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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就该砸吗?(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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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曾宪
世纪之末,一条不大的新闻引起我的思考。新闻的标题是:“南京市民怒砸‘盛岛’”。
12月13日,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63周年忌日。南京市民来到正觉寺遇难同胞纪念碑前准备祭奠时,发现它已被即将开张的“盛岛”大酒店的移走了。愤怒的市民随即冲进了酒店。“酒店门前的草坪灯全部被砸倒,临街的大玻璃被砸碎,大堂内一片狼籍……”报道没提及是否有警察前来阻止打砸行为,也没对打砸行为进行评论,只是说“人们纷纷谴责酒店的不良之举。”
我同样谴责酒店的不良之举,但我也对我们同胞这种瞬间便可激起的打砸行为感到震惊。市民的抗议无疑是正义的,市民的愤怒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正义的愤怒在胸,就可以随时出手打砸吗?这种打砸行为就可以给予正面报道吗?惶惑困惑之中,我陷入深思。
20世纪的中国史,是从屈辱中奋起抗争走向民族独立的历史。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为了抵御和反抗外来侵略,为了推翻黑暗政权,工农大众所采取的暴力自卫或革命方式具有历史正义性,这如同法理上的正当自卫一样,是捍卫基本人权的被迫举措。于是,历史教科书上便有了对“火烧赵家楼”等等事件的描述。遗憾的是,这些描述往往忽略了对事件合理性的历史阐释,这就给人一种正义暴力永远有理的印象,也给文革悲剧准备了的舆论基础。
今天,影视作品中的红卫兵已被丑化的不成样子了。这很可理解:能把自己的老师活活打死的学生,能是什么好学生吗?但历史的真实是,最早起来扯旗造反的,恰恰都是那些“根正苗红”的优秀学生。否则,他们怎能写出那样具有煽动性的“造反有理”的檄文呢?正由于他们自认为是“正义”的化身,所以才主张以“革命暴力”来显示自己的革命程度,所以他们才出手最狠,敢将中国众多作家教授甚至老帅们踩在脚下,敢将中国最优秀的文化遗产砸个稀吧烂!
历史正义是不可扭曲的。被迫害致死的作家教授老帅们的荣誉被恢复了,但他们的宝贵生命却永远失去了,被砸烂的中华瑰宝也永远不能重现了。这便是历史教训。如果认为正义在手,谁都可以代表正义的实施打砸行为,正义必然会被异化被践踏。今天,如果砸“盛岛”的行为被正义性肯定,那明天会不会有人以某种“正义”理由,再“怒”砸其它什么地方呢?退一步说,即便市民们的正义动机勿庸置疑,谁能保证在打砸中没人混水摸鱼乘机捣乱呢?
主张正义永远是正义题中之义,但主张正义的手段也必须正义,即除去正当自卫的情况之外,任何时候都不能诉诸暴力!这便是现代法治文明之意义所在:人们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依靠法律来伸张或主持正义,一般情况下的暴力行为都不具有正义性。美国大选,双方数千万选民的观点对峙,最终却让几个法官裁决其总统,并没听说发生过什么骚乱,这就是法治游戏规则所体现出的文明。
20世纪的中国史,也是从愚昧专制走向民主法治的历史。回首过去,我们应当不忘国耻,同时,也要牢记历史教训。动辄以暴力主张正义的历史应当终结于20世纪,这也算是我的世纪祝愿吧。
杨曾宪 青岛社科院 地址:青岛京山路26号 邮编:26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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