,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后果”这种极为错误的观点。一旦从小不良行为和做法得不到纠正和约束的未成年人成长起来,在遇到极为不好的或者是不利的境遇的时候,这些成长起来的未成年人就有可能采取极端的行为和做法,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和损失,而这些成长起来的未成年人和他们的家长就得承担相应的后果。下面是一个新近发生的非常能说明问题的事例。

    事例: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清晨,一个刚刚出生的女婴被人从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一个居民小区一栋居民楼的三楼的一个窗口扔下,婴儿危在旦夕。
    原来,清晨六时三十分,一位环卫工人推着清洁车回到小区的家门前,刚一停下车,忽然听见一声响,一个蓝色塑料袋掉在身边,而且塑料袋里溢出血迹。他认为只是楼上的居民在扔垃圾,就想收拾一下,可是刚想收拾时发现里面有东西在动,仔细一看,原来里面有一个胎盘还未剥离的婴儿伸着胳膊在动。于是,他马上报了警。120急救人员很快也赶到了现场。据急救人员讲,婴儿危在旦夕,需要将婴儿送到沈阳市妇婴医院进行抢救;婴儿出生不超过半小时,呼吸十分微弱。
    婴儿虽然经过三个小时的紧急抢救也未能留在这个世界上。警方经过排查最终确定了嫌疑人,一位二十五岁的未婚女青年,是这家女主人与前夫的女儿,不常到这家来,十一月十四日才来借宿一晚。
    这名女青年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因为其处在哺乳期,所以公安部机关允许其在监管医院接受护理。

    在这个事件中,女青年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谁应该为和能够为这位女青年和这个事件的发生负责呢?
    再次,家长和其他成年人面对社会竞争中和生存竞争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无序的混乱的局面,应该做的是努力地去改变这种不正常的不利于社会发展的局面,使未成年人成长起来后能够拥有一个积极的有利于个人和整个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使未成年人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空间。可是,极少数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消极地对待这种不良的局面,不去努力改变这种不利于个人和社会整体发展的局面,同时为了“一些与自己相关的未成年人能够适应未来的无序的混乱的社会竞争和生存竞争”而有意地或者潜意识地不去约束和纠正未成年人的一些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这么做,对于这些未成年人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社会的发展趋势和进步趋势是不会以一少部分人的错误行为和做法而改变的,未来的更加有序的法制社会和理智的公众一定会淘汰那些损害他人利益和情感、公众利益和感受、社会利益和民族自尊的人。家长和其他成年人的这种观念只能使未成年人受害,使他们被社会淘汰,而不能使他们受益。
    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家长和其他成年人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理智,不要在潜意识地回避自己存在的思想问题,并积极地有效地约束和纠正未成年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
    上面提到的第二种错误做法的后果也是极为严重的和极为不负责任的,家长和其他成年人的这种做法可能会使遭到简单、粗暴对待的未成年人出形成截然不同的个性和对待他人的心态和方式。他们有可能,在家长对“子女反抗他人恶意侵害其人身权利的各种行为的行动”的一味打压下,形成胆小怕事、欺软怕硬的个性,逐渐失去保护自己的意识和勇气,使自己今后的个人发展空间变得极为狭小,又有可能会形成“权利和拳头是在社会中谋求发展、在家庭中获得地位的唯一有效、可靠的手段”的思想,形成专横、野蛮的个性,一旦条件许可,他们的暴躁、专横和野蛮的个性就会暴露出来。
    家长和其他未成年人的这种做法是不负责任的,一方面是因为这对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极为不利,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家长和其他成年人剥夺了未成年人保护自己的权利。面对不法的、恶意的侵害自己身体和利益的行为,成年人可以运用一定的合法的暴力手段来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利益,可是这些被简单、粗暴对待的未成年人往往失去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勇气,而他们的家长和其他相关的成年人却落得“清闲”。面对未成年人,成年人多的是责任和义务,如果嫌麻烦,就可能使一些未成年人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得不到保护,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最严重的是自杀的严重后果。
    因此,家长对于未成年人的行为一定要区别对待,对于那些恶意侵害他人的未成年人一定要加以严格地约束和纠正,对于那些实施了反抗性的暴力行为的未成年人,一方面不能简单、粗暴地对待,另一方面又要加以具体的分析和正确的心理引导,说明利害关系,避免使其误入歧途,形成暴躁的个性。
    上面的第三个错误做法是一种父母及其他成年人必须避免的,因为这种做法往往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或者使未成年人将面对自己的人生不幸福的残酷现实,或者是使未成年人由于心理上的严重危机而导致杀人或者自杀的悲惨结果。
    事实上,这基本上是法律和道德双方面的问题,不论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任何人,包括父母和其他具有某种社会优势的成年人都没有权利去支配子女、未成年人的人生重大事务和人生发展方向。任何支配未成年人人生的行为和做法都是极为愚蠢和野蛮的,因为这不但给未成年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上的痛苦和人生的灾难,而且事实上,最终也不会给家长和其他成年人和整个社会带来任何好处,甚至是与成年人想象的结果恰好相反。下面是一个特别让人反思的例子。

    事例:二零零三年暑假过后,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两名少女因为被家人逼婚而相继自杀。
    两名少女都只有十六岁,是同村人,原来又同在循化县女子中学上学,而且是同桌,平时关系非常要好。暑假过后女中并入女子循化中学。其中一名女生在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自杀。当时,学校刚开学,而且处于合并初期。发现她没来上学后,还没等学校来得及去做家长的工作,事情就发生了。这名女生个子高,容貌秀美,活泼开朗,常常是班里各种活动的组织者,同学们都很喜欢她。她的理想是当一个女警察。另一名女生二零零二年已经退学,经过父母搓合,嫁给了同村的一个在格尔木做生意的男青年。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结婚。十月十日女儿回娘家,下午三点左右女孩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她们的同学讲,两个女生以前曾经相约,如果都被家里逼婚,就一起以死相抗。

    上面的例子虽然是偶然的,但是家长和其他相关的教育者一定要正视“未成年人不论在思想上,还是在法律上都是完全独立的个体”这个事实,同时肩负起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扶助未成年人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人生目标,而不是逼迫他们按照成年人的意愿去决定人生的发展方向。
    总而言之,家长和其他相关的成年人一定要正视自身的错误思想和错误做法,勇于改正自身存在的错误,使未成年人能够拥有一个养成良好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的成长环境,使他们能够正确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和事务。


                  七  一个人的情操不可能因人而异

    所有成年人,特别是家长必须正视这样一个现实,一个人不太可能同时拥有两种对待他人的心理状态。对于家长和全体社会成员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事实。如果家长和公众希望未成年人尊重自己,对自己友好、充满爱心,那么就必须从小约束和纠正自己子女、被监护人和其他所有自己负有教育责任的未成年人的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使他们最终拥有良好的情操意识。
    如果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他们对待自己的家长和亲人及所有关系密切的人也极有可能保持不友好的态度,并存在一些恶劣行为和做法。下面是一个非常能说明问题的事例。

    事例:二零零一年安徽省安顺市发生了一起惨案,四十多岁的吕少国夫妇双双被自己的一对双胞胎女儿毒死在家中。
    原来,当时这对姐妹只有十五岁,初三学生。二零零一年七月七日,发布中考成绩的日子,姐妹俩去看分数,结果他们离重点高中的分数线都差了至少五六十分。由于父母对她们的期望值非常高,又是第二次参加中考,怕回家挨骂,就决定不回家了。可是,第二天她们的父母就把躲在同学家的姐妹俩领回家。回到家里后,虽然父母没有打骂她们,却没和姐妹俩说话,冷漠的态度使这两姐妹十分害怕。又由于父母命令她们暑假期间不许迈出家门一步,在家里复习功课,看到别的孩子在外面玩儿,姐妹两个非常压抑。就在中考之后还不到一周的星期日,这对小姐妹把六包毒鼠强鼠药撒在了稀饭里,就这样她们看着父母吐血倒地,痛苦挣扎直到死去。
    在毒死父母之后,姐妹俩疯狂上网、逛街、见网友,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但等待姐妹俩的并不是自由,而是一场恶梦。公安机关很快就将她们缉拿归案,并由检查机关提起诉讼。二零零一年八月,姐妹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而那些更多的养成了不良的对待他人的心理状态的未成年人如何对待自己的家人和亲属,我们的心理是非常清楚的,因为这样的未成年人已经有至少一代已经成长起来了。面对这样的已经成长起来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家长和亲属一方面必须承受现实中的令人痛苦的现实,另一方面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是由自身的素质,尤其是知识的缺乏而形成的未成年人的不良的成长环境造成的。
    造成这个事例中的小姐妹的悲剧的现实因素主要有两个,这两个因素又是一对母子因素,其中的母因素是父母的功利心理和思想造成的对未成年子女的“只重视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成绩而漠视心理健康”这种畸形的心态和做法,子因素是姐妹俩随心所欲的任性个性和不健全的人格。
    这对双胞胎姐妹的父母都在机关单位工作,家境富裕。由于父母生前视她们俩为掌上明珠,百般溺爱,小姐妹形成了十分任性的性格,做什么事都以自己为中心,从不考虑后果和别人的感受。在学校里,由于她们上课爱吃东西、讲话,干扰别的同学学习,学习好的同学都不愿意与她们同桌。
    在很多事情上,这对双胞胎的父母给他们以庇护,但是,对于她们的学习,却毫不放松。为了让孩子考上重点高中,夫妇俩采取了极端的教育方式,从上小学开始小姐妹就经常被反锁在家里。由于缺乏与外界的沟通与交流,两姐妹变得越来越孤僻,不爱与外界打交道。由于与别人的关系总是比较紧张,姐妹俩非常苦恼,感到孤独和自卑,心理压力非常大。姐妹俩认为,自己是不受欢迎的人。而她们的父母却认为这些是无所谓的事,只要把学习搞上去比什么都强。
    但是,她们的父母忽略了一点,没有健康的心理状态,没有良好的情操,一个未成年人的成长,包括学习在内,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

    未成年人,不论是整体还是个体,一旦出现了问题,可以说就是成年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本身,也就是教育的方法、观念和理论出现了错误。面对未成年人问题,承担后果的从表面上看是社会和家长,而实质上在很大程度上只有未成年人,就象前面的事例一样,事件在当时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震动,可是成年社会,特别是家长并没有改变那些可以认识到的错误的教育方法、教育观念和教育思想,而姐妹俩必须面对心理的自责和漫长的牢狱生活,她们对人生的美好憧憬可能在也无法留在她们的头脑中了。


                  八  情操的培育不是简单的事情

    对于每个未成年人和他们的父母以及其他相关的成年人来说,情操的培育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是一个庞大而艰辛的工程。情操的培育应该与教育的其他方面,尤其是劳动意识的培育和青春期教育结合在一起。一个人是否愿意劳动可以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对未成年人今后进入社会的生活和工作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而青春期教育的缺失则会使未成年人对异性没有正确的意识和观念,不知道如何对待异性的各种行为,对其今后的家庭生活和工作都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如果家长和其他教育机构没有从小就对子女、未成年人进行劳动方面的教育,没有对子女、未成年人进行劳动意识的培养,那么他们长大后,就不可能拥有良好的情操状况。这是因为,一方面他得自己劳动来养活自己,另一方面他没有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没有劳动能力和工作热情,社会就不可能为其提供优厚的生活条件,企业也不可能包容其懒惰的工作状态,家人也会提出批评和意见,如果矛盾激化,这些未成年人在进入社会后极有可能会通过盗窃等非法活动来满足自己的生活和生存需要,甚至会引发恶性案件。下面是一个有关恶性案件的事例。

    事例: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沈阳一家制造冷却设备的民营小长的厂长被其表弟泼汽油后焚身致死。这名厂长姓刑,五十二岁,外地人,是这家小工厂的法人代表,近几年一直租用沈阳市浑南新区长青桥西北侧沈阳市长青面食机厂的厂房进行经营。
    根据目击者讲述,当日中午十二时五十分左右,其表弟站在窗外将汽油泼在了位于屋内的厂长上半身,接着就用火柴点燃了汽油,然后就骑着自行车跑掉了。因为上半身着了火,这名厂长就一边痛苦地大声叫喊,一边往屋外跑,没跑几步就倒在了屋外。他的上半身被严重烧伤,头部已经烧焦。因为伤势过重,二十分钟的紧急抢救根本就没法挽回他的性命。
    原来,案件发生前些日子,其表弟与同在一个院子的另一家工厂的人发生了口角,后来还动手打了起来。回来后这位厂长严厉地训斥了他的表弟。从那以后,他的表弟对他就心存不满,认为他的表哥“不够意思”,连打架都不向着他,而且再也不干活了。因此,厂长就想辞退他的表弟。有一个长内的工人怀疑,当日厂长提出要辞退他的表弟的行为刺激了他的表弟而最终引发这起恶性案件。

    导致这起案件发生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厂长的表弟对待他人的不良的心理状态,一是其表弟没有比较强的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对待他人的不良的心理状态,从其对“他的表哥对于他的打架事件的批评”的态度就表现了出来,而劳动意识的淡薄和劳动习惯的缺乏从其“在被批评这件与劳动无关的事情发生之后就不再干活”这样的表现和行动中就能看出来。如果厂长的表弟有比较强的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可能就不会对他的表哥做出这样的事情。情操的培育不是简单的事情,她会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劳动意识的培育就是对情操的培育的影响非常大的因素之一,没有劳动意识,不知道劳动成果要靠劳动来享有,就不可能正确对待别人的物质利益和劳动成果,情操的培育就无从谈起。
    另外,青春期教育的质量和状况对情操的培育的影响也比较大。青春期教育的目的是让未成年人建立起正确的对待异性的观念和意识,能够正确处理与异性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和应付异性的各种行为和做法,能够与异性正常交往。这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方面,对于每个人来说,社会中有一半的人是异性,几乎每个人都必须经常与异性打交道,另一方面,几乎每个人都得与自己的配偶度过一生漫长的时光。
    如果一个人不具备与异性正常交往的能力和素质,对异性没有正确的认识,那么他在社会中的生存和发展就会遇到许多困难,这是因为一方面,他与异性不能建立起比较稳固的正常的人际关系,而异性社会成员占人口的一半,他在事业的建立和发展中很难解决各种危机和问题,因为每个人的能力和精力都是有限的,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合作和支持,另一方面他很难有幸福的家庭生活,人的一生是漫长的,与一个人共度一生事实上是非常枯燥和乏味的,两个人相处得不融洽、不和谐,家庭生活对两个人就都会变成痛苦的根源,这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人生中最大的困难。
    因此,青春期教育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情操培育的失败,要想使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有一个良好的结果,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青春期教育就必须要有积极的正确的态度。
    没有对于异性的正确的认识和观念,不能正确对待异性的各种行为,一个人,特别是在成年之后,可能就会给自己或者是别人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下面是两个这样的事例。

    事例一: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成都市一位姓谢的先生陪全家人在玉双路一家火锅店宵夜时,一位年轻女士说自己被谢先生的目光“骚扰”了,并说了一些难听的话。谢先生认为自己受了不白之冤,为了讨回清白,与对方中的男士打了起来。
    事例二: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早晨八点刚过,一名女子因婚姻危机,从沈阳市铁西新区肇工南街一居民楼上跳下,当场死亡。
    据死者的母亲,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说,“她的女儿早上很早就起来了,还很仔细地洗了洗脸。七点刚过,她和老伴儿去买菜的时候她还说想吃咸菜,让我们买回来,等我买菜回来——”。
    这位女子三十六岁,是沈阳市电缆二分厂的下岗职工,结婚已十四年,和丈夫平时与父母还有两个哥哥住在一起。刚结婚不久她的丈夫就进了监狱,她在文革期间等了她丈夫四年。她的丈夫出狱后开了家工厂,后来提出了与她离婚的要求。在她自杀前一天,两个人还在电话里吵架。

    从上面这两个例子,就很容易看出,青春期教育的缺失和不到位引发的社会问题及其给相关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尤其是生活带来的极其不利的影响。
    青春期教育对于情操培育起着十分特殊的作用。任何人,特别是家长和教育者,一定要抛开保守的思想,把青春期教育落到实出处,使未成年人一生受益。
    总而言之,情操的培育是十分复杂、艰苦的任务,家长必须承担起这个义务和责任,不怕麻烦,把情操培育与劳动方面的教育和青春期教育等相关的教育紧密的结合起来。


                   九  情操培育中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

    人自出生后,就有摸索自己对待他人的方式、方法和的意识和需要,就已经开始了对人际交往的探索、认识和经验的积累,因为从出生开始人就因行为能力的不足而需要他人的帮助和关怀。
    未成年人在探索对待他人的方式、方法时有着极强的自主性和自主意识,都有自己的比较富有爱心的个体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极强的时代特征和时代意识。
    对于这一点,家长和教育者一定要有非常清醒的认识和理解,要认识到未成年人在待人处事方面与成年人会有一定的区别。对于这样的区别,家长和教育者一方面一定要进行理智的分析,不要一味地要未成年人按照成年人的想法去做,如果成年人对待他人的行为和做法是落后的和不值得学习的,那么即使自己不想改变这种行为和做法,也不要强迫未成年人去学习,另一方面要为未成年人提供和创造一个有利于稳固和发展未成年人在探索对待他人的方式和方法方面的自主性和自主意识的社会环境,这对于每个社会区域、国家和民族来说都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家长和教育者这么做,对未成年人的未来生活和工作以及整个社会都是有利的和必要的,这是因为未成年人由自主意识形成的对待他人的心理模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对待是更具爱心的,更有时代气息和时代特征的,是更符合未来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的。
    因此,第一,家长和教育者一定要改变“听话的孩子是好孩子”的落后的观念和思想,正确理性地对待未成年人的对待他人的做法和习惯,一方面有积极地约束和纠正未成年人的对待他人的不良的行为和做法,另一方面又要做到不强迫未成年人按照成年人的落后的待人处事的方法和习惯去办事;第二,所有家长和教育者一定要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和创造一个有利于稳固和发展未成年人在探索对待他人的方式和方法方面的自主性和自主意识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是否有自由培育更进步的符合时代气息和时代特征的对待他人的心理状态的社会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它关系到未成年人能否在未来的社会主导形成更具时代特色的社会文化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现在,许多家长和教育者对未成年人在情操教育中的自主意识没有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事实上,“未成年人在情操教育中的自主意识”是非常明了的,从日常生活中就可以观察得到。比如说,一个很小的孩子在寂寞的时候可能会哭闹,以引起别人的注意,如果这一方法奏效,他在希望有人在身边的时候就会哭闹,可是,一旦这一方法几次都不能奏效,以后他在寂寞的时候,就不会用这一方法来引起他人的注意。再比如说,有一些孩子在商场里跟大人要东西没有结果后,就会又哭又闹,甚至满地打滚儿,这完全是未成年人在摸索如何对待大人的自主意识的促使下探索出的对付大人,达到目的的有效的方法,也说明了他们的家长和其他成年人在他们哭闹时经常妥协。
    在我国,由于社会对未成年人在情操教育中的自主意识,以及在其他方面的自主意识的认识和理解并不十分到位,在加上其他一些社会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基本上没有能够让他们的自主意识得到充分发挥的社会环境,即未成年人的可以自由交流的只属于他们自己的小圈子、小社会。
    失去这样的社会环境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社会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存在一定的威胁,在社会中未成年人往往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可以避免的或者是有意的、恶性的安全方面的威胁和突发事件,因此家长和教育者希望未成年人一旦离开学校就要立即回家,不要成群结队出去玩,另一个是家庭成员,特别是成年家庭成员精神生活不充实,只有与孩子在一起时才觉得“心里比较踏实”,在心理上和精神上对未成年人的依赖非常重,因此希望子女、孩子在家里多陪陪他们,不愿意未成年人总是出去和他们的伙伴在一起。
    失去这样的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和社会都有一定的危害。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是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在自己的情操培育中的自主意识的稳固和发展,使他们在人际交往方面与时代脱节,使他们在未来社会中的生存和生活很有可能都比较困难。对社会的危害是因为这样的社会环境的缺失使得未成年人在情操培育中的自主意识很难稳固和发展,使未成年人的情操状况在成年后很难比上一代人更高,也就是说,他们的情操状况很难达到未来社会对成年的社会成员的更高的要求,又由于情操是一个人在处理与他人相关的事务时所表现出来的对待他人的心理状态,而群体的凝聚力和合作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群体中的每个个体对待其他个体的心理状态,因而这样的社会环境的缺失会使未成年人的合作精神和凝聚力在未来很难打达到未来社会对成年的社会成员的更高要求,最终使社会在未来的发展得不到符合要求的具有更高层次的合作精神、合作意识和更高的凝聚力的人力资源,使社会的发展受到很大程度的束缚和约束,使得社会在未来某一时期内缺乏活力和生机。
    最后还有一点一定要注意,就是自主意识也可能会使未成年人形成一些不良的行为和做法,比如前面讲到过的一些未成年人哭闹迫使家长改变初衷而达到他们的目的的行为和做法,一旦家长发现了这些做法一定要及时加以约束和纠正。
    对于未成年人的这样的行为和做法,千万不要“不忍心”,一则他们并不领情,二则一旦他们养成了坏习惯,并不会象大人想象的那样“长大了就会改”,而是使家长一直很闹心。


             十  经济独立并不等于完全独立于社会经济体系之外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成员在经济上的独立性越来越强。随着经济上的独立性逐渐增强,独立意识在人们的头脑中也越来越根深蒂固。
    现在人们对经济,尤其是经济效益非常重视,对其他方面的一些事情在一定程度上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家长和教育者对未成年人的学习成绩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关注在某种程度上是让未成年人难以接受的高,而对于未成年人的情操、思想境界和心理健康状况等其他对未成年人的未来十分重要的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却是让人十分担心的低。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人们过分看重经济基础对一个人的生存和生活的重要作用,而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在一定程度上,直到现在还是十分看重文凭和技能证书。
    用人单位、家长和教育者等群体对未成年人的情操、思想境界和心理健康状况等问题的不重视事实上是忽略了社会越来越强的整体性。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随着对更高的经济效益的追求,随着人们要求降低劳动强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工作岗位越来越细化,工作内容越来越简单化。企业和某一个经济区域因为专业化分工而使自己的生产规模越来越大,但是与其发生经济关系和生产关系的企业和地区也越来越多,一个人在付出劳动获得生活资料的过程中与其合作的不同岗位和不同级别的人也越来越多,在其他特殊的社会部门,例如政府机关和学校等部门也是如此。这样一来,由于经济对社会的基础性作用,社会就完完全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了,社会的整体性就越来越强了。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社会区域,一个国家内部的经济关系越发紧密,内部一个区域的经济状况的变化对其他区域的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个行业的生产状况,特别是生产价格对其他行业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个企业内部的一个部门对其他部门的影响越来越大,企业一个部门内部的员工对其他部门员工的影响就越来越大。如果一个行业、一个地区只顾自己的经济利益,不顾自己的信誉、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发展状况和经济利益,与其他地区和行业不能建立相对稳定的经济关系,那么这个地区、行业以及整个社会区域、国家经济的发展就会慢一些,在国际竞争中就非常被动。如果一个企业只顾自己的经济利益,不顾自己的信誉、其他企业的发展状况和经济利益,与其他企业不能建立相对稳定的经济关系,那么这个企业就不能持续稳定地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就会被淘汰。如果一个人在付出劳动获得生活资料的过程中只顾自己的工作和利益,不顾与他合作的人的工作和利益,那么他就不能与他人建立高水平的符合要求的合作关系,在企业、企业部门中的发展就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最后极有可能被淘汰。
    因此,现在一个国家对各个经济单位的监管越来越严格,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约束也越来越强,企业及各种用人单位对人的合作意识、合作观念和团队精神的要求也愈来愈高。损害其他企业和地区经济利益的行为和做法必然会逐步受到约束和惩罚,在与他人合作时有损害他人经济利益、不愿与他人进行紧密的合作、破坏他人劳动成果和人为给他人的工作设置障碍等行为的人一定会被用人单位淘汰。
    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之外,经济独立不等于独立于社会经济体系之外。经济独立只不过是依靠自己的劳动换取自己所需要的生活及其他消费资料,现代社会的社会化大生产为社会提供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同时由于为服务行业创造了生存空间,因而也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就业机会,使几乎所有社会成员都可以通过劳动获得消费资料而在经济上不依赖于他人。但是,一个人只有与他人进行紧密的合作,才能创造出足够的社会财富,才会被社会承认,才能在社会中生存,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不愿意与他人进行合作,他就不能高效率地创造社会财富,很快就会被社会淘汰,或者不能很好地在社会中生存。由于情操是一个人处理与他人相关的事务时的对待他人的心理状态,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的合作意识的强烈程度,因此一个人的情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在社会经济体系中的发展状况和生存状态。
    既然人不能独立于经济体系之外,既然经济独立不等于独立于社会经济体系之外,既然情操对于未成年人未来在经济体系中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家长和教育者就应该在注重未成年人的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同时,重视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使他们拥有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更高水平的情操状况,拥有更高水平的合作意识,进而使他们在未来的事业发展中建立稳固的人际关系,在社会经济体系取得一定的优势和比较多的工作机会,在社会的生存竞争中获得优势,最终使他们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的储备能够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充分地发挥作用。


         十一  家长和其他成年人不关心未成年人情操培育的社会因素

    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非常重要,而有一些家长,或者说相当一部分家长却不重视、不关心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些家长在社会中所处的具体状况使一些特定的社会因素对他们的消极影响非常大。
    这样的社会因素中最主要的有三个,第一个是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使一些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社会成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状况变得更加糟糕的现实情况,第二个是一些不具有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在职业竞争中获得了生存优势和领导地位而一些具有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却被行业排斥或者淘汰的不公平社会现象的存在,第三个是社会各个用人单位对人才的学历的要求愈来愈高,而不愿意或者不会对一些具有潜力的员工或者应聘者进行专业培养和职业培训的现实情况。
    在这些社会因素中,第一个社会因素是最重要的。在现实社会中,有许多没有职权的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者,如清洁工、矿工、安装工人、建筑工地的力工及危险岗位的工人等,他们的工作时间特别长,休息日非常少,工作任务特别繁重,在工作单位和社会中的地位却非常低,工资却非常低,福利待遇却非常差。这些社会成员占劳动者总数的比例比较大,而且虽然学历比较低,可是却几乎都是具有良好情操的人和具有比较高的劳动意识的人。他们心地善良、待人友好、热爱劳动,具有比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可是,对于自己的生存状况他们不可能不考虑,对于子女的未来他们就更不可能不考虑。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孩子,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子女长大成人后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长大后不再象自己这样生活和工作,不再从事自己所从事的行业和岗位,他们必然把一切精力、时间和财力都投入到“能使孩子从事具有比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薪资状况比较好的行业和职业”的各种活动和事务中去。使子女改变人生的最好方式是让他们具有高的学历和高的技能水平,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现实决定的,而且他们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需要大量时间的“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外”的教育事务。这样,就有许多对于未成年人的未来生活十分重要的教育和培养事务,如情操培育,在很大程度上处于真空状态。
    第二个社会因素也是消极影响比较大的,因为虽然这样处境的社会成员占劳动者总数的比例不大,可是影响力却是相当大的。在职业竞争中,每个人,包括那些处于大多数的没有机会处于领导和优势地位的人都希望职业竞争是公平和公正的,因为只有这样,企业、行业、地区以及社会和国家才能健康地发展,才能真正获得全面的进步。只有企业、行业、地区、社会和国家稳定了、发展了,相关的社会成员才能很好地工作和生活。可是一旦这样的不公正的情况发生,大多数人对社会的公正性就会保持一种怀疑的态度,因为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影响的范围是比较大的,因为只有为了最终谋取比较高的职位的人才会使用不正常的手段和方法,而一旦达到了这样的职位,受其领导,受其影响的人和单位就比较多。因此,一定数量的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使许多社会成员,甚至大部分社会成员对社会公正的信任度有所降低,因而对未成年人和子女的思想和心理的健康也就不那么重视了,对于未成年人和子女的情操培育这种比较耗费精力和时间的事务就更是不太上心了。
    第三个社会因素具有一定的主导性,因为用人单位的用人标准往往决定了人的一生。现在,一些单位往往声明重能力不重学历,可是很多时候不重视其学历是因为其是关系网中的一员或者是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网的人,重视其学历是因为其不是关系网中的人,而且是没有社会关系网的人。所以,没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又想在社会生存竞争和职业竞争中获得一定的优势,必须迈过学历这个“门槛”,否则,连门都进不了,有再高的能力、再大的潜力也难有机会发挥。因此,这种用人标准事实上是给了社会一个误导,学历比综合素质要重要。一些社会成员就自然而然地不重视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
    这些主要的社会因素与其他一些社会因素加在一起对社会成员施加更大的消极影响,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的状况也就越来越差了,同时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可是,鉴于未成年人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为了社会和国家的发展与进步,全社会、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共同努力以彻底改变不良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最终消除这些不利的社会因素的消极影响,使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真正被家长和教育者重视起来。


                           结束语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未成年人的知识教育和技能教育非常重要,重视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是正确的。但是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取得了成功和实效,在未来社会,他们才会具有凝聚力,才会具有合作意识和合作精神,才会关爱他人,才会因为整体优势的形成而使整个社会的知识教育和技能教育的成果充分发挥出作用来,进而为全社会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因此,全体社会成员应该共同努力,摈弃不良的思想和观念,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情操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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