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目前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术 >> 海外观点
文章来源:民主与科学  发布日期: 2006年11月10日
中东欧确立民主、法治与人权的经验
[波兰]德日维基


  
    1.出发点   
    首先,我们要知道,中欧和东欧(简称中东欧)的国家并没有为民主、法治和人权的转型提供一个单一的模式。其次,需要提醒的是,中东欧的转型有其特殊性,由於文化传统的差异,它们不一定完全适用於其它的国家和地区。因而,对中东欧国家转型的成败得失的某种考查,若和中国转型的巨大规模相比,可能会发现有很多相关的特性。我们可以认为,中国的转型已经开始进行。再者,中东欧国家和中国毕竟有着一些重要的共同方面和共同因素,这就是共产党统治的遗产和长期後果。 
     
    2.转型模式   
     
    起初,我们只是把1989/1990年中东欧“国家社会主义”的崩溃看作一个高潮,而不是看作一个终点或是看作“非共产主义化”的开端。这一结论至少可以由两个因素加以解释。其一,後来的发展表明,很多共产政权的残余力量并没有彻底清除,它们仍然存在於社会政治生活中。另一个因素来源於民主传统和政治文化的累积效应。我们可以借助於典型事例的比较来说明这些因素。象捷克、匈牙利和波兰,在1948年前曾经有过民主,因而在共产党统治下比较容易产生反对力量。而象前东德和前苏联等国,在历史上几乎从来没有经验过民主制。这种差异无疑会给它们的转型带来影响。我们不要忘记,虽然这些差异在转型十年後依然存在,但那并不妨碍这些具有不同背景的国家在民主化的进程中变得越来越相似。更重要的是,这种差异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在那些专制传统更深更长的国家,共产主义更容易摇身一变为民族主义。在民主文化上的种种历史差异,在1989/1999的环境中造成了民主转型初次经验的一场测试。大致有三种模式和几个特例:  
    ——伊比利亚模式,   
    ——暴力冲突模式,   
    ——黎巴嫩病,   
    ——几个特例(东德与前苏联)。   
    第一种模式是指两个伊比利亚半岛国家——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转型经验。其主要特点是一套和平的手段和方式,竞争的各方最终不曾诉诸暴力。在中东欧国家中,遵循这种模式的有捷克、匈牙利和波兰。   
    第二种模式是指旧政权和新生的政治力量之间的大规模的暴力冲突,罗马尼亚属於这种模式。   
    第三种模式是指多种矛盾的交织混合,既有共产党和反对派的矛盾,又有民族矛盾和宗教矛盾等旧病复发,例如前南斯拉夫和前苏联的某些共和国。 
     
    3.体制的诸方面   
     
    对民主转型的整体评价也需要从三个不同的方面来考查,这三个方面可以用来评价每一种制度。这三个方面是: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价值系统。   
    关於政治体制,共产政权遭到严重挫败。在第一次自由选举中,绝大多数民众反对一党制及其各种不民主表现。在後共产时期的选举中,那些有实力的政党都不支持共产党式的专制制度。   
    在经济体制方面,虽然在某些地方的市场经济带来了若干消极的後果,但是共产主义的经济体制还是被绝大多数民众所唾弃。转型的最初几年已经在经济方面和社会方面产生了很多积极的效应,加速了东欧从所谓新不发达国家向所谓新工业化国家的过渡。   
    第三个方面是指大多数社会共有的价值系统。共产主义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遭到普遍的唾弃,但其价值系统却没有受到很大的触动。由於几十年的共产统治,许多人仍然习惯於把国家(政府)设想为福利的提供者与保护者。这种思维习惯严重地影响了人们对於在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上国家的角色定位。在中东欧国家,极端的自由主义和极端的社会主义都难以得到广泛的支持。   
    在经历了十年的民主转型和市场经济转型之後,中东欧各国的政治和社会-经济面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既有成功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譬如私有化进程的放慢,亏损企业的倒闭,失业者的增加,相当比例的社会成员被边缘化,犯罪率上升(包括腐败和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安全感降低,经济力量加速走向垄断,基层、地方和全国性的政治参与的降低。这些问题是很多人事前没有预料到的,因此在一部份民众那里产生了某种对旧制度的怀恋心理。   
    但是,总的来说,在各种主要的政治力量之间,对民主制的基本价值已经获得了普遍的共识,人们普遍地认同多元民主,认同人权、法治,认同伴有合理社会因素的市场经济。 
     
    4.多元主义与结社自由   
     
    中东欧国家步入民主的伟大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於多元化的市民社会的发展程度。真正的市民社会的产生,要求以政治民主、法治和人权为其前提。这些要求构成了现代市民社会的基础和不可或缺的架构。它们和威权统治或极权统治水火不相容。真正的市民社会只能在自由的条件下存在和运作,因此,毫不奇怪,建立市民社会的努力必然和人们反抗专制统治的斗争相伴而行。工人也好,知识分子也好,大家都为创造民主的基本前提而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这里,十分重要的一点是,在争取市民社会的斗争的初期阶段,我们的任务是开创个人和非政府组织的自由活动空间。为达此目的,一个引导因素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民间实体,例如波兰和匈牙利的天主教教会。   
    由此可见,在共产制度下,最初的市民社会的空间常常是一些独立知识分子的某种团体(例如作家或学者的团体),当局允许这类团体的存在,虽然也十分不情愿,但当局绝不允许工人的独立组织存在。如果工人们建立起他们的独立工会并且运作,共产党的垄断地位就遭到严峻的挑战。由於独立工会能够对社会上大多数民众的基本利益产生直接而持续的影响,所以,它意味着最大规模的结社自由。这就是为什么波兰的团结工会能够成功地结束共产专制。   
    在实现这一点之前,结社自由应该在一切可能的领域里尝试,首先从那些远离政治的领域开始,例如消费者组织、环境保护组织、人道组织或社会自助组织,等等。参与基层政府的自治也是学习民主的一个有效途径。5.暂时的结论   
    人类社会,按定义就是一种多元的集合体。它必须成为真正的市民社会,也就是说,它必须以多元的方式组织起来,以对抗全能的或权力过於强大的政府。在进行转型的国家,市民社会必须发挥重要作用,从而赢得转型的成功并保卫成功果实。   
    东欧在建立以法治与人权为基础的真正的与可操作的民主的架构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着眼於东欧的经验,我们不但要找出它们得以成功的那些背景和途径,也要找出它们导致失败或挫折的问题。 

(何仁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