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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尽责守土、锐意创新》的学者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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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丙安
(题记)我收到了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鸿保和人类学博士后孙庆忠两位先生的电子邮件,记录了他们有关《民俗学原理》的对话。仿佛我也直接参加了他们的交谈,那样有个性,那样善于解读一个学术著作的作者的内心世界。我感谢他们的鼓励,也感悟了更细微的人生。下面把他们的对话介绍给读者。(乌丙安)
胡鸿保、孙庆忠读乌丙安《民俗学原理》对话 胡鸿保(以下简称胡):迫于领导安排,我勉为其难接受了为硕士生开讲“民俗学”课程的任务。于是“急用先学”,找了几部教材来参考。一番比较之后发觉,乌丙安先生的《民俗学原理》 是同类著作中写得特别有个性的一本,民俗学就是民俗学。真巧你是他在书里提到的不多几位得意门生之一,我想与你谈谈原理层面的民俗学和乌丙安视野中的民俗学;出于对俗话“文如其人”的思考,当然顺便也想从你这位弟子的嘴里探探学术精品是由怎样的大匠制作出来的。 孙庆忠(以下简称孙):说到得意门生我不敢当,因为乌先生为中国民俗学辛苦耕耘近50载,培养了许多出类拔萃的弟子,我不过是其中很平平的一个。但先生能在这部著作中提到我并视为那一阶段优秀的硕士生,则是令我受宠若惊的。去年,得知先生的这部《原理》出版,我的心情格外欢悦。因为这是八年前,我们就盼望的事情。这本著作的确是乌先生继《中国民俗学》 之后的“第二个里程碑式”的著作。对于理论贫乏的民俗学来说,无疑是一部划定学科界说、重构基本理论的创新之作。中国学界有“读其书,想见其人”的传统,作为曾师从先生的学生,我有幸面对面地倾听过他对民俗学的深刻理解和精辟阐释。因此,品读这部著作就象翻阅当年那本笔记,回归了昔日的课堂。可以说,先生精彩的表述艺术以及跃动在字里行间的生命情调一如当年。这位“年轻的老年人”,一直致力于为学科正“名”,并以亲躬实践的学术成果,不断地创造学术高度。这是中国民俗学的骄傲,也是催促弟子们精进为学的潜在动力。 你在人类学圈内写评论厉害是出了名的,也因此成为令人敬畏的“黑客”。正是基于对你的这种认识,我更愿意听听你对民俗学方面的见解。谈我的乌老师不难,他极富个人魅力,不过在此之前,我很想听你解释解释什么是你说的“原理层面的民俗学”? 胡:我对民俗学可以说不在行,评论恐怕难以到位。要不是(部分)民俗学家有投靠人类学的意向和目前民俗学被划归为社会学之下的“钦定”学科地位(学科代码“030304”便是其象征符号),我真不便越界摆弄。所以我在有限的篇幅里不想涉及《原理》申述的众多细节,只想讨论最基本的。这书三分之一的篇幅为“民俗主体论”,论述涉及到了民俗学的学科对象和方法以及它与别的学科的关系等问题。我感觉特别有趣。这也是我能力所及、可以跟你展开探讨的。因不深入细节,故而妄称“原理层面的民俗学”。 记得郑杭生老师当年对社会学的学科对象发表了自己的一家之言,引起同行们的热烈讨论。他以他的所谓“社会运行论”和“社会转型论”为指导、团结同事和门生编撰的《社会学概论新编》(后更名为《新修》)如今已成海内畅销教材。足见对于一门学科而言,理论思考是立身之本。民俗学的学科地位之微妙乌先生也说到了:“甚至到了20世纪末,反思民俗学的议论中把民俗学纳入到人类学、民族学中研究的倾向也十分明显” 。所以我在开卷得益之余不免又心存疑虑:民俗学者居然有那么多重描写重调查轻理论的,甚至糊涂到了“无我”的超脱境界。像乌先生这样“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求索者难得啊。 孙:民俗学在我国虽然有了名正言顺的学科地位,客观上为学科的繁荣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然而,民俗学研究潜在的隐患却始终制约着学科的发展。“时至今日,民俗学的理论体系远没有形成,更多的是关于民俗具体事象的分析、归纳或民俗工作的指导、民俗学活动经验的总结,除了民俗学的基本知识以外,民俗学的宏观理论建设和本学科方法论的创新,还远没有真正启动”。 这种缺失正是民俗学成为弱势学科、难以获得普遍承认的症结所在。此外,由于理论平台的模糊,使其依然在文学、史学和人类学的缝隙中栖居。“借壳下蛋”依旧是培养后备人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这种学科内外的危机并非仅存朝夕,而是学科史承载的事实。 你以郑杭生先生主持编撰《新修》为例,道出了“理论思考是一门学科立身之本”的认识。其实,民俗学者并非都“糊涂到了‘无我’的超脱境界”,他们中的大多数可能是囿于个人的偏爱而专注于其中某一领域的研究,但也不乏高丙中博士这样对学科理论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青年学者。不知这样的解释能否得到你的赞同? 胡:高丙中的《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 仍数少数,对于理论常见的是“沉默的大多数”!不过,需要补充说明一点,我想说的重在狭义的“民俗学”,而不想把“民间文学”囊括在内。 孙:乌先生曾在《民俗学理论创新的必由之路——民俗学百年反思》 一文中提出:“必须清醒地摆脱人类学理论对民俗学的消极影响,改变自己的附庸地位,……民俗学不应再继续走貌似‘人类学派’理论的蹩脚路,而应当走健康的民俗学自身理论的必由之路”,对此,你作为双栖型学者又是如何看,如何想呢?时下,一批有建树的青年学者公开宣布自己是民俗学的“叛徒”,我们的话题开启之时,你提到部分民俗学家有投靠人类学的意向,你认为这能说明些什么问题呢? 胡:我本是学历史学的。与人类学、社会学不同,史学并非舶来、新兴的近代学科,它也从后生学科汲取理论、借鉴研究方法,但不失自我。当然,有时也会碰到尴尬,如有的社会史学者就认为,社会学是普遍法则的创造者,而史学则是理论的“消费者”。总之,“沉默的大多数”还是希望找到理论代言人,为本学科打出一片新天地的。出“叛徒”就与此直接相关,那是学科理论建设状态欠佳,缺乏吸引力的反映。 孙:你提到《原理》是同类著作中写得特别有个性的一本,那么,谈“原理层面的民俗学”后,我更想听你说说它的个性又体现在哪里呢? 胡:乌先生在著作中是以“守望者”的形象出现的,尽责守土的使命感浸透在他的字里行间:“史前民俗的研究和有史以来民俗文化的研究,成了考古学、历史学的边缘;多民族的经济民俗、社会民俗和信仰民俗,成了人类学、民族学(志)、社会学的边缘;民间文学和民间音乐、歌舞、戏曲的研究,也成了文艺学的边缘……。民俗学的独立学科的性质和任务常常呈现出模糊不清的状态,学科自身的建设严重滞缓”。 真是“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前出师表》),从这种对学科的忧患意识中,我也读出了他的个性。 孙:“Fork lore”一词自诞生之日起,就存在诸多的解释,加之研究方法的不同,产生了许多派别,民俗学也因此被视为难以独立的一门学科。在我国,民俗学的传入与发展同样秉承了这一传统,而且与文学的关系尤甚。从1918年以北大为中心的歌谣征集活动,到以民间文学为重心的民俗学研究,乃至今天仍以中文系为人才培养基地的现状,民俗学成为从属于强势学科的“边缘”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所谓“奉命于危难之间”,其根本是对建构民俗学理论与方法论模式的现实自省,更是在多学科的综合研究中不会迷失自我的前提。 胡:其实,我很想听你谈谈“乌丙安视野中的民俗学”。从《原理》“前言”可知,这部著作是在长达17年的理论探索、田野调查和教学实践的基础上写成的。那么,在你看来这部力作的全新思考在哪里,民俗学的独特视角又是怎样体现的呢? 孙:最能说明“乌丙安视野中的民俗学”的是眼前这几部学术著作,从《民俗学丛话》 到《中国民俗学》,再到这部《民俗学原理》的问世,从《神秘的萨满世界》 到《中国民间信仰》 的专题研究,我们不难看出他始终徜徉于理论与实践之间,既有源于田野经验的深度描写,又有巨视性的理论研究。应该说,这些著作熔铸了乌先生不懈求索的心路历程。 谈到这部具有提升性质的《原理》,我想最突出的特色就在于它回归了理论探讨的元点,从根基上阐释了“俗”与“民”,从而使其具有了学科的规定性。《原理》从民俗质、民俗素、民俗链、民俗系列和民俗系统五个概念入手,论述了“民俗”的构成,强调民俗绝不是一个涵盖所有文化现象的概念,它只能包容那些为俗民们取得共识的形成习俗惯制的民俗。“俗民”是一个以文化的代表性界定的文化群体,只要他在一定程度上融入民俗文化,无论是群体社会,还是俗民个体,都是俗民的范畴。这样的甄别,一方面走出了学科诞生以来对主体界定的单一性、滞后性;另一方面也没有使主体无限延伸,而是强调以“俗”来确认“民”的群体,群体的概念才是“民俗学的”。我觉得这是乌先生划定学科界线,进而建构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胡:乌先生用比较长的篇幅来辨析“群体”(group), 着力说明它与社会学“群体”概念的差异,凸现了民俗学的特性,是很有见地的。当然《原理》不止于“主体论”,但应该说,全书虽以“四论”展开,集中论述的却是民俗学研究的最核心命题——民俗主体的习俗化。 孙:是这样的,《原理》由民俗主体论、控制论、符号论和传承论构制而成,习俗化是贯穿始终的基本命题。习俗化是个体适应群体习俗惯制的过程,也是个人在习俗环境中熟稔民俗符号,获得民俗信息,接受民俗控制,进而传承民俗文化的过程。因此,虽分为四论,但实际上是一体的。 胡:我注意到乌先生有民俗学“对俗民在习俗体系中成长的法则性特点,缺少本学科的敏感和自觉” 的说法,又一再强调“推动民俗学进行自身的本体、主体或本格的研究” ,那么,在你看来这种敏感与自觉、这种本体与本格的研究又是指什么呢? 孙:民俗学的研究理应以民俗的主体为中心,即以研究习俗化了的俗民个体和群体为对象。因此,对“习俗化”这一核心命题的传达,贯穿了先生民俗学思想的始终。习俗化“紧密伴随人生,始终对人的日常生活、行为、思想和感情等发挥着或支配、或引导、或影响的作用”。 “民俗人”正是在由生产、生活和语言三个最基本的习俗惯制组成的习俗模式中,得以养成并成为了所属文化的造物。也因此,才有了文化模式间的差异和各种人文类型比较中迥异的性别与气质。你可以细品,他对习俗化过程中性别习俗养成的分析;对北方满、汉儿童“娶媳妇”和“过家家”游戏的细腻描摹;以及对童谣、民间故事在儿童价值观形成中的熏习作用,阐述的无不细微入理,鲜活灵动。 与习俗化继替的是因习俗环境的变革、异文化习俗的冲撞、个人自觉的惯习改变而使民俗主体进入重整的再习俗化过程。在全球化、网络化和信息化的社会中,“原汁原味”的传统习俗已不复存在,但是,在俗民的生活变迁中还有哪些不变的因素?在习俗化的视野下,对“变”与“不变”的探讨,不仅可以为移风易俗提供科学的依据,也是民俗学解释社会变迁常新的课题。我想这应该是乌先生强调“本体与本格研究”的用意所在吧。 胡:写《干校六记》的杨绛十分诙谐,好像也是她说的,你只要觉得鸡蛋好吃就可以了,何必追问是哪只母鸡生的呢?不过我认为文章与作者的关系毕竟不能只听杨老太一家之言,你就让我们了解些乌先生的故事吧。 孙:前面谈到了民俗学身处的困境,但无可否认的是在艰难的跋涉中她依旧在发展着。我曾在2001年12月7日,探望过躺在病榻上的钟敬文老先生。钟老认为,此时的中国民俗学是学科恢复后发展最好的时期。同时强调说,少数人对学问执著的追求是学科能够走到今天的关键所在。作为中国民俗学的泰斗,他对乌先生的学术成就也是肯定的。今天,当面对先生等身的著述和其中富有前瞻性的思考时,我们完全可以说乌先生是学科建设的中坚分子,是挑战危机中最具理论建树的学者。“中国第二代最富有声望的民俗学家”的美誉,乌先生是当之无愧的。 在我们感叹先生学术贡献的同时,似乎更应该提及的是他逆境中不曾泯灭的学术良知。特殊年代里的磨难没有摧跨他的意志,相反倒让他在与乡土文化的亲和中获得了对“俗”的理解和对“民”的深情。甚至把背死人的差使也当成了生活对他的独特赐予。正因如此,他才能在文化被革了命之后,著作迭出,并在东北这块黑土地上独树一帜、独领风骚。 与你讲诉我老师的故事,不能不说的是,他在树立学风的同时,还念念不忘引导世风的使命。他关注百姓生活,电台有他的声音,电视台有他的身影,报纸上有他的系列文章,随时以民俗学家的远见卓识给予社会正确的引导。就此而言,他还是一名社会活动家。此外,作为一名教授,他更对年轻的学子倾注关爱之情。在辽宁大学,乌先生是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之一。他的演说天才,能令每一次讲座群情激动,他对生活的深刻洞察,能使听众获得巨大的满足。这就是本色的乌丙安先生。 胡:真是“学”与“人”密切相关啊。我读《原理》“后记”里作者对于民俗学命运和学科地位的描述,就感受到了热爱事业、视学术为生命并融自身于学问的学者的人格魅力:卓而不群、特立独行、锲而不舍、宠辱不惊。其实,这样的用“心”之作与“文王拘而演周易”似乎有某种相通,人文作品自然会折射作者的人生经历。但愿各学科多几个“尽责守土、锐意创新”的有心人。 孙:每每想到先生在前言和后记中的独白,我的心里都很不安。诚如你所说,这样一部凝铸了热爱与执著的“用‘心’之作”,是个人生命史的写照。面对古稀之年的先生依然在为学科耕耘不辍,我们似乎有理由相信,继“悲情的民间文学”之后,不会再出现“悲情的民俗学”。“中国民俗学的前景十分需要有效的耕耘”, 这是先生的学术自律,更是对后辈学人的期待与共勉! (附注:对话中的引文均出自《原理》一书和有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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