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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入股,农民便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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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曾宪
自从厉以宁等先生集体批评吴敬链先生的股市论以来,我就特别留意厉先生的言论,希望自己能破疑解惑。
对经济学而言,笔者仅具常识水平。但正因恪守这些常识,才使我对厉先生等的言论百思不得其解:几个如此著名的经济学家,怎会赞同全民炒股的观点、怎么能认定股市会生出财富呢?泡沫经济的危害,已有日本、有亚州金融危机前车之鉴,我们预防都惟恐不及,怎能公开宣传全民炒股有利、股市便能生财呢?如果事情果真如此,股市炒作本身就能生财,那日本金融危机时,怎么不拿出这些财富来避灾呢?问题就在于,泡沫一碎,这些由股市(楼市)等炒作而生成的巨额财富顷刻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金融股票市场的高风险就在于,它将价值的符号(货币)再次或多次符号化,使之远离其所指的作为价值存在的国民财富实体。这才是泡沫经济得以产生的客观基础(如果我们今天依然使用贵金属通货,那你想让经济产生泡沫都很难)。因此,吴先生的诤言虽逆耳,却是常识更是真理。对于厉先生等何以偏离常识,甚至用偷换概念、捣浆糊的方式(如吴先生说“股市象赌场”,厉先生等便论证“股市不是赌场”,假若吴先生说“姑娘象花一样”,厉先生等是否也要论证“姑娘不是花”呢?)进行论争,我当初的理解可能是他出于某种维护大局的考虑。有了这种设想,我甚至有些替厉先生抱屈:他这是在糟蹋自己来自不易的学者声誉啊!
但最近读了《中国经济时报》5月8日题为《厉股份畅谈股田制》的文章,我却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据该文介绍,厉先生认为“在中国广大农村试行‘股田制’”“是让中国广大农民富起来的一个好办法”。这个办法要在“公司加农户”的第三阶段实行。第一阶段是订单农业,公司向农民预订产品。由于成本太高,便进入第二阶段租地经营,农民将土地租给公司。由于租金固定,没办法调动农民积极性,因此,“这个阶段现在又不行了,这就发展到第三个阶段,叫股田制”。“土地使用权入股就不同了,入股后按股分红,钱并不比租金少,而公司在发展,几年后股权还可以转让给别人,股票是增值的,这又是一个飞跃式发展。中国农业走这样一条路,农民收入就提高了”。厉以宁最后提高声音说“全世界最大的金矿在何处?在中国农村!中国农村只要实行股田制,只要一富起来,市场大得不得了。”
如果不是有一点经济学常识垫底,厉先生的这些言论,也是会让我为之击掌并一起眩晕的,因为它给了我们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大智慧。厉先生“股田制”的设计,是要点“土”成金,使中国农村马上变成一座大金矿的!十多亿农民兄弟们,你们将如同数千万城市股民一样,只管看着电视,等着自己的股票增值吧!但这种点金术式的构想,不知为什么,却让我想起1958年那句响亮口号:“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当其时,那天堂真的就在农民眼前晃动了(吃大锅饭都不要钱了!)。但遗憾的是,“桥梁”突然坍塌,“天堂”没上得去,带来的却是人间灾难。正因如此,我读了厉先生有关“股田制”“飞跃式发展”的设想,很有些惶恐莫名,不得不说出来向厉先生求教。
公司制或股份制公司,本身只是经济组织形式,它的存活是有条件的,既依赖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又依赖于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中国的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十五”计划中将“公司加农户”作为农业产业化“多种形式”之一加以提倡和鼓励是正确的,而厉先生将其设定为一条“必须走”的“飞跃式发展”“道路”,却是脱离中国国情的。今天,仅仅由于看到某些“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取得初步成效,便头脑发热要将其“在中国广大农村试行”,笔者认为这只能是又一次脱离中国农村现实的制度冒进。对于那些没有资金、没有新技术、没有适销产品、更没有管理人才,依然是用传统方式经营传统农业的落后地区来说,这种“股田制”倡导不啻于白日说梦。这如同将抗着锄头下地的农民组织起来进行“社会化大生产”一样,只能破坏那些落后地区原本已十分脆弱的农村生产力,其后果只能适得其反。中国当前的农村稳定、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问题,是一个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系统改革推进的复杂工程,绝非简单地靠一副药方就可解决的(譬如如农村基层组织改革减负、乡村自治组织培育恢复、城市化进程等等都与农民增收相关)。
当然,中国从来不缺少敢想敢说又敢做的人。特别是今天,农民增收问题正令人头疼着呢!既然有如此高人指点的高招,便很可能使某些急于作秀而苦无题目的农村官员兴奋起来,心动不如行动,接过招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先贷款建公司,再大力推行“股田制”。但我却替这些人,也替厉先生捏着一把汗:如果上亿农民真的将土地入股,一旦那些公司破产了,那“下岗”后已无寸土可耕的农民将如何生存呢?如此之后果,就不是一个增不增收的经济问题了!届时,如果他们来找厉先生,厉先生将做何应对呢?我认为,农民来找厉先生是有根据的,根据就是厉先生所打的保票:“入股后按股分红,钱并不比租金少……股票是增值的”。
其实,经过十几年的股份制实践,所谓“一股就灵”的灵丹妙药早就没人相信了。股份公司一定兴旺、股票一定增值的神话也早就被打破了。股票本身没有任何魔力,它的固有价值只能依赖于公司的经营。而股份公司的经营同样有好有坏,股票自然也有增值贬值,即便发达国家,也概莫能外。否则,西方国家不就没有经济危机了吗?此乃经济常理,一说便得。而在中国,股份公司中的猫腻更多,包括所谓规范化的上市公司。凡是摸过股的人都知道,咱们的股票一旦不允许它(即股份公司)圈钱、不允许炒作,都将会立马贬值,不仅不会分红,甚至股价都会贬到面值以下。中国的法人股市上,便曾有过0.18元一股的最低记录!而那些不能流通的股票,怕连这个价钱也卖不出去。此乃中国股市常识,也是一说便晓。
因此,我真的不知道厉先生为何如此地悖离常理、常识,打着保票给中国十多亿农民开出这样的致富药方的。或许,“厉股份”这此只是随便谈谈作作舆论秀?不过,现在回过头去再看厉吴之争,我就不奇怪吴先生为什么平静如水了。而我忍不住在此插嘴说了这许多,除去因兹事体大,鱼鲠在喉,不吐不快外,也就是因为我是经济学界外人,绝对“非专业化”,不怕被人嗤笑在这里捣弄些常识。但一部当代中国史告诉我,在我们的“宏大叙事”中,最稀缺的理论资源不是别的,正是常识。何以至此,愿高人破疑解惑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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