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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思想评论  发布日期: 2001年10月16日
自由与财产权
Ludwig von Mises原著 秋风译

  
  本文是作者1958年在第九届朝圣山学社(the Mont Pelerin Society)会议期间在普林斯顿大学的一次演讲。 
  
  I 
  
    18世纪末的时候,有两种占主流地位的自由观念,不过他们都跟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由(liberty and freedom)概念大相径庭。
  
    第一种自由概念纯粹是学理性的,从来就没有运用于任何实际政治中。在这些古希腊和罗马时代的作家看来,自由当然是某种理所当然地不可能属于所有人的东西,它是少数人的特权,多数人不能享有。因此,古希腊人所谓的民主,用现在的术语来说,并不是林肯所说的“民治的”政府(government by the people),而只是一种寡头政治,只有完全意义上的公民(full-right citizens)的才能进行统治,而群众则是meteques或奴隶。不过,就是这种公元前四世纪的有限的自由,此后的哲学家、历史学家和雄辩家也从未将其视之为实有其事的宪政制度,在他们的时代,这种制度已经无可挽回地失落了。他们哀叹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回这个黄金时代。
  
    第二种自由的概念则不是寡头政治,虽然它也是在受到文献中关于这种政体记述的鼓舞下出现的。野心勃勃的土地贵族统治,有时也包括城市贵族,为保护自己的特权而抵制日益强大的专制主义国王的权力。在欧洲大陆大部分地区,国王们都赢得了这些冲突的胜利。只有在英格兰和荷兰,贵族和城市资产阶级打败了国王。但他们所赢得的并不是自由,而仅仅是精英的自由,是少数人的自由。
  
    那个时代的人一直没有通过法律解决诸如农奴制、和奴隶制的问题,但我们也不能把对自由的赞美说成是伪善,他们面临很多困难,不知道如何妥善地解决。传统的生产体系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的需求。前资本主义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方式完全无法负担这么多人的需求。这些多余人口就沦为饥民、乞丐。他们对现存的社会秩序之维系构成了威胁,而很长时期内,没有人能想到会有另外一种秩序,一种国家形态(a state of affairs),可以养活所有这些不幸陷入贫困的人。其实如果赋予他们完全的公民权利、而同时仍使他们较少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可能并不会有什么问题,(There could not be any question of granting them full civil rights, still less of giving them a share of the conduct of affairs of state).统治者所知晓的唯一的权宜之计就是诉诸暴力让他们安静下来。
  
  II 
  
    前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是限制性的(restrictive)。其历史基础是军事征服。获胜的国王们把土地分赐给属下的骑士,这些贵族就是字面意义上的领主,他们并不依赖市场上的买卖活动来维持生产活动。相反,他们自己就是手工业产品的主要消费者,当时的手工业都通过行会组织在某种社团结构中。这种体制是压制创新活动的,它禁止偏离传统的制造工艺。农业或手工业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是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用马尔萨斯的话说,很多人无奈地发现,“大自然的已不能慷慨也令他容身”,“大自然似乎要他滚开“[1]。 而这些穷人为了生存,又生出越来越多的孩子,结果,贫穷无助者令人绝望地是越来越多。.
  
    然而,这时候资本主义出现了。一般人都注意到了机器生产取代更原始、效率更低的手工作坊带来的激烈的变革。这是很肤浅的看法。资本主义区别于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要特征在于,是其全新的市场原则(principle of marketing)。资本主义并不是简单的大规模生产,相反,大规模生产只是在满足大众的需求。过去的手工业生产只能迎合人数有限的富人的需求,而工厂则能为更多人生产廉价物品。早期工厂生产的产品都是设计用以服务于普通大众的,当然在工厂中工作的也正是这些人。他们或直接地供应商品为自己服务,或间接地通过出口,从而为他们自己提供食品和原材料。这种市场原则是早期资本主义的标志,当然也是现代资本主义的特征。员工自己就消费了他们生产的绝大部分消费品。他们是至高无上的消费者,他们“总是对的”。他们购买或是拒绝购买,将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何种品质。通过购买谁生产的商品最最适合于自己,他们就购买谁的产品,这些企业就获得利润进而扩展事业,另一些企业则可能会亏损、关张。由此,他们就不断地把生产要素转移到那些最完美地满足了他们需求的商人手中。这样,资本主义生产要素的私人所有就具有了社会的功能。由此看来,企业家、资本家和地主只不过是消费者的受托人而已,而且对这些消费者的要求,谁也不敢说三道四。要想致富,就必须充分地节省和积累资本。为了能够一次又一次地投资,并获得回报,就必须尽可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市场过程每天都在重负进行投票活动,那些不能按照公众发出的信号来使用其财产的人,不可避免地就会被这个过程赶出挣钱人的行列。那些仅仅由于为大众服务、因而变得规模大起来的企业,却成了当代政府和自命不凡的知识分子最憎恨的目标。那些只满足少数人奢华需求的工厂,规模不可能做大。19世纪的历史学家和政治家的缺点就在于,他们没有认识到,工人才是工业生产主要的消费者。在他们看来,工薪阶层只能从寄生的上层社会捡点残羹冷炙,他们形成一种错觉,以为工厂剥夺了大量手工工人。如果他们稍为留意一下统计数字,他们就能很容易地发现,他们的观点是大错特错了。婴儿死亡率下降了,平均寿命延长了,人口增长了,平民百姓也能享受到甚至过去的富人都不能想象的便利与舒适。
  
    不过,大众的这种空前的富裕,并不仅仅是工业革命的产物。工业革命的主要成就,是把经济的控制权从土地所有者手中,转移给所有人。平民百姓不再是只配干苦力,吃点富人掉下的面包渣,就可以满足。前资本主义社会最典型第三种等级、贱民阶层——奴隶,农奴——消失了,教士或学者以及16到19世纪的不列颠法律都视其为可怜贫穷。而他们的子孙,在新的商业形态下,不仅是拥有人身自由的工人,更是消费者。这种深刻的变化,反映了生意对市场的依赖。做生意头等重要的除了市场还是市场,着就是资本主义企业的座右铭。而市场就意味着掏钱者即买家即消费者。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获得财富的唯一途径就是,比其他人以更低廉的价格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
  
    在某家商店或某个工厂,所有者就是老板,或者在公司里代表股东的董事长是老板。但这种老板身份只是表面上的,是有条件的,它必须服从于消费者的至高无上地位。消费者才是王者,是真正的老板,而生产者,如果不能比竞争对手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就什么也都不是。 
  
    正是这一伟大的经济转型,改变了世界的面貌。它很快就把政治权力从有特权的少数人手里转移到了人民手中。随着工业革命进程,承认都获得了公民权利。平民百姓在市场过程中拥有选择企业和资本家的力量,在政治领域他们也获得了类似的实力。他成为了选民。
  
    市场就是民主,每一便士都获得了投票的权利(every penny gives a right to vote),这一点已为一些杰出的经济学家注意到,我想最早认识到这一点的可能是Frank A. Fetter晚年。其实可以更准确地说,民治的代议制政府实际上就是试图运用市场模式来安排宪政事务,不过,这种设计从来没有完全成功过。在政治领域,经常是多数人的意志占了统治地位,少数人就只有服从,当然,假如他们在数量上不是很少以致于被忽略不计,他们的意愿会被多数考虑。然而,服装工业不仅为体态正常的人生产服装,也为胖子生产服装,出版业既为大众出版西部故事或侦探小说,也为鉴赏品味较高的人出书。第二点重要区别是,在政治领域,某个人或是某个小团体,不能违背多数人的一意志,而在学术领域,拥有私有财产者却是有可能叛逆一回的。叛逆者当然要为自己的独立性付出代价,在这一领域里,如果不承担牺牲,恐怕也就得不到奖赏。但如果某人愿意付出这种代价,他就可以自由地背离占统治地位的新旧正统教条。在社会主义政权下,Kierkegaard, Schopenauer, Veblen, or Freud等等异端会是什么样?还有Monet, Courbet, Walt Whitman, Rilke,Kafka等等能生存吗?古今中外,每种新的思考和行动方式的探索者之所以能得意涌现,就是因为私有财产能够使其对多数认同的方式的蔑视成为可能。大量这样的特立独行之士,惟有在经济上充分地独立,才能公然向政府挑战就多数人的意见。而在自由经济条件下,他们会发现,公众中就有人准备资助和支持他们。你能想象没有了工厂主恩格斯,马克思会是什么样吗?
  
  [1]. Thomas R.马尔萨斯,《人口原理》,第二版(London, 1803), p. 531.
  
  (2000,8,23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