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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思想评论  发布日期: 2001年6月11日
文化纯洁性与个人选择
秋风

    面对全球化,其实我们应该具体去问每个个人,他自己作何选择,空洞谈论国家、民族、传统,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应该最终全球化到底是利是弊,能够作出判断的只能是个人,没有任何人或集团可以替另一个人或集团作出判断,并把自己的判断和选择强加于他人。 
     
    我们以法国为例,当法国政府通过法令限制人们观看美国电影或者不准商家挂出英文招牌的时候,是不是侵犯了那些喜欢观看美国电影和希望吸引美国游客的法国人的权利? 
     
    我觉得法国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萨林说得很好,当法国人反对麦当劳的时候,他们不应该去攻击麦当劳的餐厅,因为麦当劳之所以入侵了法国,是因为法国人选择了麦当劳,因为他们的消费,才使麦当劳把店开到法国,如果法国没有一个人去吃,那么出于资本的天性,麦当劳绝不会在法国多停留一天。许多人恐惧资本,尤其是国际资本,其实资本——整个市场经济——只是一种媒介,我们透过它可以发现外部的世界,可以用力无数我们并不相识的人们的知识,市场也让我们发现自己的欲望,并由我们事先根本无法想象的我们不知道生活在哪里的人来满足我们的欲望。 
     
    因此,如果你没有欲望,那么资本对你就不可能产生影响。圣人如果要做圣人,那它在任何时刻都可以是圣人。于是房宁先生提出要改造人们的需求,其实这一点都不新鲜,曾经被半个世界的人在半个多世纪中被强制要改造他们的思想,当然他们的欲望也必须按军事化的原则来满足,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改造思想、改造需求、管理欲望的社会工程。当今时代一个最极端的例子就是朝鲜,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它选择自我封闭吗,它由此最坚定地维护了自己文化的纯洁性——至于受到另一种也许更具有毁灭性的意识形态的压制、破坏常常另一回事——然而,我们要追问:此种封闭是朝鲜无数个体所自愿的还是被强制?朝鲜人是本来就没有欲望,还是他们的欲望被强制性地压抑了?当人们暗示要管理普通人的需求、按照某种原则对人们的需求从高尚到卑俗编制排行榜的时候,我们隐约看到的是反面乌托邦的影子,闻到的是古拉格的气味。 
     
    当然,也许愿意到麦当劳吃垃圾食品的人只是少数,或者说极少数,然而这少数的权利是不是也应该受到尊重?如果权利是否有效取决于可能或应该享有此种权利的人数之多寡,那么,它还是权利吗?另一方面,如果这种观看美国电影的权利可以被随意地剥夺,那么人们也可以因其它理由而剥夺同样可能也是少数者的权利,则自由何在?自由主义宪政的核心其实就是保护少数者的权利不受多数之侵凌,此乃是自由宪政与绝对民主之根本分野所在。 
     
    显然,当人们理直气壮地抵制全球化,当政府根据多数的民意捍卫本国文化之纯洁性时,其代价正是剥夺少数人的权利,从而从根本上违反了宪政原则,而且这种捍卫必然诉诸于暴力。那种限制美国电影、惩罚挂英文招牌的法律就是最典型的暴政,多数民意的支持不能改变其暴政的性质,只能说明它是多数的暴政而已,比起资本,它更邪恶。 
     
    麦当劳、好莱坞可能伤害了某些法国人(也包括某些中国人)的文化自豪感,而政府立法限制人们观赏好莱坞及某些极端分子攻击麦当劳,则是践踏了宪政原则和个人财产权利。而那些鼓吹限制好莱坞、攻击麦当劳的人,最终所伤害的乃是他们的同胞,他们被迫压抑自己已经被激发出来的新的需求,这些需求在自己的文化中根本不能得到满足,这些受害者之所以受到伤害,只因为他们的欲望跟别人不同而已,而那些理直气壮地伤害他们的人之所以肆无忌惮,只因为他们是多数而已。多数压制了少数的欲望,多数代替少数作出了不能抗拒的选择,这就是问题的实质:多数把自己的价值强加于少数,多数向少数施加了暴政。 
     
    再来看文化多样性,许多人以文化多样性来抵抗全球化,甚至有人把这种文化多样性类比为生物多样性。以生物多样性在遗传、进化上的意义来说明文化、语言多样性的重要价值。然而当他们做这种类比的时候,他们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生物不能自主选择,而只能被动地接受进化的结果,而人则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作出选择。而且作出选择的不是抽象的整体性的民族、国家、文化、传统,而是作为民族、部落之成员的个人,个人可以根据自己对于本人和社会、自然环境,自然包括本部落、本民族、也包括此外的更广泛的社会的理解,而作出自主的选择。 
     
    米塞斯、哈耶克等发展的奥地利学派的一个最大贡献就在于他们揭示了,市场并不是趋于均衡状态,相反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发现过程,实际上,人的生活本身也不可能趋于某种均衡状态,而是一个永远开放的发现过程,人们不仅发现新的机遇,新的知识等等外在的环境因素,同时也在不断发现自我,发现自我的新的需求、新的欲望及在旧的环境下根本不可能显现出来的的潜力,面对着新的环境,个人总能发现一个新的自我。人们对于幸福的概念,其实也正是一种过程,一个发现的过程。 
     
    因此,当一个文化共同体中的成员在其他文化中发现了自己的所爱时,实际上也是发现自己的需求和潜能,在更多的选择中,他的生活更为丰富。回想一下1970年代末期,当我们可以阅读西方的文学和学术著作的时候,我们获得了何等巨大的幸福感,那么,当一个一直吃米饭长大的孩子在吃麦当劳之后,他的幸福感有是如何巨大,为什么我们这些自命的知识分子阅读福柯、哈贝马斯是一种时髦,而一个小孩吃了顿麦当劳、一个香格里拉的姑娘穿了迷你裙就是罪过?读福柯、看库布里克可以,而吃麦当劳、看大嘴美人罗伯茨却被批判,这是不是一种文化霸权主义? 
     
    社群主义的荒谬之处在于,它所谓的社群主义对个人来说毋宁是牢笼,永远不能、不应该寻求突破的铁屋,个人将被禁锢于其中而失去任何选择的权利。一个人难道生来就只能吃米饭,而不准吃汉堡?一个人仅仅因为它不能选择地被出生在一个文化中,它就只能无可选择地屈从与这个文化的一切规范?谁有做这种宣示的权力?谁有权约束人们的行为使其成员不逾越纯洁的文化规范?不诉诸于游行的和无形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暴力,能维护这种纯洁性吗?而这种文化纯洁性,毋宁说是一种文化的暴力更准确一些。如果它不导致专制,那才是奇迹。 
     
    另外我们注意到,许多充满乡愁的作者所捍卫的,其实并不是本民族的文化之纯洁性,而是他人的文化纯洁性,这一点尤以西方那些愤怒的善人们为甚,而国内也不乏这样的多愁善感人士。他们希望维护所谓尚未被现代文明摧毁的、地处偏僻的原生态的文化。然而,他们这种维护他人文化纯洁性的高尚思想和行动,得到了那些生活于该文化中的人们的同意或者授权了吗?你又有什么资格可以代表这个文化作出判断和选择?仅仅因为你是文明人?这是不是一种暴力?那些解构这个、批判那个的“后”人们,却贩卖起了暴力,也算是一种讽刺。这就是问题的实质:文明人把自己的价值强加于野蛮人,感情丰富的人带给他们决心要保护的人们的现实,可能比资本家更冷酷。 
     
    我们可以反过来思考:文明人到原始人那里,是把原始的文化当作一种可以观赏的、像珍稀动物一样的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而在生活于这种文化中的人们看来,它只是他们生活的手段,并没有多么神圣的价值,就像这些充满乡愁的旅游者正在对所在的文化进行重大变化的时候,比如它们正在卷入全球化浪潮,那么,这些被观赏的文化中的人们自然也有完全的自由,令自己的文化改变,比如也融入全球化,旅游者有权利阻止这种变化吗?如果你可以自由地去偏远的地方旅游观赏,你由此而生出要保护这种文化的雄心;那么,偏远地方的人们是不是也可以到现代文明中来旅游观赏,他们由此而决心改变自己的文化,过上像你一样现代、方便的生活,这难道不是最正常的吗? 
     
    把这些捍卫别人文化的纯洁性的人们的逻辑贯彻到底,那么他们就不应该到这些地方去旅游、去采风、去朝拜,因为他们的这些非常高尚的文化事业,恰恰给这些地方的人们带来了外部的冲击,你的思想观念、言谈举止、行为方式、衣食住行,你的摄像机、照相机,你的手机、呼机、商务通,你的吉普车、旅行背囊,你的长头发或者吉列剃须刀,本身已经随着你而进入了这些被保存完好的原始文化中,你的进入本身就改变了这种文化,破坏了其纯洁性,你可以充满感动地离开,而这里的人们的某些欲望、期望、需求和想象力却被激发出来,本来平静而纯洁的文化由此而掀起浪涛,你离开了却永将不会再度恢复到你来之前的平静而纯洁状态了,因为他们自己现有的文化共同体并不能够满足他们被激发出来的、在自己的文化看来是陌生甚至是卑琐、无耻、的全新的想望,我们可以想象,这些欲望将驱使这些纯洁的人们作出什么来。 
     
    问题的关键在于选择权利,不是民族、国家、文化、传统等等抽象的整体性实体选择,而是个人的自主选择权利,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为自己作出判断和选择,而且也只能为自己作出选择,这种选择的权利任何人和机构都不能替代和剥夺,不管是本民族的,还是自命为文明的人们,不管是国际组织还是本国政府,都没有权利剥夺个人的这种选择权利。是幸福还是苦难,应该由个人来判断。如果你喜欢,你可以抵制全球化,可以不吃麦当劳,不听麦当娜,不过,如果你不希望别人剥夺你选择的权利,那么你最好也不要剥夺别人选择的权利,而且最好不要在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侵犯别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