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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士柏咨询网  发布日期: 2003年8月29日
“补贴”农民的理、法、情
胡靖


    暑假回来,在《士柏咨询网》上见到林毅夫教授的论文"中国还没达到工业反哺农业阶段"。感觉是这篇论文并没有表现林教授惯有的逻辑力量,不敢苟同。
    关于补贴"三农"的经济逻辑,笔者经过7年的思考,建立了"非对称核算理论"予以系统解释(参见拙著《入世与中国渐进式粮食安全》第二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证明了对农业的补贴是市场经济下政府必然的选择,是一种与市场经济并不矛盾的公共经济行为。这种政府行为已经为美、欧上百年的补贴历史所证明。因此,补贴并不是"利益集团"左右的结果,也并非是一个发展战略问题。
    农业补贴的本质是政府向农民购买公共农产品的行为。因此,就这个意义看,补贴的字面含义有问题,它容易导致对其内在的经济性质的误解。似乎补贴是政府对比较贫困的农民的同情或转移支付。这种误解使得政府和媒体容易从道义、感情、政治的角度去诠释补贴行为,而忽视了其经济必然性。但实际上补贴内含必然的经济逻辑,它是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交易行为。这是其不可能被取消的根本原因。如果政府不愿意补贴农民,实际上就是政府不愿意购买由农民创造或控制的公共品意义上的农产品,那么作为市场"理性人"的农民也就没有必要生产它们,这完全正常。但问题是政府不愿意购买,不等于社会就没有需求。正是由于存在公共农产品的社会需求,而市场机制又不能自动充分供给,所以政府才不得不出面以"补贴"的形式向农民购买公共品。
    为什么市场不能充分供给呢?非对称核算理论认为是因为农业存在普遍的"产业缺陷",导致了农业的供给曲线低于市场正常的均衡点。对于农业的"产业缺陷"的各种表象,200多年前的经济学大师马克思和斯密都曾经做过详细的论述,可惜被后来的农业经济学忽视了。
    目前美、欧等比较稳定的农业补贴政策虽然缺乏经济学依据,但却是近百年不断"试错"的结果,它证明了没有补贴是不行的。不能期待既不补贴农民,又可以安全地获得农产品公共品。
    补贴,一个不准确的概念,让农民和政府都蒙受了百年的不白之冤。但补贴的历史张显了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实效性。
    理请了补贴存在的必然逻辑,我们就容易解释各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和WTO的各种农业规则。在自由贸易的趋势下,WTO农业协定目标是削减补贴,但是由于这些规则是在民主原则下各国利益博弈的结果,因此它多少保留了经济的合理性。比如,容易导致市场信号扭曲的"黄箱政策"就没有被完全否定,而"绿箱政策"得到了全面的肯定。
    但是,很多经济学观点从自由市场经济的原则出发,而对农业补贴提出了质疑和否定。他们甚至有意回避"黄箱政策"存在这样一个历史事实,而主张通过彻底的市场竞争来实现充分的农产品供给,比较典型的是林毅夫教授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这一理论已经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影响。这种理论的危险性在于缘木求鱼。其错误导致的将不是实验室的一次可以原谅的实验失败,而很可能是深不可测的社会灾难。在资本主义国家,作为利益代表的政治家一般比较实际,不愿,或者说不敢冒这个风险。因此,尽管经济学普遍质疑、反对补贴制度,但是政府和议会仍然"一意孤行",坚持补贴农业或农民,没有让所谓的比较优势理论发挥决定性的作用。美国布什政府在去年5月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社会主义中国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政府一直对粮食安全保持了高度的警惕,并没有被的市场经济的教条迷惑。这是改革20多年中国农产品能够实现充分供给的主要原因。今年初,中国政府明确了必须要对粮农进行补贴,尽管仅仅是主产区的农民。这实际上结束了在中国关于对农民是否要进行补贴的争论。这可以使我们对未来的中国粮食安全稍稍松一口气,尽管还存在很多问题。
    必须承认中国政府的农业政策也没有清晰的符合经济学范式的理论依据,但它对农业问题的感觉是基本正确的,采取的措施也比较实在。这与中国共产党一直倡导的"实事求是"有一定关系。可以预料,由于主产区不可能负担全国的粮食供给任务,目前放开主销区的农业自由放任政策将得到纠正。
    林毅夫教授认为目前中国没有达到以工业补贴农业的阶段,因此主张不应该增加对农业的补贴。其实关于"发展阶段"决定补贴的思想在80年代就讨论过。对此笔者一直不敢苟同。相反,就目前而言,笔者认为于理、于法、于情中国都到了真正"补贴"农业的阶段,对此,笔者曾经提出了在"西部大开发"的同时实施"三农大开发"的现代化战略构想。
    于理而言。中国农产品公共品特征非常突出。
    首先是粮食安全的公共品。市场并不能提供稳固的粮食安全。这是世界各国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同时高度关注粮食安全的原因。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日本愿意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6倍以上的成本生产稻谷。今天,中国各地经济的蓬勃发展导致了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的迅速上升,政府只有不断弥补机会成本才可能维持、巩固和改善目前的粮食安全状况。也就是说即使是维持同样的产量,政府也需要不断提高对农业的补贴水平。否则,粮农将不断降低粮食产量。因此,补贴不一定导致过剩。并且,补贴不够还会产生供给短缺。而实际上,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短缺远比过剩可怕。因此,为了防止短缺恰恰需要一定的过剩。当然过度的过剩是浪费,应该避免。怎样才能保持合理的过剩呢?长期看,补贴是唯一的方法。如果不补贴,则可以肯定会发生短缺。在发生短缺时谁来供给粮食呢?比较优势论者乐观地认为可以吃美国粮,其原因是美国具有生产粮食的比较优势。但吃美国粮安全吗?如果美国粮食生产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为什么美国政府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呢?显然,林教授竭力推崇的比较优势理论不能解释美国具有比较优势但同时又要进行大力度补贴的事实。这就证明农业补贴与比较优势没有必然的关系。但补贴肯定与吃饭有关。在贫穷的时候要吃饭,在富裕的时候也要吃饭。吃饭与发展阶段没有关系。要吃饭就需要补贴。况且我国的自然灾害越来越严重,几乎年年都有灾,不是洪灾就是旱灾,每年都有数以百万的农民需要救济。当我们在电视上看到,淮河大堤、洞庭湖大堤上上百万的灾民领到一袋袋救济粮的时候,作为经济学者是应该抨击补贴导致的粮食过剩,还是庆幸补贴产生了过剩?
    对农民的补贴的意义并非要对农民进行转移支付。长期以来,中国农民都是在负补贴的背景下,保证了国家的农产品供给。为此政府采取了强制性的措施,如"剪刀差"、播种面积指令性计划等。政府欠农民的债太多,太沉重,甚至已经形成习惯,尾大不掉。因此,补贴,不过是要逐渐恢复农民正常的经济地位,给以农民应该得到的补偿,解除对弱势的农民的欺负,恢复农民平等的经济地位。哪能因为困难大、问题多就放弃对农民的补贴呢?如果政府拒绝补贴,而采取其他方式强迫农民继续生产粮食,那么,实际上就是在继续剥夺农民的财富,甚至可以说是在抢劫农民;如果政府拒绝补贴,但不强制农民,那么试问天下,谁愿种粮食?谁愿意成为农民?因此,不存在取消补贴的可能性。笔者预言,WTO的农业协定由于试图削减补贴,必将导致世界粮食产量下降。因此该协定一定会在肯定补贴的基础上,重新谈判和修正,方向就是放大"黄箱政策"的空间。
    第二、对农业的补贴与对农民的转移支付是不同的。对农业的补贴的目标是保证农业发展跟上国家现代化的步伐。因此,补贴的对象仅仅是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真正从补贴中受益的可能只有全部户籍农民的1/3。那些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人口并不会得到补贴。所以,以国家的全部补贴除以全部农业户籍人口,进而得出补贴对农民收入增加贡献不明显的结论是不准确的。甚至因为农民人口庞大而放弃补贴更是荒唐。这种方法在有意夸大农业补贴的困难。遍观世界各国,没有以人头来实施补贴的先例。我国目前在安徽、河南进行的"间补"改"直补"也是以产量和种植面积为单位,没有以农民的人头为标准。为什么一些知名经济学家偏要如此计算呢?
    第三、农业除了提供社会必须的一般农产品以外,还具有"多功能"特征。农业生产非常依靠自然因素的用。同时又对自然因素产生影响。为了保障自然因素的"可持续性",世界各国都程度不同地依靠各种补贴以引导农民行为,以保证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特别是维护农业生态的良好状态,如美国的休耕政策,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保护、恢复农业生态。我国由于数千年的农业开发和庞大的人口压力,使得农业自然环境已经非常脆弱,水源枯竭,水土流失、地表水污染等越来越严重,这使得农业生产越来越需要在政府的监督和统筹管理下进行。否则将完全可能产生更严重农业生态灾难。农业生态的灾难就是国家灾难,就是城镇居民的灾难。"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但有些经济学观点却以为"三农"问题就是农民自己的问题。在这种这背景下,政府不增加对农业的公共投资,如何要求农民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农民并没有天生的保护农业生态这种公共品的社会责任。北京风沙漫天飞,长江洪水成灾,威胁武汉,政府才想到要在西北搞"退耕还草,退耕还林"。为什么一定要到农业生态灾难已经爆发时,才采取补救措施呢?
    第四、中国的现代化已经到了需要进行"三农"开发的阶段。对此笔者曾经在2001年的一篇文章中已经论述。原因在于"三农"蕴藏着巨大的增长潜力,是国家现代化的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也是中国现代化回避不了的问题。但是很多经济学观点刻意将此视为增长的包袱,强调其边际效益太低,而拒绝对"三农"进行大力度的投资开发。如果听任"三农"恶化,与快速前进的现代化的列车脱钩、掉队,那么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必然险象环生,能否真正实现现代化值得怀疑。这种发展经济学的错误认识主要来自"集团利益"的因素。从国家发展的角度看,"三农"开发没有问题,谁都知道"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但是从城镇利益的角度看,三农开发却可能使得北京等大城市的资金投入减少,阻力正是来自这里。对"三农"投入多了,必然会减少对与此无关的"其他"领域的投入。对此不能否认。北京申办、举办奥运会国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总投资近5000亿人民币,远远超过了政府一年对"三农"的全部投资。新浪网上最近见到一条消息,天安门广场的一个豪华厕所耗资200多万,竭尽奢靡。这种"锦上添花"的边际效益一定高于对"三农"投资的"雪中送碳"吗?让那些农村辍学孩子获得上学的效益一定就低于在天安门修一个豪华厕所吗?不一定!问题不在于边际效益的大小,而是在于城镇集团利益在作怪。
    城镇利益集团,由于阻挠"三农"开发,已在危及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故于理而言,需要增加对农业的"补贴"和各种投资。林教授的观点并不成立。
    于法而言,农民是中国平等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在国家预算机制面前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由于农民在国家政权机构中几乎没有地位,故其平等的权利被剥夺了。这种后果使得农民的利益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而是别的利益集团手里。并且还存在滋生一个社会怪象:归还农民应该的利益被城市权贵认为是一种恩赐。城市权贵可以在一些堂皇的理由下,不需要农民的听政就轻而易举剥夺农民的权利和利益。最典型的是继续存在的"二元"制度。二元制度包括二元教育制度、二元医疗制度、二元户籍制度、二元投资制度、二元税收制度等。如果说在毛泽东时代,为了国家工业化不得不这样做,可以得到理解、原谅。那么在今天城乡差距已经达到5、6倍以上,国家工业化体系已经相当发达的时候,"二元"制度,就是中国文明的耻辱。那些依靠数十年"杀贫"富裕起来的、收入高于农民100倍以上的权贵们,在讨论增加农业投资的时候说,高喊"不要杀富济贫",不断否决支持农民的提议,真不知道社会正义何在?屁股决定脑袋的力量大的令人震惊。
    在神圣的法律面前,农民,因为其文化程度低,就应该被剥夺参与决策的权利吗?美国的法律不是这样、英国也不是这样,为什么在中国会出现这种似乎正常的政治现象呢?就法制、民主和人权而言,只有公民自己才最有权利代表他自己的利益。但是,在中国目前,并不是如此。"三个代表"是好的方向,但要实现农民利益有真正的代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谁来代表中国农民的利益呢?知识阶层以为自己可以"替天行道",但事实证明他们并不可能代表农民的利益。在20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对于中国农民的利益,具有话语权的知识阶层在总体上出现了可怕的沉默,很少有人为农民的利益呼吁。连吴敬莲这样最具影响的经济学家也可以公开把农民的利益敝开(见今年初吴与美国金融学家希勒教授的对话)。最典型的事件应该是近期发生的广州外来大学生孙志刚被殴致死事件,由于知识阶层的呼吁,中国政府终于取消了贯彻了20多年的收容制度。但是,中国农民在此事件以前的20年里都在深受收容制度的苦难。不过由于农民没有话语权、参政权,结果使得该制度得堂皇延续下去。而知识阶层却对该制度长期视而不见。试想,如果孙志刚不是大学生这样一个知识份子,而是一个一般的农民,那么此事件也就司空见惯。
    其实,取消收容制度还不意味着事件结束。既然是违宪的,那么就应该对农民予以政府赔偿。面对每年数以千万计的外出打工的农民,政府应该赔偿多少呢?政府没可能有思考这个问题,因为打工的农民没有知识、没有地方、没有能力提出这样的问题。
    从政治文明的角度看,国家的决策机构首先应当是一个利益平衡机构,其次才是一个科学决策机构。要实现"三个代表",就应当给予农民平等的政治权利,就应该将农民利益的真正代表请进决策结构。由此看来,毛泽东当年将陈永贵、吴桂贤等请进政治局、国务院并非毫无道理。进一步,如果农民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或者说农民的利益得到了国家的真正"代表"、重视和尊重,那么目前的"三农"中的补贴问题、投资问题、教育问题等解决起来将更加容易,贫富悬殊的问题才可能真正有机会解决。
    中国农民对中华民族的贡献无与伦比。这脊梁,那脊梁,其实农民才是中华民族真正的脊梁,他们在传承中华民族的历史。在国家建设的几十年间,他们贡献的全部剩余建立起了坐坐城市、工厂;在保家卫国时,他们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和丈夫,数以万计的烈士中有几个城市居民呢?在改革开放时期,他们以"盲流"的身份干最脏、最苦、最累的工作。但是农民获得的赞歌太少,而蒙受的歧视却又太多。而同时城镇居民获得更高的收入,获得话语权,也获得了自我赞美、欣赏的权利。
    于情而言,结论不言自明!但莫斯科相信眼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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