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节选本]

我必须写下遗言,再晚就来不及了。遗言本身倒是很简单,没有什么生前不宜说不便说的秘密:我的死与别人无关,绝对是我个人的选择。不要任何告别追思,留骨灰。只需按我开列的几个地址发信,把我这封信复印件寄过去,让他们不必再等永远不晚的君子报仇机会,这对他们是个精神解放。同时警告他们,不允许在报刊上写纪念我这个“生前好友”的文字。目前我无此忧虑:没有编辑会刊登关于我的消息。我是要他们将来写自传时,这几个人肯定是写自传的人物,不许冒充我的朋友或敌人,因为我根本无敌无友。

  舞文弄墨伪造历史是可耻的。

  如此而已。结束。 以下是利用命运多给我的几分钟,写给拆看此遗书的人:我现在心境坦然如深井之水,没有一点悲伤,并未病入膏肓,当然谈不上疯狂。事实上我非常健康,我的肌体没有丝毫朽败的痕迹,像一枚熟鸡蛋一样净洁,而且值得爱护。每天一早就起床,穿衣,吃饭,每晚洗澡后,半杯红酒一杯牛奶,我一生从未感到如此宁静。

  拆读此信的人,谢谢你完成写后之读。我想你会理解我的,即使你这刻不能,今后总有一刻你能。为了保证死无回头,我会给自己一个双重死亡。例如过量安眠药加上割腕动脉。医院救了一个顾不了另一个。但法医会认为是谋杀伪装自杀。为避免无谓纷扰,我现在写下我的死亡剂量。不,我不能写了,黑衣人已经推开虚掩的门,蹑足朝我一步步而来,我感觉得到自己兴奋起来。我已经听见他的凶器在铮铮作声。

  我知道你会抱怨:我至少应当给一点解释。但是没时间了。我得放下笔,转身去拥抱他。

阿难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众说纷纭]
我就是要让读者看一个好故事 虹影
关于流散文学,泰比特测试,以及异国爱情的对话 虹影·止庵
梦游者的肉身 车前子
粉碎,杀手北上 周江林
虹影在山上 孙康宜
无国界的漂移 邱华栋
 
[也说K官司]

  我的小说《K》被人告犯了“诬蔑先人罪”,这个案子已经反复多次。去年七月,京海甸区法院拒绝受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我个人认为这件事应当结束了,我的新作《阿难》正进行到关键处,无法奉陪。 今年5月23日我在长春为我的新作《阿难》签名售书时,长春法院来人,递给我传票,要求我六月24日到长春法庭应诉。本来读者作者高兴地谈新书,弄出这样的场面我没有能止得住眼泪,现在受到嘲笑。
  的确,我不应该哭。我当然信任我国的司法机关,信任我们社会的成熟。嘲笑的声音,我应当看你们为最后的笑者!《中华读书报》6月14日用大半版篇幅刊登了一个叫傅光明的洋洋大文,说的都是说过多少遍的老话(其中有许多事实性的错误,在此我得纠正:比如我在台湾版《K》序里没有提任何人的名字;比如花山文艺出版社的《K》就是全版,并未减少五万字等等),却引用了无数法律条文,读起来完全是一篇“起诉书。为什么起诉书要拿到书籍介绍报纸上刊登?很简单: 这个人想对司法机关施加压力!他在叫板:我如此有理,法庭能判我输吗?
  法庭有这个胆子吗?对不起,人民法院对法律负责,并不对有兴风作浪本事的人负责!这个叫做傅光明的人,做法是很恶劣的,但也是极端愚蠢的:用传媒干扰司法,本身是不合法的行为。
   傅光明整篇文章,车轱辘话来回转,说过多少遍。我没有这个功夫一条条反驳:长春法庭下星期一就开庭,法院给我说话的地方,我没有必要跟任何挑衅者浪费时间。但是,既然被莫名其妙大棒乱扣,我觉得应该向关心此事,也关心中国司法的读者,说出一件小事。
  去年七月下旬,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拒绝继续审理这件官司后,我委托赵毅衡在伦敦找到原告陈小滢打 电话给她,问能否讨论庭外和解。因为,她打这个官司,是为了她已故父母的“死者名誉”,官司打下去,对名誉损害只会越来越大。过程与目的背道而行。而且盗版本《K》已经出现,官司再进行下去,本来只是治中国现代文学史专业人员知道的事(文学史家早就知道这一段,傅光明的记载错乱之极,不值得一驳),变成街谈巷议,酒后谈资,这是我很不愿意见到的局面。我原本无意对任何人造成伤害,如果有人觉得受到伤害,我愿意尽力弥补。

旅英作家 虹影:我说《K》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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